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烧透了云霞,笼罩在城门外,一片血色。
马蹄声响,十余骑冲出城门,奔入旷野,飞驰而去。
门口守卫的一个队率挥手打了打灰尘,眼看着这十余骑个个骑术精湛,刀弓精良,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帮孙子!”旁边一个老兵吐了一口唾沫,骂道:“整个咸临城除了咱们陷阵营的弟兄,什么时候马府的这帮狗腿子可以横着走了?”
后边一个拄着枪的卫兵躺靠在城墙下正在打盹,闻言来了精神,翻着白眼说道:“人家前几天在酒楼跟咱们都尉的亲兵队狭路相逢,干了个半斤八两,你行吗?”
这件事对陷阵营来说十分丢脸,据说是双方在酒楼喝酒时起了冲突,于是拉帮结伙打了一场群架,可惜吃了亏,羞于启齿,况且马家势大,军队也犯了军纪,所以大家说起这件事来总是含含糊糊,仿佛双方只是在酒楼喝了一顿酒。
老兵扶了扶腰刀,大大咧咧的说道:“那是老子不在,老子自幼练武,当兵的时候也是下过苦功的,一双拳头,一口腰刀,少说也有二十年的功力,要不老子能当上伍长呢。”
年轻的队率并不理会这两个老兵的胡侃,虽然他才是那个自幼练武,又在刀子上下过苦功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做了队率,又能震住手下五十人。而且他心思细腻,很有眼力,今日轮他值守。不敢大意,遥遥望着那十余骑远去。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忽然对身后一个属下问道:“你家就住在城里,刚才那些人里面有没有你认识的?”
属下连忙说道:“有啊。那孙子出城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会跟我打招呼呢,想不到现在发达了,竟然装作不认识我,孙子,迟早抓住揍他一次。”
队率又皱起了眉头,认真反复的确认:“那你觉得,他看见你了没有?”
属下头上青筋直蹦,咬牙回到:“肯定看见了,老子半个笑脸都露出来了。谁知道那孙子赶紧把脸缩脖子里去了……他娘的,认识老子有那么丢人吗?”
队率神色一怔,突然捏紧了拳头,骨骼噼啪作响:“立功的机会来了不行!牛迁……”
“在!”
旁边老兵连忙答应一声,他对这位年轻的队率十分信得过,此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已经立下过好几次功劳,不只是因为武艺,还有眼力。能抓住机会。
“带着你的队伍,回去校场准备,把前因后果跟校尉讲一遍,我亲自去上报城守大人。对了。骑我的马……”
老兵答应一声,知道事关重大,此时已经是军令。开不得玩笑,连忙召集手下四个小兵。各自去牵马,自己就近上了一匹枣红色战马。一抖缰绳,战马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当先向军营驰去。
后面四个小兵翻身上马,拿刀鞘狠拍马股,在后面紧追。
老兵马快,与后面四人的距离越拉越大,正觉得爽快。迎面翻过一座山丘,猛见道中央立着一个背剑的道童,身形挺立的笔直。
老兵心中一跳,不敢张狂,连忙一抖缰绳,仗着骑术精湛,纵马错开,一人一马擦身而过的瞬间,眼角忽然见到那道童微微偏头,探手捏住肩头剑柄。
老兵马快,反应不及,只见眼前剑光一闪,脖颈微凉,脑海中最后的意识:“好快的剑,好快马……”
骑兵的厉害在于一个快字,一刀在手,纵马而过,任何人头都禁不住一拖,老兵明白这个道理,他死在自己的快马之下,然而他更佩服对方的剑术,自觉死的不冤。
后面四个骑兵翻过山坡,正好见到老兵人头飞起,立刻进入战斗状态,神经紧绷,此时不必细想其他,同时拔刀出鞘,提缰纵马,分散合围。
小道童长剑斜指一边,分毫不惧,单人孤剑立下那里,就仿佛一株不动的古松。
人马相撞的瞬间,四柄长刀同时劈下,却全部落在了空处,然后一道剑光乍起,一闪,两闪,三闪……都是一剑封喉。
道童杀罢人,任由那四匹马带着尸体远去,从怀中掏出一方洁白的手帕,轻轻拭过剑锋,收剑归鞘,自语道:“刚刚开始起事,就出了意外。幸好杜先生深谋远虑,整个卧龙山庄的好手,都能用来清除意外。”
咸临城内,长街一巷。
天色渐晚,街道上都是收摊回家的人,咸临城城守大人的大宅子也即将关门闭户的时候,金刀散人登门拜访,一身的宽袍大袖,看似身无长物,笑容可掬。
门房乃是城守大人侍妾的远亲,一个三十余岁的白面男子,看着还颇有几分模样,仗着表妹正在得宠,耻高气扬的很。即使知道眼前这位金刀散人乃是马府客卿,身怀绝技,却也不放在眼里,照旧指挥两个家丁闭了门户。却让金刀散人从偏门进来。
金刀散人何等样人,笑容不改,刚刚走进了门来,便即随手一刀把这厮斩死当场,然后头也不回往里走,一双袍袖往后一拂,两口飞刀同时出手,又把那两个家丁斩死在地。
城守大人身为城守,自有部曲,号称‘雁翎刀卫’,将近两百人,个个刀弓娴熟,其中又有一队精锐刀手为亲兵,时刻不离左右。
金刀散人当然没有狂妄到直接杀进去,他只是开路而已,仗着一百零八口飞刀,一路走来,见人就杀,偶尔碰到身怀武艺的,也是三十六口飞刀齐出,漫天刀光,无人能敌。
幸好天色已晚,出来走动的人不多见,一路行来,除了巡逻的护院家丁,正规的刀卫并没有碰到几个。
况且府邸广大,十进的大宅院,满院亭台阁楼,山石盆栽,遮蔽的幽深,能被他碰上的人并不多,金刀散人更不屑进屋去杀。
即便如此,走到第二进院落的时候,刀下游魂也已经添了三十余条,让金刀散人杀的畅快无比,也逐渐艰难起来。
“这狗官,贪官,喝兵血,吃人肉,刮地皮,连累的别人也要给他陪葬,着实该杀!”
金刀散人的刀,杀人不沾血,金色的刀光依旧闪亮,在第二进院落中游走,并不深入,嘴上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似乎要把这里杀一个绝户。
马蹄声响起,年轻的队率带着他手下三十多人马冲街过巷,一路走来,越想越觉得不对,正好天色已晚,街道冷清,于是快马加鞭,在城守府前下马,上前敲响了大门。
敲门半天无人应答,队率更加感觉到不妥,仗着年轻气盛,功劳在身,城守大人应该不会太过责怪,臂膀用劲,狠狠一幢,喀嚓一声撞断了门闩,一步跨了进去。
“死人!”
手下士兵突然惊呼,指着门里那两个死在地上的家丁,队率早已面色铁青,呛啷一声拔刀在手,闷头就往里冲,手下士兵蜂拥而入。
一路走来尸横遍地,三十余人的军靴上全部沾了血迹,似乎已无一个活口,……
里面隐约传来一声惨叫,还有女子的哭喊……
队率精神一振,压在胸中的一口气立刻得到释放,身法展开,循着声音狂奔而入。
刚刚冲入第二进院落,迎面就有一片白花花的东西劈面打来,队率想也不想,一刀挥出,劈成两截,刀法干净利落。
血雨飞撒,竟然是一具尸体,低头看去,一个披头散发的少妇,浑身上下扒的干净,只口中塞着一团抹胸,眼睛瞪的滚圆,早被他拦腰劈成两截,似乎还有气。
队率气急,正要提刀去追,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呼,扭头看去,一个街坊模样的老头,不知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正指着他,吓的浑身发抖。
队率低头看去,却发现自己满身鲜血,就连手上的刀,也因为刚才杀人沾了血,知道自己的样子必定十分可怖,正要解释,刚刚上前一步,那老头怪叫一声,吓拔脚就跑,一边大喊:“杀人啦,当兵的杀人啦,救命啊……”
队率大恼:“给我拿下!”身边一个士兵突然拔刀,一甩手,手中长刀脱手飞出,一刀贯穿了那老头后心。
“谁让你杀人的?”队率虽然有点恼怒,然而自己刀身带血,的确是杀了人的,到时候有口难辩,的确麻烦,况且这里遍地死尸,也不在乎多躺下一个。
突然前面又有人冲了进来,这次却是三个汉子,似乎也是街坊,手中分别拿着木棍,柴刀等家伙什。
这三人却也胆大,见到有当兵的,似乎都松了一口气,不像刚才那老糊涂。队率也松了口气,回头责怪似得的瞪了身边的属下一眼,目光转过来的时候,突然见到那老头身子动了动,顿时脸都青了。
老头忽然直起半个身子,回头指着队率,对那三个汉子喊了声:“快跑!”立刻断了气。
“杀了!”
三十多个士兵面面相觑,队率怒目圆睁,猛然身形一动,身法快到极点,掌中刀在黑暗中带起一线银光,在那三人脖子上绕了绕,那三人还未反应过来,早已人头落地。
队率回过头来,浑身浴血,持刀而立,目光死死的盯着手下那三十多个士兵,缓缓吐了口气,说道:“今日之事,谁都没有看见,从今往后,咱们亲如兄弟。”
“好快刀!”(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