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接到法院传单,宜居物业公司的案子开庭了。
被告有一百多人,法官说分五天,每天只通知二十人出场。这有点象到医院排队就诊,法官开完一个,叫下一个,而唐人杰他们,就是奉陪到底了。
唐人杰把案件的具体的事务全交给徐晓岚,所有立案开庭联系法官的事都由她负责,正式开庭的时候他才去,主要是为了锻炼她,而唐人杰,以前也是这样给叶一帆跑腿的。
主审法官是个女的,很瘦,晚上不什么,反正是没休息好,眼睛周围一圈黑色,穿上宽大的黑色法袍,活脱脱童话里面一女巫,让人有种恐惧的感觉,好在之前有洪学铭介绍过,洪学铭也向唐人杰私下说,他给主审法官打了招呼的,所以这个案子的结果已经在掌握之中,其实就没人打招呼,也是稳操胜券的,个人和企业打官司,? 3w.有几个个人能赢的?
一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大家才知道她叫梅超风,堂下原被告,以及旁听者一听这个名字,差不多都笑喷了,但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脸红,切,还梅超风,真是杀手呀!唐人杰到没有想笑,之前就听过她的大名,听说办案很厉害,大有和金庸笔下的梅超风同样的凶狠辛辣。
坐在堂上,她敲了敲桌子,眼睛威严地向堂下扫射,下面顿时噤若寒蝉,她威严地说:“原告,你们催促一下,交了不就得了,一点物业费,还要起诉到法院,当我们尽是办些鸡毛蒜皮的案件啊!”
确实,这样的案件,看着标底小,办起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很难,光是给原被告和代理律师各发一份判决书,加起来也有几百份。人会深受其职业影响,法官当久了,眼里不是原告就是被告,好像随时都在开庭,张嘴就训人。
原告宜居物业公司没人出庭,自然是唐人杰全权代理,徐晓岚在旁听席陪同,唐人杰站起来说:“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起诉啊,拖了几年就是不交。”
这个案件,唐人杰知道,如果不是洪学铭打了招呼,多半会拖着不办的,没办法,确实是又小又烦的案件,接着又棉里藏针扔给她一句话:“给您添麻烦了!”
唐人杰心想,作为法官,办案是你的天职,你发时间久的夫妻,过不下去又离不成。法官眼里,律师再大挣钱再多也得听我的;律师眼里,法官你别牛逼,办的案子再多,累得像驴样,一个月就那点工资——当然如果有灰色收入除外,还不如律师一个案子的收入。但是,诉讼是个专业的程程序,多数情况下,法官办案离不开律师,而律师的价值也是通过法官的判决体现。
第一位被告是个退休的老头,头发花白,唐人杰看了下诉状,名叫吴光荣。一看这名字,唐人杰在心里又忍不住想笑,他了解过老头在参加工作前,曾经参加那次自卫反击战,荣立三等功,今天英雄站在被告席上,看来是光荣不起来了。
法官赶时间,说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就不说了,就一点物业费,调解一下吧。
“我同意。”唐人杰站起来来说。
吴老头却坐着不动,生硬地说:“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
梅超风有些生气了,敲了敲桌子:“被告,请说出你的理由!”
“不要敲桌子吓唬我,老子炸敌人碉堡的时候,你还穿开档裤呢?”老头一点也不害怕,也不看梅超风脸都黑了,侃侃而谈,他说作为d员,他也自己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宜居物业公司的服务太差了,垃圾从不及时清理,一堆几天,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保安值班不认真,小贩在小区自由出入,高声叫卖,影响休息,也不安全;有时候家里水管坏了,请物业来修,总是找不到人。
最后他强硬地说:“别说起诉两千五百一十七元,就是一分钱,我也不会交!”
战斗英雄就是不一样,可谓凛然不惧,只是,他开火的对像搞错了,这不是在战场上,是在法庭,唐人杰想,这是第一个,一定得镇住,要是压不住,这庭就没法开了,后面的都不会交。
“原告律师,对于被告的申诉,请你发言。”
唐人杰神色自然地站起来,先是向法庭提交被告拖欠物业费的单据,从2001年11月后就再也没交过,他知道,有关被告说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说法,以前肯定是事实,但在开庭前几天,物业公司已经突击整顿了的,吴老头他们根本拿不出证据,主要是他们也没想到要搜集证据,自然就无法举证。
“我有两点理由:第一、原被告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公约》,那么就得按合同约定履约;二、被告的说法与事实不符,也无证据证明,被告主张物业服务不到位,应当提起反诉或另案起诉,但物业费仍然要付。”
最后,唐人杰加重语气,提高声音道:“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原告的服务不到位,请谁造成的呢?请大家想想,不是原告,恰恰是被告——小区里大量的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正是他们,使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受到严重影响,没法聘请更多的保安和工人,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请问,这样的条件下,能保证高质量的服务吗?”不跳字。
吴老头被唐人杰问得哑口无言,扛枪打仗他或许是一把好手,打嘴仗他哪是律师的对手!
看着老头涨红的面孔,唐人杰也同情他。近几年,华夏的房地产快速发展,企业四处盖楼赚钱,但物业服务的意识还跟不上,业主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的意识,没有人愿意出来说话,别人能过得去,我也过得去。这样就给物业公司养成一种毛病,只收钱,不干活,有些小区,物业公司倒成了主人,对业主颐指气使,业主像仆人,对物业公司的人低三下四,要是得罪他们,今天给你停电,明天给你停水。
这真是一种奇怪现象啊!其实,唐人杰租住的那个小区也是这样,有时候真想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把他们赶走,不过想想自己只是个租户,不是业主,只好作罢。但是此时此刻,自己是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还得为他们说话,这不能不说是个极大的讽刺!
法官问吴老头:“被告,你认可原告举证拖欠的物业费吗?”不跳字。
“认可,但是他们服务不好,我拒绝交,坚决不交!”
唐人杰一听快笑了,老头还是个只会打仗的主,只要你承认了费用,那你不交也得交了!
法官又问:“你说原告服务不好,那你有证据吗?”不跳字。
吴老头摇摇头:“没有,但这是事实,不信你问问其他住户?”
“我反对!”唐人杰举手,“被告不能为被告举证。”
“反对有效。”梅超风说,“被告,你有实物证据——也就是照片、或者第三方的鉴证没有?”
吴老头苦着脸,嘟哝道:“那么麻烦,谁想到啊?”
老头说到这里,旁听席上也是交头接耳,大概听到这里,他们也知道以后要怎么做了。
梅超风用法槌敲敲桌子,见下面肃静了,才说:“物业公司和业主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解聘或者更换新的服务公司,但是在合同没有终止前,业主仍然要付物业公司费用。被告,你听明白了吗?”不跳字。
吴老头摇摇头:“你如果让我怎样开枪,怎样打、炮,不用说我都懂,你这个啥子关系,啥子合同,啥子物业费,我搞球不懂。”
台下刷的有人忍不住笑了起来,但很快就刹住了。
梅超风瞪了笑了的人一眼,直接说东西——这就是物业费!”
讲完话后,梅超风得意地向唐人杰看了一眼,妈的,这不是连我这个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也骂上了吗,可以说是助狗为虐了!唐人杰什么也不在意了。
唐人杰反而向她微笑了一下,这个比喻真恰当!
“我懂了!这么说,这个物业费我一定得交?”当看到梅超风黑着脸点头后,吴老头的情绪明显激动起来,声音也提高了不少:“要是我不交呢?你能把我这个老头怎么样?”
唐人杰再次站起来,举手要求发言,征得梅超风同意后,他义正辞严地说:“这就是法律,只要是符合法律的,你必须执行。你不交,我们也不怕,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有房子,法院判决后我们就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你的房子,在此之前,我们还可以提前停你的水、电。”
这个案子必须赢,唐人杰是寸土必争!当然赢是定了的,关键是执行,一定得让吴老头真正臣服,乖乖交钱!
“坏蛋律师!”吴老头很激动,拍着桌子,指着唐人杰说,“你这小人,如果在战场上,老子一枪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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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庭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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