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药儿醒来的时候,元清还在睡着,他昨晚因为工作的原因,很晚才回来,大概怕惊醒她,所以上床的时候,动作小心翼翼,她怎会不知道?
习惯了身边有一个他,晚上他不回来,还真是不习惯,翻来覆去睡不着,夜里他在她身边躺下,数着他的呼吸声,这才缓缓入睡。
习惯,有时候真的很可怕!
怀孕四个月了,是个女孩。
元清当时看着彩超照片,先是笑了笑,最后无奈的叹气:“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她该怎么说呢?很显然vivian的恶魔形象深入人心,元清一向怕麻烦,他喜欢女孩子乖顺,最好心眼少一些,再不济每天少招惹是非都可以,前有vivian做了不良示范,所以元清难免有些顾虑重重。
话虽如此,但元清还是很高兴地。离开医院,他拉着她的手开始逛商场,一件件的挑选孩子衣服,起先她看着那些小小的衣服还颇有兴致,但挑选了几件,干脆站在一旁看着元清挑。
但凡他喜欢的,也不看是几岁孩子穿的,全都买了下来。
他说:“药儿,我们女儿穿上这些衣服,一定很漂亮。”
徐药儿觉得丢人,元清见什么买什么,好像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相较于售货员眉开眼笑,徐药儿的笑容就显得有些勉强了。
好在戴着墨镜,要不然丢人只怕要丢到报纸上面去了。
那天,徐药儿看着大包小包的婴儿用品,场面真的很壮观,她迟疑了一下,问元清:“其实你很喜欢女孩子吧?妲”
元清笑,“被你发现了吗?”
“……”
徐药儿想想也是,好比说萧何,虽然时常找vivian“谈话”,但是眉眼间却是极为宠溺vivian。
云萧长得跟萧何很像,表面沉稳伪善,其实心里却是百转千回。而vivian尽得萧何和苏安的优良遗传,外貌美丽,跟小仙女似的,但行事作风却有萧何的影子。
这样一双儿女,萧何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元清对朗朗很好,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好父亲,将心比心,对待女儿自然不在话下。
她轻轻起床,洗漱换衣,离开卧室的时候,给他关好卧室门,已经是初夏了,清晨的阳光早就高悬于空,细碎的光亮洒落一室,有一种夹杂着温暖的朝气美。
这是早晨的事情了,中午她接到元清的电话:“中午,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不想出去。”怀孕后,她越发倦怠了,走几步都觉得累。
“想变成小懒猪吗?”温和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缕缕的纵容:“出来走走,对孩子也有好处,如果累的话,大不了我背你。”
最后那句话完全是取笑,徐药儿假装没听到,但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还是准时出门了。
元清亲自回来接她吃饭,在“元家”石雕处等她,等她慢悠悠走过去的时候,元家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上车,她问:“我迟到了吗?”
“没有,只是十分钟而已。”元清笑,帮她系好安全带。
说出这番话,并非元清计较,而是他心情尚好。
原本去吃西餐的,徐药儿临时改变主意,去了一家面食店。
孕妇为大,别说是吃馄饨了,就是她想要天上的星星,只怕元清都会想方设法给她摘回来。
跟她相处以来,他渐渐发现了,有时候满足她的想法,其实是一件很愉悦身心的事情,如果能够换来她一个笑脸,即便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元清平时不会来这种地方,就算是美食,都不足以吸引他前来。这里顾客很多,吃饭没有隐蔽性,万一被认出来,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
走进饭店的时候,还是招来了很多视线。元清身材英挺,五官线条冷峻,英气逼人间贵气尽露,手里拿着一串车钥匙,姿态闲适,平添了几分亲和;徐药儿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同色平底凉鞋,乌黑发丝柔柔的披在肩上,虽然戴着墨镜,但是气质却很独特。
找了靠窗位置坐下,元清看着轻松自在的徐药儿:“常客?”
“来过几次,朗朗喜欢吃这家的馄饨。”
元清微愣:“没听他提过。”看来有关于朗朗的兴趣爱好,之前调查的结果并不细致。
“现在知道,也不迟。”徐药儿叫了两碗馄饨。
馄饨味道真的不错,元清问她:“你是怎么找到这家饭店的?”
“苏安带我来的。”第一次来这里,是因为苏安和她刚合作完成一个大型手术,整整十二个小时滴水未进,两人都很饿,于是开车来到了这里。
“……有点出乎意料。”话出口,想起几年前他和阁下一起去泰国找苏安,当时他和阁下还跟苏安一起在早市吃过咖喱饭。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这个地方就好了。徐药儿难得
把馄饨都吃完了,看到邻座有人端着碗,把碗里的汤也喝完了。她干脆双手捧着碗,直接把汤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见了,轻笑,觉得模样倒是很可爱,探身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声惊呼,脸瞬间就红了。
“喜欢的话,我吩咐人每天给你送一份回去……”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紧跟着说道:“还是两份好了,不是说郎朗也喜欢吃吗?”
徐药儿觉得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元清温温的笑,似乎很喜欢逗她:“吃胖一点,晚上我抱着也舒服。”
徐药儿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是离得稍微有点远,所以调适了一下耳朵里的助听器,身体向他们的方向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听”的架势。
徐药儿哭笑不得。
旁边有人在看他们,眼神暧昧。也有人,盯着他们看,皱眉间神情疑惑,很显然快要认出他们来了。
在这样的眼神里,徐药儿敲了敲餐桌,站起身,无言示意元清离开。
元清走的很慢,徐药儿干脆拉着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离开,他忍不住笑了笑,带他来这里吃饭的人是她,着急拉他离开的人也是她,现在开始后悔,是不是太后知后觉了。
他很想告诉她,刚才来这里的时候,就有狗仔队一路尾随,这样牵着手出去,真的合适吗?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话,他是无所谓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贪恋她牵着他走路的坚定。
他是一个很讨厌别人牵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却觉得很安心,哪怕她带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狱,也是心甘情愿的。
她的手很修长,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侧部有着淡淡的薄茧,那是常年练习手术刀留下的印记,他觉得……很美。
如此贪恋一个人的温暖,如此贪恋一个人的笑语嫣然,从什么时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觉完全变了质。
他在乎她,也许比他想象的还要在乎。
他和她之间友情沸腾,爱情恒温,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减小,只因加大一分是热恋,友情可以永久,爱情一旦熄灭,他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们都彼此明白爱情的危险性,所以一直就那么耗着,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将她当成一个知己好友来对待了。
有时候无谓微笑,有时候漠然无视,有时候对待她可有可无,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有刺目的光线在两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闪而过,那是……蛰伏在暗处的摄像机。
元清微微一笑,温声唤徐药儿的名字:“药儿——”
“先上车再说,怕是有人认出我们了。”徐药儿步伐很快,但话音刚落,身体已经被一股力道带到了元清的身体里。
“别闹。”徐药儿推他。
他搂着她的腰,缱绻温情的看着她,含笑道:“哪有人?”
“饭店里。”徐药儿皱眉:“你没看到……唔。”未完的话语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齿间,他深深的吻着她,气息紊乱间,含糊不清道:“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只是看到了她,还有……暗处的摄影机。
ps:还有一章,写完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