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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再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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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夏至的想象是美好的,林云雷在田家没待几天,便领着夏至小朋友启程了。两个人虽然时常通信,但是也好久没有见面了,在田家林云雷没有机会与夏至亲近,刚离开田家村的时候,林云雷还人模人样的坐在马上,等真正离了娘娘镇,这厮立马上原型毕露,迅速扔了他的爱马,钻进了夏至的小车厢。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厚脸皮,外面这么多人看着,你也好意思!”看着面前拉着他手不放的林云雷,夏至气红了眼,这厮就是她的克星,在他面前,她什么都做不好。

“那你答应,给我做鞋子,衣服,还有给我打几个络子!”林云雷有些无赖的说道,这些天夏至坐在车厢里无聊,就乘着没事的时候打了几个络子,被这厮看见了,问清楚给谁打的后,拉着她的手,非要让她也给他打几个,不给打就不让手,这不就成了这样。

“你——,我才不干,你愿意找谁做找谁做去!”夏至被林云雷得寸进尺的做法,弄的完全没有脾气了,这丫的也太会算计人了,她可不做免费的劳力,口一快就将刚才的话说了出来。话一出口,夏至就暗道坏了,怎么有种撇清关系的意思在里面。夏至暗暗咬唇,小心翼翼的观察林云雷的表情。

却觉得手上一松,原来林云雷已经放下了夏至的手,没有林云雷拖着,夏至猝不及防,右手耷拉下来。林云雷这样的动作,让夏至更加着急了,心里暗暗后悔不该出口伤人,同时心里一紧,该不会林云雷要疏远她吧,只可惜此时林云雷低着头,夏至根本看不见他的表情。

夏至不敢出声,就那么站在林云雷的身边,见他长久沉默,心一点一点的往下沉,不会这厮是玻璃心吧,被她打击的受不了,夏至往前挪了挪,挨的林云雷更加近了。

看着这样的林云雷,夏至心乱如焚,小心翼翼的伸出两只手,用指尖轻轻的轻轻扯了扯林云雷的暗青色袍袖,咕咕哝哝道,

“好了吗~别生气,我答应给你做衣服,做鞋子,打络子,我那句话不是有意的,谁让你那么气人!”

“那还是我的错喽!”声音低沉黯哑,听着似有哽咽之声,夏至顿时觉着自己罪孽深重,焦急的表态到,

“不,不,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给别人大络子,却没想到你,我应该早给你准备这些东西的!”夏至扯着林云雷的袖子,着急的都要哭了,她都答应他了,为什么还不理她。

“这可是你说的!可不允许反悔哦!”轻快的声音,从低着头的林云雷发出,声音里有多高兴就多高兴。

夏至听了这声音可高兴不起来,这厮又骗她,她不要和他一块待着了。夏至扭头就要下车,被林云雷一把抓住捞回了怀里,下巴抵着夏至的额头说道,

“好夏至,别生气,陪我在车上坐坐!”温柔的声音,顿时让夏至所有的火气降了下去,两个人互相依偎。

里面两个人腻腻歪歪,外面的人心理都清楚,只不过为了两个人的名誉和林云雷的威名,并没有说闲话。夏至借两人独处的时候,将李德贵塞给她玉米的事情说了出来,林云雷虽然没有当官,但是耐不住有个将军阿哥,从小他就接触军政,不说十分清楚了吧,但是比夏至这个小菜鸟好多了。

林云雷的分析与许明的差不多,不过也没有和夏至说清楚,只让她好好种,夏至只能无奈撇撇嘴,一个两个都当她稀罕知道呢,其实她才不管这些呢,只要没有人骚扰她,她乐的过悠闲小日子。

夏至再次来到军营,大家对她的态度更加亲热,也不知道是不是林云雷与林云天说了什么,夏至总觉着林云天看他的眼神异样中,却亲切了许多。

林云雷早就吩咐种棉花小团队,给她留出一小块地,夏至到军营的时候,刚好时间滑进五月,正式种玉米的好时节,所以刚到军营的第二天,夏至就开始忙碌了起来,不过这和上次整治几万亩的棉花地不同,李德贵塞给她的种子,夏至数了好几遍也就四十六粒,就是夏至想忙也忙不起来啊。

这次夏至完全不用人帮忙,在翻好的土地里,现刨了坑,然后再每个坑里浇足够的水点种玉米,夏至怕玉米不出苗,每个坑里丢了三粒玉米,这样算起来夏至跑了有十六个坑,等盖完土以后,种玉米的工作算是完成了。

接下来的日子,夏至好像又回到当初和林云雷一起种棉花的日子,每天早晨两人碰面玉米。夏至一心扑在玉米上,林云雷可高兴坏了,夏至这次终于不会忙的没有时间和他相处了,他十分怀念到处两人一起照顾棉花幼苗的日子。虽然每次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夏至看玉米的次数比看他的次数都多。

玉米种下,天干了,夏至就去浇浇水;下雨了,夏至就去排排涝;地理长出草里,夏至扛着小锄头,去给玉米除除草;玉米长虫了,夏至就亲手去抓虫;总之,夏至务必要保证这次的玉米能够种植成功。

第一是因为她知道这种子得来不易,如果这次种不成,以后恐怕很难再种;第二个原因是李德贵亲自将这个种子塞给她的,虽然她不是特不别清楚朝廷里的事情,但是能看的出来,今上恐怕对这件事情十分看重。夏至不敢有所怠慢,只能拼尽全力去做好,当然如果这样都失败了,想必今上不会怪责她的吧——

好在夏至的努力没有白费,玉米幼苗经过三个月左右的成长,终于有一个棒子成熟了,被夏至掰了下来。这第一个棒子,夏至可没敢私吞,直接让林云雷给了林云天,递到上面去了,当然随去的还有一张写满了如何食用玉米的纸。夏至曾经听好多同事看小说说过,古代人特别愚蠢,明明好多食物可以裹腹,却宁愿饿肚子,都不尝试新奇的东西。

夏至怕他们糟蹋了她的劳动成果,只能将玉米的处理方法,以及常见吃法都写在一张纸上递了上去。不管上面反映如何,两天之后夏至又掰了好几根棒子,让厨房放在饭锅上蒸了一下。

夏至站在灶边,闻着从锅里渗透出来,香香甜甜糯糯的味道,激动的差点把眼泪给掉出来。夏至闭着眼睛,使劲的及了好几口香气,这种味道实在是太久违,前世今生她又见到玉米了,再想到马上就能吃上玉米,夏至心里的高兴止也止不住。不过他们也就能吃这一顿,夏至想要明年大规模的种植玉米,种子是必须的,自然不能将玉米都吃了。

所以她就只能尝尝味道,解解馋而已,夏至憋了憋嘴,看得到吃不到,实在是太难受了。

“好了,明年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今年只得了这二十珠,能让你吃到就不错了!”林云雷有些好笑的看着夏至先是高兴,后是沮丧的表情,这件事情夏至有和他说过,玉米不能多吃的事情他也知道,此时见夏至如此表情,自然明白她哀怨的是什么。

说完林云雷上前几步,打开了锅盖,将放在米饭上面的七锤玉米拾到一个木盆里。伙夫长眼巴巴的看着林云雷将玉米端走,好几次张了张嘴都没有说出话。夏至见伙夫长可怜的样子,颇为同情的用刚才林云雷安慰他的话,安慰伙夫长一番,随后便噔噔小跑着追上了林云雷。

笑话,不追上怎么办,总共就七锤玉米,她,林云雷林云天,郑生朱大友,林云清肖林一人一锤,多了没有,要是她不跟紧一些,恐怕她的那根就不是她的了。

“大哥,快来尝尝,这玉米闻着就十分香甜,吃起来肯定不错!”虽然还没吃到嘴里,但是林云雷对玉米的感官十分的好。

“哇,云雷,这可真香,快给哥哥尝一个!”林云清顺着香味,在玉米上方使劲嗅了嗅,然后乘着林云雷不备,顺利拿走一锤玉米,拿到手里就开啃,不一会就去了小半,林云雷怕他吃完又抢,赶紧一人分了一锤,此时林云清的已经完全小肚子了。林云清吃着好吃,去那边蹭蹭,这边蹭蹭,却没人理他,赌气说道,

“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自己掰了,让伙夫长给我蒸!”说着就往帐外走。

“不可以,剩下的玉米是要留种的!”夏至啃着玉米,见林云清要去掰玉米,顿时着急的站起来堵住了林云清的路,弄的林云清尴尬不已,他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没有必要这么认真,云雷小媳妇~

玉米种子收了夏至的任务也算是漂亮的完成了,将种植玉米记录的手札和大半的玉米种子留给林云天,夏至就走上了启程的路途。

这一走又是离家半年,夏至有些想家,便催着林云雷迫不及待的回到了田家村,却没想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这可把夏至着急坏了。最后还是林云雷在周围打听了一圈,原来今天是田家杂货铺开张的日子,一家人全部去了娘娘镇。两人又马不停蹄的回到娘娘镇,真正是一个折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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