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野兔肉的起锅,铁锅旁边的砂锅里鸡肉的香味也飘了出来,虽然因为中途火力过猛而让汤汁少了些,但是揭开砂锅盖子的一瞬,香气撩人,口水流一地。
“你把猴头菇切成片状,然后再用文火炜入味,此时锅里便可以做点别的。”夏歌笑见汤色已经够了,便嘱咐道。
苏小小忙打了七八个柴鸡蛋在碗中,并放了些盐巴,让胡皓顺时针搅拌着。
胡皓因为差点把灶房点着,缩在一旁怯懦地望着苏小小,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充满了不安全感,见苏小小有吩咐,忙鹞子翻身一般从墙边跃了起来,接过苏小小手中的粗瓷碗细细搅拌着。
野韭菜切成小段,在锅中煎成双面金黄的蛋饼,用锅铲切割成小块之后,放下韭菜翻炒入味儿,这菜简单,但是下粥却是极好的,苏小小有时候起早了不用赶着去上班的时候会做来下油条稀饭。
又凉拌了一个野葱豆腐干,清炒了一个黄丝菌,见汤也差不多了,按照夏歌笑的吩咐,滴了两滴羊奶进去调色,颜色发生了变化,一锅乳白色的山珍鸡汤就大功告成。
沈大娘已经摆好了桌子,只等着山鸡汤上桌,便可开席。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大大的圆桌被抬在了院子中间,三盏油灯外加一个火堆在夏日晴朗的夜空下发着足够照亮饭桌的光亮。
抬头能够看见满天繁星,想着明天是个晴天,再看着满桌子自己亲自采摘,并且亲手做出的饭菜,虽然都是普通的模样,并未讲究摆盘,味道可能根本连自己这关都过不了,但是苏小小心中却充盈强烈的满足感。
蓁胥沈大娘上座,李白在蓁胥身边坐下,每个人碗中都被倒上了微黄的糯米酒。
“我建议,咱们第一碗敬今天最为辛苦的夏大厨。”蓁胥站起身来,笑看向苏小小,大家应声而起,夏歌笑远远站着,看向这边热闹,心中落寞且温暖。
十个粗瓷碗在饭桌上空聚成一朵莲花的形状,传来碰碗的脆响,苏小小喝下了手中的米酒,感觉到眼眶都湿了。
这种做菜给大家吃的感觉实在太棒了。
油亮的兔肉让大家眼神中充满了迫不及待,苏小小忙笑说道:“大家动筷吧!今天一点都不许剩,大家吃喝尽兴,人生何处不相逢,绝不让相逢的光景虚度。”
蓁胥看向苏小小,觉得仿佛有一束光打在她的身上,让他眼睛几乎看不见别人,只把她的一颦一笑收入眼底。
“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兔肉,夏掌柜真是绝了。”王钊夸人也是带着他标志的爽朗,夸得人心花怒放,而且没人会怀疑他说的话,虽然明知席中他的顶头上司蓁王爷在座,他亦是刚夹了一块兔肉放嘴里细细品着,手上已经止不住又伸筷子忙去再夹另一块,神色颇为急切。
只有赵福端坐如初,并未动筷,蓁胥劝他,他直道,“阿福不敢。”
直到蓁胥亲自伸手夹了一块兔肉放入他碗中,“吃掉。”
他才严肃的一点头,“是!”
一板一眼的模样逗得就着炒蛋吃豆包的二郎和小梅模仿起来,两人一个学着蓁胥说,一个学着赵福答,吃掉,是,吃掉,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从未笑过的赵福,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了几下,忍了好一会才忍下去。
酒过三巡,茱萸又是很辣的,那种不同于辣椒的香辣,而是独特的辛辣,让大家一边吃一边舍不得停筷子,一大盆烧兔子很快见了底儿,一大缸子糯米酒也见了底儿。
苏小小属于沾酒就醉的,所以喝得很少,省得自己出洋相。
月亮高挂,酒席何时散的,苏小小都不知,一觉睡到次日清晨才发现自己在床上。
笑声如犹在耳,却已是昨日。
拱桥已经抢修完毕,接到消息,苏小小却有些舍不得,虽然只是短暂的相处,却发现这远离喧嚣的宁静,并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糟糕无聊。
收拾停当,小院外已经停了两辆马车,沈大娘站在大门旁边笑眯眯地,二郎和小梅抹着眼泪,苏小小把包袱递给秀才。
将小梅拦在怀里,“再跟姐姐重复一遍姐姐酒肆的地址。”
小梅抽抽噎噎的说道:“过了飞云村,往杏花村方向走,穿过杏花村再走两个时辰就是桃花村了,姐姐的酒肆叫破晓酒肆,阿梅都记得了。”
沈大娘笑着说:“等你的酒肆开张那日,老身无论如何带着他们去凑那个热闹。”
依依惜别之后,一行人朝着兰源镇方向行去。
“人生何处不相逢,下次再见便是,哭鼻子像个什么样子。”李白取笑她。
你当然潇洒啦,此番离开蜀地一晃好些年游山玩水,但是我却拖家带口,有那么多人要养活。
苏小小心里这么想着,觉得伤感也无用,深吸一口气,笑道:“下次咱们再来,我再给大家做兔子肉吃。”
马车比牛车不是快了一丁点,穿过一片荒无人烟的山野,慢慢便开始又能见到良田了,飞云村和兰源镇便是一山两湖相隔,在古代真正是非常艰难的距离了。
有良田便有人烟,暴雨之后,水稻有些倒伏,好在天又晴了,水田中割稻的人见有马车经过,不免抬头望上两眼。
两架马车疾驰而过,将一众风景甩在后面。
苏小小却好奇,“刚没顾得上问,是谁把我送回厢房的,我不过喝了三碗米酒,怎么就醉的人事不省了?”她真的记得她只喝了三碗的。
听到这话秀才低低笑着,“三碗?你后来就放开了,喝了半坛子,还撒酒疯来着,我虽然没多喝,但是李兄和王兄已经醉的站都站不稳,昨夜里没醉的,只有蓁公子了,想是他送你回厢房的。”
想起早起时候,自己只着中衣,脱在一旁的长裙上满是污秽……莫非……脸上顿觉火辣辣的不好意思。
自己的脸在蓁胥面前已经丢光丢尽了。
“我临出门的时候给了沈大娘二两酒钱,咱们把她酿的三坛子米酒喝得是干干净净,但是她死活不要,只说蓁公子已经给过了。”秀才补充道。
苏小小哪里听得进这些,只讪讪笑道,“应该的,嘿嘿,应该的。”
真是糗大了,本来想着如果不能回到未来去,自己非要在这里安家找个金龟婿,那么蓁胥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人帅那不用说,王爷就没有几个不帅的,就算不帅,有银子也就帅了。
这个蓁胥人帅多金,而且没有莺莺燕燕,家人似乎人员也很单纯,虽然有个拖油瓶小姑子,到时候给她寻个好人家嫁了就是。
但是自己和他八字不合,每次出糗必有他在,或者只有他在,这样可真建不起什么好感,他铁定误会自己是个没事儿就撒酒疯,还特别喜欢随便扑人的神经病。
可是任凭她怎么想,脑袋里对昨晚也已经全无印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