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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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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州城到狮子口,快马用不了一个时辰,快要接近目标的时候,这只五十人的骑队,已经完全展开呈了一个扇形,逼向港湾的方向。

让人疑惑的是,都已经看到了海港,传说中的三、五十个宋人严阵以待的情形并没有出现,被他们围在扇形中心点的,只有一人、一马、一旗。

他们大多都不识字,那杆插在地上的宋人的旗号写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关心,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大旗下的那一骑人马身上。

是的,只有一骑。

一匹遍体通红、肩高过人的西域健马,横在码头上,马头朝下在地面寻找吃食,或许是听到了动静,侧转头,发出一声不满的鼻息,似乎在提醒他们小声一点,然后又自顾自地低下头去。

马上坐着一个并不高大的身影,背对着他们,身上一袭大红猩猩色的披风,遮住了整个身体,只余下头顶上的一顶宋人制式的金翅盔,瓦明锃亮的盔顶,一丛豆大的红缨被海风吹起,如血花般绚烂。

红马、红衣、红缨,在这碧海蓝天黑土地之间,像是一朵跳跃的火花,燃烧着。

“兀那宋人......”为首的百户话只出口了一半,就咽进了肚子里。

马上的骑士突然转过头,视线扫过这群不速之客,铁盔下的那张面容,带着一个恼怒的神情,一对清丽绝伦的眸子里,寒光陡然闪现,让这个粗汉一下子变得张口结舌,再也说不出话来。

来人竟然是个女将!

雉奴动作缓慢地解开身上的披风,任它滑落在地上,两手分别一抄,一把骑弓和数支箭矢就到了手上,迎着这些人惊异的目光,双手不住地交替摆动,“嗖嗖”之声破空响起,犹如死神的凝视,在这支骑队中绽放开来。

“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为首的百户偏头躲过一支羽箭,拔出身上的弯刀,狠狠地一鞭打在马后:“杀了她!”

只一瞬间,雉奴就射光了手中的箭支,她毫不迟疑地扔掉骑弓,双腿轻轻一夹,胯下的马儿灵活地转了个向,撒开四蹄,箭一般地冲了过去,几乎在同时,一杆大枪已经交于手上,左手一抄右手一顺,枪尖闪电般地刺入了冲得最快的一骑身上,轻易地挑开他身上的皮甲,血光骤现,大枪被她横着抡起,借着冲力将还未死透的身体挑飞,砸到人群中,引起一片惊呼。

枪尖离身的一刻,就在她的巧力下,变成了一朵盛开的鲜花,迎向下一个对手,恰恰就是那个百户,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朵花儿已经在眼中越来越大,他只来得及用弯刀横在胸前,一阵“叮叮铛铛”的敲击声,火花在眼前四窜,当双马交错而过时,他都不知道身上挨了几下,只是脖子上感觉一凉,就像被人在那里安了根管子,血箭冲天而出,弯刀脱手掉下。

疾冲的战马停在海湾的边上,眼前那些飘浮的黑灰、死尸、浮木、破片在他的眼里影影绰绰,身上的力气在渐渐消失,直到眼中一黑,一头栽了下来,落入脚下的海水里。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狮子口港湾的这一小片土地上,宛如江南一般的春色,只是每一朵花瓣上,都带着点点血腥,诗一般的凄美,画一般地悲凉,短短地三个来回之后,码头上只剩了她一个活人,以及数十匹无主的军马。

对于斩杀这些战技不甚高明的鞑子,雉奴的脸上没有多少成就感,只是将面上的股恼怒收起来,重新恢复了之前的淡然,沾着血的大枪被她挂在钩子上,策马回转的时候,身后再次响起了大队的马蹄声。

“吁!”

隔着还有半里地,老北风就打出了停步的手势,因为眼神犀利的他,一早就看清了码头上的形势,和之前蒙古人骑队看到的一样,偌大的港湾,只有一人、一马、一旗。

他跳下马,一个人都不带,提着一个首级,就这么走了过去,跨过满地的尸体、淌过横流的鲜血,走得小心翼翼,似乎只是怕打扰了前面那人的清静。

回到原位上的雉奴,就连表情都没改变,仿佛不久之前的杀戮,根本就是一场想像,她的眼睛里,透着浓浓的哀伤,脑海里,好像在回味着,几个月前,在这片平静的港湾,那场曾经救下了整个京东路的惨烈厮杀。

宁哥儿,你在哪里?是死是活。

这种折磨,比鞑子确在身上的刀斧、射在皮肉里的箭矢还要让人难受,因此,她才会安排好了一切之后,一个人悄然渡海而来,只为了亲眼看看,他战斗过的这片大海。

薛尔温的那个手下没有看错,进入狮子口海湾的宋人,的确只有七条船,其中的一条还载着她的坐骑,除她之外,余下的人此刻都在港湾中,与金州的那些渔户一块儿,寻找可能的活人或者是尸体。

事实上,她的心里比谁都清楚,经过了这么久,就算找到,也不可能活着了,这一趟,是为了求一个心安,还是别的什么,她不知道,也没有去想太过复杂的事,想来就来,如此而已。

有些债欠下了,是一辈子都还不了的。

碧水蓝天白云下,一人一骑就这么看着海面的方面,在他们身后上百步的地方,一群打扮怪异,阵容也不十分齐整的马贼,围住了整个港湾,却没有一个人大声喧哗。

“姐儿......”不知道过了多久,老北风觉得自己的脖子变得又酸又痛,一只小船从开辟出来的水道划了过来,站在船头的一个宋人军士不等船靠岸,就向他们这边摇摇头。

结果不出所料,让她心里的哀伤又多了几分,没有寻到活人,连尸身都找不到,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算了,让弟兄们、还有那些百姓,都上来吧。”

雉奴吩咐了一句,这才转过头,看着站在她边上的披发男子,老北风赶紧屈身一揖:“恩......”

“我认得你,辽河边上的马贼头子。”她的话又疾又快,老北风听了一怔,随即满脸喜色。

“恩公还记得我。”

雉奴从马上跳下来,一抱拳说道:“这次的事,多谢你的襄助。”

“恩公相召,敢不从命。”

老北风不敢伸手去扶,只得和她一样抱拳回道。

“恩不恩的,以后再也休要提起,大伙都是为了打鞑子,那便是兄弟,兄弟之间,无须扯上这些。”雉奴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恩......宣帅说得是。”老北风反应很快,马上将称呼换成了宋人的说法:“金州城拿下了,只有个鞑子千户在,某让人在那里守着,把人都赶出城,如何处置,全凭你的示下。”

“走,看看去。”

金州城什么的,她并不在意,来这一趟,也不完全是为了祭奠,城中还有一些活下来的人,他们都是他身前的弟兄,这才是此行的重点,至于那个什么鞑子千户。

雉奴对于老北风手上的首级,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哈哈!”

金州千户所的牢狱中,一声声狂笑响彻整个监仓,而随之而来的,是响亮的鞭子声,伴着糁人的惨叫,一下又一下地,听着都让人毛骨悚然。

“狗鞑子,叫啊,怎么不叫了。”

还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绑在架子上的人就掉了个个,张瑄提着那条还沾着自己的血肉的鞭子,那个折磨了他整整三个多月的秃发男子,被一鞭又一鞭的抽打着,精赤的上身没有一块好皮肉,开始还能惨叫个一两声,到后来,只余下了哼哼,上百鞭过后,连哼哼都没了。

“船主,还有气儿。”他的手下上前一探。

“浇醒他。”

张瑄活动了一下有些酸涨的手腕,倒底是关了好几个月,吃又吃不饱,这一通打下来,他自己也是费了不少劲,可是一股报仇的快感在支撑着他的神经,苦挨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

“啊!”

带着杂质的冷水浇到伤口上,顿时让那个鞑子醒了过来,此刻他的眼里只剩下了恐惧,被曾经被他折磨的男子,带着一个戏谑的表情看着,就像一块肥肉,被野狗给盯上,只余下浑身颤抖的份。

“装死?不打够鞭子,你想死,老子还不让呢。”张瑄桀桀地冷笑,更是让他感到了一阵绝望。

“杀不尽的南蛮子,有本事就杀了我,大汗会烧掉你们的房子,抢走你们的女人,让你们为奴为狗,死了也只能去最下贱的......”

“啪!”

没有等他的脏话说完,张瑄手中的鞭子挥起,准确地打在他的嘴上,整个下颚顿时肿了起来,半边牙齿和着血水飞出,如同一只发胀的猪,男子骂不出声,只能瞪着眼珠子,狠狠地盯着他。

“有种,还有多少鞭?”张瑄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声。

“五十七鞭。”

“很好,足够咱们慢慢玩。”

阴冷的话语,让他的手下听着都浑身一战,这个男子的体质不错,区区上百鞭子,看似可怖,其实都是些皮肉伤,再加上张瑄有意不让他死,怕是再玩上几天都行,可是刚才的一席话,明显激起了他的杀意,这五十七鞭,或许就是男子在这世上最后的记忆了吧。

就在张瑄琢磨着,要怎么玩得痛快,又不至于让他早早地死去时,牢外响起了一阵喧哗声,隔着这么远都听得分明,那是一个男子的哭诉,此人就是大当家船上,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姐儿......你可来了。”

看到来人的一瞬间,铁娘子一般的雉奴一下子红了眼,对方虽然不是宁哥儿,却是他的亲信,也是自己的相识,每一次相见,都会跟着来,也许从他的嘴里,能得到更确切的消息?

“对不住,我来晚了,你们大当家,他......”雉奴一把将他扶起,看着这个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却依然铁骨铮铮的汉子,听到她提起当家的,凹陷的眼眶中,滚出了一行泪水。

“那日,敌船太多,咱们的船又显眼,左冲右突,好不容易把他们堵在了里头,可自身也给围了起来,所有的人都上了甲板,同那些鞑子拼命,小的就守在舵台前,亲眼看到大当家的冲在前头,身上......伤了好几处,还中了两箭。鞑子的人实在太多,咱们的人一个个倒下,眼见着就要失守,最后没法子,他点燃了一桶火药,将咱们的船炸成了两截,还烧着了周围的鞑子,小的落入水中,就再也没有见过大当家。”

雉奴听着他的描述,这可能是最接近真实的结果了,身上带着伤,落入冰冷的海水里,任是通天的神通,也不可能存活下来,她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安慰这个汉子,因为同对方一样,自己的眼睛里,也多了一些东西,想要跳出来。

“你们......都是好样的,都是好样的。”

雉奴挤出一个笑容,不住口地安慰道,从牢里被解救出来的人当中,只有区区数个认识她,不过那些若有若无的传言,一早就被人四下散播出去了,谁都知道,眼前这位标致得让人眩目的女将,就是大当家心尖尖上的人。

“属下张瑄,忝为大当家部下押官,见过雉姐儿。”

张瑄抢上前,同她见礼,这才是正事,报仇什么的,晚上一会有什么打紧,不过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落在了后头。

“你就是张瑄?还活着,这便好。”

张瑄听着一愣,这话不像是安慰啊,而且比起之前那些人来,就连热情都少了几分,让他忍不住心里有些打鼓,他的来历,船队中知晓的人不多,可别人不知,眼前这位小娘子,当日可是亲自去过的,又哪能不知。

“属下自幼在海边长大,习得些水性,这才侥幸得脱。”他也不隐瞒,简单地将自己脱险的经历说了一遍,当然那种情况下,水里冰凉刺骨,岸上敌人林立,水性再好,想要活下来,只有成为俘虏一条路。

雉奴摇摇头:“你误会了,你们上峰有令,张瑄有功于国、忠诚可嘉,擢升为指挥使,加从九品承节郎。”

听到她的话,张瑄一下子怔在了那里,指挥使什么的,不过是个差遣,对于一只船队来说,他还是只能做个船主,可这个郎官,就意味着跨入了武臣的序列,要知道,岳飞也是这么一步步升上去的。

“小的不敢言功,都是大当家指挥得当,可他......”张瑄说得真心实意,这明明就是赏功,可功能最大的那一个,已经永远也回不来了。

“活着,为他报仇,你有两个选择。”雉奴稍稍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回去琼州,会有新的战船交与你们,或者是,去京东路,随我杀鞑子。”

张瑄犹豫了,两个选择都不错,如果回去琼州,再得到一支船队,他就是这片大海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相信这番升官赏功,其意义就在于此,而后者么?

一路主帅亲自相邀,今后肯定会成为她的心腹,升迁的速度自然不必多说,可没有了船,让他觉得就像失去了双腿般,沉重无比。

“姐儿。”只一刹那,他就有了决断,退后一步,朝着面前的小娘子深深一揖:“小的蒙大当家不弃,在他的麾下,纵横海上,说不出得快活,如今,他虽然不在了,可是小的曾听他说过,咱们‘威震四海’这杆旗子,不能就此倒下,请恕小的无礼,不能追随姐儿左右。”

被人当面拒绝,雉奴没有一点不快,反而欣慰有加,她快步上前一把将他扶起,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让张瑄不敢直视。

“你们大当家果然没有看错,有这番心志,他不管身在何处,都会为你高兴。”雉奴转过身,朝着大海的方向一挥手:“去吧,把他的旗子竖起来,让这片大海上所有的鞑子,闻风丧胆,如此方不负你们的这一番死战。”

这一回渡海,除了救下金州的这些俘虏,肃清半岛上的鞑子守军,还要将城中的百姓,特别是汉人全数迁移到京东路去,也唯有这样,才是真正釜底抽薪之举,这个时空的辽东大地,距离汉人的统治已经过去了数百年,人口稀少,产物不丰,百姓大都以渔猎为主,实在是有负后世的粮仓之名。

没有了善于耕种的汉人,脚下的黑土地,就只能成为杂草丛生的蛮荒之地,连放牧都无用,这就是他们要求乃颜,带着骑兵扫荡辽东各个千户所的主要目地,而这个计划的初始,正是已经不知道葬身何处的那个人所提出来的。

雉奴看着远处大片大片的黑影出现在地平线上,一面草绿色的大纛高高挑起,一颗芳心扭成了节,再也撕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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