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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五:杜天翔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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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忠心撇开那些个之乎者也的文字,化作通俗的言语便是:

姑父啊,你做皇帝是不是做蠢了,用脚趾头想想,你家侄儿我也不是这样背信弃义的人啊。之所以往那府里去,不过是想看看那老娘们到底想做什么。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再者说,我与二哥,十六那是拜把子的兄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大腿抱得好好的,非要作死的去换另一条大腿抱抱,你当我的脑袋和你一样被门夹过了?

小爷我有勇有谋有胆量,这样的人才,你还好意思怀疑,简直白瞎了你做皇帝的眼睛。

皇帝姑父听了我的表白,相当相当的满意,他笑眯眯的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并赏了我一面旌旗,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一四个字:仁心仁术。

我拿着这面旌旗威风凛凛的走出皇宫,回到家就把这玩艺扔进了碳盆里。

什么玩艺,既不能吃,又不能用,还不如送点银子给小爷花来得实在。

操蛋!

……

感情的问题,便有些复杂了。

用某个女人的话说,就是A喜欢B,B不喜欢A,喜欢C,可C呢,对B毫无感觉,他尚不明白自己喜欢谁,因为他的心里住进了一个影子。之所以称为影子,是他看不分明。

很不好意思,小爷便是那个C。

话说某个高门的大家小姐。因一次意外得病,看中了替他上门问诊的太医,哪知这个小姐原是订了婚的。未婚夫还是个相貌英俊的才子。才子不甘心被人撬了墙角,于是找到太医质问。

太医也不说话,把才子请去了怡红院,把相好的女人叫到了跟前,问那才子。

“谁美?”

才子道:“这个姑娘美!”

太医问:“谁身材好?”

才子上下看了看:“这个姑娘身材好。”

太医又问:“技术上,谁更高人一筹!”

才子未曾停顿道:“这还用问?”

太医总结发言:“这不就行了。老子连这样的美人也不过是玩玩,怎么会脑子发热。抢你的女人!”

才子想了想道:“万一,你想换换口味,也说不定!”

太医无奈。只得把怡红院曾跟他相好过的姑娘一一叫了过来,正色道:“瞧瞧,这些口味够不够你挑?”

才子不由分说,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递到太医手里。抱住其中一个,笑道:“那……正好,我也想……尝尝!”

所以说,对付一个把爱情看得死去活来的男子,你只有让他尝遍人间各种绝色,等他尝遍了,他就会觉得,原来爱情。不过如此。

后来这对佳人还是非常恩爱的,共同跨进了婚姻的殿堂。值得称道的是,才子在新婚半年后,就常常出没在怡红院中,偶尔还与太医喝酒猜拳,称兄道弟,好得跟一家人似的。

只是这位游戏花丛的太医,如何也没料到,待他把人间绝色都尝遍了的时候,爱情会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

所以说,出来混,迟早都是会还的。

有的人早些,有的人晚些!

有的人还一阵子,而有的人——却要还一辈子!

此为后话!

……

十六,阿远不在京,小寒与我心里闲得能长出草,身体却忙得像陀螺一样连轴转,连上个茅厕都得一路小跑。

小寒兵马司的工作还算轻松,累的是暗下替二哥打理的那一切。而我身处在皇宫,这个天底下最复杂,最无情的地方,连走路都得留心背后射来的冷箭。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

快过年,阿远南边的事情办得妥当,说要回京城。他的信刚到,十六也捎信来说要回来,小爷虽然不齿这二人狼狈为奸的行为,但是心里还是高兴。

十六回京,其实最主要的一个目的是,他过年后便要成亲了,娶的是兵部尚书施杰的小女儿施如眉。

施杰这人,小爷很熟悉,是只狡猾的狐狸,不拉帮拉派,只忠于皇帝一人。这只小狐狸肯把女儿嫁给十六,我们几个估摸着,定是皇帝许了他什么好处。

兵部尚书,手握兵部重权,此人若能归二哥所用,二哥简直如虎添翼。所以二哥对十六这门亲事,非常重视。可以这么说,二哥能不能翻身,就看这门亲事能不能成。

彼时十六与阿远的事情,二哥早已知之甚清。二哥不闻不问,只装作不知道,甚至常常把阿远唤到跟前,有说有笑,态度热络的像跟自家兄弟一样。

二哥这一招其实挺狠的。他若对阿远横鼻子竖眼睛的,以十六的脾气,早就动怒了。正因为二哥对阿远十分的友好,所以十六不得不应下这门亲事。

十六这人,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最知其性情——吃软不吃硬。估计二哥也是摸准了他的脾性,才想出了这一招。

十六也知轻重,根本想都未想,一口便应了下来,虽然事后他嘴上常说要离家出走,要离京出走,要跟阿远浪迹江湖,四海为家。但我们都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关键的时候,他从来不掉链子。

你若问我为什么,有个女人总结的比我倒位。

因为他是燕十六!

……

十六要大婚,做兄弟自然要为他庆祝一番,其实说庆祝二字,委实有些言过其词,实际上是借酒消愁。

这世上的愁有很多种,男人愁报负得不到施展,女人愁容颜渐老,皇帝愁臣子不听话。太医愁宫里的人难侍候。

十六愁什么?

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不仅要把她哄好,还得履行夫妻义务。这对十六来讲,愁于上青天!

聚会的地点定在怡园。

……

说起这怡园,我真是有一肚子话要说。可话到嘴边,却一个字也吐不出。

为何?

若一座宅子精巧之极,清雅之极,那么再多的形容词也都是徒然。更何况,这怡园还有一绝。绝在何处,绝在厨娘。

莺归这丫鬟,说实话。小爷我一眼看中。

这个姑娘皮肤白皙,长相柔美,话不多,却颇为能干。最最关键的是。烧得一手好菜。

小爷我自小生在富贵之家,又闯荡江湖这些年,天上飞的,水中游的,地上爬的,什么没见过,什么没尝过。哪知到头来,却被一道普普通通的鱼头豆腐汤给摄了心魂。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夜深人静,小爷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轮明月,辗转返侧后,头一回,觉得自己患了相思,可又觉得不是,到底是或者不是,小爷我自己也说不清了。

因为彼时小爷心里的影子似乎越来越模糊,而莺归的身影,却越来越明朗。

……

相思这个种东西。

性味:寒,苦;

症状:时冷时热,时而患得,时而患失;

临床表现:心向往之,神牵动之,心神俱不宁之;

用药:基本无药可治,除非了却心愿。

令小爷感觉到迷惑不解的是,小爷如此雍容高贵之人,富二代,加官二代,加文人二代,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小的丫鬟给乱了心神。说出去,小爷我的脸面往哪里搁,还要不要在京城地面上混?

这……这……简单让人抓狂。

更令人抓狂的是,那莺归丫鬟也不知哪来的自信,居然对着我冷鼻子冷眼睛的,一点都不把小爷放在眼里。

若是那些个怡红院的姑娘,知道小爷愿意把人纳回去,还不麻利的滚到小爷怀中来。莺归到好,一提到让她滚到小爷怀里,她反而滚远了!

这让小爷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

这世上,能拒绝小爷的男子,还没从娘肚子里生下来呢,小爷我就不信这个邪,你沈莺归能逃脱小爷的五指山。

听说后世的有首歌词写得好:得不到的永远害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这是哪位绝世高手,短短一言,写出了小爷我心中所想所叹。

那沈莺归仗着小爷喜欢他,明目张胆的跟小爷对着干,见了人,鼻孔里哼出两股子冷气,小腰那么一扭,决绝的只留个背影。

偏小爷我还腆着脸,巴巴的凑到人家面前,左一句莺归啊,右一句莺归啊,你就从了我吧,小爷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纳回去把你当祖宗供着。

连十六都看不下去,发话了,他说:表弟啊,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不过是个丫鬟,你……这口味也实在是……”

下面的话,他给我留了几分薄面,没有再说出口。其实我心里早已无地自容,偏嘴上还硬撑着道:

小爷我的品味,就是这么独特,爱咋咋地!

……

有人说求爱能使出三十六计,小爷我虽然心下不耻,奈何心身向往,于是便使出了第二计——直截了当计。

有人说,三十六计中,没有这么一计。小爷翻你们一个白眼,做人,岂能如此守旧?做人需要的是创新。所谓有创新,就是不要一条道走到黑,这边走不通,走那边。

在一个烟雨朦胧的早春,当我知道蒋家四小姐也在怡园时,小爷我迫不及待的使出了直截了当计。(……)

PS:感谢书友dudingbao的粉红票。

感谢病来如水的打赏。

好久没时间来看看评论了,有书友替包子加油,真心感谢。

杜天翔的番外最多还有几章,因包子实在喜欢这厮的调调,所以,写得细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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