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如愁思的春雨绵绵,一整日不知疲惫似的飞来,沾得到处都是*的。阴雨连绵的天气,将将入夜,天色便黑了,好似浓墨一般。
烛火的橘色柔光叫人看了心里温暖,然在这样的灯光下看书,沈明嫣却觉得容易倦怠。不是灯火不够明亮,而是这样的氛围太过温馨随意,稍不注意,放松了思绪,心思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低头太久,沈明嫣忍不住拿手捏捏脖颈。她手上拿的是一本市坊间最新流行的话本,比之往日的是要新颖些,却仍是才子佳人的戏码,不过翻了几页,她的注意力不在书上了。
“什么时辰了?”沈明嫣放下手里的书,问一旁的紫苏。
紫苏看看屋角的铜漏壶,低声回答道,“姑娘现在已经是亥时三刻了。”
“这么晚了啊,还没回来么。”沈明嫣仔细听听院中动静,人声寂寂,似乎只有细雨风声。
他已经三天夜里没有回来过了。第一天晚上没回来,沈明嫣只当他确实公务繁忙,然第二天,第三天,连着两夜没有回来,反而避而不见,沈明嫣知道出问题了。
“许是姑爷还没有忙完,听报喜说这两日姑爷都是深夜才歇,奴婢想许是姑爷怕自己回来得晚了,打搅到姑娘休息,这才是歇在书房。”紫苏见沈明嫣情绪低落,不由安慰道。
沈明嫣无奈笑笑,哪是怕打搅到她,应该是吃醋了闹别扭才对。
他不回来的那天,可不是她接到圣旨的那天。顾夫人那日所见到的太监和礼部官员,正是上李家来给沈明嫣宣旨的。
听说礼部前来册封,沈明嫣还以为是册封诰命。李昊是正三品,沈明嫣作为他的正妻是可以得到三品诰命夫人的册封的。
他们成亲将近一月,按理礼部的官员早该来了。一般像李昊这样有官职在身的男人娶妻,往往是成亲之前把请封的折子递到礼部,好教礼部准备好,待得成亲,礼部能快速的把册封文书颁布下来,通常是成亲第二日来册封了,这样女方回门也添荣光。
这次沈明嫣的册封拖了将近一个月,真是罕见的效率低下,要知道现在的李家可不是随便能得罪得起的。
待随着李昊到得前院,沈明嫣一眼见到几个太监打扮的人,那领头的太监,不是当年的老熟人,赵熙的贴身太监高公公。看这架势,沈明嫣知道这次绝不是册封一个三品诰命那么简单了。
果然,那文绉绉,骈俪并茂的圣旨可以说是天佑帝赵熙的深情告白了。
先是回忆了一番当初从燕京逃到锦京的艰辛,立国之初的困难,然后煽情说,朕的爹娘死了,娘舅一家也没了,兄弟们又是仇家,除了一个堂妹,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幸好还有沈家是亲戚,姑婆庄懿公主在朕小的时候多番照顾,她老人家的慈和教导,朕一直牢记心上。沈家表叔也给过朕许多帮助,沈家是朕的亲人呀。有一天夜里,朕忽然梦到了庄懿公主,公主同朕说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是小孙女呀。朕感念公主的恩德,决定加恩给公主的孙女,也是朕的表妹。
高公公尖细的嗓音,抑扬顿挫的念到这里,略顿了顿。沈明嫣正一面努力翻译,一面盼着念完,这圣旨实在太长,她身子娇嫩,跪在硬邦邦的青石地面上,膝盖早疼了。听到这里还以为要完了,估计接下来是念个封号的事。
不想,当了皇帝的赵熙却是个话唠,转而回忆他起同沈明嫣的兄妹情深了。什么自小一起长大,情义与旁人不同,他们是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犹记得年少时光真是美好,转眼妹子嫁人了。
喂喂,这满篇的此情可待成追忆,是肿么回事,咱们有这么熟么?完全扭曲事实,与实际严重不符啊喂!沈明嫣直听得满头汗,那啥,自家老公的脸色已经完全黑了,黑得都要冒杀气了呀,有木有。
可惜高公公不懂女人心,仍是不紧不慢的用他独特的嗓音,舒缓深情的念着皇帝亲笔书写的圣旨。皇上亲自执笔操刀呢,多荣耀,不慢慢念怎么成?可不能白费了皇上一片心意。
沈明嫣只能硬着头皮听完一长串的追忆逝水年华,终于念到简洁的正题,三两句话夸她,柔闲成性,肃雍著美。奉图史之明训,茂桃李之秾华。所以要,启沁园之封。宜先崇于懿号,可封永宁郡主,加食邑四百户,赐黄金百两,绢六百。
好了,终于完了。接了圣旨,再由礼部的人发给郡主礼服金册,沈明嫣正式成了蜀燕的第一位郡主娘娘。
不过新鲜出炉的郡马爷,心里可不大高兴。李昊强忍着甩袖而走的冲动,好歹打发了前来册封的人马,才是黑着脸回自个书房了,还一回是三天。
女人在恋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矫情一点的,沈明嫣明知道李昊心里不舒服了,是想拿着架子,不肯主动去找他。盼着李昊自动消气了,自己回来呢。
可是这都三天了,怎么那么小气巴拉的,还不肯回来。唉,沈明嫣趴在小桌子上叹气。都是赵熙那小心眼皇帝闹的,什么册封圣旨嘛,分明是来报复的,指着破坏他们夫妻感情呢。
眼看着亥时过半,慢悠悠往子时而去,沈明嫣这心里跟猫抓似的,百爪挠心,挠得她坐立不安。不行,既然山不来我,我去山嘛。好不容易谈个恋,可不能因为莫须有的历史问题,谈崩了。
“让小厨房做碗酒酿圆子来。”沈明嫣打起精神,有什么理由比送宵夜更适合深夜拜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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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的时候,点一盏孤灯,一人独酌。此情此境,最是孤寂。
李昊举杯饮下一口梨花白,往日最的醇香美酒,此时却是淡而无味。他劝过自己不该生气,作为最终的胜利者,他应该大度,可他是在意,是小肚鸡肠了。
不论是同她真正青梅竹马的卫源,慕她的赵熙,还是差一点她嫁了的顾长安,这几个情敌他都是嫉妒的。如果可以,真恨不得这几个人没出现过,她从一开始认识的只有自己才好。
越是在意她,越是嫉妒在没有他的岁月里,她身边的那些男人。他嫉妒卫源,曾经得到过认可,跟她是最般配的天作之合。他嫉妒赵熙,曾经可以不用隐藏心意,热烈的追求过她。他嫉妒顾长安,曾经是她亲自选定的夫婿人选——他最在意的是顾长安,如果不是他暗地里使了手段,现在她该是顾夫人了。
情场如战场,在情面前,他也不过是个小心眼的男人罢了。
正待再饮一杯酒,摇摇酒壶才发现酒已经空了。罢了,过了今晚再回去罢,免得他一身酒气熏着了她。
“头儿,少夫人给你送宵夜来了。”门外报喜扬声道。
李昊一时没有听清,以为报喜说的是少夫人让人送宵夜来了。他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自嘲一笑,她怎么会想着给他送吃的,难道又是不安分的丫鬟。正想着,听房门咯吱一声轻响,来人已经不请自入。
他抬眼望去,一怔,只见一位白裙紫衣的美人,玉步姗姗,娉婷而来。
“夫君。”美人多情,婉转妩媚,其色若春花,声似莺啼,“妾做了酒酿圆子,夫君可否赏光一尝。”
沈明嫣绕过书案,走到李昊左侧,轻巧的把食盒搁在书案上,才是微侧着头,笑意盈盈看他。她拿了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殷殷望来,眼波横处,但见一派潋滟波光。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 李昊被她的容光艳色晃得一时失神,她的眼睛里好像安了钩子一样,轻易勾去了他的心魂。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李昊装作去拿酒壶,给自己斟酒。
然而他的手刚触到壶身,一只素白的手握住了他的。那只手葱根一样纤细白嫩,十指尖尖,指甲修剪成圆润美好的形状,指尖透着淡淡粉色,泛着珠光一样的莹莹光彩。不同于他的骨节分明,苍劲有力,这是一只花蕊一样娇嫩的手,仿佛轻轻一折会被折断。
此时他的指尖被她握着,柔的似水,硬的似铁,却分外般配。他感受到她柔嫩的手掌传来的热力,顿觉心中一颤。
“小酌怡情,微醺正好,醉了伤身了。”沈明嫣握着他的手,缓声说着,轻轻靠近他,然后微微屈膝,让自己矮到他的胸口,才是从下往上,眼神柔软的凝视他。
他觉得她今夜多了一种不同往常的妖娆风情,叫他想起小时候听家里老仆妇讲的故事里,美丽而危险的狐妖。她们专门勾引那些心志不坚的人,吸其精气,勾其魂魄,被引诱的男人只能为她们憔悴而亡。
李昊呼出一口气,似有些懊恼,在她面前,他从来心志坚不起来。他想通这点,干脆整个身子靠后,往红木如意纹大圈椅上一靠,整个人慵懒的放松下来,任由她继续握着他的手,眼睛却放肆而深沉的打量着她。
沈明嫣被这样的眼光看得心生怯意。她抿了抿唇,却不肯在这场男女较量中认输。于是她依然保持着半蹲的姿势,柔媚多情的抬首看他。
灯下看美人最是动人。李昊犹如欣赏一尊绝世的白紫釉的美女瓷瓶般,细细品味她优美细腻的曲线。但见眼前美人墨发如云,她乌黑的发丝在灯下闪闪发亮。因为春雨一直霏霏,她的发上沾了些细碎的雨珠,如星星点点的宝石璀璨。烛火荧荧照着她光洁饱满的额头,头发梳上去以后,那里便有一个美人尖尖,衬得她一张小脸越发精致。
多好看呐,他的小妻子,他的嫣嫣,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女人。
他反握住她的手,稍一用力,把她拉到了自己怀里。而她轻呼一声,略略挣扎,便乖巧的偎依在他怀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忘记改章节名,重新改过
木有男银过七夕,所以作者罢工了(大雾)……其实是写了两千多卡了重来,悲剧了
我今晚炒了一个很恐怖的菜——爆炒蝗虫-_-!
因为今天爸妈从乡下老家回来了,居然买了五斤蝗虫干回来,五斤啊!别以为不多,用两个盆子才装下了,我家冰箱都装满了,打开冰箱是一股蝗虫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