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一刀将面前挡路的贼人斩在两段之后,明溯纵马转向道旁,汗血宝马连蹬带踏,却是顺带解决了旁边一名特战队员半边的围困。~頂點說,..
每次都喜欢用双手生裂对手的典韦满身的血水,整得如同那地狱之中方才爬了出来的修罗一般。
见状,明溯不悦地大喊了一声:“五兄不要再追杀了,有那闲空照料着身边的弟兄。”
倒不是明溯对典韦有甚么意见,而是进入赵国境内以来,仅仅三天,诸人便连续遇上了十数拨的贼人。
虽然这些股贼人个体人数都不是很多,可着实架不住他们神出鬼没,层出不穷。
连续三天,明溯等人都是在战马之上和战斗之中度过的,也不知道这些赵国的地方官吏是如何治理政务的,境内有如此多的贼人,竟然都没有官府出面剿灭一下。
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之后,再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这种车轮战式的袭扰了。望着那些面露疲色的属下,明溯心中暗暗叹息一声,便号令诸人放弃再抄近路,直接折转向那一条笔直的官道尽头赶去。
尽管到现在为止无人折损,因为这次出来的士卒都是精挑细选的军中好手,对付区区装备简陋,缺乏配合战术的贼人还是不在话下,可疲于应付之下,却还是不慎被流矢断刃给伤着了五六人。
此时已是盛夏,伤口极易感染。本来从桃花岛出来的时候,诸人倒也带了一些治疗刀棒之伤的药物,可连续厮杀之下,伤口却是一直难以愈合,时间一久,个别士卒便开始有了发炎的迹象。
这个时候,明溯心中实在后悔:当初自己为图省事,竟然忘记了要带上几皮囊的烧酒出来。当然了,像这种天气,喝些口味淡淡的浊酒都觉得腹涨,若是再喝那自制的烧酒,岂不是跟全身的汗腺过不去?
本来明溯是准备隐匿行踪,所以一路才刻意地去绕开那些城池赶路,不曾想这赵国境内似乎完全成了土匪窝一般,几乎是才转过一座山头,便能遇上一股不长眼睛的贼人。
其实,倒不是那些贼人不长眼睛,就在前面一拨贼人的喊话之中,明溯倒是气极而笑——这些贼人倒是很有眼力劲儿,他们的目标竟然就是冲着自己这匹汗血宝马来的。当然了,若是明溯愿意割爱,再将剩下十余匹健壮战马尽数奉上,双方自然会偃旗息鼓,估摸着那些贼人也会话算数,不再为难诸人了。
可是,明溯会如此委曲求全么?
姑且不谈其他那些战马的价值,就是自己胯下这匹汗血宝马,因为饲养久的因素,现在与自己可谓是心意相通,此时不用是贼人来抢,就是那原先的主人张邈反悔,想要再要了回去,明溯也是万万不肯转让的。
先前一天,诸人已经绕过了赵国的国治所在地襄国县,按照路标显示,转过直道,一路向北前行上七八十里就应该是一个名叫中丘的城池。
这座城池明溯从来没有听过,不过既然在一个郡国之内能够称得上是城池的,排除了国治所在地,那就应该是个县城了。
再的县城里面总应该会有医生的,明溯一边思索着这个问题,一边纵马率队往前赶了过去。
其实,这赵国倒也并非像明溯心中所想的那般,处处都是盗贼横行,主要是明溯选择的路线不对。赵国南北狭长,位于冀州的西南角,越过魏郡之后便进入赵国与巨鹿郡的交界处。
可以,这三天以来,诸人都是一直在两国郡的边境之中赶路。俗话,凡是两地交汇之处,定然多是民风彪悍官府扯皮两不管区域。
本来就是一个疑难杂症遍布的地区,加上去年黄巾之乱,巨鹿城池被朝廷大军攻破之后,大量的贼人四下逃窜,许多人便趁乱逃到此处,随意地找了个山头便扎根生存了下来。
外面的风声太紧,这些人自然不可能再做出以前那种头蒙黄巾,自陈来历的傻事,从他们地盘经过的明溯又没有将自己那所谓的平天将军旗号打出来,所以在十数匹战马的诱惑之下,一场场不可避免的“误会”便在漫天的血腥中发生了。
当然了,恐怕此时就算明溯知道了真相,也不会去和这些贼人攀交情的。姑且不谈人家还会不会承认自己的身份,就算当真有人承认了,自己身后追随上一大批衣衫褴褛,目光呆滞的流匪盗贼,估摸着不等有人劫道,那官府早就该得了线报,秘密调遣兵马前来堵截了。
不要忘了,自己可还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在身。若是就此找个山头隐身下来,那么招兵买马自然不成问题,可毕竟自己这一路上穿县过乡,平素赶路的时候无须考虑投宿的问题,可干粮吃光了却总是要找人口集中的区域进行补给的。
正如此时,自己的属下受了伤,而且伤势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明溯自然便会转向附近的城池,短暂地逗留下来。
回头望了望那已经神智不清,被典韦背着共骑的士卒,明溯心急如焚地一鞭子狠狠地抽了下去。本来按照汗血宝马的灵性,是不需要明溯如此对待的,可毕竟此时人命如天,不由得明溯再去怜惜马儿了。
那汗血宝马似乎也知道主人的心焦,颇通人意地没有将性子发出来,只是闷声往前奔了过去。
就在诸人转过前面的山洼,刚刚越入那界碑,进入中丘境内时,前面一座矮矮的山头上,一个粗壮魁梧的中年人远远地望着那一片红云疾驰而来,满眼金星直冒地感叹道:“若是老子当初也有这样一匹拉风的战马,估摸着一个帅的位置是跑不了的。”
“帅再威风,还不是被官兵追着屁股赶来赶去,哪里像大王现在过得逍遥自在?”旁边一个鼠头鼠眼的贼人闻言,却是紧忙将马屁送了上去。
“的有道理……若是今天顺利,剩下的战马之中,任你挑选一匹。”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虽然手下这子战斗力不行,可这嘴巴却似乎抹了蜜似的,倒也不枉了自己一直将其带在身边,视若亲信。
“那我就谢过大王了!”听二人的口气,似乎待会那些战马都会手到擒来一般。
正在此时,旁边一个眼尖的贼人却是惊讶地喊道:“大王,那中间背人的汉子似乎是个好手,你看……他后面背着一个人,都毫不吃力,身形坐得很正。”
与官兵打了将近一年的交道了,这些贼人的眼光也变得毒辣了起来。本来典韦那副身块就十分显眼,此时又因为心焦伤员,所以也没有刻意掩饰,一下子也就被人看穿了实力。
那矮魁梧的汉子本来还在沾沾自喜之中,却是不心被手下迎头泼了一盆冷水,当下心中极为的不爽快,便甩手一巴掌拍在那多嘴的贼人脸上,冷冷地喝道:“你脑袋被驴给踢了?也不看看,是他们人多,还是我们人多。”
“可是……”那贼人还想再,却是直接被矮魁梧汉子打发了下去打前阵,只得十分郁闷地领人往山下摸了过去。
此时,明溯已经一马当先,基本与那些贼人的视线垂直了,还没等他奔了过去,头却是传来一阵急促的锣鼓声,紧接着数十块大大的碎石混杂着零星的羽箭便罩了下来。
一听这种杂乱无序的声音,明溯心中便是黯然叹息一声。正规的军队是击鼓冲锋,鸣锣收兵,也不知道这些贼人中间是不是确实没有人才,还是为了营造气势,竟然一个个都是锣鼓齐鸣。
第一次遇到的时候,明溯还有些迷惘,一路杀到这里,句实在话,现在一听这种杂乱无章的声音,明溯心中就格外的厌烦了起来。
果不其然,就在他随手格掉几枝无力的箭矢,顺带闪过那些轰隆隆从山道旁边掠过的石块时,百余贼人已经如同潮水一般,纷纷从山腰处涌了下来。
“杀!”明溯狠狠地往旁边吐了一口浓痰,将长刀往上一举,厉声喝道。
闻声,除了典韦还护卫着背后的伤员继续往前奔去之外,剩下的士卒,哪怕是还带着伤口,都是毫不迟疑地挥舞着兵器对着那崎岖的山路出口围了上去。
山上的贼人本来见到典韦的块头,心中还在忐忑,此时见其竟然不管不顾,直接越过山口而去,虽然有些暗自可惜到手的战马又少了一匹,可毕竟对方最大的战力已经不在了,剩下的诸人再是拼命,难不成还个个能够以一当十?
当然了,令他们气势高涨的却不是典韦的离去,而是那匹血红的战马竟然还留在了当场。
这下我们的势力至少要暴涨一倍了!那领先的贼人心中方才掠过这个想法,便发现一道雪亮的刀光平削了过来,转瞬,他便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还站在原地,只不过肩膀上面已经成了一个血淋淋的平面。
无尽的黑暗伴随的不仅是这个贼人,就在明溯动手的同时,那十余名士卒已经纷纷跃马冲了上去,再是勇敢的贼人遇到这些苦练了足足三四年杀人技巧的特战队员,结果无非都是一个照面便倒了下去。
还没等那矮魁梧的汉子站直了身子,眼前首批冲下来的数十人已经全部横尸当场。见状,那汉子也顾不得再去窥觊汗血宝马了,口中惊惶叫了一声,便转头往山上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