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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12: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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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那字据以后,相对于林氏的沉重,陆朝阳心中却是非常轻快的。三十两银子虽多,但对于她而言,要离开陆家,最艰难的不是银子,而是林氏的心思。

是的,离开陆家。这是她从养在床上的时候就想着的事情。曾经因为林氏的传统和软弱而变得困难重重,甚至连提也不好提出口。如今,林氏终于动摇了,陆朝阳顿时觉得生活都充满了希望。至于三十两银子——不是有句话叫,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吗?

一边寻思着这些事儿,陆朝阳不一会儿就挖了一篓子野菜。

挖野菜的时候,她就在想,或许可以拿这野菜去换钱。可是,现在不比她生活的那个时代,野菜都当成是天然无污染的好东西,现在,野菜都是拿去喂猪的。陆朝阳是个有心的,曾经见过陆家向佃户收野菜,是论斤称的,每斤五个大钱。而自己挖的这一篓子,恐怕也就两三斤。出去卖,估计还难卖些。

庄户人家收一些,量很少,也不常有。因为这野菜都是漫山遍野都有的东西,谁家还没几个孩子呢,大的带着小的去山上挖一阵,半是戏耍,抱回来的野菜拌了秸秆和糠皮,也就够猪吃的了。有钱的人家,大多数连猪肉都是向别人去买的,更很少有人大规模地养猪。

陆朝阳只好打消了靠野菜赚钱的念头。至于其他植物,现在是冬天,有利可图的也不多。

她慢慢地向山上走去。

俗话说的好,高处不胜寒,越是往高了走,就觉得越是冷,可是空气也越新鲜。

陆朝阳卸下了肩上背着的野菜,和弓箭,转而在林子里看起柴来。

她看着自己的双手。紧紧握着斧把,白皙,修长,非常灵巧而有力量地一双手。其实只有指腹和手心里有些薄简,这么冷的天,也没有觉得冻手。这具身体本来就来得比旁人的强悍,无论是力气,还是做活之后的磨损,都不是一般女孩子可以比的。

可就是这样的身体,也被陆家人折磨得送了命。

陆朝阳在想,怎么用自己的优势,去赚点银子回来。

想归想,她也没耽误了手下的活计。砍了八十来斤柴火,正打算背了下山,突然感觉身边的草堆里好像悉悉索索的好像有什么动静。

该不会,是什么野物吧?

她先把柴火放下了,然后慢慢走上前去,却见果然是一只灰色的兔子蹲在那里。这兔子也傻得很,陆朝阳都走得这么近了,竟然还是没有察觉似的,只管自己在地上扒拉一些草根吃。

冬天的兔子可肥得很。今天太阳好,想来这家伙是出来觅食的。

陆朝阳就伸手去摸野菜篓子里的小弓。她的心因为紧张而突突地跳!

搭弓,满弦,一箭刚射了出去,那兔子竟然动了起来!这一箭当然就射偏了,只从它身侧擦了过去。

陆朝阳顿时就气得直跳脚,丢了弓箭,拔腿就追了上去。要知道她手长脚长,肺活量也不错,撵兔子可也是一把好手。

那兔子被追得满山乱窜,陆朝阳也不气馁,东挡西赶,跑得自己也一身是汗,心里暗道可千万别跑回窝里去了,不然狡兔三窟,那就是到嘴的鸭子也飞了!

因此她半是追撵,半是挡它,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追得太紧了,那兔子竟然一直都没有机会进窝,顿时急得满山乱窜。

就在到了一片空地,陆朝阳想要一下扑上去压死猎物的时候,那兔子突然一窜,然后就撞到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上,瘫在地上不动了!

陆朝阳愕然!然后狂笑,原来守株待兔,真有其事!

她满身大汗,倒也不累,走上前去,把那兔子提在了手里。这是一只成年雄兔,囤了不少料过冬,可肥得很。

她本来想把这兔子抓来了就宰了,给自己和林氏打牙祭。可是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一件事儿。

这兔子可不但有肉,还有内脏,和皮毛。自己宰了,也就是吃肉,还宰不干净,吃也吃不完……据她所知,离这不远,有个小镇,叫落潭镇,有个集市,附近的庄户人家都是去那里赶集的。离陆家村,大概五六个公里的路程。

集上,自然是有屠户的……

陆朝阳看了看手里的兔子,犹豫了。毕竟,她就是能找着路,可是也还有这么一大捆柴火要背回家,还有野菜。今天若是把林氏留在家里,活儿做不完,明天只会更忙。何况集上的情况,她并不了解。

幸而她也不是个脑子转不过弯来的,很快就想到一个周转的办法。只是手里这兔子,还是只能自己吃了。

她提着兔子往回走,柴火和野菜篓子都在。陆朝阳注意过,这一代已经比较高了,平时也没什么人上来砍柴。因为这一代多是孩子们在山下挖野菜。尤其是现在天冷了,各家各户经常几天没有人上来打柴的,毕竟天气冷,小门小户的,过冬之前就囤积了过冬的柴火。因此过冬的时候,便只在山脚上,让小孩子拾掇一些干柴回去。再有打柴的,就是打去卖了。

陆朝阳在这地方打了几天的柴,也没有碰见别人。她也仔细留意过了,陆家村会收柴火的人家并不多,因此打柴去卖的生意也并不兴旺。

陆家和别人家都不同,因为陆家养的是一大群废人。虽然有不少男丁,可都是坐着让女人养的,他们并不内疚,因为如果有一天他们高中了,那么女人们得到的会是今日付出的好几倍,甚至数十倍。陆朝阳一出事,陆家就连冬天的柴火也没有攒下,他们家的孩子也不会出来拾掇柴火,只好向自己的佃户去买了。

陆家的男人们不知道,其实自家的经济条件也并不宽裕。为这个柴火和野菜的事儿,赵氏愁得一直也睡不着觉。幸好后来陆朝阳好了,不大不小,家里也再不用花这笔开始了。

当然,她不认为她需要陆朝阳。因为这是陆朝阳欠她的,欠陆家的。再则,看陆朝阳现在活蹦乱跳的模样,她断定陆朝阳之前一直是都躺在床上躲懒!

这些和陆朝阳没有关系,和她有关系的,是她知道了,这一片山区,来打猎砍柴的人,都不多。

一边想着,自己是八成赶不上午饭了,她就一边手下利落地继续打了柴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她掂量了一下,琢磨着大约是又砍了三十多斤柴。她就把把柴火分出了六十斤左右,背去了找了个天然形成的下风处,也就是一块巨大的单边蘑菇石,把柴火藏了进去。

刺史陆朝阳已经觉得有些累了。

她又提着兔子到了河边,用锋利的箭头先粗糙地划开这兔子的肚皮,把内脏一类的东西和血一起在水里漂干净,还刮掉了一堆油脂。用泥土包好了,做好简单的处理。

然后她便背着分开来剩下的六十斤左右的柴火,把野兔藏在野菜篓子里,下了山去。

回到陆家,听到动静的林氏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迎了出来。她头上包着布包,遮住了那枯黄的头发,倒显得人精神了一些。

她也不管身后赵氏要杀人的眼光,关切地看着陆朝阳,道:“囡囡,怎么才回来?快把东西放下!”

陆朝阳却避开了她要接自己东西的手,笑道:“娘,您担心别把手弄脏了。”

上房里走出了斯斯文文的陆文秀,她并没有参与这场做酸菜的活动,她正在绣她的嫁衣。她已经说好了人家,是县城里的一个捕头,和陆家也是有七绕八弯的关系的。听到陆文秀的名声,便来求娶。

她柔声道:“朝阳,给你留了饭菜,在厨房热着哩,你快去吃!”

陆朝阳露出了笑容,道:“诶!”

她跑去把柴火放好了,再背着野菜篓子。就一股脑地钻进了厨房。今天做酸菜,做酸菜之前要把大白菜放在水里过一遍,因此厨房里一直升着火烧着热水。

陆朝阳就把包好的兔子一股脑地塞到了灶膛里。今天轮到林氏做饭,其他两房的媳妇,是决计不会插一下手的。兔子的体积大,一时半会儿怕是烤不熟,因此得从现在开始烤,等外面做酸菜的忙完了,这里头估计也只有林氏一个人收拾。到时候串通了林氏,熄了火就把兔子在灰里埋一会儿再拿出来,想来就能吃了。

就是什么调料也没有,令人蛋碎。

当然,陆朝阳也不怕被人发现。不就是吃独食吗?怎么了?他们谁谁谁,有好东西见分她吃了吗?她可是一点都不心虚的。

陆文秀亲自给她留的饭菜。满满的一大碗,菜是辣椒炒茄子,很下饭,一直放在灶台上温着。陆朝阳吃得津津有味。

吃过之后,她一抹嘴,就在厨房里剁起野菜来。

过了一会儿,果然就看到林氏进了门来,手里端着大簸箕子,簸箕里都是晒好的大白菜,看来是要继续加料了。她咧嘴笑了笑,道:“囡囡,吃好了得歇一会儿,别急着干活。”

陆朝阳眼珠子一转,笑道:“娘,我不累哩。”

林氏慈爱地看着她……多好的一个孩子啊!

陆朝阳就放下菜刀,挨过去她身边,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地说了几句话。

林氏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就笑了起来,也压低了声音,道:“你这个机灵鬼。”

这是一副母慈女孝的好画面,可惜看在有些人眼里,却怎么都不对味儿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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