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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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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们拎着牛肉充满感激地离去了。用过午饭后,邓元、蔡晔二人也没再停留,直接回了县里。

明溯回到庄中,众人皆在中间院中候着。钟二奉上铜盆,明溯随意地洗了一下脸上汗渍,接过旁边布巾,随意地擦了擦手,便率先进了屋子。

还没坐下,便见那黄旭揪了钟大吵吵嚷嚷地闹了进来。原来饭时,黄旭找去了独立三队,要求将那每次宰杀后留下的牛皮也一并拨付给他们剑盾队,钟大却是不依,二人便起了争执。

明溯坐了下来,问声:“你要那牛皮何用?”

黄旭迟疑了一下,难为情地言道:“上午那马蹄蹬来,我等用盾去挡,谁知那木头钉就的盾牌根本就不经力,三二下便散成一堆烂木头。我与曹屯商议了一下,想要牛皮将盾蒙上,这样也能耐用,况且木质疏松,中间又颇有缝隙,难挡箭枝,牛皮坚韧,我便想……”

原来经过军演,黄旭觉得自己装备太差,便打了主意,欲将那木盾全换上皮盾。属下想提高战斗力,对于明溯而言,这是个好事,应该支持。明溯了头,又转问钟大为何不允。

“那牛皮大面完整者可以制成军鼓,其余破损者亦可找些妇人缝制成皮甲。仓中目前止有各类盔甲九十四具,且大半为布甲,平素操练尚可凑合着使用,一旦起了战事,兄弟们岂不是拿那血肉之躯与敌之利兵对抗?”钟大却是理直气壮地言道:“皮甲所缺甚众,各队均找我要过,步兵之盾,其面能挡一人全身,所耗甚大,我岂能为了一队之便而误了全曲。”

这话更有道理,明溯想了想,便出了个主意,裁道:“你二人所思均是从军中实际需求出发,甚好。然皮少人多,总得想个法子才是。依我看,黄旭你可找钟大领了钱银,前去购买些桐油、白灰,将那盾牌仔细镶嵌、侵泡再三,如此则更加坚固耐用,若有机会,我便寻了那匠人为你打造铁盾若干,全部换上,一步到位,岂不更好。”黄旭闻言有机会换装铁盾,自然不再打那皮盾的主意,便放了那钟大,拜谢一身,眉开眼笑地到一旁候着了。

至于钟大那边,明溯则细细地吩咐了一下:“军鼓之需,目前尚无缺口,只是那游骑队诸人,马力不足,披甲甚是影响速度,你可与苏平商议一二,每人打造一面面盆大的圆盾,蒙上牛皮,轻灵巧,携带便捷,折冲辗转之际,亦可护住身上要紧之处。剩余牛皮,你可与布甲拼在一起,择那身上胸背关键,缝上牛皮,如此,两相结合,则布甲也不浪费。”这却是明溯见那游骑颇有奇兵之效,且侧面扰敌视听、乱其阵型的作用显著,准备加强配置,作为一支强兵来用了。至于后面那个皮布合一的盔甲,却是他思量欠缺了一,其实,这个年代的医疗水平十分低下,往往当场战死者止有十之一二,其余伤重感染不治者则占了四五成,碰到那炎热的夏天或者连绵的阴雨天,这个比例甚至还要更高一些。所以他那个防刺背心式的提议只能算是权宜之计,等到战事一起,吃了亏,自然会有所醒悟。

这暂且不谈。那钟大得了计之后,自下去筹划一二,计算周全,旁边的苏平更是意外之喜,不曾想,拿了个第一,竟然得到亭君如此重视,主动回护,当下,紧忙上前好生拜谢了一番。

明溯趁机言道:“你可知军魂一?”

苏平茫然不解,还是那旁边的刘元起善于察言观色,试探地言道:“常言道,将乃军之魂,气乃兵之魄,不知亭君所指可是此意?”

“你只中了一部分,”见众人皆是好奇,明溯索性为大家详细解释了一下:“军魂是一支历史悠久、战功卓著、将才林立、英雄辈出,具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一代代留下的传承。一个曾在这支队伍战斗、服役过的老兵,会终身为这支队伍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非凡成就感到由衷的自豪和骄傲;即便是一名新服役的士卒,亦会受到这种气氛的感染,战斗时超常发挥,往往能够克服自身操练的不足、武艺的欠缺、危险的挑战,能及人所不能,创造出辉煌的战绩。”

见诸人不解,明溯举了个例子明:“战国时期,群雄林立,七国称雄,先秦从一个不起眼的国,转战了六百余年,一代一代的秦兵士卒纷纷将生死置之度外,奋勇杀敌立功。他们苦练骑射,纪律严明,战鼓之下,面前虽是汤火亦毫无惧色;他们绝对渴望战争,听要打仗,就顿足赤膊、急不可待,根本就无所谓生死;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去满战场追杀自己的敌人,最终以虎狼之势,灭六国并八荒,一举鼎定天下。此即是军魂之下,旌旗所指,莫不披靡。”

夏侯渊不解地问道:“秦军如此奋勇,最终还不是被我们高祖皇帝给夺了天下。”

“你的不错,秦失其鹿,天下共逐,我们高祖皇帝趁势而起,取了关中。可你又知道这又是为甚么?”

“不知。”这么深奥的问题拿去考夏侯渊一介莽夫,简直是拿金缕玉衣去让才出生的娃儿缝制,结果不言而喻。

“昔太史公有言:於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钜鹿下者十馀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於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此诚楚军军魂强于诸人,天下慑服矣。”

“可是坐天下的还是高祖皇帝。”夏侯渊犹自不是很服气,其余众人皆纷纷头附和。

“如此情形却与军魂无关,实质民心也。那胡亥昏庸无能,残暴无比,已经是天怒人怨的了,而项羽伐秦本是顺天应民,却残暴坑杀了二十万秦卒,为了当西楚霸王,又流放了怀王熊心,所过之地亦是烧杀抢掠,虽名为霸王,却失尽天下民心。高祖取之,此乃形势使然,天意如此。”

“嗯,我明白了,是老天选择了高祖皇帝。”夏侯渊似懂非懂,旁边曹仁、夏侯淳、刘元起、葛权诸人却是各有所悟,纷纷沉思不语。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也是可以的。”明溯不想在这个事情和夏侯渊辩解,毕竟再下去,万一再漏了句大逆不道的话出来,这里人多嘴杂,自己总不能一个个地杀了过去吧,想了想,索性重新拾起初始的话题,言道:“一军之魂,在于将。将有令不遵,则下面莫不学样;将畏敌不前,则下面皆心生恐惧;将犹豫不决,则下面顿生疑虑,是以将为军之魂也。”

顿了顿,明溯接着言道:“今天的军演很成功,各位都很努力,短短二十几日便能练出这样的效果,我很满意。但是,长刀弓弩不是为演习准备的,士卒的气势不是拿来给乡民看热闹的,从我们集合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心中都应该有一个信念,那便是以血还血,杀尽青龙山贼人,为西山惨死的百余父老报仇雪恨。兵器没沾过血的士卒不是一个合格的士卒,军魂更无从谈起。”

明溯把后世指导员的特色引进到了自己手下,然而,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只得亲自上阵教导了。不过凭着记忆中几千年的经验总结,引经据典,以例佐证,这一番教导还是颇有成效的。

下午,夏侯淳便把那面镶金黑旗深深地插在了自己身后,就那么站在烈烈翻卷的旗帜下,召集乙屯并独立一队数十人慷慨激昂地进行了长达一个时辰的训话,内容无非是胜不骄、败不馁,忘记取得的荣耀,从零开始,再夺第一,等等,诸如此类。

那曹仁更是干脆,直接把明溯话中提到的东西运用到了实处。整整一个下午,场地左侧鼓声未歇,甲屯诸勇一队一队地排列着重复一个指令,那便是向前、向前、再向前。其间,行至场边的溪边时,鼓声激昂,擂棒不休,那蔡进、黄旭微微一愣,见曹仁已经进了那水中,便皱眉率着全队踏入了冰冷刺骨的溪,旁边督阵的夏侯渊却是犹豫再三,空自挥舞着鞭子在那溪边吼着,却是不肯再往前一步。

曹仁也不废话,当众喊来郭贵并曹纯诸人,将那夏侯渊就地绑了,扒下裤子,劈里啪啦便是二十军棍,然后报请明溯同意后,将黄旭提了上来,任为屯副,那夏侯渊降了一级,自去领那剑盾兵了。

有了先例,后面的操练便更加的自觉。鼓声再起的时候,不待曹仁示范,那两队乡勇眉头都没有皱上一皱,排着队列迅速回身踏入了溪水之中,对面,陈业、孙尚二人自领着手下拾来柴火,生起一堆堆篝火,供那众人取暖烘衣。曹仁却是别出心裁,硬生生地命令诸人在那火上来回跨了十余次,直到裆部都已经全数烘干,这才放了他们散去休息。

场边高台上,明溯回头笑对葛权言道:“有此精锐之士,便是那火阵、水阵,又能耐我如何!”葛权却是把脖子又缩上一缩,哆嗦回道:“尔等还有火堆取暖,老朽这把骨头都快被凉风吹散了,也不见主公你放我下去避上一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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