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暂时无法获得更进一步的情报,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查到到底是谁在背后设计李永吉,所以李永吉决定把这件事冷处理,不用把这件事小题大做。
原因很简单,以这个时代的侦查手段来看,想要短期内查到幕后主使,只能是兴大狱,或者玩严打搞牵连,但这样的做法,先不说到底能不能真的找到那个幕后的家伙,就算能找到,受牵连的无辜者也肯定不少,实际上是很没必要的,也是得不偿失的。
事实上,李永吉都能想到,人家既然敢这么做,肯定做好了各种准备,像这种根本没实际证据,就靠一两个人来单线联系的事情,你根本就没法细查。
因为接触过那两个说客,并且露过面的家伙只有一个人,你要查,这人海茫茫的,到时候人家只需要找个地方一藏,你根本找不到,甚至狠一点的,干脆灭口,你就更找不到了。
这种隐藏在暗处的家伙,如果对方不动手,自己盲目乱动,只会打草惊蛇,让对方藏的更深,自己反倒是伤的不轻。相反,如果你按兵不动,一切如常,对方发觉一计不成,又觉得没啥危险了,肯定会再次发动。
换言之,李永吉现在的做法,就是外送内紧,以不变应万变,对方要是一直不动,那也就罢了,要是再出手,早晚能抓到对方,到那时候再一网打尽也不急。
既然不打算大动干戈,那就只能暂时搁置,相比这个事儿来说,李永吉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忙。
目前最主要的,当然就是跟联盟军西部战区总司令,同时也是联盟方总代表的约瑟夫.约翰斯顿举行正式会谈,就撤兵事宜以及交还孟菲斯的事情进行进一步的磋商。
虽然理论上说,联盟国对孟菲斯是有领土要求的,一直坚持认为孟菲斯等中华远征军打下来的地方,都属于联盟国的领土,联盟国对这些地方具有合法的拥有权跟管理权。
不过那只是理论上的情况,实际上呢,因为孟菲斯这些地方,基本都是靠远征军自己的力量打下来的,虽然联盟军也派了部队跟随,但基本是打酱油的角色,因此虽然中方代表从来没就这些地方的所有权进行过公开陈述,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城市的管辖权却都是在中国人的手中。
也就是说,包括新奥尔良、维克斯堡、孟菲斯、纳什维尔、开罗、史密斯兰这些地方,目前都是属于中方代表,也就是远征军派出的行政官员负责管理,当地的治安权,收税权,司法权,也都归属中方的行政官员。
为了方便管理,这些城市的行政管理者职位,全部实行精兵简政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搞一套行政长官负责制。
所谓行政长官负责制,就是说每一个城市设置一个总览全局的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权力很大,他可以自由任命下面的治安局长、税务局长等下属机构的人选。
换言之,行政长官一个人,就代表了司法权、行政权还有立法权,既是行政上的一把手,也是司法上的一把手,不但管治安、收税,还管审案子,制定地方法等等。
也就是说,行政长官虽然看字头意思只是负责行政,但其实是各种大权一把抓,是真正的土皇帝,可以说一旦当了行政长官,在当地除了远征军的当地驻军以及帝国中央派下来的特派员外,就属行政长官的权力最大了,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任何外人能制约他。
不过,看似权力大,但行政长官因为是帝国任命的,所以也要接受帝国的领导,要遵守帝国的海外殖民基本法,还要遵守普世价值观,不可能真的肆无忌惮。
比如说,什么**权之类的东西,行政长官就不准搞,真要是那么做,当地的远征军驻军就先不会同意。
总之,行政长官看似权力大,但其实只是帮助远征军的辅助官,目的是为了辅助远征军的驻军,安定地方,以缓解远征军兵力不足,精力不够的劣势。
换言之,当了行政长官,你得自己掏腰包,去雇佣警察以及其他行政官员,来维持当地的治安,及时收好税收,稳定当地的贸易往来等等,这些行政上的支出,帝国是不会掏一分钱的。
这样看来,当这些城市的行政长官,必须要自己有钱才行,所以为了照顾这一点,这些城市的行政长官没有实行派遣制,而是实行招标制。
也就是说,对新奥尔良、孟菲斯等城市的行政管辖权,不再由帝国中央派人过去,而是公开向社会招募。
具体来说,只要你想当行政长官,愿意遵守帝国的法律与统治,又乐意先垫付最少一万华元的费用当抵押金,并且同意之后的行政支出全部自掏腰包,就可以参加这几个城市的行政长官的精选活动。
参选者不止是局限于中国人,外国人也可以来参加竞选,反正只要你肯听话,肯交钱,肯自掏腰包,不管哪国人,都可以来。
虽说是公开竞选,并且不止限于中国人,但其实像这种活动,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的,尤其是像新奥尔良、孟菲斯这些重要地方,更是必须掌握在可靠人的手中才行,否则一旦出岔子,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所以说,最后虽然搞了个公开竞选的仪式,表面上说价高者得,但投标方法却是暗标。
最后弄来弄去,像新奥尔良、维克斯堡、孟菲斯还有开罗这四个最重要城市的行政长官,全部由中国商人得了去,联盟国的商人只得到了纳什维尔这一座城市,当了纳什维尔市的行政长官。
其实从这个布局就能看出来,沿着密西西比河的重要城市,还是全给了中国人,纳什维尔虽然也是不错的城市,此时也算是一座大城了,可在战略布局来说,却不那么重要,毕竟纳什维尔无法封锁密西西比河,对远征军的重要交通航线没有影响。
而且,纳什维尔这座城饱受战争蹂躏,人口已经下降到一万人都不到了,接手这座城市,远远不如其他城市油水高。因此,获得这座城市的行政管辖权,与其说是联盟国的商人竞拍获胜,不如说是中方为了避免影响太坏,给对方的一点甜头,免得大家说中国人吃独食,连口汤也不给别人喝。
虽然这个结果猫腻很多,一点也没啥公平可言,可联盟国的人对此也没办法。
毕竟中国人的拳头大,是中国人打下了这些地方,又实际占领了这些地方,联盟军的人作为后来者,在下定决心跟中国全面决裂之前,是不敢有什么异议的。
开玩笑,现在联盟国还指望中国老大哥帮忙灭掉北方政府呢,现在这个时候闹矛盾,不是找抽么,所以就算约瑟夫.约翰斯顿有所不满,也只能先咽下这口气。
总之,目前整个西部战区,尤其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的,曾经被北方军攻陷,又被中国人打下来的城市,不管行政长官是谁,是属于哪国人,也不管联盟国对这些地方如何宣称拥有所有权,但其实都是属于中国,或者说远征军所有的。
在远征军打下来的这些城市中,尤其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几座大城市,都有中方的驻军存在,这部分驻军既有中华远征军,也有行政长官私人雇佣来的治安军,两者一起维护起了这片土地的管辖权。
虽然说这些城市的行政管辖权都卖给了商人,但出于稳定需要,这些获得行政长官官职的人,都只是负责维护治安,收取当地税收,维持贸易线这些工作,其他的法律制定啥的,名义上是可以做,但要想制定本地的法律,也需要公开讨论,不是一天两天能弄好的。
实际上,由于李永吉一开始就没打算长期驻扎,所以也没空搞什么地方法的商讨活动,卖了行政长官之后,干脆以处于战争状态为由,对这些城市实行军管的策略。
也就是说,行政长官接收了城市,但却只能维持治安,对民众收收税,派兵保护下贸易线,但却不能自己制定法律,所有当地的法律跟行为准则,一切都是远征军说了算,实行军事化管制。
对这种情况,大家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军管的理由很充分,当时的确正在跟北方军打的很厉害,远征军在前方拼命,后方为了补给安全,实行军管也是很有必要的。
别说中国人这些外来者了,就算当初格兰特带领的北方军攻陷这些城市的时候,不也实行军管的政策么,也没见给当地人什么权力,所以大家对此也就习以为常了。
然而,那毕竟是过去,现在既然中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正式签署了停战协议,双方宣布停止交战状态,改为停战状态,那以前的一些政策也该变一变了。
换言之,约瑟夫.约翰斯顿这么急着跟李永吉见面,就是要探讨接下来的变化,提出自己的新要求。
这次会面因为都是高规格的会面,所以人不多,就只是以远征军总司令李远征名义出息的李永吉,以及联盟军西部战区总司令约瑟夫.约翰斯顿这两个人的私人碰面会,也算是正式谈判的前置性谈判。
正常情况下,这两个人谈好的东西,就能决定这次谈判的基本条款,后面的所谓正式谈判,也就是双方各自派一票人,大家公式化的对坐谈判,那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是摆给外人看的。
也就是说,真正的决策,根本不是众人讨论能决定的,而是出自李永吉跟约瑟夫.约翰斯顿这两个人。
作为孟菲斯实际上的主人,远征军一方为这次谈判提供了场所,地方倒也不难猜,就是现在的行政长官府,也是原来的孟菲斯市长府邸。
顺便说一下,行政长官这个名词,是中文的正式称呼,对于本地的南方美国人,或者说联盟国的人来说,依旧是称呼这个府邸为市政厅,称呼行政长官为市长,但这只是翻译的问题,意思其实也差不多。
总之,在行政长官府,或者说市政厅进行政治谈判,倒也的确够正规,算是一种尊重了。
当李永吉跟约瑟夫.约翰斯顿再次见面后,大家还没客套两句呢,约瑟夫.约翰斯顿就迫不及待的直奔主题,对中方,或者说对远征军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点要求,以中国已经跟北方军结束战争状态为由,要求中国人把包括新奥尔良、维克斯堡、孟菲斯、开罗、史密斯兰等城市的管辖权,完整的移交给美利坚联盟国政府。
管辖权移交之后,中方不得在这些地方再保有任何性质的驻军,所有的中方行政官员,也必须立刻离开,不得继续实行统治权,当然,作为补偿,对这些付出了很多金钱的行政官员,联盟国政府答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点要求,中方需要把俘虏的北方军俘虏全部移交给联盟军,由联盟军负责看押处理,作为补偿,联盟军同意给予远征军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数量不会太多,只是象征性的。
第三点要求,中方缴获的北方军武器,希望能全部无偿的移交给联盟军,联盟军会为此表示感谢。
一旦中方的远征军同意这三点要求,并率军退出联盟国,那么联盟军保证,中方货物在联盟国境内的时候,联盟军会为中方商人的货物提供全方位的军事保障,保证中方货物在联盟国境内不受到任何骚扰,而这些军事保障都是免费的,不需要中方额外提供金钱。
"你的要求太过分了。"听完这些的李永吉摇摇头,"我看不到有任何的诚意,或者说,你的这些要求对我们来说没有丝毫的好处,我们凭什么要答应你?"
"你们已经要走了不是么?"约瑟夫.约翰斯顿沉声道,"而且这些城市原本就是我们联盟国的城市,只不过曾经沦陷过,又被你们打下来而已。所以从法理上说,这些城市一直就是我们的,只不过因为当时你们正在跟联邦军作战,是我们的盟友,我们才暂时同意让你们管辖这些城市,方便你们的行动,但这只是把管辖权暂借给你们而已。
但是,现在你们已经跟联邦军停战了,而我们还在给北方军作战,所以从理论上说,你们跟我们不再是并肩作战的盟军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收回这些城市的管辖权,那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移交联邦军的俘虏以及武器么,说真的,你们又用不上,交给我们的话,还能获得我们的友谊,再说我们也不是白拿,肯定会给你们一些经济补偿,这其实也是不错的买卖不是么?
当然,如果你们觉得不合适,俘虏跟武器的事情,我们可以再商量,但第一条是不容商量的,你们必须立刻把管辖权全部移交给我们,并且不准在不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留下任何性质的军队。
这个任何性质的军队,包括你们的政府军,也包括你们的私人雇佣军,反正只要不是我们联盟军同意留下的外国武装力量,都不准在这些城市驻扎停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