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了摄天门驻南疆众人,冕思一行十几人,在红楼管事妈妈的恋恋不舍之下,上了马车,往城外而去。
在南疆,他们的原来样貌都是熟面孔,让旁人瞧了去,终究不是那么个样子。
所以彼时,他们到红楼里来暂住躲避,皆是用了假的样貌和身份。
此时,要变回原本的自己,自然得找个无人处,不引人注意,才是妥当。
虽然,天色已经暗了,城门即将关闭,但以他们的身手,不使任何人发觉的越过城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稍后,你带上嗷呜走。”
“去城外,瞧他们都回返了,就使竹笛,召唤跟我同来的那些人,跟他们问询,这几日,都打探到了什么消息。”
“尤其是成国公府那边,莫分巨细。”
“我晚些时候,会召你前来,你把嗷呜放在城外,让他自行觅食便好。”
“它体型大,相貌也不似寻常猎犬,你带在身边,太过扎眼。”
跟茶隼交代了之后事情,命嗷呜,跟随他同行,语嫣便闪身进了小巷,给自己又换了个样貌和打扮,径直往魏国公府方向而去。
在信里,柳轻心特意跟她提了,魏国公府如今的境况。
既然,他们的“老对手”,是寻了成国公府来做后台,那对他们而言,魏国公府,便无疑是成为他们助力的最合适选择。
毕竟两府反目,已历多年。
对公府这种,为了利益,可以面子里子都不要的存在而言,竞逐权力的事儿,关系一府得失的事儿,总也比跟谁合,这合作之人的身份是不是难看,要重要的多。
再说,与摄天门成为良友,远比跟势力只在南疆之外的他们的“老对手”,走得亲近,要有价值的多。
虽然,摄天门不可能为了钱财,接屠灭一国公府,这种会导致门派覆灭的生意。
但像是,给他们的对手,成国公府的某一位嫡子或庶子使些许绊子,让他们与晋升失之交臂,却是能手到擒来。
成国公朱希忠已经老了。
后继有人这种事,总得功勋到了,才好跟“上边儿的那位”提起。
他等不起。
成国公府也等不起。
就像如今的魏国公徐邦瑞,没耐心再继续等下去,不得不舍弃他最看重的那个嫡子,而将南疆军务,交给了他的另一个嫡子一样。
如果,成国公朱希忠不得不将他的嫡长子,朱时泰那废物点心送来南疆,魏国公府,便可在此处扳回一局,只通过些许努力,就能夺回多年来的折损,与其在兵权上平分秋色。
……
魏国公府驻南疆的府邸,与成国公府南疆府邸的辉煌霸气不同。
魏国公府的这处府邸,更像是一位江南美人,婉约而优雅。
它是一处三进的院子,比许多,官商在南疆的宅邸,犹小了几分,但其间景致,却是一步一景,美不胜收。
被遣在此处驻守的,魏国公府出身将领,是个比徐维康年长了一岁的中年男子。
臂粗腰圆,让人一眼看去,就会本能觉得,是个只习武技,不擅谋略的莽夫。
他正在一颗树下盘膝而坐,手里,掐了一本儿残破不堪的书,剑眉紧拧。
许是其身体强壮缘故,较往年寒冷的多的天气,像是丝毫未对他产生影响。
倒是他掐在手里的那本书,更像是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
“燕京那边儿来信了,四少爷。”
说话的,是个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瞧身形,应是个练过武技的,只是有多少境界,不便评判。
她的手里,掐了一封红色的信件。
这是魏国公府,最紧急信件的标志。
“是父亲写来的?”
放下手里的那本,已经破旧不堪的书,中年男子抬起头,看向了向她飞奔而来的小丫鬟,笑容里,本能的带了两份憨气。
“是国公的亲笔,四少爷。”
“就在刚刚,赶着城门关闭之前,快马加鞭送过来的。”
跑到中年男子身边,将手里的信,递到他面前,小丫鬟颇有些气喘的伸手,拍开了中年男子那欲占自己便宜的咸猪手,并顺带着,给了他一记白眼。
“光天化日,四少爷这般不知检点,若传去燕京,可该又遭国公责备了!”
“怕什么?”
“你本来,就该是我的人!”
“父亲答应过我,只要我肯留驻南疆,能在这里立下功勋,得封镇国将军,便准我娶你做平妻!”
“如今,我已经攒了几场胜仗,只需要再赢几场,便够格受封了!”
见拍开自己手的小丫鬟,面露绯红,中年男子的脸上,不禁笑意更甚。
他的嫡妻,是由魏国公徐邦睿做主,为其择配的其他武勋家族嫡女。
两人成亲多年,虽说相敬如宾,孩子也有了几个,但感情,却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更类亲情。
但这个小丫鬟,却不一样。
他心悦她。
虽然,她只是个家道中落的,南疆武将家的庶女,根本配不上,给他这国公嫡子做平妻,但他却毫不在乎。
这感觉,就像多年之前,他的弟弟,那个尚未堕落成如今模样的徐维康,告诉他的那样。
喜悦就是喜悦。
心仪就是心仪。
绝无半点勉强,半点为难,半点凑合。
唯遇上真正对的人,你才会觉得,愿倾余生之力,亦不愿让她受丝毫委屈,哪怕,那委屈不是来自于你,哪怕,为了消弥这委屈,你需要与天地相争。
起先,他笑他痴傻,道是这世上怎可能存在这种可笑事情。
然事情真正到了眼前,他亲身经历过之后,方才真正明白,自己的前半生,到底是有多么虚度。
“那也需等到,你赢了剩下的几场才行。”
“我嫡姐说,娶为妻,奔为妾,你既然想,三媒六聘的娶我做平妻,那便该严守规矩,不能有逾越之举。”
小丫鬟打扮的女子,抿了下唇瓣,伸手,抽走了中年男子手里的那本残破书籍,把目光落到了,他正在看着的那一页。
“你快看信罢,国公既是遣人这般着急的送信来,那便一准儿,是有要紧事情要告你知道,可不敢耽误了。”
“跟你说了多少次,没人的时候,别唤我四少爷,叫我名字。”
中年男子抗议着,小丫鬟对自己的疏远,撕开了那封红色的信,半点也不避讳她的,就那么看了起来。
“三皇子要娶亲了。”
“燕京的良驹,都被陈国公府的一个小崽子,悉数拢在了手里。”
“父亲说,让我们想想办法,给三皇子备份像样的礼物。”
读完信,中年男子不禁面露为难。
像样的礼物。
传闻那位三皇子殿下,最喜欢的东西只有两样,好马和良弓。
现在这个时候,不是小马驹新下来的季节,军中的战马,又都是有标志的,不能送人。
换句话说,他们能给三皇子朱翎钧筹备的礼物,就只剩了良弓,这一样堪拿的出手。
良弓,需以良木造。
而且,好的制弓匠人,也不是单纯的钱财,就能打点得了。
南疆城外,的确是有那么一位,堪称传奇的制弓匠人,但是,要使其出手,却并不那么容易。
“我道是知道一个法子,能帮咱们解了这为难,维志。”
唤中年男子名字的时候,小丫鬟的脸颊,比之前更红了几分。
但她眸子里闪出的光芒,却充满了喜悦。
她喜欢这么称呼他,这个让她一见钟情的人,她将来的良人。
“什么法子?”
听小丫鬟说,有法子能解他们的为难,徐维志顿时便兴奋地瞪大了眼睛,颇有些难以置信的,看向了她的脸颊。
“是岳父大人的旧友么?”
“还是……”
小丫鬟的父亲已经亡故,家中亦无兄弟,原本,只她和嫡姐两人相依为命。
而去年夏天时候,她的嫡姐,刚刚嫁给了一个,往返于南疆和江南,做皮货生意的商人家的儿子,到这会儿,已是有了三个月身孕。
她嫡姐本是打算,让她搬回家里去住,不再如以前般,为了两人生计,在魏国公府的南疆府邸里做事,可她不想跟徐维志分开,便拒绝了他嫡姐的邀请,依旧在这魏国公府的南疆府邸里做事,顺带指点教授徐维志统兵之法。
虽然,徐维志这个“学生”天分不高,读书的效率也慢的离谱,但她毫不介意。
而且,在她的努力之下,她的这个天分不高的学生,已经用三年时间,读完了《孙子兵法》,近些时候,也在与敌对阵之中,陆续有了将之活学活用的意思。
她有信心,只要假以时日,她的这学生,定可成栋梁之才!
依着魏国公徐邦瑞提的要求,徐维志要受封镇国将军,才可以娶她做平妻。
镇国将军,是从二品。
只需十二转册勋,便有资格被提名。
现在,徐维志已经攒了七勋,其中,有两场战役,是以少胜多,一场是以多胜少。
接下来,他们只需再存五勋。
如果运气够好,再赢一场以少胜多和一场势均力敌的战役,徐维志便能达到,受封的最低标准。
介时,她便能够,名正言顺的嫁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