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是《盗墓笔记》的忠实粉丝,大爱闷油瓶张起灵,眼前的这个穿着藏青色连帽夹克的男子像极了明媚脑海中所幻想的张起灵。冷峻的轮廓,精致而又邪魅的五官,让人忍不住淌口水的肌肉,深不见底的双眸,逐一吻合了她心目中的倒斗小王子。惹地她无法移开目光。
“阿媚,你在看什么呢?”程飞燕注意到明媚花痴般注视着年轻男子的眼神,“噗嗤”一声笑了,轻轻地推了推她的肩膀道,“阿媚你看见帅哥两眼都直了。这么大胆地盯着人家,你害臊不害臊?”
“额……”明媚这才缓过神来,颇有些害羞地附在程飞燕耳旁嘀咕,“这小子真帅,我不如追他吧!”
“我劝你不要有这个想法。”程飞燕偷偷地看了男子一眼,小声道,“这个男人邪门的很。你不要和他走得太近。”
“邪门?”提到这两字明媚不由得松开了抱着程飞燕的手,临松开之前捏了一把程飞燕的屁股,柔嫩有弹性,不像是死尸。她于是打趣道,“若是说邪门,还能有比你更邪门的吗?我连你都不怕,还怕那位帅哥吗?”
“阿媚你在说什么?我哪里邪门了,你竟会瞎说。”程飞燕似乎有些生气了,不满地嘟起了嘴。
“你难道不知道吗?”明媚惊讶地看着飞燕,将她在平房里所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她。
程飞燕的脸瞬间就白了,难以置信地瘫倒在了地上,六神无主地望着明媚,低声道,“你的意思是,你看到了我的尸体?”
“大致是这样。”明媚蹲下身来安抚程飞燕,皱着眉道,“我想也许只是和你长得一摸一样的人,你对今晚上在遇见我之前发生的事情有印象吗?”
“在遇见你之前,我身上长满了紫色的瘀斑,这一次比前几次都要严重,高枫告诉我需要住院治疗几天,我就在今天下午办理了住院手续,就住在医院里,下午晚饭后,一个护士给我注射了一些药水,我便浑浑噩噩地睡着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就和那个男人一起待在这间屋子里了。然后你就来了。”
“你和他两个人一直待在这间屋子里?”
“是。”程飞燕点了点头,“这个男很少与我说话,但也没有伤害,我起初很害怕,以为是他劫持我。直到你来了我才放心了一点。”
“他救了我的命。”明媚说着轻轻地看了眼静默地站在墙角的男子。
一番交谈后,明媚发现程飞燕对这一切几乎是一无所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在哪里。
但是当她听明媚描述完今晚上发生的事情以后,她就急着要去找高枫。明媚看着程飞燕着急的摸样,心里头堵得慌,老实说,她很害怕,害怕程飞燕知道自己曾是一具死尸的真相,她怕失去程飞燕,但更害怕高枫回家害于飞燕,所有不得不告诉飞燕自己所看到的真相。
明媚珍惜的人不多,但却在一个个地失去。
半晌,三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似乎每个人都在想着自个儿的心事。程飞燕完整无缺地找到了,明媚心里也就舒坦了许多。
“现在可以出去了。”久久不说话的男子突然开口。
明媚注视着男子那隐没在光影中的脸,突然就来了兴趣,屁颠屁颠地跑到男子身前,暧昧地对他眨了眨眼睛道,“帅哥,借我调戏一下呗。”
这句话是明媚跟着以前宿舍里勾搭男人的老油条学的,一直没有机会用,今天总算是用上了。
男子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理会她,转身向着前方的铁门走。
“喂,你救了我一命,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对于爱情对于心仪的人,明媚向来都是遵从见到好的就放下脸皮主动上的原则。
男子依旧不理她,兀自走路。
“你好歹得告诉我你的名字吧,这样方便我报恩。”明媚依旧不离不弃。
男子仿佛只把明媚当空气,走到铁门旁,打开了门,完全不理会她的话。
隐藏在明媚身体里的白白和跟在她身后的程飞燕瞬间觉得很丢人。
“喂,我好歹当你是救命恩人,你这样也太不礼貌了吧!”明媚的手扣在了男子的手腕上,此时的她已经完全退化成了街头痞子女,没有一丁点儿形象。
白白深深地叹了口气。躲在明媚的头发丝下,不敢探出头。
明媚的上身此时仍然只穿了一件全**的白色乳罩。“V”字形的乳沟若隐若现,十分地诱人。
可那男人却连眼皮也不抬一下。
越是难啃的骨头越是让人回味无穷。明媚大胆的抓住了男子的手,开启了爱情大作战的模式。
“阿媚,你肚子上的伤口是怎么一回事。天气怪冷的,你怎么就穿这么点儿呢?”程飞燕打破了明媚和冰山男之间的尴尬,脱下自己的外套给明媚披上。
程飞燕的外套里头只穿了一件短袖,白皙的胳膊上赫然聚集着云朵般的紫色瘀斑。明媚见了赶紧把外套套回了程飞燕身上,微笑着道,“我没事。不冷。
“你身体的尸斑多久没消失了?”冰山男突然开口说话了。
“你说这是-----尸斑?”程飞燕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
“不对呀,高枫一直告诉我是皮肤病啊,怎么回事尸斑呢?我好生生的一个活人,怎么会长尸斑呢?”程飞燕凌乱了。
“活人?”冰山男撬开了铁门,淡漠地看了表情难过的程飞燕一眼,冷声道,“活人身上会长尸斑吗?你早就死了。”
“你不要乱说!”明媚急忙堵住了冰山男的嘴,虽然经历了今天的事情之后她一直对飞燕是否真的是活人存在着怀疑,但是她只希望飞燕能像之前一样好好地活着,不管是以什么形式。
铁门外头是黑黢黢的地道。冰山男扔给了明媚一个手电筒,率先走入了地道中。
程飞燕默然地低着头,良久,悄悄地牵住了明媚的衣角,抬起头来红着眼看着明媚道,“阿媚,我来过这个研究所,我知道高枫在这里有一个隐秘的办公所,我要你陪我去找他问清楚真相。”
明媚心疼地看着程飞燕笃定的眼神,心里头很不舒服。
“其实这些地方,我仿佛在梦里来过。那是一些很可怕的梦,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些梦会是真的。”程飞燕低着头自言自语。紧紧地捏住了明媚的衣角。
“尸斑七天内不消散,你就会变成丧尸。”冰山男冷不丁地开口。
明媚顿时愣住了,回头看了眼一直低着头的程飞燕。从她第一次见程飞燕胳膊上的尸斑起,刚好是第七天。
飞燕没有抬头,也没有吭声,只是紧紧地捏着明媚的衣角,就和小时候她们两人一起回家时美貌的程飞燕遭遇一些小混混围堵时候一样。明媚于是牢牢地牵住了飞燕的手。
在飞燕的带领下,三人走出了地道,顺着一条几乎没有守卫的小路走进了一幢三层小楼房中,从楼房的外观来看,这曾经是研究所里的宿舍。
程飞燕顺着“梦里”记忆上了顶楼,停在了一间老旧的宿舍外头,宿舍里凉着明黄色的灯光。
远方的天空似乎微微有些泛白了。明媚听到了鸡鸣声。程飞燕的身体已然没有方才那般柔软了,慢慢地变得僵硬,她开始敲门,敲门的动作也有些古怪,仿佛关节很不灵活一般,一下一下地扣着门。
“吱呀”一声,门开了。头发乱糟糟,焦急地双眼通红的高枫出现在了众人面前。他看着门口的程飞燕,瞬间咧开嘴笑了,用力地将她抱入怀中,激动地嚷嚷,“飞燕,你这是去哪儿了?我找你找了好久!!可算是找到你了,我都快急死了!”
激动过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明媚和冰山男身上,瞬间就冷了下来。
程飞燕推开他,双眼泛泪地看着他,抹开自己的袖子,指着胳膊上的紫色瘀斑严肃地问他道,“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
“是因血液系统的功能紊乱而导致的皮肤病。”
“你骗我。”程飞燕怔怔地注视着高枫,抽泣着道,“你骗我!”
高枫无可奈何地看了眼明媚和冰山男,轻轻低下了头,小声道,“是尸斑。”
“我为什么会长尸斑?”程飞燕的声音逐渐沙哑,她的皮肤渐渐地由白皙变成了骇人的青灰色,沉着声音道,“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在我心里,这并不是尸斑,飞燕,你要相信我,我可以让你继续活着,我们还可以结婚,可以好好的在一起!”高枫非常的激动,拉住了程飞燕的手,笃定地注视着她那渐渐没有生气的双眸。
“回忆起来,我身上的尸斑从来都没有超过七天不消散。我早就听说医院里有人在盗窃遗体做秘密的研究,没想到,我居然也是你的试验品。”程飞燕说着脱下来外套,大片大片的尸斑覆盖住了她姣好的身体,青紫色的皮肤慢慢地脱离她的肉体,绛紫色的血液从猩红色的肌肉中流出。
她脸上的皮肤变成了暗灰色,紫葡萄般的双眸慢慢地蒙上了一层白雾,瞳孔消失了,整个眼睛都变成了死寂般的灰色。
丧尸化了的程飞燕愤怒地咆哮了一声,猛地朝着高枫的脖子咬了过去,明媚急忙挡在了高峰身前,飞燕尖锐的牙齿狠狠地插入了她娇嫩的胳膊上,钻心地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