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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七回 尘埃落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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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却发现姐姐瘦了,虽然只是稍稍瘦了那么一点点,可逃不过他的眼睛。

既然姐姐瘦了,也就意味着过得并没有那么好。

唯一的亲人远在他乡,前途未卜,怎可能过得好?

“弟弟不孝,没能陪在姐姐身边,侍奉于床前榻后。”赵正歉然道。

“好男儿志在四方,你要是整天粘着我,才是真的不孝。你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替我争光露脸,这才是孝顺,而且是大大的孝顺。”沈落霞笑道。

“托姐姐的福,我总算是混出了一点名堂。”

“这可不是一点名堂,而是很大的名堂。子初剑争夺擂可是江湖盛事,吸引了全天下善于用剑的后起之秀,你能在这座擂台上崭露头角,简直太了不起了。姐姐以你这个弟弟为傲。”

“我若是不进红尘客栈,不认你做姐姐,也不可能有今天。我今天能有此小成,全仗姐姐栽培。”

“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主要还是你天赋好,人又努力,另外宋快嘴他们也帮了不少忙。”沈落霞笑着转过头,望向了身边一众伙计们。

赵正光顾着跟姐姐说话,将这些人冷落在了一旁,现在连忙抓紧机会见礼道:“各位哥哥们也来了,恕我伤势未愈,不能下床相迎。”

“不用下来,你乖乖躺在床上就行了,我们又不是外人,哪会挑你的理。”笑面鬼王二微笑道。他的笑脸还跟以前一样比哭更难看。

“就是,就是,都是一家人,瞎客气什么。”宋快嘴哈着腰,笑着说。

“赵正,你小子可真牛气,竟然能把名头那么大的孔云杰击败,我人屠子服你!”任千秋翘起了大拇指,晃了两晃。

“赵大哥,我们也来看你了,你该不会把我们两个忘了吧?”另外两名红尘客栈的伙计也凑了过来。

红尘客栈这些人上上下下全到齐了,竟然一个也没少。

不等赵正回话,这些人便围拢到赵正床榻旁边,七嘴八舌地打开了话匣子。

宋快嘴不愧是宋快嘴,说的话又多又快,句句话都抢在了别人前面。

“赵正,你现在可成了炙手可热的大红人,山庄上上下下都在议论你,江湖上的朋友们都在给你酝酿起绰号,有人管你叫‘横空小剑仙’,还有人管你叫‘旭日初升’,我看第一个绰号就不错,第二个太文雅了一点。”宋快嘴嘴皮子频动,飞快道。

“我倒是更喜欢第二个绰号一些,我才刚刚闯出名堂,手里拿的又是子初剑,就好像旭日初升,很贴切。”赵正笑道。

宋快嘴接着问了赵正许许多多问题,大部分的问题都跟刚刚结束的擂台赛有关。赵正一一作答,可回答的速度还不如宋快嘴询问的速度快。

人屠子整天在厨房用刀,对武器有一定研究,厚着脸皮向赵正暂借子初剑一观。

赵正不忍拂故人美意,将床边的子初剑抓在手里,现在这柄剑已经配上了相应的剑鞘,收敛了锋芒,可拿在手里,还是觉得寒气逼人。他向子初剑征求意见,希望将子初剑拿给人屠子看。可子初剑并不给这么面子,拒绝了此事,顶多只允许赵正将自己拔出来。

赵正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子初剑拿在手里向人屠子观看。

“锵!”

宝剑出鞘,锋芒毕露,屋内打了一道亮闪,温度降低了许多,冻得人直起鸡皮疙瘩。刻满花纹的剑身上,映着众人的脸孔,好似冬日寒湖上冻结的冰面。

什么也不用做,光是看着这柄剑就能感受到这柄剑的锐意!

“好剑!当时我们在台下看不清楚,这次总算是看清楚了,这他娘的真是我这辈子看过的最好的剑。”人屠子又竖起了大拇指,这次晃了三晃,比刚才还多了一晃。

其他人也纷纷凑上来打眼观瞧,一个个对子初剑赞不绝口,充装内行。

大概是因为众人靠得太近,引起了子初剑的不满,这柄剑忽然抖动起来,并从剑身中荡出一圈圈无形内力,将周围众人给生生弹开了。这一下的力道说轻不轻,说重也不重,恰恰将这些人推得人仰马翻,却不至于让这些人受伤。

宋快嘴等人哎呀怪叫数声,纷纷仰面摔倒,摔成了一堆。

就连功力深厚的沈落霞也被逼得退了两步。

“子初剑,不可无礼!”赵正对手中的宝剑断喝一声,将其紧紧握住,重重地插回鞘中。子初剑归鞘之后,这才慢慢消停下来,归于了沉静。

宋快嘴等人孤陋寡闻,并不知道上品宝剑有这等不可思议的能力,还当是赵正故意难为他们,一个个声讨起了赵正。

还是沈落霞知道的多一些,看出刚才是子初剑所作所为,轻斥了宋快嘴等人一句,解释了个中缘由。

听了解释之后,宋快嘴等人对于子初剑多了一分敬畏之心,不敢再随意靠近冒犯了。

小小风波过去,赵正腾出了空,问起了红尘客栈这些天发生的事情,以及这些人路上的所遭所遇。

宋快嘴抢着回答,将赵正不在这些天里发生的事情统统说了一遍,其实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红尘客栈这些天过得很安稳。一直到众人听住店的过客提起子初剑争夺擂的打擂者名单之后,红尘客栈这才炸开了锅,因为名单中赫然有着赵正的名头,这对于大家来说,可以是一个天大的消息。

沈落霞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跟一些江湖上的朋友多方面打探此事,终于从一个人手中得到了几张打擂者的画像,其中一张画像上面画着的赫然就是赵正。

名字跟画像两相吻合,红尘客栈的众人这才确定了那个打擂的赵正就是昔日的店小二!

赵正参加那么危险的擂台赛,沈落霞那还能按奈得住,当即决定抛弃客栈,前往南赡省观看打擂。

像是这种热热闹闹的江湖盛事,自然人人想看,宋快嘴等人也纷纷要求同行,要给沈落霞当车夫。众人你也想去,他也要往,争执不下,到后来干脆决定一块前去,谁也别跟谁争。

这些人走后,红尘客栈也就没人打理了,变成了一座空客栈。

没了沈落霞这些人的红尘客栈还算是红尘客栈吗?

当然不能算了。

临走之前,沈落霞来了个干脆,将店中的客人全都赶走了,将古道边的客栈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不希望这座客栈落入别人手中。这座客栈中暗藏多条密道,容易惹人起疑,不方便交给外人。

赵正听到这里,心底唏嘘不已,动容惋惜道:“那座客栈对于大家来说,就像是家一样,烧掉实在太可惜了。我看不如这样好了,我手里还有点积蓄,正好没什么用,不妨给你们用来再盖一座更大的红尘客栈。”

“没有那个必要,如果我要留着红尘客栈,又何必一把火烧掉,以后再回去就是了。我既然烧掉了,就是不想再回去了。”沈落霞含笑摇摇头说。

“姐姐之前那么留恋那座客栈,为何现在又不想回去了?”

“我之前想在那座客栈中等个人,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已经等得心灰意冷了。所以我决定,既然等不到,就干脆出去找。”沈落霞说话之时眼波如水,让人觉得悠悠岁月在她的眼中留下了一些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却又教人说不上来。

沈落霞在等人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问过,可是从没有问出过答案,就连赵正也问不出。

既然问不出,也就没必要问了,更何况是在这种环境下。

“既然姐姐呆得腻了,想要游山玩水,那就别开什么客栈了,你若是想要去哪里,等我伤愈之后,可以陪着你去。”赵正笑着说。

“我也陪着你,你去哪我去哪。”人屠子抢着说,他这次说话比宋快嘴还快。

其他的人也纷纷附和,发誓要永远当沈落霞的小伙计,不离不弃,把沈落霞逗得咯咯直笑。

当天,众人聊了很久很久,还吃了顿庆功宴,席间大家举杯庆祝,只不过赵正喝的不是酒,而是清水。

……

铸剑山庄,剑冢。

剑是冷的,剑冢更冷!周围寒风乍起,犹如道道钢针,刺入人的皮肤。

赵正倒是不觉得冷,因为最冷的子初剑就在他身上,跟这柄剑的寒意比较起来,周围的寒风就变得不值一提了。更何况他的伤势已经基本痊愈,就算寒风再凛冽一倍,也伤不到他。

在他的手上,捧着数截断剑,有一半的断剑是虎啸剑的,有一半的断剑是一命剑的。

人死如灯灭,剑断了也是一样,这些断剑就好像是一堆骸骨,给人一种迟暮落寞之感。

这两柄剑帮过赵正许多的忙,尤其是一命剑,更是陪伴了他许久。他与这柄剑早已生出特殊的感情,这是他用过的第一柄剑,这种特殊的地位,就算是子初剑也无法替代。他捧着这些断剑来到这里,感觉就像是来埋葬自己的好朋友,而且是过命的好朋友。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身边,还有剑奴的陪伴。剑奴跟他一样神色肃穆,剑客葬剑一向是肃穆的事情。

圆形平台上面,稀稀拉拉插了上百柄剑,每一柄剑上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或者激动人心,或者凄迷哀怨,不一而足。

赵正走到了平台边缘,那里插着的剑很少,他想将两柄剑埋葬在僻静一点地方。

“剑名‘一命’,剑长三尺,剑身厚一指,重二十三斤,内有玄机,暗藏军刺,毁于孔云杰之手。我身为此剑主人,今日将它长埋于此。”

说完,他便将四截断剑插入了石台中,其中有两截是剑身,还有两截是军刺。伤痕累累的剑身上,寒光依旧!

“剑名‘虎啸’剑长三尺半,剑身厚约半指,重十二斤,剑身上带有六个小孔,可将剑气一分为七,玄妙无比。此剑跟一命剑一样,也毁于孔云杰之手。希望它能跟一命剑做个伴,免得寂寞。”

说完,又是数声脆响,断成几截的虎啸剑也被插进了石台中。

赵正长身而起,低头看着地上插着的截截断剑,心中默默致哀,不知该对这两柄剑说谢谢还是说再见。

亦或者,干脆什么也别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剑奴前辈,我们走吧。”赵正挪开目光,再也不去看地上的两柄断剑。

告别,就应该干干脆脆的告别,不再有任何留恋。若是舍不得,就不该将这两柄剑埋葬于此。

剑奴点点头,一老一少两人并肩走下石台,沿着石阶走出剑冢。

在这种庄严肃穆的地方,没人会想要闲聊,走出去之后,剑奴才打破了平静。

“小子,你的实力很强,已达六重天境界,在年轻小辈之中,已经罕有敌手了。不过在这偌大的江湖中,你还是翻不出什么浪花的。不是我小瞧你,以你现如今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保护住手中的子初剑,在你闯荡江湖的时候,很可能会被有心之人夺走。”剑奴说完,斜眼望向了赵正,由于他个子矮,需要稍稍抬头才能看到赵正的侧脸。

赵正神色如常,丝毫没有因为这番话而激动,而是淡淡地说:“前辈说的极是,以我六重天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保护住一柄天下驰名的上品宝剑,想要干掉我并夺走这柄剑的人会多如牛毛,其中总有那么一些比我强的。我若是刚刚得到这柄剑就被别人夺走,岂不是要沦为江湖笑柄。”

“你要是不想这柄剑被人夺走,我倒是有一些小办法可以帮你。”

“愿闻其详。”

“第一个办法,你加入铸剑山庄。”

“多谢前辈抬举,可我暂时还不想学习铸剑之法。”

“没关系,我也看出来你压根不是当铸剑师的料,这还有第二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让我留在你身边,屈尊当你的保镖,等你有了自保之力之后,我再离开你。”剑奴面露得色,“你见过我杀曾辉的情景,我这个保镖可是用钱都顾不来的,你真该偷着乐。”

赵正没有偷着乐,而是当面笑了,话里也带上了笑意:“能得到前辈这个保镖,确实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我实在是感激不尽。既然前辈抬举我,我就不推辞了,等到离开贵庄之后,还望前辈能够高抬贵足,与我结伴而行。”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我在山庄里呆了多年,久未涉足江湖,也觉得有点憋闷了,正好借机跟你一起出去走走。”

“我已经定下了今后的行程,前辈应该会喜欢那几个地方的。”

“你都要去哪里?”剑奴兴致勃勃地问道。

“主要想去的地方有三个,两个小地方,一个大地方。”

“小地方是哪,大地方又是哪?”

“一个小地方是桂林府。”

“桂林山水甲天下,好地方。”

“另一个小地方是黑风狼牙山。”

“那里是萧酒歌父亲的地盘,他父亲占山为王,雄踞一方,可不是省油的灯,你去那里干嘛?”剑奴皱起了眉头。

赵正一言难尽,便没有当即解释,而是接着刚才的话茬继续说:“这是两个小地方,我还打算去一个大地方转转,那里叫泰山。”

“你还要去泰山?”

“是的,那里才是我最想去而且必须去的地方。”

“泰山上有泰山派,莫非……你要拜入泰山派?”剑奴推测道。

“前辈真聪明,一下就猜对了,我就是想要拜入泰山派,争取当个客卿长老。”赵正坦然承认道。

“你为什么要去泰山派?”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何须原因。”

“这倒也是,泰山派名满天下,是五岳之一,门内的苍松剑法、盘山剑法都是一绝,对于喜欢学剑的武人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加入泰山派确实不需要什么理由。”剑奴点点头道。

“我对泰山派仰慕已久,早就想去拜会了。现在我的武艺已经小有所成,拜入泰山派不是难事,正好圆了这个心愿。”

“这次召开子初剑争夺擂,泰山派的掌门以及门内的三剑客都到场了,既然你有意拜入泰山派门内,当时为什么不去套近乎?现在他们可都走光了,你想找他们也找不到了,只跑能去泰山派找他们。”剑奴不解道。

“我之前名声不显,他们又全都高高在上,我就算登门拜访,也得不到重视。再者说了,我也不想空着手进入泰山派,总得为泰山派备一份小小的礼物再进去。”赵正解释道。

“说的也是,数日之前,你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辈,就算跑去拜见泰山派掌门,也有可能吃到闭门羹。可现在就大不相同了,你赢了孔云杰,力败群英,一举夺得了子初剑,名满江湖,泰山派一定会很重视你的。”

“重视倒是谈不上,但至少不会吃闭门羹了,那种点心我可不想吃。”赵正笑了笑,说话间已将充满迟暮之气的剑冢抛在了身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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