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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最后的华丽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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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垂率部作最后一击,自然其势汹汹,只是他们面对的是高远的亲卫营,这一千余人在数天之前,刚刚在正面作战之中击溃了宇文明率领的三千东胡骑兵,又哪里在乎这些虽然在作困兽犹斗但实则已是强弩之末的对手。

以杨大傻的第一连作为锋矢的红衣卫如同一把烧红的大凿子,轻而易举地凿穿对方的阵形,将东胡兵切割成一片一片,然后,黑衣卫便来了。

一个打散,一个收割,红衣卫与黑衣军虽然是第一次作战,但却配合的异常默契,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倒不说一场屠杀,只不过被屠杀者仍在竭力反抗而已。

宇文垂手里的大刀已经被斩去了半截,刚刚红衣卫才击穿了他的中军,他亲手训练出来的亲卫们,在对方摧枯拉朽的攻击之下,只是稍稍支撑了片刻,便被打散,他虽然亲手斩下了两个红衣卫的脑袋,但却无法保住自己的中军,当红衣浪潮从他眼前掠过之后,他的身边,只剩下了十数名亲卫,孤零零的宇文大旗仍在空中飘扬,却显得那样的凄厉无助。

“高远,可敢与我一战?”宇文垂扔掉了手里断了半截的大刀,反手拔出腰间弯刀,猛摧战马向前狂奔,高远的帅旗,此刻距离他只有不到千米,快马冲刺,也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

宇文垂知道自己今天要死了,但他不想死在这些默默无闻的大头兵手中,即便是要死,他也希望斩下自己脑袋的人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怎么死在贱民手中?

他冲向高远,他希望高远能够前来迎战,他希望高远能一刀斩下他的头颅。

眼前陡地出现了一股黑色的旋风,一排排身着黑衣的骑兵,排山倒海地向着他压了过来,那些举着长长的铁枪,脸上毫无表情的士兵,半俯着身子,眼睛虽然看着前方,但实则根本没有将焦距对准任何人,他们的作战信条之中,任何挡在他们前方的,都是敌人。

“杀!”宇文垂厉声怒喝着,向着这些黑衣军人冲去,在他看来,他与高远之间,只剩下这些讨厌的黑色了。

最后的十数名亲卫簇拥着他,向着这片黑色猛冲过去。

长枪凌厉,迎面刺来,宇文垂弯刀左击右挡,两柄长枪被荡开,弯刀在空中闪过亮丽的弧线,两名黑衣军人的胸腹立即出现一条长长的血线,卟哧一声,鲜血喷出,与血一齐出来的还有无数的内脏,两个黑衣军人翻身栽倒在马来。

弯刀还未收回,又是数柄长枪迎面而来,宇文垂上身后仰,整个后背几乎都贴到了马股之上,几柄长枪从脸上刺过的同时,他已是侧身翻到了战马的一侧,再也现时,竟然在马脖子下面,一手挽着马脖子,一手挥刀,又是两名黑衣卫栽下马来。

但这也是宇文垂最后的华丽演出,两柄长枪贴着两个被杀死的黑衣卫的身体直刺过来,而此时,那两具尸体刚刚往马上落去,两柄长枪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从他们背手刺了过来。就好像这两枪,原本是要将这两个黑衣卫直接洞穿一般。

宇文垂怪叫一声,一刀削断一根枪头,但另一柄枪,却哧的一声所进了他的胸腹。此时,他的左手还挽在马脖子之上。宇文垂听到卟的一声响,似乎是一个皮囊被刺破,装在里面的气体陡地喷了出来。

他大叫一声,丢下了变刀,一手握住了那柄正在向回抽的长枪,厉声吼叫着,他竟然是站到了马鞍之上,两手握住那柄长枪,用力一扳,将手握枪柄的黑衣卫从马上硬生生地挑了起来。

“你们杀不死我!”他嘶声吼道。

哧哧连声,又是两柄长枪,这一次毫无阻拦地刺入到了宇文垂的胸膛,战马向前,宇文垂却在向后,他向高远所在之处奔行了不到十步,但此时,只是一眨眼工夫,他便被串在长枪之上,向后飞退了数十步。

两名长枪手手腕一拧一抖,从宇文垂胸前拔出了长枪,失去支撑的宇文垂从空中飘落下来,眼中神彩慢慢消失,却还死死地瞪着不远那在风中猎猎作响的高远帅旗。

他坠落在马阵之中,无数的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但黑衣卫冲过这片区域的时候,他与所有倒在地上的士兵,一齐化为了滋养这片土地的肥料。他的部下,他的敌人,在这一刻,不分彼此。

他想死在高远手中,但最后,杀他的却是几个不知名的小兵,是真正的默默无闻,在征东军,这些人就是因为不出色,才被集中到了一齐,练习这种不需要什么出色的武艺,过硬的骑术,只需要服从命令,无畏生死的马阵。

骑兵败得快,步兵则根本是毫无斗志,许原与严鹏从两个方向之上,向着步兵阵地缓缓推进的时候,东胡步卒们不是像他们的骑兵一样,奋勇迎上去,而是在一阵哗乱之后,一部分人转头奔向辽河,一部人虽然还拿着武器,但却茫然不知所措,最后一部人竟然是直接抱头蹲在了地上。

想逃的人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公孙义摧动骑兵追了上去,一刀一个,直接了帐。

最后的这一场决战,只用了不到区区一个时辰,宇文垂与他的两千骑兵尽皆战死,而剩下的五六千步卒,倒是死伤极少,几乎都成了俘虏。

“此战过后,河套平原定矣。”孙晓喜形于色,这一仗打得实在是有些惊险,如果不是在关键时刻高远率兵赶到,那么大雁湖就完了,而大雁湖被敌人占领,则先知城,统万城便成了孤城,必然不能久守,从失败的边缘到最终的胜利,其实相差也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几个时辰而已。

“不,只能说,辽河以西已经基本安定!”高远摇摇头,“索普不会放弃河套平原,接下来,我们会碰到更难缠的对手。孙晓,让你手上所有的骑兵,加上上官宏,贺兰燕手中的骑兵,过河,扫荡两百里之内的所有东胡人,毁掉他们的大帐,杀掉他们的牛羊,砍光他们的战士,驱赶他们的妇孺老弱不断向东。”

“是,都督!”

“抢在索普之前,让对岸两百里之内,再无一个东胡人。”高远冷冷地道。“索普即便想再与我战,没有半年以上,他就休想再在对岸站住脚跟。”

远处马蹄声响,许原,严鹏带着他们麾下的将领,正向着这里奔来。

“抓住那个指挥东胡步卒作战的齐国将领没有?”看着两人,高远问道。

“没有!”许原摇摇头,“遍寻军中,也没有找到这个人,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齐人,只是他的护卫,审问了一遍,才知道这个齐国将领将田宗敏,还是齐国国相田单的族人,不过在他们发起进攻之前,这个田宗敏便在自己的帐内自杀了,死前吩付这名卫兵纵火焚烧了他的大帐,本来田宗敏让他在完事之后也自裁的,不过这家伙怕死,混在东胡兵中当了俘虏。”

“自杀了?”高远诧异地问道。

“是,我们审部了这个卫兵,他说,田宗敏知道自己绝不能落在我们手中,甚至连尸体也不能落在我们手中。”

“倒也是一条汉子!”高远沉默片刻。

“这样的人,就该杀个七八遍才好。”一边的陈斌咬牙节齿地道。

“国战无正义,内战无英雄!”高远缓缓摇头,“我们与东胡之战,谈不上谁是正义的一方,争夺生存之地,立基之地,你死我活而已,我们可以杀死他们,却不必唾弃对手。许原,厚葬了这个田宗敏的尸骨,至于哪个卫兵,也杀了吧,算我替这个田宗敏完成遗愿。”

“遵命!”许原回头打了一个手势,身后的一名亲卫立即如飞而去。

“都督,这些俘虏怎么办?他们当中,东胡人不多,大部分人都是东胡控制下的一些蛮族,还有一些竟然是中原人,不过在东胡住得太久,身上已经没有一点中原人的味了。”严鹏看了一眼远处的战场,那里,数千名俘虏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着他们的命运被决断。

“都送到大雁湖去吧,那里正在建的大雁城,缺乏大批的人手,多了这些人,想来郭荃一定喜出望外,等到大雁城建起,如果他们还没有死,就放他们一条生路。”高远挥挥手。

大雁城是高远规划之中控制河套平原的枢纽大城,比起内地任何一个郡城都不差,光是内城的建设,以现在数万民夫,只怕就要年余时间才能修好,而外城绵延十数里,将整个大雁湖都包裹在其中,真要修好,没个三五年,那里有可能。这些俘虏押到哪里,郭荃自然会往死里使他们,能不能熬过这三五年,还真不好说。

不过众人可没有同情这些人的意思,让这些人来建城,便可以解放出一些民夫来从事其它的工作,大大地缓解了人手,更何况,这些俘虏不要工钱,也不会挑剔饭食,每天只要喂饱就行。

虽然听起来残酷了一些,但对于这些俘虏来说,未尝不是一条生路,三五年的苦役,还有盼头,总比现在被一刀砍了脑袋要好上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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