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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传送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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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菲欧娜被恶魔吸进时空裂缝,劳伦斯城主没有一天睡好过,闭上眼睛就是菲欧娜的音容笑貌,他无法想象,菲欧娜落入魔族之手会有什么下场,她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脆弱,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手下的人一直在宽慰他,菲欧娜姐吉星高照,一定不会有事,但这些话只能听听,年轻的女孩落入魔族之手会有什么下场,大家都清楚。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没有之一。

时间过去了七天,劳伦斯城主瘦了十三斤,他把自己关在菲欧娜的闺房内,不想见任何人,只想静静地呆着,就这么死去算了。

前途看不到任何希望,他也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他的手里,抓着一柄木头剑,那是菲欧娜六岁的时候他亲手制作,他还记得,菲欧娜奶声奶气地,不想和其他女孩一样玩布娃娃,想要成为阿拉贡那样的伟大武士。

就在城主大人悲痛欲绝之时,管家疯也似得冲进房间,上气不接下气地道:“老爷,姐有消息了,姐有消息了。”

劳伦斯瞬间激动,一个箭步上前,扶住管家臂膀,“不要着急,慢慢。”

“老爷,外面来了一个魔族女人,带来了菲欧娜姐的消息。”

“唔?”劳伦斯的表情暗淡了一下,尽管思女心切,但毕竟是个城主,听到魔族两字首先想到的是冷静,要慎重对待。

“叫她进来。”刚发完第一道命令,城主大人又急忙改口,“先让她等等。”越是着急,越是需要冷静。劳伦斯知道自己状态不好,一听到女儿消息不免着急,可能做出错误决定,所以他需要静一静。

“先给我弄吃的。”劳伦斯平淡地道,目光停留在了手中的木剑上,攥的更紧。

尽管经过一个时的缓冲时间,劳伦斯依然被来自魔界的消息震惊了!

“什么?!他们征服了魔族?还在魔界打下一块领地?”尽管劳伦斯心里一万个不相信,但是来人手中菲欧娜的亲笔信做不了假,信上面写的很清楚,洛克镇的新任镇长击杀了炎魔领主,震慑了魔族士兵。现在菲欧娜在摩耶罗很安全,但是无法回来,必须在爱默斯建立一座接收传送阵才行。

看完信件,劳伦斯就黑了脸,尽管那是菲欧娜的亲笔信,他也不敢相信。万一这是魔族的阴谋呢?魔族千方百计的想要攻打爱默斯,正愁没有更多的通道,自己倒好,直接在家里建一座接收,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可是,他又不能不相信,来人是个美丽的女孩,看上去是那么的善良,她还带来了菲欧娜的贴身信物,一个薰衣草制作的香囊。

菲欧娜在信上了,请求父亲快建好传送阵,她已经好几天没换衣服,整个人都快发霉,如果父亲的传送阵建的慢,很可能等来女儿被自己活活熏死的噩耗。

这是菲欧娜话的口吻,若在以前,劳伦斯肯定会笑着反驳:没有换洗衣服可以洗澡呀,怎么那么笨呢?可是现在他没心思这样想,女儿单独在异界,那能轻易脱衣服。

思想左右徘徊着,最后他喊来了洛克镇现在的守卫将领,一起商议对策。

来人正是苏格拉底和安格拉斐尔,各自看过信件后,也陷入迷茫。幸好,伊芙琳又掏出一封信来,是张伯纳亲笔所写。

张伯纳的字迹和任何人都不同,总是给人一种方方正正的感觉,除了苏格拉底咦了一声,没人在意这个细节,他们更关心的,则是信上的内容。

张伯纳用非常简洁的语气:老苏,卡和安,见信如晤,废话少,我在魔界很好,杀了一个炎魔领主,还霸占了他的领主府,这里有很多矿藏,咱们以后光是卖矿都有花不完的钱,我已经制定了更好的发展计划,但需要在洛克镇建立一座接收传送阵,不然我没法回来。如果你们看到这份信,明劳伦斯那个自私鬼不相信菲欧娜。没办法啦,这个传送阵只能自己建,不管花多少钱,也不管用什么方法,必须尽快建好。

苏格拉底看信的同时,劳伦斯也挤在一旁看,当看到那句劳伦斯那个自私鬼不相信菲欧娜时,城主大人臊了个老脸通红,扭头去一边,沉默不语。

看完信后,苏格拉底干笑两声,“城主大人,您觉得如何?”

劳伦斯道:“我觉得这是魔族的阴谋,他们控制了菲欧娜,逼迫她写信,骗我们建立传送阵,他们好长驱直入,一举拿下黑岩城,再向中土蔓延。”

劳伦斯完,苏格拉底就哈哈大笑,“城主大人多虑了,首先,信件上并没有传送阵必须建立在黑岩城。第二,就算我们建成,传送阵最多一次传送十人,控制权在我们这边,可以随时关闭,十个魔族能成就什么事业?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纵观历史,魔族想要进攻摩耶罗,什么时候使用过计策?”

这三完,劳伦斯立马大悟,原来是自己太过心,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

魔族进攻人类,何须使用计策,向来都是直接碾压。

想通这一,劳伦斯立即下令,开始建造传送阵。不过为了保险,传送阵建在了洛克镇。

......

自从伊芙琳走后,摩耶罗时间又过去了三天,菲欧娜越发心情急躁,时刻想要冲什么人发火,却找不到合适对象,只能把气憋在心里,脸色极不好看。

张伯纳和贝里斯特倒是乐得清闲,两人已经彻底换成摩耶罗风格的装扮,都是红甲红披风,威风凛凛地检阅明教分坛部队。

这其中还有个插曲,张伯纳询问狗熊,愿不愿意加入明教,共同举起替天行道的大旗。

在摩耶罗的这段时间内,狗熊闲的发慌,天天听张伯纳讲述关于一百零八英雄如何替天行道的故事,很是神往,张口闭口都开始以洒家自居,早就想和张伯纳斩鸡头喝黄酒,成为八拜之交。

现在听道张伯纳邀请,自然满口答应,并提出要求,自己要坐第二把交椅。张伯纳闻言哈哈大笑,封他为明教四大天王之首雷霆熊王。

狗熊对此颇有微词,一直追问四大天王其他三位是谁。张伯纳两手一摊,“我哪知道,总之你是明教老二,后来的都得喊你一句哥哥。”

所谓的检阅部队,主要是检阅五百个不死不灭的黄金魔偶,自从踏进领主府,张伯纳就打起了燃烧军团的主意,等丽莎的情绪稍微稳定,立即提出要求,把黄金军团要了过来。

五百个黄金疙瘩往校场一站,还真是声势震天。不别的,光是魔偶们杀不死砸不烂又力大如牛这些特征,都够人类士兵喝一壶。

用丽莎的话,魔族进攻人类城邦,很少使用攻城梯破城锥,都是让怪物直接撞墙砸门,像黑岩城那样的防御工事,二十个黄金魔偶就能搭起一座人梯,魔族士兵能直接跨越而上。

至于这么多年来魔族为什么没能整个消灭人类,究其根本还是一个后勤供给的问题。一旦魔族攻入爱默斯三千公里,后勤补给就开始脱节,因为战线太长,且人类对魔族的统治无法获得认同感。

人类占领一座城,可以屠城,然后和剩下的女人们结合,继续繁衍。但魔族不同,人类女性无论如何也无法接纳魔族男性,这是骨子里自带基因,没办法调和。

另外,人类的食物虽然美味,但无法给魔族提供足够的体力,况且,无论是那座城破,人类首要做的就是烧毁粮仓,或者是给粮食上下毒。

再加上和魔族体质不相上下的兽人大军,以及魔法感悟不低于魔族的精灵,战败是早晚的事。

尽管如此,历代神皇也不愿放弃征服爱默斯的美梦。

夕阳西下,流云似火,张伯纳正对着狗熊大吹布尔b,菲欧娜红着眼睛走来,气恼地对着伯纳一戳,“我不管,我要回家!”大姐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的柔弱无助,都快哭了。

“是的,我的女神,伊芙琳已经去了三天,城主大人肯定在日夜不睡地督促传送阵,我们就快回家了。”

“那还要多久啊!”大姐撅着嘴跺脚,女儿心性表露无遗。

张伯纳眼皮一翻,他从哪知道传送阵多久能建好,但还是和颜悦色地道:“我估计最多不超过三天,传送阵一准而能建好。”

“你的啊!”大姐气鼓鼓地指着张伯纳,“三天之内建不好怎么办?”

张伯纳闻言表情一凛,脖子一梗,下定决心一般回道,“三天之内建不好我就嫁给你,一辈子当你的男人,绝不反悔!”

这话纯属逗乐,瞬间把菲欧娜气笑,扭着腰肢走了。

狗熊在一旁嗤之以鼻,“教主,你这样做太无耻了,根本不像一个统帅。”

张伯纳白眼一翻,“又忘了吧,我跟你过多少次了,我以前是个厨子。”

天边的火烧云越发严重,张伯纳不经意地皱眉,发出疑问,“你看天边燃烧的红云,是不是正在朝咱们这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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