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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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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循天立功了!

牢头和一众看牢狱卒立功了!

县衙派往监牢的两个捕快立功了!

李慕白和李言矩这两个平头百姓也立功了!

苏循天秘密调查一条龙盗贼余孽,提嫌疑人李言庭往大牢审问的时候,突遇死囚暴动,意图越狱,当即拔刀阻止,奋勇向前,成功地阻止了一众死囚脱逃,以免再度为祸人间。

葫县牢头和一众看牢狱卒在死囚越狱事件暴发时沉着冷静、迅速应对,勇敢战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将几名试图越狱的死囚当场格毙,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县衙派来监牢公干的两个捕快适逢其会,立即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战斗,在关键时刻协助葫县大牢的看牢狱卒平息了事态,功勋甚大。

而李慕白和李言矩两个良民在前往大牢协助调查时,恰逢死囚越狱,他们沉着果敢,协助官府打击暴徒,李言矩与歹徒近身搏斗,一枷打锁了死囚的脑袋,救下了危在旦夕的苏捕头,堪称良善百姓的楷模。这件事,住在葫县大牢附近的百姓都可以做证,他们亲眼看到,李言矩离开大牢时,满脸都是鲜血。

而李言矩的族叔李慕白,虽是中年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也不畏生死,奔走疾呼,通知四方守卫赶来阻止死囚逃脱,以致筋疲力尽,汗透重衣。这件事住在葫县大牢附近居住的百姓也可以做证:李慕白离开大牢时,衣服下摆还是湿的。

葫县县令为葫县捕快、狱卒们向铜仁府、贵阳府请功,并把两个见义勇为的良善百姓的事迹也报了上去,在还没有得到贵阳府、铜仁府旌表嘉勉的批示之前,就亲赴李家探望、赐匾,并由葫县大善人洪员外慷慨捐资纹银一百两以示嘉勉。

这桩越狱案的结果,可谓皆大欢喜。在这一连串的欢喜之中,有个人被大家下意识地就忽略掉了,这个人就是李言庭。

李言庭作为通匪嫌疑人被苏循天苏捕头带往大牢秘密讯问,恰逢死囚越狱,被一个死囚用木枷劈在脑袋上,当即脑浆迸裂,一命呜呼。李言庭的妻儿当然不满,不过在官府保举李慕白入县学做了生员,族长把官府嘉奖的一百两纹银分成他们母子五十两,花知县又暗示将向铜仁府请示,免去他们母子赋税钱粮之后,他们便默默地接受了这一现实。

五天之后,铜仁府的批示下来了,不但嘉奖了花知县亲自提名的一众有功人员,还对管狱官的直接上司叶典史、叶典史的直接上司徐县丞、徐县丞的直接上司花知县提出了嘉勉、记功。

十二天后,贵阳府的批示也下来了,这一次有功人员嘉勉名单上又加了两个人:铜仁府推官戴崇华和铜仁知府张绎。

第十三天,夜,花知县家的后宅里灯火通明。

这是一场比较私密的宴会,受邀人只有一个----叶小天。

花知县、雅夫人、苏循天三人轮番向叶小天敬酒,虽然他们没有把一些话明白地挂在嘴边上,可是感激之情已经尽在不言之中了。

这场宴会虽然热烈,其实气氛很有些怪异的,因为雅夫人和她的弟弟苏循天,对这场宴会的男主人花晴风不冷不热,明显只是因为有个外人在,才不得不维持表面上的和气。

花晴风面对他的夫人和妻弟时,神态也是微现尴尬,有时为了表现一家人的和睦,刻意地对他们说些什么,他们即便是不想在叶小天面前表现出不和,反应还是明显地有些迟钝和冷淡。

不过对叶小天来说,这场晚宴却是收获极大。苏循天本来就是他的铁杆,这一下对他更是忠心耿耿。同时,他还分别获得了雅夫人和花晴风的友谊,尤其是花知县,在充分见识了叶小天的能力之后,尤其是徐伯夷和王主簿越走越近,似有结盟态势之后,他痛定思痛,终于决定尽释前嫌,抛弃成见,与叶小天友好相处。

在这一夜的晚宴上,在不着痕迹的杯筹交错之中,叶小天和花晴风便已达成了共识,从这一天开始,他们的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老奸巨滑、实权在握的葫县三把手王主簿和略具权力、能力稍嫌不足的二把手徐县丞缔结了盟约,而名义上的一把手花晴风也终于选择了葫县的四爷叶小天,两人结成了同盟,壁垒分明。

而当初,花晴风是和徐伯夷穿一条裤子的,叶小天则一直想和王主簿结为盟友,今日竟然演化成这样一种局面,实是他们当初都不曾预料到的。

叶小天微醺地离开县衙,由若晓生提前灯笼引他上山,想到当初在山上建这所豪宅本是为了打花知县的脸,今日却与花知县在不动声色中结成了同盟,不由得哑然失笑。

回首看看山下的县衙,又抬头看向自己的宅院,忽见虽是夜深人静时刻,山上有一处院落居然依旧灯光明亮,仔细一看正是太阳妹妹的居所,叶小天不由得心中一暖。他知道,这一定是太阳妹妹在等他回家,并且正为他准备着夜宵:有家的感觉,真好啊!叶小天欣欣然地举步登山了。

小厨房里,俏媚可爱的小厨娘太阳妹妹双手插腰,嗅了嗅她已经炖好的香气四溢的煲汤,满意地点了点头。今天这道汤,是用子公鸡、海马、肉苁蓉、杜仲、猪腰子、龙眼等物炖的,却一点腥味儿也没有,她煲汤的手艺真是越来越高明了,堪称大师。

太阳妹妹可爱地皱了皱鼻子,小声地嘀咕:“哼!我就不信了!这么个补法,除非你有病,否则守着我这么漂亮的姑娘,就没一点想法!”

可怜的叶小天根本不知道,他如今每天早上都因一柱擎天的胀痛而醒,前晚甚至因为一场春.梦湿了被窝,都是因为这无穷无尽的进补。

※※※※※※※※※※※※※※※※※※※※※※※※※

葫县政局揭开了新的篇章,而在遥远的京城,此时却发生了一件事情,一件对京城大佬们来说微不足道到了极点,而对叶小天却生死倏关的事情。

大亨派往京城扫货的那支商队,此时已经赶到了京城,在进城的时候,税官搜检车上所载货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些不妥之物,准确地说,是违禁之物。

详细罗列下来,其实那押运货物的伙计也听不太懂,就是司法的官员和专门负责打官司的讼师都很难记得全“大明律”,你怎么能指望这只是粗通文墨的人会有闲功夫去钻研那东西。

那伙计只记得税官曾从那一车货物里抻出一件绣有凤凰牡丹图案的花缎裙,而这种图案花纹的裙子,根本不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官家眷可以穿用的衣服:这件衣服的主人----逾制了!

朱元璋称帝后,制订了一套严格的符合封建礼法的制度,包括礼节、称谓、建筑、服饰等等,不同等级、身份的人是不能穿戴不符合规定的冠帽袍服、首饰头面,居住不符合其身份的建筑的。

这个规矩,在明初时候十分严格,那时就算是当朝宰相也不敢逾矩,否则动辄就可能牵扯上杀头大罪。到了这个时代,纲纪已经有些崩坏,不过还是很少有人敢公开逾矩,不过地方上有很多官绅已经变相逾矩了。

他们活着不敢逾矩,死后却想尊荣一回。于是七品的官死后埋葬时,家人往往会给他换上六品甚至五品的冠戴,五品的则换上四品甚至三品的冠戴,反正往坟里一埋,也没人发现,活着过把瘾会死,死了过把瘾问题就不大了。

这种事随着一些盗墓事件的发生,官府也有所耳闻,不过只是让死掉的人逾矩,满足一些虚荣心,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做生意的人在有人买袍服时,也不会特意问一问买主身份,配不配穿戴这种质料或款式的衣服。以前问没关系,因为都是给活人穿的,现在则不然,难道还能说一句:“这套图案的裙子,得是五品命妇才能穿戴,请问你是五品官,还是准备给死人穿的?”那样的话不只生意没得做,恐怕命都被人打没了半条。

叶小天为家人购买礼物时,见这套裙子艳丽大方,定能讨得他嫂子欢喜,w他正想讨好嫂子,以便让嫂子同意举家迁往贵州,对这么繁琐详细的规矩,他是不清楚的,便掏钱买了下来。

其实他买了下来也未必就出事,即便他嫂子真的穿上这件裙子,如果恰好遇到个明白人提醒一下,赶紧换下来,只要无人举报,也不会出事,可徐伯夷为了完成田妙雯所交待的“要让他死,而且是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地死”的要求,不惜重金买通了一个伙计,往叶小天的礼物里面悄悄塞了几件违禁品,之后又派人一路尾随商队,在他们进京城之前提前向守门的官兵和税官告密示警了。这税官自然一查就着,只不过其它几件违禁品实属栽脏,而这件违禁品确实是叶小天本人的失误。

《大明律》对文武官员犯罪的处理曾几度更改,劳模皇帝朱元璋在世的时候,是所有文武官员,但凡入流品以上官员犯罪,必须奏请天子。而此时,则是在外六品以下官,由分巡御史、按察司取问.

叶小天是典史,这个官职比较特殊,虽不入流却按入流官管理,可他案发地在京城,相应的分巡道和按察司在贵阳,又没有把案子发回贵阳去审的道理,于是这个微末小吏的案子,便因为制度的缺陷,直接呈送到了当朝首辅张居正的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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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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