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修缮得很快,不到两个月,已经建得差不多了。我和周小云除了培训以外,主要是在餐饮部的厨房里干杂活,和那些掌勺的大师傅们一起为酒店的所有人员提供饮食。这些师傅们都是江家原来的厨师,从事这个好些年头了,对江家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要不然怎么能放下高薪酬劳,举家迁移,拖儿带女的来到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工作。
从他们的闲谈话语之中,我也能听出点什么,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江家。江家做的是家族生意,大权完全掌控在江老爷子的手里,据说他是一个年近六十、身体强壮、说一不二的老头子,师傅们对他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随时随地都举着拇指头称赞的。酒店里年纪老一点的大厨和集团里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和老头子有着很深厚的交情,都跟随他很多年了。
知道这些之后,我有点纳闷,这江老头子把集团内那么多的核心人物大都带着来古风镇了,为什么?他为什么这么看好古风镇?不惜花大力气进行投资,建设古风镇的基础设施,对它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让古风镇的面貌焕然一新,并且很重视人才,除了原有的精兵强将之外,还不惜重金到处招聘和吸纳有能力和本事的人员。
从我来到古风镇短短的一年之间,这古风镇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原来的一条独街扩展到了五条,他们一边向傍山的一侧挺进,炸掉了一些小山丘,铲平了大部分丘陵,一边从河的两岸进行拓展,一下子就让原来的三叉戟变成了一朵盛开的五瓣荷花,这荷花前后穿着线,这条线就是连接山里山外的公路,现在已经从弹石沙灰路换成了柏油大马路,临近镇子的是八车道,其余的是四车道,把古风镇和县城连接到了一起。江氏财团投资,由镇政府出面建了两个收费站,一前一后。在保留和修缮小电厂和煤场的同时,重新组建距离古风镇不远的湾子里的矿厂,投入巨资进行矿洞勘探和开发。由于江氏集团人才济济,不久之后,便发现几处富矿矿脉,可以大规模的进行采矿作业了。
这样一来,江氏财团的发展前景一片大好。
那个野心勃勃的江老爷子膝下有三个儿子,江少品是二儿子,他主打古风镇的旅游开发牌,大儿子听说叫做江大运,掌握电厂、煤场和矿厂的大部分股权,由他全权负责管理,小儿子江小磊协助两个兄长,除了管理这个酒店之外,还负责整个集团的外联、人事和后勤工作。三个儿子都是执行江老爷子的指令,所有的权利都在老头子一个人手中。
在江老爷子和三个儿子的励精图治下,江氏财团和县政府、镇政府的关系好的不得了,县长和一帮子县上的干部时不时都到江氏酒店来聚餐,娱乐,更别说镇长和镇上的干部了。江氏集团戏称这是“官民一家亲”。
如今,在古风镇,提起江氏财团,没有人不喊好,不称赞的,但是有个人就从来没有对江家人或是江氏集团赞过一句,他是何许人也?
他,就是病愈回镇的李警官李天生。
一个月前,我听说他回来了,便去找了他。
他仍旧坐在镇公安局的办公室里,只不过这办公室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装缮一新,办公桌、椅子板凳都换了时尚的新家伙,很有可能是江氏财团的主意和赞助。
我进门的时候,他正静静的站在窗口前,注视着整个古风镇,当然也见到了它的非同凡响的变化。我轻声和他打着招呼,他转过头的那一霎那,我立即确信他就是阿慧的兄弟。
他们的表情和神态是如此的相似,冷眼旁观的静默中都带着一股淡淡的忧伤。眉宇间有着总也抹不去的探究之情,抿着嘴,斜睨着人,就这么如先知一般的瞧着你,瞧得你有些心发慌,甚至“扑通扑通”的跳将起来。
他见我进来,唇边总算有了一丝微笑,一边示意我坐下来,一边为我倒了一杯温热的水。
我们面对面的坐着,我忽然百感交集,不知从何问起。磨蹭了好久,才吐出一句,“脊柱和腿骨都复原了吗?”
他笑笑,点点头说,“没什么大碍,健康得跟原来的我一个样。”
我咕嘟着,“都治疗了那么长的时间。”然后很感激的对他说了一句,“谢谢!”
他假装不知道我谢他什么,调侃着我,“大恩不言谢,在关键时刻你出手帮我就行。”
我一听他这话里有话,不由得惊讶的问,“不大明白你的意思哦?关键时刻?为什么这样说?”
他低垂下眼睛,反问道,“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我笑了起来,提到陈路德,对他说,陈路德已经告诉我了,他本名叫做李天生,见他默许了,我便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是李天慧的兄弟吗?”这一句出口,他神色忽地有了些变化,虽然表面上波澜不惊,但我可以看得出来,他在极力压制自己的某种情感。过了好一会儿,他逐渐平静下来,一言不发的盯着我,看得我忍不住也低头瞧了瞧自己。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我鼓起勇气提醒他。
他满脸严肃的注视着我,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字,“是!”停了会儿,他变得有些漫不经心,站起来,走到我背后,俯下身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了一段话,“我知道你,梅成香,你是我姐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自从我姐出事儿以后,我的父母就带着我妹妹离开了李家湾,到了我大伯家里,我一直住在我大伯家,我是他们的过继儿子。从那以后,我们一家人再也没有回过李家湾。”
他停顿了一下,问我,“你知道为什么吗?”声音有些哽咽,有着些许颤抖。我已经猜到了一点点,但是我摇了摇头。
“因为我的家人已经不想认我那个姐姐了。”李天生说完这番话,沉默了好久。缓缓说道,“但是我不,我要为我姐姐讨回公道,所以我又回来了。”
听完这些话,我有些激动,那十年前的情景又一幕一幕的浮现在我的眼前:那一天,阿慧被锁在了屋子里,家里的人都离她而去,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她生着重病,吐着血,快死去了,可是没人理她,没人管她,没人可怜她,没人帮助她,就这样,她在被家人残忍的抛弃之后,在一种可怕的麻木和绝望当中等待着自己生命的尽头。
我出现了。
可是我那时太小了,傻得要命,竟然陪着她聊了很长时间的闲话,而她吐着血的倾听着我的闲话,直到气若游丝,死神在她周围晃悠。
她是死在我怀里的,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怀里抱着一个濒死的十七岁少女,我看到在她寂静的面容上,唇边有一丝若隐若现的幸福微笑,她是安详离去的,尽管有两行清泪滴落在我的手背,我抱着她,她的身子并不僵硬,暖烘烘的,我们一起在傍晚落日的寒晖里紧紧相拥……
最后,有几个路人发现了我们,他们以为我们一块儿死了,其实我是睡着了,我的头靠在了她的头上,头发都缠绕在一起。两个人血迹斑斑的,吓得他们大声叫嚷,我迷迷糊糊地惊醒过来,抬着眼睛无辜的望着他们,终于,这些路人大着胆子走近了,他们站在我和阿慧的周围谈论着,指点着,我放下阿慧,慢慢的爬向这些惊得目瞪口呆的路人,抱着他们的腿,任凭他们做出想要摆脱我的各种动作,就是不松手,接着就嚎啕大哭起来,哭着哭着,我就昏厥过去。
有认得我的人回去就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急急赶来把昏迷的我带走了,那些路人中有好心人把阿慧的尸首带到了那一片开满淡紫色鸢尾花的地方,挖了一个浅浅的坑,把她埋在了那个馒头似的红土丘下面。
而我,大病了一个月。
病好之后,父母决定带我离开这个地方。临走前,我瞒着父母,找到了埋葬阿慧的地方,在她的红色土丘周围堆砌起了大大小小的青色石头。我把我最喜爱的一支钢笔和一些经常把玩的水晶石一并埋在了那里,让它们陪伴着我最亲爱的朋友。再见了,阿慧!再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