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之中,林木稀疏。tsxsw.com
一只花豹兀立于风干的矮崖上,前爪探出,以将纵身飞扑之势,一动不动。
静极,似一副画。
石崖之下,是一丛荆棘,其间有物伺伏。
那是一条巨蟒,首尾长及丈半,粗若海碗,细鳞灰黑二色。
一豹一蟒长久对峙,物静,风也静,一丝平静之间,是雷霆万钧的杀机!
忽而那豹呜咽一声,缓缓伏下身形,静静趴在崖石上。
呜咽,呜咽,低沉哀婉,蟒蛇肚里,是它的孩子。只在外出觅食之间,藏在崖石间的小花豹已为蟒蛇吞吃,看那细长蛇腹中凸起的一团,便是。巨蟒头面之上皮开肉绽血迹斑斑,那是不久前花豹抓的,花豹舐犊情深,是绝不会放过了它!二者是僵持不下,蟒于荆棘之间,豹不得入,然而豹伺于侧,蟒亦不得脱。
方殷远远立着,也是看了许久。
小花豹被巨蟒吞掉的那一刻方殷是没有看到,但母豹咆哮如雷扑击搏杀疯了也似撕咬巨蟒那一幕场景,已然深深印在方殷脑海之中。是的,若以体形而论,若以习性而论,花豹不会选择这样难缠的对手。方殷没有猜错,正是此前小花豹葬身蟒腹,母豹追踪而至之时,爱子的气味血腥的气息已将它彻底激怒——
“嗷呜——嗷呜——”母豹在叫,其声切切,短而急促,它在呼唤着自己的孩子。
是这样的,小豹没有死。它只以为,小豹还活着。
方殷心头酸楚,方殷有些想哭。
小花豹早就死了,蟒蛇从来不吃活物,小豹子未入蛇腹便已气绝。
杀子之仇,刻骨之恨,方殷以为,蟒蛇绝对难逃此劫。
但方殷错了,正如花豹母亲以为自己的孩子没有死,方殷此时也绝对不会想到——
又过一时,巨蟒于荆棘从中,缓缓探出蟒首。
花豹忽地立了起了,吡牙舞爪又将作势,花豹的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它!
巨蟒张口,缓缓,缓缓,吐出一物。
黑乌乌,湿漉漉,小小一团什物,正是小花豹的尸骸。
花豹飞身跃下,闪电一般叼了就走!
少顷巨蟒飞快游走,而花豹无视,将小豹尸体置于崖上,伏于其侧垂首相顾。花豹的视线只在小豹身上,花豹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小豹。母亲夺回了自己的幼子,低低呼唤着,反复舔舐,直至此时竟是仍然以为小豹未死,它是想要唤醒自己沉睡之中的孩子:“嗷嗷!嗷嗷!”其声细弱,而柔绵,就似是:“宝宝!宝宝!”
方殷别过头去,两道泪水刷地流了下来——
“方儿——方儿——”“方儿一口,咩咩一口,方儿一口,咩咩一口……”“娘!娘!方儿吃了,该小羊吃!”“娘!”声声轻唤如在耳畔,醒时梦里音容宛然。这使人忧伤而又无奈的一幕生生刺痛了方殷的眼,心头是丝丝地痛,方殷又想起了自己的娘亲:“娘,娘,方儿吃,方儿听你的话……”
空旷的原野上,苍茫的天地间,一人孤独地走着。
剑挑行囊。
风声呜呜,草木簌簌,尤显天高地远,空寂而又荒凉。
其实不是这样,方殷并不孤独。天上有鸟雀,草间有鼠兔,生机处处在,天地有万物。生机处处,也是危险四伏,看那远处一群野羚,安静地吃着草,浑不知一只斑斓猛虎正在暗处伺伏。虎出,羊四散,追追逃逃,尘土飞扬处,一只小羚羊又葬身虎口。是的,虎吃羔羊,这不奇怪,正如蟒吞幼豹,这并不奇怪。
若花豹捕食小羚羊,一般会狠辣无情,不会去在乎母羊怎么想。
无关仇恨,只为生存。
是的,是的,万物有道,生生不息,在浩瀚的天地之间,方殷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
走着,走着,走过光明与黑暗,走过生存与死亡,走在永无止境的人生路上。
这是身在何处,方殷并不知道。
这是去向何方,方殷也不知道。
便就走罢,向前走就是了,多半心不在焉脑中空荡荡,什么也不想。
当行走成为一种习惯,当孤独成为一种习惯,方殷的一颗心终于沉静下来。实则方殷走得并不快,风餐露宿信步而行,早晚打坐修习内功,练上几式三清剑法,多半也是游山玩水看着沿途风景,闲云野鹤一般逍遥。时遇路人,打上一声招呼,也入城镇,换得几本诗书,便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怡情养性磨练筋骨——
实则万里路,说长也不长,一天走上几十里,一年到头也就走过了。
苦不苦?乐不乐?苦中作乐,便是。
终是有些事,看淡了。
终是有些话,领悟了。
忘不了的是人,忘不了的是情。
黄昏降至,云霞漫天。
旷野间,一木下,篝火燃起,香味四溢。
一只野兔,外焦里嫩,一个野人,大口啃吃。
这就是方老大,独自烧烤大吃大喝,走到哪里也不会委屈了自家。这就是方道士,从来都是说一套做一套,明明包里还有干粮,偏偏又贪口腹之欲。关乎仇恨,不为生存,谁叫野兔子生得那么肥美可人呢,也许上辈子它是欠了方道士二百两银子。真正的道理,就是没道理,这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最讲道理的是人最不讲道理的也是人——
比如方道士,这个高级动物。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道士一边撕咬兔肉,一边笑着说。
方道士想起了许多和尚,一个又一个的光头:“来来来,无禅兄弟,请你吃肉,方殷一口,无禅一口,无禅一口,方殷一口,定海空闻,灵石灵秀,还有还有,无能——”当然若是无能大仙在此,那就没有别人的份儿了。当然方道士经常会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因为一个人独自呆得久了,有时候会忘了怎么说话:“袁,袁,方,方,嫣儿——”
哎!
还是,忘不了。
那时心动,刻骨铭心!但却再也记不住,她的容颜。
方道士笑着笑着,又伤心地流下了眼泪,呜咽,呜咽,觉得自己很是可怜。可怜而又可悲,可悲更是可耻,根本就不是人,是人也是多余的人。所以说,方道士是一个矛盾的人,时而聪明时而愚蠢,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狂放不羁的表相下是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心。自是忘不掉,那便记在心!方道士用牙狠狠撕下一块兔肉狠命地嚼,转眼之间便就悟道了——
一个人有一个样,千万人有千万样,形容样貌大同小异,本就是记也记不住的。
是这样,细细一回想,身边一个个的人,都是一张张模糊的脸。
就如同看着镜中的自己,熟悉而又陌生。
纤毫毕现,只在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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