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荷比明童少爷大了两岁,而且女孩总比男孩早熟,她看着喜滋滋的陆云,顿时满脸警惕。她可是伺候小姐的人,小姐要撵出去的人,怎么还能再带回来?
“少爷……少爷……你不是说只来看看的嘛,怎么又把他给带进来?小姐知道了,肯定会不高兴的。”她悻悻道。
“没事,我自会跟姐姐去说。”明童少爷摆摆手,完全不放在心上,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百荷毕竟只是奴婢,拗不过少爷,于是曲线救国,开始套陆云的来历,什么你是哪里人,以前做过什么,都有什么技艺傍身等等,想把陆云祖宗八代都问上一遍。
小丫头片子,问题还真多,陆云有些头痛。忽然心生一计,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糊弄道:“哎呀,头又疼了,前些天我脑袋很烫,浑身又发冷,在你家屋檐下挣扎着睡了好些天,把脑袋都烧坏了,很多事儿都记不起来啦……”这一招在他看过的电视剧里可是万金油,百试百灵。
“哦?”百荷一脸狐疑,一副老大不信的表情。可又亲眼看到他确实在自家屋檐下睡死了几天,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明童小少爷惊呼起来。
“你这些天真的浑身忽冷忽热么?”小少爷忽然问道。
陆云点点头:“不信,你摸摸,我额头还烫着呢,前两天差点儿就死了……”
小少爷果然伸手探了探陆云的额头,另一只小手又探了探自己的,果然探出了二者的热度差异,随后兴奋问:“那你是怎么痊愈的?”
“当然是吃药了,我这里还有一些。”陆云白了他一眼,这种幼稚的问题果然是幼稚的人才会问的。
“骗人,你睡死的那几天,连我端出去的包子都没吃,哪会吃什么药?再说了,你也没银子买药不是?更没地方煎药……”百荷嚷嚷道。
陆云苦笑,掏出一盒感冒胶囊递过去:“这就是药,谁说我没吃?”
小少爷接过,看了又看,发现上面印着一些奇怪如蚯蚓一般的字体,表面竟然还有一层金光闪闪的薄膜包着,另外一面还有透明的胶层,看起来十分华丽,这种药他是从来没有见过,隐隐也猜测到不是凡物。至于是什么灵药,他还真不知道,莫非是灵丹?他忽然冒出这个念头。
“啊……先生是海外的异人么?”明童少爷顿时想起什么似的惊呼起来。他曾经听人说过,春周国和东海国都与汪洋大海接壤,海外有仙山有异人,甚至,传说中的神殿就是在茫茫东海之中。这华丽的东西如果是药,那就是灵药仙丹。要知道,无论是大周王朝还是其他属国,药都是从山中采,都需要用水火煎煮,哪有这般规整华丽的模样?他越想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看向陆云的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
“海外异人?”
陆云有些诧异,海外异人这个名头听来真不是一般叼!
不过,自己可是拥有无数现代知识的“巨人”,跟你们一比,那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海外异人再叼,也没有神的名头叼?
转念又一想,神的名头不好用,会被当成神经病的。也许用海外异人的名头可以打消很多人对自己的好奇,毕竟自己与他们有着诸多差异,总得有个合理的说法遮掩自己真实的来历。否则,别人问起的时候,真要说自己从异世界而来?
小家伙的一句海外异人算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身世了,阿弥陀佛,黑户问题算是解决一半了,今后再润色润色,就可以浑水摸鱼了……
“对对对,我是海外异人……我是海外异人……哈哈……”陆云着实高兴,开怀大笑起来。
“那娘亲有救了,娘亲有救了……”
小少爷兴奋的拉着陆云就往殿宇般的房子走。一个小孩拉着一个大人,那样子古怪至极。一路之上,很多家丁仆役瞪着眼睛,张着嘴巴好奇的望着,也不知道小少爷今天哪根筋不对,老爷刚刚去上早朝,这会儿就无法无天,要找人晦气了?也是,二夫人正患重疾,身为儿子着急上火没处发泄,只是,他莫不是要把人拖去打板子?不过,那怪模怪样脏兮兮的家伙是谁?怎么以前没见过?也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了少爷,被少爷逮着了……
顾小姐闻讯赶来,小少爷眼睛一亮,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看着姐姐眉头散开,这才收了嘴。
“什么?海外异人?就这个怪模怪样的流浪汉是传说中的海外异人?”顾小姐疑惑的看着陆云,突然道:“把头伸过来,我探探。”
陆云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仍大大方方走到她跟前,闭起眼睛,他闻到了顾小姐身上的淡淡异香,十分怡人。突然,一双纤手探到额头,陆云都能感觉到纤手的热度和柔软。
这是怎样一双纤纤玉手?柔软、温暖,更有异香,陆云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思感游离出体外,沿着她的纤手游走在她软滑的**上……
“一双十指玉纤纤,不是**物不拈。”陆云忽然想起前世熟知的诗句,情不自禁轻吟起来。
“哼!登徒子!”
陆云还沉浸在幻想之中,耳际就传来鄙夷之声。陆云愕然,如此风雅之事,怎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登徒子的下流行径?
小少爷和百荷却不受影响,反而掩嘴而笑。追问着这句诗的出处,陆云哪里知道这句诗出自哪里?不学无术的他语文成绩刚巧及格,多一分算多,少一分遭殃,哪里记得出自哪里?如此想着,脑海中就莫名其妙生出一些幻象,原来自己在前世真的看过这首诗,唐代诗人秦韬玉的《咏手》,全诗是:
一双十指玉纤纤,不是**物不拈。鸾镜巧梳匀翠黛,画楼闲望擘珠帘。金杯有喜轻轻点,银鸭无香旋旋添。因把剪刀嫌道冷,泥人呵了弄人髯。
出处!这应该就是这句诗的出处了?不过,自己怎么能想起这么久远,早已遗忘在记忆深处的东西?莫非昨夜的“记忆大爆发”,真的让自己变成记忆超人?这难道是穿越时空带来的“好处”么?
“哈哈哈,比奥特曼还要奥特曼!”陆云高兴的大笑三声,顿时引来诧异的侧目。
顾小姐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暗忖:“长相怪、穿着怪,就连说话也怪,真是个怪人!难道真的像弟弟说的一样是海外的异人?”
“百荷,把他……把先生……先安置下来,好酒好肉招待,等会儿大明寺空冥禅师来做法,说话间就到,先看看情况再说。”
她很有决断,吩咐丫环安置自己。也是,偌大的府邸里,老爷上了朝,听说夫人也正病重,弟弟又比她幼小得多,能做主的人也就是她了。谁说封建王朝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论大大谬也。至少眼前这位就知书达理,而且才智和能力看似都不错。
陆云依稀记得自己躺在她家的屋檐下,她也曾多次遣丫环来打探,而且还偷偷放下吃食,虽然吃食最后都便宜了真正的乞儿。但是她心善不善也一览无余。再者,最初为了避讳男女授受,竟然瞒着府里的下人想要偷偷把自己安置好,这避嫌的行径也恰恰说明了她明理重德。
既心地善良,又知书达理,再加上美貌的容颜,陆云越想越觉得心正蠢蠢欲动。
而且,她对自己的称呼也从你啊你的,变成了“先生”。这良好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不过,她说的做法是怎么回事?大明寺空冥禅师?是和尚吗?要和尚来做法?
“姐姐,你先去忙,先生就由弟弟和百荷来安置好了。”明童小少爷眉开眼笑,迫不及待拉着他来到澡堂洗浴,陆云也知道如今自己的装扮德行,几天没有换洗,全身发着酸臭,看起来与乞丐一样,而这些人居然也能忍耐这么久,德操可见一斑。
一个大大的木桶,还算洁净,望着里边冒着热气的清水,手一探,水温尚可,心中大喜,立马脱得光溜溜,踏了进去,一声舒服的**不禁从他喉管里传出来。热水澡实在太舒服了,乏累的身体突然间恢复了几分生气,全身三千六百万的毛孔舒张,仿佛欢快的婴儿醒来,咿咿呀呀十分雀跃。
不过,木桶终究比不得洁白如玉的浴缸,哎,好怀念……
在木桶之中了很久,又用一种类似皂角一般不知名的植物搓了身,洗了头,此时,百荷已经催促了三遍,陆云这才恋恋不舍地起身穿衣。
衣服是百荷之前备好的,一套干净的素色家丁服,粗布麻衣,穿在身上硬邦邦,有些吱人,唯一的优点是口袋大而多,有点像前世的工装。鞋子也换了一双新鞋,纯布艺的手工艺品,穿起来十分柔软舒适。旧衣服旧鞋子又臭又破,扔了。只有包包不能扔,里边有许多的好玩意儿,小心翼翼把包包擦拭干净,依旧背在身上。
从澡堂出来,陆云感受到各种惊异,嘿嘿,美男子嘛,无论任何时空任何地点都有杀伤力和潜在市场。不是自诩,自己确实生得比所有人都漂亮一些,而且身高也比这些古人要高出一个头来。站在人群里,注定要鹤立鸡群。当然,洗干净,收拾整齐之后才会散发出迷人的光彩和魅力来。
百荷在澡堂外伺候,看到陆云美男出浴的时候眼珠子一亮,围着转了两圈,彻底把他扫描了四五遍,暗忖:“这人脏兮兮的时候并不让人讨厌,没想到竟然生得如此漂亮,似乎能把所有人的光芒都掩盖过去,不知不觉吸引别人的眼光。”
陆云看她发怔,在她眼前晃晃手,催促道:“喂,哥本来就是美男子,你看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