“妈的,刚刚不是挺拉风的吗?一个人开着那么一辆大推土车,又是撞又是拍的……怎么着,你这活得好好的,怎么就想到要去火葬了呢……”方天宝走到雷公面前,用脚轻轻踩了一下雷公的大腿。
“啊……”雷公的大腿,有大片面积已经被烧伤了。所以,方天宝这么一踩,他实在是忍不住不惨叫。
“知道疼了?知道自己还活着了?那就赶紧说说看,你为啥要来这里?”方天宝见他还想挣扎着起来,又冲他脸上踢了一脚。
扑哧一声,雷公重重地吐了一口血唾沫,唾沫里面有两颗门牙。
方天宝刚刚那一脚,力道不小。
“妈的,你,你挖了我吧……”雷公的门牙被踢掉了,说话有些漏风,显得有些滑稽。他把“杀”说成了“挖”。
“杀你?哪有那么便宜的?知道啥叫凌迟吗?你要是不告诉我,我女朋友在哪里,老子就一刀一刀把你给凌迟咯……清朝,咱们刀片哥的祖师爷手上,凌迟一个人,最多用了三千刀。你信不信九爷我,在你身上割出八千刀来……”九爷眼睛冒着火。
九爷说这话,一般是真,一半是假。真的是,他真能从雷公身上割下八千刀的肉来,因为,九爷相信自己有这个刀功。假的是,他知道肯定不能保证雷公在不死的情况下,享受他这八千刀。
说实话,就冲雷公刚刚开挖土机撞兄弟几个人的份上,割他八千刀,其实一点儿都不为过。
“你,你们有种就来啊……”
雷公表面上这么说,其实,他浑身已经吓得发抖了。人,往往就是这样。当他经历过一次死亡后,他就对自己的生命倍感珍惜。尤其是那些自杀未遂的人,往往活下来之后,都格外的不想死。关于这一点,连科学家都解释不清为啥。
“快说吧,你想死也没那么容易。赶紧告诉我,我女朋友在哪儿。”九爷说话的时候,已经开始用刀在雷公的大腿上游走了。他轻轻一挑,雷公那烧焦了的一块皮肉,直接就被挑到了两米开外。动作之快,让雷公想都没有想到。
“丝……”雷公感觉到大腿一丝清凉。
“别他们的装了,那块死肉,九爷不帮你挑掉,迟早就感染了……”方天宝这么一说,雷公猛然深情地望了他一眼。说实话,相对于这个手上拿了一把刀子的九爷来说,方天宝虽然也会用脚踢他,但是,他还是可以忍受的。
“我,我怎么知道你女朋友是谁啊?”雷公被方天宝那句话感动了,忍着剧痛,轻轻地说了一句。
“这个,好说。章虎不是让你们去医院绑架了一名护士吗?告诉我们,她现在在哪里,我们这就让你滚。至于你用推土车撞我们的事儿,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方天宝这么一说,雷公简直有点儿不相信自己耳朵。
雷公万万没有想到,方天宝居然这么讲义气。其实,他是不知道方天宝的为人。平时,方天宝最欣赏的,就是那些胆子大,并且能视死如归的人。
刚刚,当方天宝远远地看见雷公倒在火堆里的时候,他就隐隐感觉,这个人应该是条汉子。既然是条汉子,只要他能配合自己,方天宝就打算放他一条生路。尽管,他还是章虎的兄弟,他还是神笔堂的人。
“女朋友,我自己的女朋友都死了,我凭什么要跟你说……”雷公一想到刘晓妹,再次萌生了寻短见的想法。只不过,现在他整个受伤的身体都让方天宝和九爷他们控制着。就算他想死,也没那么容易了。
“放心吧,你女朋友,她还没死。”宁采臣这么一说,雷公猛然抬头望着他,双眼放射着奇异的光芒,道:“你们知道我女朋友?”
“知道不知道,你还是自己看吧。”宁采臣说着,于是将雷公的手机递给他看。
雷公看到了自己的手机,右看到了手机上刘晓妹发的短信。顿时,他开始有点儿相信宁采臣的话了。
“那,你们说,我女朋友在哪儿?刚刚,我明明看到……”雷公话没说完,只是扭头看了看桥底。此刻,桥底的大火,基本已经自灭了。
“妈的,你就放心吧。桥底那个被烧死的,铁定就不是你女朋友。你也不睁开的狗眼看看,你女朋友还会系这种蓝皮袋?”
摩西刚一开口说普通话,雷公还是吃了一惊。摩西一边说,一边从桥底那一大堆的灰烬里面,扒拉出一条已经被烧成了灰的皮带。因为皮带头是金利来的,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不是晓妹身上的东西。也不知道那个流浪汉老牛,是从哪里弄到一条金利来的。
“啊,火里面的那个人,不是晓妹……?”
雷公如梦初醒一般,他腾的一下坐了起来。只不过,他的身子刚想再动一下的时候,九爷的刮胡刀已经贴紧了他的脖子。冷冷的刀锋,让雷公再一次相信,自己没死,自己心爱的女人晓妹也没死。
“只要你们告诉我,晓妹在哪里,我现在就带你们去你们要去的地方。”雷公神色很坚定的样子。没错,他知道丁梅被章虎关在哪里。
“妈的,死到临头,还敢跟咱们谈条件?”九爷一气之下,差点儿就想把他的脖子给拉开掉去。结果,方天宝一步上前,抢走了他的刮胡刀,道:“咱们就依他一次。”
九爷看了看方天宝,因为心里挂着为了丁梅,他还是忍了。
……
刘晓妹在哪里?
这个问题,方天宝他们其实并不知道。他们只是让摩西定位了刘晓妹的手机。可是,就在刘晓妹把那个流浪汉火葬了以后,她的手机,就一直嘀嘀嘀的显示没有电了。
尽管刘晓妹的手机电量不足,不足以开机通话。可是,摩西还是通过自己先进的窃听和跟踪设备,跟踪到了刘晓妹的位置。
此刻,刘晓妹正在一个尼姑庵里。
……
在本市的东郊,有一座远近闻名的道家仙山,名叫倾城山。
听说,这座倾城山之所以叫倾城山,其实是因为在清朝末年,这里曾经来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有人说,那位美女曾经是曾国藩的小老婆;也有人说,那位美女,曾经是咸丰皇帝在京城里宠幸的一位名妓。当然,那位美女究竟是谁,没人知道。只是,自从那位大美女来这儿之后,当地的县官就自动自觉地给她修建了一座道家尼姑庵。这座尼姑庵,就是本市唯一的一座尼姑庵,名叫“晓风庵”。
解放前,据说这座名不见经传的晓风庵,香火很旺。后来,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后,这座曾经富有传奇色彩的尼姑庵,差点儿被大火毁于一旦。再后来,政府为了扶持本地的旅游产业,又重启了这座荒废已久的尼姑庵。
听说,前些年的时候,这座晓风庵还特定从外地聘来了好几个宗教专业毕业的女大学生。有了女大学生,又有了一些半吊子水的尼姑做支撑,这里的香火才又慢慢的恢复到了解放前的水平。
不知道是神指引,还是冥冥中,刘晓妹就跟这座“晓风庵”有缘。刘晓妹在那桥底,放了一把大火之后,她那孱弱的身体在田野中摇摇晃晃的走着的时候,不知不觉,她就来到了晓风庵的山脚下。
两年前的一个礼拜天,单纯且善良的刘晓妹,背着哥哥一个人来这尼姑庵里祈福。当时,一个年纪大约有四十几岁的老尼姑,觉得刘晓妹施主很有眼缘。当时,老尼姑见刘晓妹人长得漂亮,且看上去心底又善良。于是,她很想游说晓妹,试图让晓妹留在庵里做一个清水尼姑。
当时,刘晓妹觉得那老尼姑的想法,简直是太放肆了。她打死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来这个尼姑庵里做尼姑。于是,当她匆匆地跪地祈福完毕以后,她后背一凉,拔腿就要跑。
可是,正当刘晓妹跑到山腰的时候,她却像见了鬼一样地定住了。没错,在半山腰那条狭窄的小路上,她竟然惊人的发现了一个身影,一个看起来让她有些汗毛直竖的身影。
没错,是那个老尼姑。
刘晓妹心跳得通通响,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四十几岁的老尼姑,她身材修长,品貌端庄,笑容可掬,看起来颇有点儿仙风道骨的意境。可是,她难道是鬼吗?如果不是鬼,她怎么会这么快就站在自己的对面?
“不要疑神疑鬼了,我只不过是抄了一条近道而已。”老尼姑这么一说,刘晓妹悬着的心微微的落了一点下来。
“哦,可是,道长,您,您还有事儿吗……”
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只是偶尔能听到旁边树叶的沙沙声响。当时,刘晓妹只想着赶快离开,她说话的时候,头都是一直低着的。她根本不敢抬头看老尼姑一眼。就好像,站她面前的,不是一个老尼姑,而是一个会飘动的无腿僵尸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