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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四章 风雪中的美国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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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量坚固保暖的现代彩钢房躲避风雪,再加上各种像现代取暖炉,现代御寒衣物,各种高热量食品等抗寒物资,因此尽管风雪依旧在疯狂肆虐,气温也在持续降低,一度降低到了零下二十六摄氏度,可留在史密斯兰的中华远征军却没有为此受到多大的伤害。

相反,还在撤退中的联邦军新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前文说过,当李永吉带兵打破史密斯兰后,林肯曾经严令伯恩赛德将军的新弗吉尼亚军团西进,重新夺回史密斯兰,打通匹兹堡与纳什维尔的水上交通线。

对这个命令,身为联邦军总司令的米德将军虽然很不同意,但由于林肯的坚持,米德也就无意反驳对抗,而是执行了命令,让新弗吉尼亚军团出击。

不过,虽然让新弗吉尼亚军团按照林肯的命令出击了,但米德却私下里跟伯恩赛德面授机宜,要他不要真的去跟史密斯兰的中国人死磕,去附近溜达溜达,显示一下存在,意思意思就行了,等过一段时间,他说服了总统后,就赶紧带兵回来。

这么做了之后,为了以防万一,米德将军还从东线抽掉了作为预备队的詹姆斯河军团西进,以策应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安全。

两个军团的总人数加起来超过五十万,而且因为是新成立的军团,一直在后方休整,不但兵员素质跟训练度相当不错,武器装备也是联邦军中最好的。

虽然这两个军团没有大量装备加特林机枪,但夏普斯步枪跟1磅拿破仑炮的装备率却是联邦军中最高的,而且还装备了不少自产的铁丝网与木栅栏,说是联邦军的王牌军团也不为过。

所以说,尽管这这两个军团实战经验不够,毕竟是新成立的军团,但米德将军相信,以这么雄厚的兵力,只要不主动进攻挑衅,那么轻易也是很难被击败的。

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伯恩赛德倒是很听话,来到史密斯兰附近后,一直摆出一副坚守的态度,而当时的李永吉也无意进攻,这才让大家相安无事。

再后来,当听说纳什维尔陷落的消息后,伯恩赛德就开始考虑撤退的事情了,只不过因为没有收到撤退的命令,所以才暂时按兵不动。

可是很快的,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一个侦查骑兵营与中国人的侦查小队遭遇,最终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骑兵营大败亏输,从那之后,伯恩赛德就明白到,面对中国人的速射武器跟自动车,再不撤退是不行了。

当时,詹姆斯河军团已经抵达附近,不过这个军团的司令官本杰明.巴特勒先生却是个官僚型指挥官,像政客多过像将军,一向缺乏进攻精神,所以在听到新弗吉尼亚军团的司令官伯恩赛德想要撤退,也是相当赞同。

反正按照计划,他那个詹姆斯河军团只是来策应新弗吉尼亚军团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新弗吉尼亚军团不失,并不是来一起进攻史密斯兰的中国人,因此能不打仗,对这位巴特勒先生来说,就是最好的事情了,至少不会失败。

总之,他们两个军团很快就开始了撤退行动,准备直接去埃文斯维尔,然后再依托埃文斯维尔进行防御。

伯恩赛德这个撤退去埃文斯维尔的主意还是很靠谱的,因为埃文斯维尔这个城市虽然规模不大,但易守难攻,而且河道狭窄,水流湍急,俄亥俄河流经这里的时候,正好是个"几"字形,十分有利于封锁水面,这对缺乏水面战舰,已经失去了俄亥俄河下游制河权的联邦军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再加上这里布置了很多炮台,已经变成了要塞,防守能力超强。

说白了,就是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地势险要,能切断俄亥俄河的航路,当然,除此之外,也有害怕上面责罚的缘故。

毕竟伯恩赛德他们的撤退,是自行其是,并没有获得白宫或者联邦军总司令部的命令,因此如果撤退的过远,很难向上面交代。

而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就正好,既跟史密斯兰这个地方离的够远,可战略是又不算太远,上面万一问起来,也可以说是战术性诱敌深入什么的。

当然了,说战术性诱敌深入什么的,其实也是个笑话,毕竟埃文斯维尔这个地方,离开史密斯兰也是有很长一段距离了,坐蒸汽船至少要四天,走陆路行军则要十二天,已经是两个战场了。

新弗吉尼亚军团与詹姆斯河军团加起来有五十万人,是个很大的集团军了,这么大的部队行军,以美国当前的路况,走陆路是很难的,所以他们之前都是乘坐轮船,沿着俄亥俄河过来的。

也只有依靠船运,新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才能那么快抵达史密斯兰附近,要不然,光靠走路,那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或许要说,不是说中国人的特混舰队掌握了俄亥俄河的水上通道么?那美军怎么还敢乘船走俄亥俄河?

这是因为,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只是掌握了俄亥俄河的下游,或者说只是掌握了史密斯兰附近,而根据美国人的一般认知,蒸汽铁甲船要想顺畅运行,需要沿途加煤加水,但很显然,史密斯兰以东的大片地区,能够加煤加水的地方,最近的就只有埃文斯维尔这一个地方了。

然后,埃文斯维尔早在格兰特带兵西进的时期,就加强了防守,设置了不少炮台,而且河道里面还有不少暗桩,因此理论上来说,中国人的舰队不可能不在陆军的陪伴下,来单独进攻这个地方的,如果真是那样,美国人觉得以埃文斯维尔的沿河炮台,一定会给中国舰队一个教训。

换言之,埃文斯维尔以东的河道,还掌握在联邦军的手中,所以只要埃文斯维尔不失,这个地方以东的俄亥俄河,对联邦军来说就是安全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新弗吉尼亚军团,还是后来的詹姆斯河军团,他们都是先乘船感到埃文斯维尔,然后沿着俄亥俄河,步行来到一个叫肖尼敦的地方,并以这个小镇为军团防御中心,以这个小镇西南部的戈尔孔达小镇为前沿阵地,与史密斯兰相互对峙。

由此可以看出,联邦军其实十分依赖俄亥俄河,如果没有俄亥俄河的运力,他们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投送这么多部队过来的。

正因为严重依赖俄亥俄河的运力,所以伯恩赛德才沿着俄亥俄河走路过来,也就是部队官兵在河岸上走,河上则飘着补给船跟跑船,大前方则是侦察船,一旦发现中国人的铁甲舰队,他们就会立刻把补给船向后疏散,然后沿岸的步兵则布置好炮兵阵地,要利用数量庞大的陆地火炮,去对抗中国人的特混舰队。

应该是,伯恩赛德这个举动,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谁都知道,舰炮的威力要大过陆地火炮,如果双方对射,陆地步兵肯定会损失惨重。

不过相对而言,因为新弗吉尼亚军团步兵人数众多,火炮数目也多,加上这一段的俄亥俄河的河道比较窄,舰船在上面运行不够灵活,因此如果不怕牺牲,互相对轰的话,还是能够对中国人的铁甲舰队造成重大威胁的,至少伯恩赛德对此深信不疑。

也就是说,现在的美国军队面对中国军队的时候,根本就是要靠人数取胜,靠拼人命换取胜利,跟另一个时空抗日战争时期那些抵抗精锐日军的中国川军十分相似,至少武器装备的力量对比是差不多的。

可惜的是,伯恩赛德处心积虑,小心翼翼,甚至想出了种种对付中国铁甲舰队的土办法,比如水鬼队什么的都训练了一批,可最终没什么卵用,因为当时在史密斯兰的李永吉,压根对主动出击没兴趣。

也得益于李永吉对他们的没兴趣,没有主动出击,这才让双方相安无事,至今为止,双方除了因为侦察兵互相打了一阵外,其他方面再也没爆发什么大规模交战,等于双方都不伤元气。

现在好了,能在不伤元气的情况下撤退,是最好的方法了,而且此次出兵他不但没伤了部队元气,甚至还跟中国人打了一场局部战斗,因此多少摸到了一些中国军队的实际战斗力。这让伯恩赛德更加担心的同时,却也多少松了一口气。

因为过去的中国人对伯恩赛德来说,是神秘莫测的,只听说了中国人的种种战绩以及传说,实际如何却并不清楚。而现在呢,大家实际交手过了,这让伯恩赛德对中国人的作战方式以及战斗力不再如过去一样全靠猜测,而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大家至少不必摸着石头过河了。

最可怕的,是未知,知道了对方的实际战斗力,哪怕这个战斗力十分可怕呢,也能够有针对性的做出应对,不再两眼一抹黑了。

要知道,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的信息时代,而是个通信还不发达的时代。在这个时期,国与国之间,军队与军队之间,信息都是不透明的,如果不实际打一场,是很难知道对方的实际战斗力的。

而且,这不像欧洲的军队,因为时间长,大家多少还知根知底,中国人对欧美人来说,过去因为接触少,一向是神秘居多,虽然英国人曾经在1840年打开过中国人的国门,让世界了解到中国的虚弱,但由于中国当时并没有完全失败,跟印度不一样,依旧还保持了很大的封闭性,所以世界对中国依旧是神秘居多。

再后来,中国的变化日新月异,忽然就出现了一个神秘势力,一举推翻了原来的政权,建立了新的政府,而这个新政府呢,战斗力爆棚,不但牛逼哄哄的接连推翻国内的执政党跟最大反对派,甚至还击败了强大的俄国人,而且还是连续两次,一次在陆地上击败了俄国人,一次在海上击败了俄国人。

尤其是海上的那场战争,至今也让西方大多数国家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当时俄国人可是派出了十分强大的远征舰队,甚至英国法国都以志愿雇佣军的形势派兵加入,谁知道最后却一败涂地。

也就是那个时候,世界列强开始正视起了新中国政府,并因为中国政府在那场海战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以及中国军队的陆军表现,比如军队的人数规模,还有武器装备的先进程度等,把中国升级成了列强国家,以列强的规格对待中国,就算对中国最不待见的,也认为中国的实力至少跟奥斯曼土耳其是差不多的。

然而在中国人正式干涉美国内战之前,美国对中国的实力虽然有了很大的高估,但也依然没认为中国人能有多厉害,或者说没想过中国人敢来跟美国人打。

后来就算中国人对美国宣战了,大多数美国人听到这个消息后,也以看中国人的笑话居多,觉得中国人只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猴子,或者单纯的好面子,压根就没想过中国人真的会派兵进攻美国。

再后来,中国人真的进攻美国了,而且一来就来了个狠的,接连拿下了新奥尔良,维克斯堡等地,甚至还三下五除二的灭掉了密西西比河最强大的铁甲舰队,顺便全歼了格兰特将军带领的西部战区主力,进而占领了密西西比河下游最重要的城市孟菲斯,最终导致联邦军西部战线的全面崩溃。

这一系列的失败与事实,让美国人愤怒的同时,也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他们大多数人是觉得不可能,然后就觉得这是笑话,觉得再怎么说,美国人也不至于打不过中国人吧,那可都是黄种人,是跟黑人一样的劣等人啊。

没错,这其实就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主流思维,他们听到美军接连战败,更多的是认为败给了南方佬的那群联盟军,毕竟按照战报来看,中国人每次作战,都有联盟军的影子,且人数也多,所以他们想当然的认为,中国人最多是辅助进攻罢了,真正打败美国军队的,是南方佬!

这种思维甚至也影响了林肯的判断,以至于尽管前方传来了很多中国人战斗力的传闻,比如速射武器如何犀利,铁甲战车如何凶悍等,也依旧不觉得中国人多牛逼,反倒是认为南方佬在接收中国人的支援后,变的更强力了。

正是因为这个认识,林肯才不肯放弃纳什维尔,想保住这个城市,保住田纳西州,或者至少让田纳西州作为战略缓冲,成为与南方军拉锯战的前沿。

只有米德将军等少数人,才认真的分析了情况,觉得纳什维尔守不住,不过,受限于情报传递的问题,米德也觉得西部战场这一系列的战败,中国人只是辅助作用,南方军才是主要的。

大家这么想的原因也很简单,首先每次中国人作战的时候,往往都有联盟军参战,而且战争结束后,中国人也往往把功劳推给联盟军,自己不要名声,只要里子,奋进心思赚取实惠。

再加上中国人每次战斗,基本都是玩的全歼,能跑回去的美军很少,这些人的人数既少,还是溃兵的身份,所以供词往往不具备可信性,大家都会认为他们说的那么离谱,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败跟无能罢了。

另外,东部战场的联盟军一直很强力,这就让很多普通人形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西部战场的南方军很牛逼,正是因为那些南方佬的英勇战斗,联邦军才连连失败。

当然了,林肯的情报机构后来也查到了不少西部战线战败的信息,让林肯知道了不少战争内情,至少知道了中国人在战争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过那些信息依旧很模糊,尤其是对中国人的战斗力方面,由于中国人保密意识很强,加上人种差别太大,所以对中国人的情报收集依旧没什么起色。

总之,对于那支在美国境内横冲直撞,中国政府却宣称不是中国正规军,只不过是一支由中国人志愿者组成的中华雇佣军,美国人虽然十分痛恨,但对他们的实际战斗力却反而知道的相当模糊,只知道他们的武器装备很好,装备了大量速射武器,但好到什么地步,速射武器效果如何,却依旧不是很清楚。

现在好了,伯恩赛德的部队跟中国人实际交手过了,虽然伤亡巨大,但逃亡者也很多,让伯恩赛德拥有了足够数目的数据提供者,至少能大概知道中国人强力在哪里。

正所谓来的时候怎么来,去的时候也是怎么去,伯恩赛德的新弗吉尼亚军团,以及巴特勒的詹姆斯河军团,依旧是按照老路,沿着俄亥俄河向东走,可谁知道路才走了一半,还在荒郊野外,离芒特弗农镇还有大概二十公里远的时候,暴风雪与严寒却忽然来临。

这场暴风雪不但困住了史密斯兰的中国人,也让在野外行军的新弗吉尼亚军团跟詹姆斯河军团寸步难行,因为严寒让河流结冰,船舶无法行驶,而暴雪则封锁了道路,让士兵无法正常前行。

然而,暴雪与严寒虽然封锁了道路,但对这两个军团来说,还不是最大的威胁,因为这些美国人身上大都配备有棉衣,毕竟他们也是冬天才赶过来的,物资还算齐备。

最大的问题在于,这场降温来的太突然了,让很多士兵得了感冒,只是少数人得了感冒也就罢了,可这场降温让很多人得了感冒,并在军中引发了大面积的感染。

没错,军中因为这场骤然降温,开始爆发了流感,而由于缺医少药,也无法得到很好的修养,流感很难治愈,所以流感才是让两个军团停止前进的最大杀手,也是这支部队面临的最大灾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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