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却一直摇头。当山贼能够当得如此落魄的,天底下或许就只有季布这一家了。久握权柄的他杀伐果断,自然明白做什么事一旦去做了,就得一条路走到黑!过往的人生信条要是与现在的相违背就得作废,得按照当下的规则行事。你当山贼不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怎么能够活得下去?
尉缭不留情面,当即就以季布为例,好生教育了身边的两个学生。尉缭大半年来教授两个学生的除了兵法之外,更多的是讲述政治上的种种阴谋诡计,处事原则。教导两个学生如何在这些名利场里明哲保身之余,如何安身立命,为国为民。
陈胜和田鹏听着老师对季布人生的点评,都不由地竖起的大拇指,深感老师剖析有理,像季布这种当了婊/子又立牌坊的山贼表示了不齿。让自诩为“义贼”的季布大是尴尬,不过他好歹也是进过稷下学宫之人,对尉缭的评剖无不叹服,对自己过去心不够狠,手不够辣表示深深的惭愧。如尉缭所说,秦法规定,占山为王,无异造反,本身就是死罪,你杀不死人,都是个死罪。然而心存妇人之仁,却是死得更早一些而已。
季布折服,拜倒于地,又腆着脸求尉缭陈胜收留。从尉缭口中这番厚颜无耻却有理有据的话中,季布判断出来这老头起码曾经是六国之中某个国家手握重权之人,不然哪会对他这妇人之仁嗤之以鼻,说出如此一番话来。
尉缭即兴一番点拨学生之后,有些唇焦口燥,示意陈胜自己去处理这事情;自己这个学生极有主见,谋划事情颇有条理。这一次周游各地,大致的方位就是陈胜要求的。在返程的时候,陈胜忽然大发奇想,说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一边修学,一边从事一些营生,发财致富,并且自作主张地将安顿的地方挑选了泗水郡的彭城。陈胜不是小富即安之人,所说的发财致富,可不是什么小生意。他所想从事的商业并不是一般的行业,而是想进军帝国税收最为重要的盐铁和一些国计民生重要的东西。当然,这些都是尉缭极力反对的。盐铁帝国垄断*,谁想从帝国这里分一杯羹,都是绝无可能的事情。一旦被抓获,就算尉缭再多几块国士牌,也救不了陈胜的性命。见老师极力反对,陈胜也只能讪讪地作罢。要知道,说服老师这一点让他经商的过程可不容易。
尉缭久居帝国权力中枢,一直都遵循着商鞅变法以来的重农抑商思想,降雪时候也强调农耕的重要性,可是陈胜却认为尉缭这种想法不可行,所以每每讲述到这里的时候,总会引发无数争执。最后陈胜干脆提出,自己当个商人给老师看看,这商人对帝国的影响有多大。
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田鹏总会拿起竹简笔刀,将师兄和老师之间的辩论重点刻录下来,慢慢消化。每一次的辩论,尉缭都会以耕战为基准,强调了农耕对社会和帝国的重要性;而师兄却眼界高瞻,将商人的深远作用讲述得淋漓尽致,还说将来的世界,必然是巨商们的利益代表统治的世界,将老师气得半死。每每老师总是擦着嘴角的白沫,气喘吁吁地对着陈胜吼道;“你这逆徒,气死老夫了……”
不过气归气。等夜阑人静的时候,尉缭回想着与陈胜的对话的时候,却觉得陈胜的话有理。然后心中悚然,暗道这“天生圣人”学生果然视野高远,不是他这种凡夫俗子所能够比拟的,心中惭然。久而久之,尉缭和田鹏都被陈胜所说服,并且赞同了陈胜的提议,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开门做点生意,实践一下陈胜那些理论。
田鹏无条件支持着这睿智无比的师兄。还准备开启齐国的藏宝,拿出里面的财宝来作为启动资金。最后还是尉缭和陈胜两人共同劝慰之下,田鹏才作罢。当然,这一笔财宝一定要起出来的,只是时间没到而已。
见季布想率众投靠,陈胜沉心中颇为踌躇。此去彭城,他本来就是想干出一番事业,多些人手帮忙,自然是件好事。不过季布等人毕竟是一伙山贼,这种有黑底的人,自己用得也不大放心。再说老师对此不发表意见,不代表没有意见。陈胜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老师的想法。
不过片刻之后,陈胜脸上就露出了笑容来。就在之前,老师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如果之前老师对这季布没有一点欣赏的话,那他根本就不会浪费如此口舌来说季布的坏处。
老师说话从来不是无的放矢。老师的话里可是暗藏意思的。
季布不适合当山贼。既然这厮不适合当山贼,那干点别的不正好么?
陈胜故作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道:“好吧,见你如此诚意,你可以带着你这些兄弟跟着我混口饭吃,不过我可不要奸懒馋滑坏的,而且要去了身上这股匪气……”陈胜很是挑剔地说了一大堆要求。季布自然没有不允的道理。当即召集了数十兄弟,把这话狠狠交代了一遍,发话说愿意跟着走的一块走,不爱的自己留下来自生自灭。
在场的山贼都清楚留在这荒山野岭里没有出路,哪个愿意留在这里喝西北风啊,当即愿意洗头换面,跟着老大一起投靠这三个本来是他们打劫的肥羊。只是包括季布在内的所有山贼们,都不清楚这三人是做什么营生的,就糊里糊涂地跟着陈胜等人走了……
陈胜也好生感慨。赶个路都能够收到几十个手下,也是运气使然。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几十人也是个负担,彭城还没有到,他心中的诸多计划还没有施展开来,就有几十张吃饭的嘴,这个担子可不轻啊。不过想到即将到达彭城,陈胜心中也有些激动,他相信,在彭城,他定然可以为自己以后的人生打出一片美好的天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