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相信我。”张恪轻轻推开了唐秀儿的手,在唐秀儿耳垂边轻声说道。然后,他一步步向大当家走近,直到剩下五米的距离。
此时,在张恪的眼里,这个让唐家村村民闻风丧胆的大当家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因为,在林影提供的训练场地里射击了数百次之后,五米的距离内,他确信自己可以百发百中。就算大当家是二流高手,可以以一敌百,但是在可以一枪轰死一头大象的M500左轮手枪面前,他注定会成为杯具!
唐秀儿则痴痴的看着张恪渐渐远去的背影,刚才张恪无意中的亲昵举动让她小鹿乱撞,心跳砰然加速,那温热的气息在耳垂上吹过,让她浑身发软,眼神迷离,差点“嘤咛”出声。
她的意中人,果然是一个盖世英雄,虽然没有脚踏七彩祥云,但却敢以一己之身硬撼整个清风寨。那火光照射下的背影,是那么的巍峨雄壮,宛如人间战神,让她心醉,让她沉迷,让她奋不顾身。
至于那个觊觎她的大当家,早已被她抛在脑后,她的心里此刻已经被一个身影填满了,再也容不下任何的东西,甚至连思考都困难。
张恪并不知道身后的少女已经彻底的沉、沦了,甚至愿意化作飞蛾扑向他这团烈火,他此刻心中一片宁静,只有一个念头:抓准时机,拔枪,射击。
“小白脸,竟然偷走了小美人的芳心!”大当家眼神毒辣,一眼便看出了唐秀儿对张恪的痴恋,不过他并不气恼,反而哈哈笑了起来:“老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棒打鸳鸯了,啧啧,如果让你亲眼看着小美人躺在我身下呻、吟,场面一定会很有趣吧……我决定了,就这么干!”
彻底摧毁一个人的尊严,是大当家最喜欢做的事情,至于张恪的宝物,他并没有太过在意,只要把张恪给杀了,还怕宝物拿不到手吗?
看见张恪停下了脚步,大当家向身边的一个独眼龙示意了一下,独眼龙点了点头,拿起手上的弓箭,正要搭弦射向张恪的双腿。
“你没有机会了,再见!”对于大当家肆无忌惮的言论,张恪充耳不闻,他快速将手伸到腰间,闪电般取出了藏在那里的M500左轮手枪。
大当家虽然嚣张狂妄,但能统御偌大的清风寨,并且一做就是十几年,自然有他过人之处,在张恪伸手探向腰间的一刹那,他便隐隐感到一丝不对劲,当看到张恪拿着一个奇形怪状的物体对准他时,他更是眼皮直跳,心中闪过强烈的不安。
这个东西有古怪!
习武之人,对危险有一种莫名的直觉,而这种直觉,已经让大当家好几次死里逃生,所以,电光火石之间,大当家已经做出了决定,他眼睛一狠,猛地将正要搭弦射箭的独眼龙提起来,挡在身前。
独眼龙虽然是他的心腹,但心腹的作用就是用来在关键时刻挡枪的。
可是,大当家虽然反应敏捷,却也已经晚了。
现代世界威力最强的手枪,不是他仓促之间能够抵挡的。
砰!
张恪扣动了扳机,强大的后坐力震得他全身发麻,但是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冷静的转动转轮,再次扣动扳机。
独眼龙头部中枪,脑袋炸出一团血雾,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大当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张恪射出的第二颗子弹洞穿了他的颈部,他瞪大了眼睛,双手捂住脖子,直直的往地上倒下去。
扑通一声,扬起一片灰尘。
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汩汩流出,很快便染红了地面,大当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不断流失,身体在渐渐发冷,他抬起手指着张恪,似乎想要说什么话,却只发出“咳咳……”的声音,血液已经堵塞了他的喉管,让他无法正常说话。
静!
静的可怕!
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清风寨的大当家,堂堂的二流高手,凶名赫赫,能止小儿夜啼,让整个青牛镇闻风丧胆了十几年的大恶人,竟落得这样的下场?而且是被一个治病救人的神医用暗器所杀?
清风寨的所有人都畏惧的看着张恪手中的‘暗器’,像是在看着噬人的恶魔,他们身体瑟瑟发抖,脚步缓缓向后抬去,而且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一个满脸胡须的恶汉,这是清风寨的二当家,大胡子。清风寨中,强者为尊,大当家死了,二当家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他们新的统领。
“张……张神医,我是清风寨的二当家。”二当家既惊喜又恐惧,他指了指还未死绝的大当家,讨好道:“这次的事情都是他惹出来的,我们都是被他胁迫,逼不得已呀。您看要不这样,我把他交给你们处置,然后清风寨和唐家村的恩怨一笔勾销,如何?”
大当家的思维依然清醒,他听见二当家的话后,气得喷出一口血雾,嘴里哼哼唧唧。可是清风寨的强盗们都没有再看他一眼,仿佛把他当成了空气。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上一秒他还是清风寨的统领,下一秒,他便被清风寨所有人抛弃。
一时间,四周再次陷入了令人恐惧的死寂,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张恪,他说出的话,将会决定在场之人的命运。
“呵呵……”张恪忽然笑了,虽然他并未说话,但却让清风寨众人头皮发麻,如坠冰窖。
“我们愿再送来一百两白银,作为张神医的赔偿。”二当家心下一惊,连忙说道:“还……还有,大当家原来的五位压寨夫人,我都可以给您送来,她们可都是难得的美人,里面还有大当家从镇上大户人家里抢来的千金小姐,水嫩着呢。”
在二当家看来,他做出这样的许诺,已经是诚意满满了。
可是……
砰!
张恪抬手又是一枪,二当家胸口冒出一个恐怖的窟窿,倒毙于地。
事到如今,他才不会和清风寨的人谈判呢,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既然已经杀了清风寨寨主,他和清风寨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应该当机立断铲除清风寨。不仅可以消除隐患,还可以真正的立威!
“饶命……神医饶命……”清风寨的人彻底崩溃了,眉目之间满是惊惧,有的人已经跪地求饶了。
“怕什么,怕什么,他的暗器肯定有次数的限制,我们这么多人,就算让他一个个杀,他也要杀许久,等到他的暗器没有了,我们就把他大卸八块,再屠了这唐家村,为大当家和二当家报仇。”在跪地求饶的强盗中,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他躲在人群之中,让张恪根本无法发现是谁在挑拨。
不过,张恪也懒得去寻找这个鬼鬼祟祟之人,在清风寨众人绝望的眼神之中,他转身捡起了放在脚下的AK47,嘴角扬起一丝冷笑。
“妈呀……”看见这把体积更大的‘暗器’,清风寨众人再也坚持不住了,鬼哭狼嚎的一哄而散,转身狂奔而去。
“上呀,小的们,给我上,老子是三当家,草,敢不听我的话,你们难道要造反了吗?”一个愤怒的声音在逃跑的人群中响起。
不过,没有人停下脚步,反而跑得更快了。
“砰!砰……”
张恪不断地射击,一个又一个清风寨的匪徒倒在血泊之中,剩下的人听到身后传来的惨叫,只恨不得再长两只脚出来。
慢一步,很可能就要面临死亡,而只要比同伴跑得快,就有更多的机会活下来,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可是,既然有跑得快的,就有跑得慢的,落在最后方的一些匪徒眼见逃跑无望,也被激出了一丝狠劲,他们赤红着双眼,举着大刀长矛,转过身大叫着向张恪冲了过来。
对于这些人,张恪可不会有一丝怜悯之心,子弹射出,轻松地结束了这些人的性命。
直到现场已经没有了站着的清风寨匪徒,张恪才放下枪,冷冷的看着眼前血腥的场景。
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鲜红的血液染红的大地,在火光的照射下妖艳而诡异。
清风吹来,血腥的气味随风弥漫而开,许多站在不远处的唐家村村民忍不住呕吐了起来,至于那些孩子,则早早就被长辈捂住了眼睛。
张恪却出奇的冷静,竟没有一丝不适之感,仿佛一切都很平常,而他只是做了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他惊讶的发现,他似乎真的是一个冷血之人,上次在黑店中击杀了三人之后,他血液中隐藏的‘冷酷因子’已经慢慢显现了出来。
“好了,清风寨的匪徒已经逃走了,今晚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大家可以先回去休息,只留下一两个守夜即可。”张恪转过身,缓缓的朝唐家村的人走去。
唐家村众人却齐齐的后退了几步,呆呆的看着张恪,眼中满是敬畏。在他们眼中,张恪不再是那个熟悉的张神医,而是单枪匹马战胜了清风寨、出手狠辣毫不留情的玉面修罗。
好一会儿,唐家村众人才缓过神来,开始热情的高声赞叹,唐富贵也谄媚的凑了上来,拍着胸脯表示要做守夜之人。
“明天一早,村口集合,去铲除清风寨这颗毒瘤。”在处理完那些血淋淋的尸体后,张恪吩咐道。
没有人质疑,更没有人敢反对,在一片沉默中,张恪的这个提议便得到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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