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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忘记你是今生最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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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白雯姑娘,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她见面。

老金无法分身,我成了他全权委托代理人。在酒店的楼下,我见到了白雯。

她和我想象的有很大的偏差,怎么说呢,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漂亮。

可能是我见过的高分女孩比较多吧,她在我的审美里面,也就是勉强能及格的那种。属于平平淡淡,瘦瘦小小,丢在人群中,绝对不会引起旁人关注的那种女生。

唯一有特点的,应该是她的身材比较单薄,也显得比较年轻,不像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母亲;还有,她的眼睛很有特点,属于那种丹凤眼,细看起来,比较有女人味吧。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特点了。见到我之后,白雯的眼神中有点羞涩,有点恐慌,也有点不安。但很快,随着和我的沟通,她放松了下来。

我倒也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亲近的人,老金找我给他办这件事儿,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其实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白雯的普通话不怎么样,所以,交流也仅仅在于围绕着老金的一些简单信息,如此而已。

到了老金家里,我的任务就完成。看着伯母和白雯之间的亲近,为白雯端茶拿点心的忙碌,我知道这个时候,我真的是个电灯泡了,必须离开。

此刻,楚楚和金夏出门玩了,我无处可去。于是,想了想,干脆打车去酒吧。找个地方喝点吃点。

在古城那里吃了两份小吃,然后就扎进了“天堂”酒吧。

等于说,整个下午,我就在酒吧里面耗着了。酒吧的氛围,是让我最放松,最舒服的。虽然下午的时候没有演唱,但就是坐着喝点,听听音乐也好啊。

点燃一支烟,让火光忽明忽灭,我细细的回想老金的故事,总觉得太不真实。

这样离奇曲折的爱情故事,超过了我的想象,甚至超越了不少影视剧本的编剧。

两个旧日的情人,各自有了彼此的婚姻,却依然想要在一起,哪怕是双双离婚在一起,这一定是个错误,这绝对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但想想看,在他们的故事里面,到底哪里错了呢?老金这十年来,为了白雯不懈努力,这有错吗?白雯为了年少的爱人,两次追寻老金的足迹,甚至不惜为了他破釜沉舟,这也有错吗?爱情本来都没错,这本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典范,本来应该是可歌可泣的传奇,怎么就会错了呢?

我用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分析他们究竟错在哪里,最终得出的结论,便是时间!曾将的他们,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岁月能够带给他们的,只能是一场苦涩的回忆。

爱情,或许是从某个瞬间开始的,或许是从某个回眸开始的,或许是从她或者他的一个侧脸,一个曲线,就点燃了熊熊的火焰!

为了爱情,尤其是年轻的炽热的爱情,往往可以让人不顾一切的付出。

当彼此付出了所有的时候,让彼此倾注了全部之后,这样的感情,自然是万水千山,时光荏苒也不能阻断的吧?所以,老金和白雯,才会有这十年的感情纠葛,才会有这十年的缠绵悱恻。

他们是故事的主角,是饱受思念煎熬的恋人,是想爱而不能爱的可怜人。但是,他们毕竟还有这千丝万缕的联系,还可以在这十年之间,找到对方,两次相逢相聚!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说过了再见,就再也不见。十年间能有两次重逢,已经是是奢侈的幸福,难道不是吗?

其实,在我的心中,也有一个不愿触及的角落,那里藏着一个女孩。

杨欢,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在茫茫人海中和她相遇,我们相遇相知,相互给了彼此,我们将是一生的伴侣!

可是,毕业那年,她离开了北京,去了大洋彼岸。从此以后,我们断了联系。五年了,已经快五年了,杳无音讯,我想,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吧。

她离去,我没有哭,甚至表现的十分淡定。因为她是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出国深造,是更好的选择;而我,则是一个很多科都补考通过的学生,在大学四年里面,甚至没有任何一次获得过哪怕是最低等的奖学金。

她是插上翅膀的天使,飞向更高的天空;而我是碌碌无为的凡人,仰望天空中的星辰。

毕业后,我便成了独自一人,有了工作,认识了一个又一个女孩,拥有了一个接一个的女人。我不空虚,不寂寞,我的生活充实,有着能够满足自己的小小精彩。

但是,就像老金一样,第一次的爱恋,永远是一生中最美的!

就算我不刻意伤感,就算我说不再留恋,就算我轻易不愿回忆……但这不代表,我对于初爱的那份特殊的感情不存在!这份感情就在那里,永远绽放着光芒,有增无减。

杨欢,她就如同老金故事中的白雯,是我永远的期待。

那些关系青春的回忆,借着别人的故事,再一次的,在我的血液中肆意流淌。

想想看,当年的我,为了我心爱的女孩,同样付出的也是我全部的真心!

那一年,我恋爱了,我觉得除了我的女朋友杨欢,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的歌为她而唱,我可以不去上课不写作业,却不能不用尽一切脑筋,来对她好。

那个时候,我们只是穷学生没有什么钱,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每个月只有几百块的生活费。所以,后来我干脆去外面做兼职赚钱,一个月多的时候,能赚一千来块钱。

于是,整个大学四年,虽然还是穷学生,我们两个都没有为吃喝穿用发过愁。我可以偶尔带她去外面吃必胜客,还可以每个月给她买新衣服。

不错,虽然我们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我决不允许我的女朋友,因为物质方面的种种,不如其他的女孩。

这算是一种宠爱?还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无条件的对自己的女人好!我如果连这些都给不了,还怎么成为她的依靠,她的伴侣?

更何况,这些钱不是我偷来的抢来的,是我辛辛苦苦做兼职赚来的。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我无怨无悔;看到她开心,我幸福快乐。

当然,那些时光都已经远去,就像很多歌里面唱的那样。

年轻的我,曾经带着纯真的情感,深深的爱过,就不会后悔。我已经尽力!

虽然,我曾经后悔过,没有听她的那句“张浩,你也应该好好把成绩提高,那样将来我们可以一起出国了”……那个时候,我不以为然的认为,出国神马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只要我照顾好现在的她,就可以了……

可是,时间太快,转眼就各奔西东,海角天涯。

往事历历在目,只是已不能追。

一时间,很多深藏的记忆都翻滚起来。这些回忆让我想起了她的一颦一笑,想起了那些美好而又平凡的点滴。

忽然间,我似乎开始真正理解老金和白雯:他们的故事能够在十年之内不断的纠缠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真的曾经和命运抗争,用燃烧的血肉和生命争取重逢的机会!

在这一点上,他们都是勇士!而我和杨欢,虽然曾经爱的那么认真,认定了彼此会是一生的伴侣,但我们却都仅仅是现实中的懦夫而已。

酒已尽,泪已干。

往事不可追,初爱最难忘!

我想,不管老金和白雯的故事怎样收尾,在他们的一生当中,都不可能忘记彼此。

而我,对杨欢的感情也是如此吧。

就算世界末日到来,就算山无棱,天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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