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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与着秦笙谈论了一下他的近况,一阵极为轻微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卓思暖听闻着,一颗小心脏都悬了起来,她眨了眨剪剪水眸,随意的掠了一眼对面的秦笙,只见他收敛起其他苦愁哀怨的表情,变得深沉内敛起来。
卓思暖一回眸,便见得许久未见的秦弦,他的脸色有点儿病态的苍白,大抵是病久了的缘故,但是,他依旧如往日那般俊美,阳光洒在他的侧脸上,使得他美得让人睁不开眼,难以呼吸那般。
他狭长的清冷傲然眸子掠见卓思暖之时,瞳孔微微的,不可以见的缩了一缩,他抿着苍白干涸的唇瓣,不发一言,只是用着清冷的眸子盯着卓思暖。卓思暖被这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起来,她起了身,走到秦弦面前,素手抬起,似是想碰秦弦苍白的面容,但又不敢随意触碰,她伸出来的素手便僵硬在了半空。
秦笙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偌大的客厅之中除却秦弦便只有着她。她轻启朱唇,语调苍白,却一言一句都发自内心,她说:“我对不起你,对不起秦挽,我现在觉得我错得离谱,可是,请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好吗?”她的语调很轻,轻得若不是这儿十分的安静,怕就是难以听清楚她在说着一些什么话语了。
秦弦闻言,瞳孔缩了一缩,秦挽便是他的命脉,从来只要有关于秦挽的事儿,秦弦都是十分上心的。就连着秦挽的好友卓思暖也是,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便泥足深陷其中了。他似乎,有点儿喜欢上卓思暖了。不知是什么时候。——情不知何时起,一往情深。
时间仿佛静止了,凝滞了,每一分每一秒,卓思暖都觉得过得无比的漫长。待得她觉得久久,事实上才不过度过了片刻的时间之后,秦弦才缓缓开口,他的声音有点儿沙哑,似是因大病初愈之后病还没好完全那般。
“好的。我等着你弥补。”短短的几个字,秦弦却仿佛用着很大的气力说,他这话语,似乎把这什么责任压在了卓思暖身上,卓思暖闻言,几不可见的轻蹙柳眉,但是随即被着自己举起的素手之中温热细腻的触感所吸引了。
她与秦弦大抵是应征了张爱玲的那一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秦弦于她。或者是她与秦弦,都是彼此生命之中的红白玫瑰之一,但是秦弦并不会变成她墙上的蚊子血。或者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他与她,从来都是“床前明月光”。亦或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若是夏景灏是她心尖尖上的人,那么秦弦便是她生命之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他对于她来说,更类似另外一半,放大凉薄傲慢的自己。
此时,秦弦便已让着自己的面庞在她手里磨蹭着,他轻轻的蹭着,似是求着抚摸毛发的小猫咪那般,有点让她怜惜,但更多的,却是一片心如止水的暖意融融。
“秦弦,我很抱歉,在你生病的时候,我没有来看你。”卓思暖低声呢喃着,阳光打在她的侧脸上,使得另外一边笼罩着阴影,这让得她的表情晦暗不明。她低眉敛目,唇瓣轻轻蠕动着,似是在说着一些什么悄悄话。
“事实上,我不应该那样子说你……”秦弦最不擅长的便是解释,他习惯被他人误会着了,可却不想被卓思暖误会,他对于卓思暖的情感是,十分的复杂,并不是纯粹的男女之爱,其中掺着一点欣赏,一点儿友情,一点儿喜欢……
他虽然不喜欢解释,但是因着面对的是卓思暖,他还是解释了。
“我开车冲出去接回小挽子的时候,他告诉了我很多,其中有一点便是叫我不要误会你,不要伤害你,他说,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秦弦的声音低低的,有点儿落寞之前,但更多的,却是难以言说的悲伤之前。他对于自己的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是真的十分宠爱的,宠爱到几乎秦挽说着什么他就会照做不误,从不过问理由,便如秦挽曾经对他说过,卓思暖是一个不错的朋友,他与卓思暖便成为了好朋友。
秦弦不敢回忆起那一天,那一天真的是他生命之中最糟糕的时候,没有之一。他甫一接到秦笙的电话,说小挽子与林涧那混蛋怎么怎么了【秦弦自动忽略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经过】,此时正伤心着,现如今有消息说他在某间酒吧之中买醉。
当时他正躺在床上,之前的病还未得痊愈,但他甫一听闻这个消息便着急了,他不惜动用一切秦家的人脉,秦家的势力,要着便是自家弟弟完好无缺的回来。
秦挽不能出事,无论如何,无论秦家这一辈的子孙,他亦或是秦笙或者是分支的哪一个子弟出事了都可以,但是唯独秦挽不可以。从秦挽四岁起,他便向着神起誓,说要保护秦挽不受伤害,一辈子的不受伤害,让他平安幸福一辈子。
但是他知道,他的这个誓言,如今已失去了它自己的作用,因着他家的小挽子如今被着林涧那混蛋伤害至深。秦弦万万没想到,他家的小挽子,竟然会为了林涧那个混蛋,而做出某些不可挽回的事儿。但这却已是后话了。
雨下得很大,时间似乎又倒退回那一天了。
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的秦弦突然接到秦笙的电话,电话之中的秦笙急急的几句便把事情交代清楚了,秦弦明白了事情的重要性,连着老爷子都不敢告诉,便立马掀开被子起身,随意的套上一件外套就出门了,连着鞋子都穿错了型号都不自知。
他冲出了家门,不顾管家大叔的阻拦,下到地下车库,开出自己的保时捷,甫一出了秦家的门,他便提高了车速,车速十分的快,雨水扑簌簌的打在车顶上,一时间这个世界似乎只有着雨声和汽车的轰鸣声。
他没有满世界的乱找,没有如无头苍蝇的乱找,他接到自己手下的情报,说着秦挽入了哪一处的酒吧,便立马开车直奔这处而去。雨下得很大,他甫一冲到那路边的小酒吧,便冲下车,连着车门都不锁,一点儿都不怕这一辆保时捷被谁偷走,他没来得及撑伞,便顶着一头杂乱的毛发冲入了酒吧。
秦弦敢发誓,在他生平的三十多年之中,他从未有过那么狼狈的一刻,狼狈得便如丧家之犬那般,但是他的心却乱入麻,一点儿都不敢耽误时间,他怕自己只要一耽误时间,那么秦挽便会受到了什么不可言喻的伤害。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一身湿漉漉,衣服全都伏贴的贴在身上,腰是腰,臀是臀,可以隐约的看见身体的曲线,那般的秦挽是危险的,惹人着迷的,至少在秦弦冲过去之时,三四个男男女女便围着他打转,他们的眼里透露着一股危险的光芒。
若说秦弦是耀眼的,是高冷的,那么浑身湿漉漉的秦挽便是性感得无与伦比的,他拥有着一张连着天使看了都要嫉妒的俊美面庞,拥有着一双宛若可以包容大海般的湛蓝眸子,拥有着比之玫瑰还红艳,还娇艳的唇瓣。
秦弦一刻都不敢停留,立马冲了过去,他手劲十分的大,一个一米九五的大个子,一个一米九五却长得异常俊美高冷的大个子,是十分危险的,战斗力十足的。围着秦挽的男女原本还想把这个异常俊美的人儿弄上床,好好伺候一番,可此刻看见这个俊美又散发着阵阵寒气的高大男子,瞬间什么念头都消散了,特别是一个肌肉发达的高大汉子不满秦弦的作为,出来挑衅,不让着秦弦带走秦挽的时候,秦弦爆发了。
虽然病了好几天,可是一个练过身手的练家子,对付这小喽啰,还是得心应手的。长腿几乎是呈现一百八十度的从大汉子头上降落,再添增了一脚入了他肚子,汉子便准确无误的倒下了。这般一来,酒吧中的男女便乖乖的给着他们让路了,一点儿都不敢阻拦了。
秦弦一把拦腰搂起因着淋雨而高温发烧的秦挽,在众人的让路之中,把他报上了车,甫一抱上车,秦弦便把着自己的外套给着秦挽换上了,而后,又是死命的飙车狂奔。
连着在山腰角趁着下雨连着飘移的飙车一族都不是秦弦的对手,因着他的归心似箭,再加上多年的开车技巧和曾经的训练过,他三下五除一便从着飙车一族的跑车一侧扬长而去,那飞溅起的泥水,把着刚打开车窗准备骂秦弦的男子溅了一脸水。
秦弦不加理会这些,他归心似箭,只有快回到秦家宅子的时候他才减了车速,他可不想他一个控制不住便把着自家的一切撞坏,要知道,他家的一切看着平凡,可是越平凡的东西,价钱便是越贵,就算他再有钱,可以拿钱当蜡烛烧着玩,可是还是不敢这么玩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