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大陆有些偏远地区的人专门养蛊谋财。这些人养的蛊,有的是蛇蛊,有的是虱蛊。蛇蛊是在五月初五日放大、小蛇在瓦坛里,虱蛊是聚集多数的虱虫制成的。这两种蛊毒都可以置人于死地,特别是虱蛊如果侵入人腹,会把内脏吃光。
放蛊的人看准了一家有钱人家,就计划将蛊放入。中蛊的人在没有医药可治的情形下就会死去,死人的财产随之移入蛊主的家里。养蛊的主人养了这种杀人的蛊后必须用蛊连续杀人,每年一个,如果间隔三年不以蛊杀人,蛊主本人也会中蛊死去。
金蚕蛊是在四川省偏僻地区养成的,渐渐流传于湖南、福建、广柀魇种蛊的表皮是蚕金色,每天喂它锦锻四寸,把它解出的粪便放在食物里,吞服了的人就会生病死亡。
传说这一种蛊会使养它的人暴富,也会使养它的人发生灾害,因而不能得罪它。如果无意继续供养它,要准备一只小箱子,放些金银锦绸,把金蚕蛊墿咨面,然后把这只小箱子放在路旁,听凭别人把箱子携走,叫做嫁金蚕蛊。
金蚕蛊对于人体的危害很大,它像人死后尸体上生的尸虫一样,侵入人的肚子后,会吃完人的肠胃。它的抵抗力很强,水淹不死,火烧不死,刀也砍不死(见本草纲目引用蔡攸丛话)。
1、蛊术
﹙1﹚蛇蛊和虱蛊
大陆有些偏远地区的人专门养蛊谋财。这些人养的蛊,有的是蛇蛊。有的是虱蛊。蛇蛊是在五月初五日放大、小蛇在瓦坛里,虱蛊是聚集多数的虱虫制成的。这两种蛊毒都可以置人于死地,特别是虱蛊如果侵入人腹。会把内脏吃光。
放蛊的人看准了一家有钱人家,就计划将蛊放入。中蛊的人在没有医药可治的情形下就会死去,死人的财产随之移入蛊主的家里。养蛊的主人养了这种杀人的蛊后必须用蛊连续杀人,每年一个,如果间隔三年不以蛊杀人,蛊主本人也会中蛊死去。
﹙2﹚ 针蛊与羊毛疔
针蛊是用毒虫的液精造成的。驱蛊录记载:有一人中蛊向医生求诊,医生叫他口含黑豆一粒。并服一种名叫归魂散的中药,结果他嘴里吐出许多羊毛和烂纸,并有一粒黑子。这粒黑子就是蛊,它被羊毛围在里面,并被长一寸的麻绳缚住,麻绳一头打结。一头散放。上面粘了无数小乾虫。另有一个中蛊的人求诊,经医生开方:用青布包雄黄末,加山甲末和皂角末,蘸热烧酒,擦遍全身,擦出了不少的羊毛,耳朵里也有羊毛伸出来,医生叫这种蛊为羊毛疔。
根据医宗金鉴记载:羊毛疔有的呈五色。有的长一丈。治疗的方法是:叫患者服五味消毒饮,也就是用青布包雄黄末、蘸热烧酒。用它擦前后心,先擦一个大圈,后擦一个小圈,擦前心时羊毛疔会移至后心,擦后心时羊毛疔会移至前心,要反覆擦来擦去,羊毛才会出现,取出的羊毛要挖一个深坑把它埋了 。
﹙3﹚植物蛊
明崇祯十七年,广柀闵娇发生一件植物蛊疑案。在香山县的山林里,有一种草叫胡蔓草,叶子像莼花,有黄色、有白色,叶子含有剧毒,放入人的口里,人就会百孔出血;叶汁若吞进肚子里,肠胃也会溃烂。当地的莠民常常利用胡蔓草做蛊害人。
崇祯时代某年春天,云南人罗明夔到香山县当县令,了解胡蔓草害人的情节以后,就下令:
一般人向本县告官的,每人随缴胡蔓草五十枝。这道命令下了以后,胡蔓草也就砍光了。罗县令把收缴的毒草,亲自监督杂役焚烧,不久,这种毒草便在香山绝迹。
当地的医生也订有治胡蔓草剧毒的药方:取母鸡孵的鸡蛋一个(没有长小鸡的),把它煮熟,研成细 末,加一汤匙清油,中胡蔓草毒蛊的人每天服一次,就会吐出胡蔓草蛊。蛊在“上鬲”的,加用胆矾五分,放在热茶里溶化后服用,就会吐出蛊来。蛊在“下鬲”的,用郁金水二钱放在菜汤里服下,蛊也会吐出来(见广柀闵娇志,道光年修)。
2、放蛊方式
﹙1﹚拍花
拍花是放蛊的一种。
古代社会的“拍花”,也是放蛊的一种方法。在中国大陆民间,有些逃荒 的妇人,头上裹一 块蓝布,走到一处人家,与人寒暄的时候握著他的手,在他的手心拍几下,并说“好,好”。第二天,这个被她拍过手心的人就会忽然仆地,发起颠来。有一家人家就发生过这种情形,请中医治疗,诊断以后才发现这个人中了蛊,后来经由专门治蛊的人治疗,服药后他口中竟吐出几十个纸团,这种纸团就是蛊。
﹙2﹚以木偶和纸人作怪
木偶也可用来害人,但利用木偶和用毒虫造蛊不同。后者是活生生的虫造成的蛊,木偶却是木头制造,不可能有毒。但巫人会利用木偶和纸人作怪,来扰乱别人的安宁。
3、奇门蛊
血婴蛊,相似于降头术里的养小鬼,但比降头术中的残忍许多。血婴蛊,相似于降头术里的养小鬼,但比降头术中的残忍许多。首先,要有一个一出生便夭折的婴儿,但哪里会有那么多一出生就夭折的婴儿呢?不可思议,一些不怀好意者,是如何让婴儿一出生就“夭折”其次,有了婴儿之后,要一个未满十五的处女,用她的血,来喂养这个婴儿,等到婴儿能够睁开眼睛后,把处女做成”活蛊“,使之成为婴儿生长的“培育皿”。
(何谓活蛊,就是活活的把人做成一种蛊,拿来养活或者炼制另一种蛊)直到婴儿能够完整被炼蛊人所操控,发出第一声啼哭声为止。那么那个活蛊,就会被那个婴儿(这时分曾经不是婴儿了,有婴儿的外形,可力大无量,一口利牙)活活吃掉……。
4、历史记载
《左传.隐公十一年》记载,郑伯伐许,颍考叔被本国大夫公孙阏(子都)用暗箭射死。战争结束后,郑伯为惩治射颍考叔的凶手,命军队出貑(公猪)及犬、鸡,诅而射之。传世之《祖楚文》,据考为秦惠王诅咒楚怀王的告神之辞。汉代,诅咒术十分盛行,故法律规定对诅咒者处以死刑。射偶人是用木、土或纸做成仇家偶像,暗藏于某处,每日诅咒之,或用箭射之,用针刺之,认为如此可使仇人得病身亡。
西汉武帝晚年,奸佞江充诈称武帝得病是由于巫蛊作祟,以预先埋设的偶人诬害太子,结果造成太子及其家属全部遇难,连累而死前后共数万人的大冤案。
《红楼梦》第二十五回及八十一回,赵姨娘买通女巫马道婆剪纸人和做木偶人陷害凤姐与贾宝玉,也属此类。毒蛊指用毒虫害人。又称蛊毒、放蛊、蛊术等,封建法律严禁,自汉代起即规定,对蛊人者处以斩刑。近代则闽、粤及西南少数民族中有行毒蛊之术者,名目繁多。
《史记.封禅书》:“丁夫人、雒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
《汉书.武五子传》:“昭帝时,胥见上年少无子,有觊欲心,而楚地巫鬼,胥迎女巫李女须,使下神祝诅,......祝诅事发觉,胥惶恐,药杀巫及宫人二十余人以绝口。”胥,指文陵厉王刘胥。
《汉书.王莽传》:“宗姊妨为卫交军王兴夫人,祝诅姑,杀婢以绝口。事发觉,莽使中常侍责问妨,并以责兴,皆自杀。”
《续资治通鉴.宋太祖乾德二年》:“徙永州诸县民之畜蛊者三百二十六家,于县之僻处,不得复齿于乡。”
《驱蛊录》:“隋书志江南数郡往往畜蛊,而宜春偏甚。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者自钟其弊,累世相传不绝。”
清刘昆《南中杂说》:“世传南人能造蛊......沅江土司世传此法,其药最毒而最奇。凡郡守新任,必设宴迎风,药已入腹矣。在任理事,药不即发也,但两目瞳子变黑而为蓝,面色淡黄,状类浮肿,至离任一月刊,则阁门并命矣。”
——参阅张紫晨《中国巫术》。(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