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灰蒙蒙亮,山顶的雾气还甚是朦胧,凌霄便已经来到山顶修炼起来。只见浓雾之中,他周身闪烁着淡淡的红光,手中的长枪带起一片红影,弧度犹如毒蛇般刁钻诡异。夺的一声,刺在石块上,一声低沉的闷响在清风的吹送之下,响彻在整个天空。
他手腕猛地一抖,浑身斗气尽数沿着体内涌出,整个人红光大盛,在灰蒙蒙的晨曦之中,仿佛火焰在燃烧般,大喝道:“给我破!”
话落,手中的长枪猛地射出,枪尖的斗气仿佛火焰般张牙舞爪,直接从一块米高的巨石上穿了过去。
长枪从巨石上穿过之时,犹如闷雷的巨响之声席卷而开,碎石般的乱屑,激射得四处都是。
看着自己强大一击,凌霄对此甚是满意,这裂焰枪诀的威力,比大想象之中的还要大些。
缓缓的盘膝坐了下来,双手开始结印,周身亮起淡淡的光芒,体内的斗气沿着筋脉流淌起来。
斗气在他筋脉之中游走几个周天之后,他苍白的脸色也转为红润,便向二星斗师的壁障涌去。
时间缓缓流逝着,晨曦已经洒满山顶,只见顶上的凌霄浑身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之中,微风吹起他如墨的秀发,肤表闪烁着青色的光芒,和金色的夕阳交织在一起,看上去甚是阳光帅气,整个人都充斥着一股奇特的魅力。
他的身躯猛地震了震,一声轻响从体内传出,吐出一口浊气,活动了下筋骨,便向山下而去。
远远便见到山脚下俏立着一道玲珑的身姿。纤纤一袭淡青色劲装,将修长曼妙的身姿包裹得甚是撩人,那初具规模的胸膛,虽然不是很饱满,但是给人一种惹火之感。她见到凌霄走来,仿佛有着金色的光晕包裹着他,让人觉得凌霄是从太阳之中走出来般,看上去身姿飘逸,恍如谪仙临凡,急忙上去拉住凌霄手腕道:“表哥,你身上的气息,比以往愈加的深邃,看来定有突破。”
纤纤身上传来的幽香,让凌霄脑海之中一片旖旎景象,加上这惹火的妮子,手臂勾着他的手臂,自己的手臂隐约碰到那软绵绵的啥,恍如触电般美妙,他本想移开,可是又略微有点舍不得。
纤纤瞧见他这般模样,哪里还不晓得他的心思,摇了摇他的肩膀,气鼓鼓道:“表哥,你在想啥?”
凌霄啊了一声,脸色微红,急忙道:“表哥啥都没有想,表格很纯洁,表哥很天真的。”
纤纤噗嗤一笑,眨了眨眼睛,哼道:“你这是不打自招!若是没想甚么,怎么知道我在问甚么呢。”
两人迤逦而行,出了傲灵山庄便向城中而去。在走出傲灵山庄的途中,碰见不少和傲擎天关系不错的人,他们都对凌霄龇牙咧嘴,恨不得将凌霄狠狠的打一顿。毕竟理智战胜了热血,凌霄虽然帮了山庄一个大忙,但是他们和傲擎天十多年的感情,和凌霄却没有半分感情,要不是忌惮凌霄的实力,只怕他们要联手将凌霄打成残疾。
伽罗城的人流量甚广,四处都是吆喝之声,早晨很早便有不少卖早点,亦或是摆摊的人。
走在人群之中,纤纤向前指了指,笑吟吟道:“表哥,我们去前面的坊市看看吧。”
凌霄点了点头,就当陪着这丫头吧。这里的坊市不会有他想要的东西。走在坊市的道路上,两旁摆摊的吆喝不绝:“冰系魔核,是我们佣兵团花费极大之力,抹杀的一头二阶魔兽,先买着先得,欲购从速啊。”
突然有一人站了起来,在凌霄两人身前吆喝道:“这可是上朝出现的古董金玲,据说这金玲之中隐藏着极大的秘密,若是能参悟其中的秘密,必然可以成为顶尖强者。”
凌霄闻言,只能苦笑:“甚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不过凌霄虽然不感兴趣,可是纤纤倒是感觉很感兴趣!只见那金玲之上布满花纹,摇起来叮当作响,甚是好看,便笑道:“表哥,我要那个金玲。”
凌霄只能苦笑,走上前去,淡淡笑道:“大叔,这金玲卖多少钱?”
那卖金玲之人,年纪约莫三十岁左右,脸上有条蜈蚣般的刀疤,双眸之中精光闪闪,咧嘴而笑之时,露出满口黄牙,笑道:“不多,只需要十金币而已。”
凌霄脸色冰冷下来,简直当他是肥羊啊,便冷哼道:“你还不如去抢好了!这金玲在店铺之中,一个金币就可以买到,你这地摊货还卖十个金币,你杀羊未免杀得太狠了点!我可不是冤大头。”
那卖金玲之人咧嘴儿笑道:“只怕你不知道这金玲的来历,你若知道,我猜想你不会这般说。”
凌霄坐了下来,反倒笑道:“你倒是所说这金玲有啥来历。”
纤纤站在凌霄身后,眨了眨眼睛,也跟着仔细的听着。
那卖金玲之人笑道:“这金玲可是金玲圣母的一件宝贝,莫要小看这金玲,只要它对着人轻轻一摇,实力低微的,立即就被摇成血沫,你说厉害不厉害,是以它便价值十金币。”
凌霄冷笑不止道:“若是这般厉害,你拿着金玲对我摇摇看。”
那卖金玲之人苦笑道:“我可没有金玲圣母这般修为!我若是有那般修为,也不会在这卖金玲了。”
凌霄站起身来,拉着纤纤道:“我们走!这破金玲还卖这般贵,表给你去店中买个去。”
纤纤可怜巴巴的望着金玲,说道:“表哥,我就喜欢这个,要不我自己出现买下它吧。”
凌霄只能苦笑,从纳戒之中取出十个金币,冷哼道:“你宰肥羊宰得很舒服啊。”
那卖金玲之人眼中都冒出光芒,笑道:“我这是童叟无欺,怎么会宰人呢!这里还有一块血布,到时就是这血布包裹着金玲,你若想要的话,一个金币卖给你。”
那块血布看上去甚是陈旧,脏兮兮的,不过纤纤可不顾起脏兮兮,将其拿在手中,只见血布上写着很多细小的文字,有的已经模糊难忍。她便笑道:“这金玲哪里是甚么金玲圣母的,你这完全是胡侃!连我都不认识,你们这些佣兵怎么可能认识上面的字。”
那卖金玲的讪讪而笑:“你怎么晓得不是金玲圣母的呢?”
纤纤嘻嘻笑道:“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你怎么晓得是金玲圣母的,那不是瞎掰么。”
凌霄从纤纤手中接过血布,见到血布上的文字,脸上露出喜色,抛下一枚金币,说道:“这破布我们要了。”
纤纤心中一喜,难道表哥认得上面的文字,就在那人将金玲交到纤纤手上之时,背后响起冰冷的声音:“这金玲本公子要了,给你三十金币,你卖给我吧。”
那卖金玲之人闻言,顿时狂喜,老大只叫自己卖五金币就够了!自己卖了是个金币!赚了五个金币!哪知有人出三十个金币买!这次自己岂不是要赚二十五个金币!看来要发了!凌霄从手中将金玲扯过,冷哼道;“金币你已经拿在手中,难道想还想坐地起价吗?”
那卖金玲之人,见凌霄这般无礼,眼中凶光大盛,脸上刀疤翻转,厉声道:“杂碎,这金玲老子想卖给你,就卖给你,不想卖给你,就不卖给你,你还能怎地!放下金玲,拿着你的金币滚!”
凌霄霎时大怒,伸手向那卖金玲之人的胸口抓去。那卖金玲之人模样极其狰狞,眼中血光弥漫,怒声道:“杂碎,年纪轻轻,你就找死!那就怨不得老子。”
说着,一拳对着凌霄的脸颊砸去,他对自己这一拳甚是有把握,哪怕是一个七星斗者,都要惨飞出去,何况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
哪知他拳头砸出之时,他的身躯已经被凌霄提了起来,霎时便觉得呼吸不畅,快要窒息,便厉声道:“杂碎,老子可是血狗佣兵团之人,你若识相的话,就滚远点,否则你就惨了!”
纤纤闻听血狗佣兵团之时,便大笑道:“血狼佣兵团是狼,你们血狗佣兵团是狗!你说我们会怕狗吗!嘻嘻。”
凌霄将他猛地在地面一贯,冷哼道:“还童叟无欺!简直他|妈|的是个大大的笑话。既然你已经卖给我,这东西就是我的,你想坐地起价,我的拳头可不会答应。”
那卖金玲之人,眼眸缩了缩,这般年纪就有这把修为,显然比自己血狗佣兵团的势力强很多,便谄媚笑道:“卖给少侠,卖给少侠,我童叟无欺,怎会坐地起价呢。”
凌霄转身望去,七八个人围了过来,只听纤纤冷笑道:“原来是奥家天才奥马龙公子,你要是出三十金币,纤纤倒是可以卖给你,不知道你要不要呢。”
奥马龙看见凌霄,眼中冷光暴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杂碎我找你甚久了。看向纤纤之时,满脸都是虚伪的笑容,说道:“马龙买这个东西,不过是想将它送给纤纤小姐,否则马龙怎会做冤大头,花这么多金币买这无用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