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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洛克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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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界的天空一如既往地布满火烧云,阳光努力地穿过云缝,照射在艾泽拉皇宫的飞檐下,照射进大殿的黑色地板上。

魔皇索隆端坐于王座,环顾两边各位魔王镜像,尤其是在炼狱魔王巴萨罗门的脸上多停留了一会,黑而明亮的眼睛眨着,似乎在等待什么。

“再次声明,我跟那个丑陋的人类女性绝对没有半点关系,你们说的那个人类,绝对不是我的后裔。”

巴萨罗门魔王嘶哑地咆哮着,巨大的复合式口器发出嘶嘶的漏气声,六对复眼轮流眨着,口水流了一地。当然,因为维持镜像传送的成本极其昂贵,巴萨罗门魔王的身体并没有投射过来,只是投射了一个头部,果然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珠,面部方形轮廓,有棱有角。

单单看脸,让人感觉他是一个巨型人类,但熟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有八条腿八只手,是个巨型爬行动物,有着极强的防御力和恢复能力。

听到魔王的答复,索隆的目光又投向了王座之前的妹妹,伊莉莎公主。

公主微微欠身,口齿清晰地道:“就算不是巴萨罗门魔王的后裔,也一定◆顶◆点◆小◆说,跟其他魔王有关系,他的身上,有太多魔族的痕迹。”

又是一阵沉默,似乎没有魔王愿意承认自己在人类世界留下过血脉,就在魔皇准备做出决定时,排在左侧第三位的烈焰魔君忽然开口,瓮声瓮气地道,“或许,那个人跟我有关。”

“我没记错的话,大约在二十年前,我去过人类世界一次,刚好遇到光明神教的圣女...我想,或许,是她替我养育了一个后代。”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所有魔王都发出咯咯的嘲笑,讥讽也随之而来,“墨菲托斯,你可真是兴趣广泛啊,和丑陋的人类合体想必是与众不同。”

说这话的是恐惧魔王提托迪奥斯,他是一只有着反关节蹄足和蝙蝠翅膀的类人型怪物,对他而言,所有四肢直立动物都是丑陋的,只有带翅膀的反关节类生物才能称得上完美。

烈焰魔君并未对恐惧魔王的调侃做出回应,只是对魔皇点点头,“实际上,我很早就感受到遥远的某处有颗火焰之心在跳动,没想到,他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我想,是时候让他回到摩耶罗,感受一下父爱。”

一众魔王镜像全都发出呵呵的嘲笑,接二连三地消失,只剩下烈焰魔君留下。魔皇自王座上下来,郑重地宣布,“兹决定,赐予墨菲托斯后裔张伯纳恶魔大领主之头衔,炼狱火山北部的科索沃平原皆是他的领地范围,另赐予他地狱双头龙十条,暗夜骑士一队,恶魔亲卫八名...”

等到烈焰魔君的镜像也从大殿内消失,魔皇索隆才长长叹息一口气,无力地坐回王座。

“陛下假借封赏之名来换取墨菲托斯的忠诚,还能牵制巴萨门罗的力量,令伊莉莎大开眼界,非常佩服。”

“伊莉莎。”魔皇力不从心般地道,“我的妹妹,如果父皇还在,他肯定不会这么做。那个所谓的魔王后裔,我见都未见过,就给他一个大领主封号,这样的行为,历任魔皇都没做过。”

“另外,这次虚空大军是被挡住了,下次呢?百年之后我们又拿什么去跟虚空大军对拼?”

魔皇索隆说着,语气充满忧虑。

“陛下。”伊莉莎恭敬地行礼,声音坚定地道:“吾王剑锋所指,吾等身之所向!”

“那就做好准备,这一次,一定要拿下爱默斯。”

......

......

爱默斯大陆,中土世界北部,西兰公国的边境,一座名为洛克的小镇。

张伯纳在这里已经转悠了三天,搜集到了足够多资料。这个洛克小镇是光明帝国北方最偏远的一个小镇,镇上常驻兵力有两千人,镇长是位男爵,隶属于西兰公国统治。

另,小镇面积有120多平方公里,比张伯纳所了解的小镇面积要大上许多。常驻人口大概在五万人左右,人们大多是以农作物为生。又因为靠近阿卑斯山脉,镇上也有诸多猎人。

又因为是边境小镇,镇子上鱼龙混杂,各种通缉犯,冒险家,贸易商,间谍,强盗,人贩子,形形色色的职业全都挤在镇上,三座赌馆日夜不歇,五座酒馆经常会扔出醉醺醺的酒鬼,看上去一派繁荣昌盛。

阿卑斯山脉那边,就是蛮人的地盘,安达的光辉暂时还翻不过高大的山脉,倒是彪悍的蛮人,时不时地越过阿卑斯山,过来劫掠一番。

当然,蛮人入侵的事已经是十年前的老黄历,自从库克男爵接管洛克小镇以后,蛮人就再没出现过。

另外,在洛克镇后方十公里,还有一座雄城盘踞,名为黑岩城,城主劳伦斯公爵,据说是天下第一的剑士,手下雄兵十万,是西兰公国北方的第一门户,几十年来,蛮人只能是在此劫掠,却不敢带兵犯境。

尤其是近十年,蛮人连劫掠都不敢来,民间说法是,十年前的某天,劳伦斯公爵正在给自己唯一的女儿举办生日宴,不知死活的蛮人跑来劫掠,战报送到公爵府,生日宴不得不停下。

年仅十岁的菲欧娜为此哭了好一通鼻子,让公爵大人极为光火。是夜,公爵大人单枪匹马,越过阿卑斯山脉,穿过蛮人的防线,一直潜入到蛮人部落本营,亲手割下蛮王奥伦的耳朵,并对蛮王提出警告,在他驻守黑岩城的时段,不许再派兵劫掠,不然下次就割掉蛮王的头颅。

这种说法虽然是民间传说,但极大地鼓舞了边境百姓们的信心,在强大的劳伦斯公爵护佑下,蛮人真的没再劫掠过。

因此,劳伦斯公爵又被称为:和平的使者。并且受到了教会的册封,赐予他光明骑士的称号。

这个故事传的有板有眼,讲故事的人信誓旦旦,说他曾经跟随商队去过塔里木荒原,远远看到过蛮王,他的帽子上垂下来两条狐狸尾巴,刚好将耳朵遮挡,所以,蛮王被劳伦斯割掉耳朵的事情绝对是真的,要不然蛮王为什么不像别人那样,勇敢地露出自己的耳朵?

张伯纳信以为真,心里给劳伦斯打上了一个猛人的记号,自己若要从洛克镇下手,得提防这个人。

至于为什么选择洛克镇下手,张伯纳自己也不知道,自然女神手一推,他就跌落在阿卑斯山脉,出来就看到这个小镇。相对来说,他更愿意去卡卡的家乡,赤木镇,最起码,那个小镇自己去过,比较熟悉。

再者,可以利用卡维尔神父做的那些事来蛊惑村民,就说在寻找白熊的途中,卡维尔神父对卡卡起了色心,强逼不成,就把巴特等人杀死,手段残忍,自己出于无奈,杀了卡维尔,为村民们报仇。

这样的话,就能成功激发村民和教会的矛盾,自己在后面推波助澜,很快就能树立威信。然后振臂一挥,带领村民攻占教堂,将神父们全都拉出来砍头,换上忠心于自己的人做神父。

计划的挺好,但被赫拉驳回。

女神对他道:“你已经掌控了审判之力,就是教会的圣骑,你以圣骑之名,巡游四方,看到有神职人员假借安达之名,行恶魔之事,即可斩杀。”

女神不愧是女神,两句话就让张伯纳茅塞顿开。

唯一不喜的是,张伯纳若想召唤女神出现,必须大声念道:仁慈至爱救苦救难的伟大女神赫拉,您最忠实的仆人祈求您的降临。

如果不这么念,女神无法听到,也就不会出现。

张伯纳对此意见很大,一再对女神强调,“我不是你的仆人,我有我的信仰,你这样做违背了我的意愿。”

女神表示无奈,“这是创世之神定下的规矩,召唤女神的咒语和魔法吟唱一样,错一个字一个音都不起作用,我无法时常关注你,南方还有诸多自然信徒,女神虽然不能做到有求必应,但也要时常显灵才能获得持续信仰。”

如此解释,张伯纳就没了办法,他当然知道魔法释放时必须吟唱,而且对咒语的要求非常严谨。既然如此,只能违心而为。

此时的他,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女神的帮助。

况且,召唤女神这种事,也不是谁都能随便做的。女神告诉他,“作为一名并不虔诚的信徒,我最多再能给你三次帮助,以后我将不会出现。”

张伯纳反问,“那我要是对你保持虔诚呢?”

女神回复:“你的虔诚比恶魔的誓言更为廉价!”

这句话让张伯纳一阵脸红,却也说的正确,他当然不可能对神虔诚,在他心里,根本没有所谓的神。

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之后,张伯纳精神抖擞,大步向前,准备踏上他人生中的逆袭之路,也是他要回家的必经之道。

首先,他要做的,就是假借正义圣骑巡游之名,杀掉一两个有损耶斯布鲁大神光辉正义之名的邪恶教徒,彰显出光辉正义,为成立新教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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