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衣少食的长征路上,老班长把一小块煮熟的皮鞋让给一个受伤的小战士,自己装成一副吃得很饱的样子,看着小战士津津有味地啃皮鞋,老班长心中微微发酸,心想着等解放以后,一定要让全国人民都能吃上皮鞋。
几十年后的今天,老班长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全国人民都吃上了黑心药厂用皮鞋制成的胶囊,吃上了毒奶粉,吃上了地沟油,很多人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泯灭良心,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那个可以夜不闭户的年代早已远去,现在就算是穷得家徒四壁,你要敢晚上睡觉不关门,再次醒来的时候,身上可能只剩下裤衩了,如果家里的婆娘颇有两分姿色,整个人都给你偷走,毛都不留一根。
这是一个病态的世界,人们变得越来越自私,扶老携幼,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权贵老头子抢了穷小伙的女人,女人再拿着老头子给的钱包养小白脸,小白脸又拿着女人的钱找男朋友。
造成这一切的就是金钱,笑贫不笑娼,这就是现今的社会,如果金钱是罪恶的根源,很多人都希望罪无可恕,这就是多数人心里的想法,只要手里有钱,这个世界任我逍遥,到哪里都畅通无阻。
由于华日关系日趋紧张,办理个人旅游签证要走的程序比较复杂,单是等待审核就要一个星期,而且赴日逗留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月,随后,沈若曦用朝阳公司的名义帮吴明审请了一个考察投资的商务签证。
听说要办的是考察投资的商务签证,日方总领馆的工作人员热情增加了不少,递交材料的时候,吴明皮夹里一张信用卡不小心掉了出来,这是前不久喀秋莎刚刚寄给他的花旗银行至尊卡。
这是一张没有额度的黑卡,而且还是罕见的金边至尊卡,办卡人是喀秋莎,这张卡到了吴明手里一次都没用过,绝对的原封货,就是不小心掉出了这张卡,结果把总领事都给引出来了。
吴明的签证办理得非常顺利,最后,总领事大人还亲自把他们送出了总领馆,这让一向不怎么在乎钱的吴明都忍不住感叹真起来,这金钱的面子真是太大了。
沈若曦从日方总领馆出来以后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正在开车的吴明看了她一眼,笑道:“你是不是想说什么?”
“没什么……”沈若曦笑着摇了摇头,可还是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歪着头问道:“我想说的是,你一个小小的保镖,怎么会有花旗银行的顶级信用卡?”
“我一个朋友帮办的。”
看到吴明没有解释的意思,沈若曦识相的没有多问,揪着男人小秘密不放的女人,显然是不讨男人喜欢的,身为一个精明的女人,她不会犯这种错误。
吴明确实不想解释,有很多事根本解释不清楚,信用卡是以喀秋莎的名字签发的,女人总会把男人的异性朋友当成敌人,他不想沈若曦因此吃醋。
眼见气氛有些沉闷,吴明打开了收音机,一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们开始今天的话题,如果上帝原意赐给你三厘米,你想加到身上什么地方?”
车里一对男女下意识低下了头,沈若曦幽幽说道:“如果我的腿能再长三公分就好了。”
吴明叹了一口气,感慨道:“如果我的腿能再长三公分,你就更幸福了!”
沈若曦暗啐了一口,脸上飘上红晕,扭头看向窗外。
收音机里面一个听众打进了热线,嘿嘿笑道:“如果给我三厘米,我希望中指可以多长三厘米。”
“为什么呢?”
“我老婆一直骂我手指短!”
“这又是为什么?”
“我老婆要十分钟才能熄火,我要用手指把不足的九分钟补给她,不然她就要跟我分财产了,我的手指长一点,那她的怨言就会少一点……喂喂……主持人……你在听吗?”
“…………”
吴明跟沈若曦忍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全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沈若曦白了吴明一眼,哼道:“你就不要笑人家了,你跟他差不了多少,都是下流胚子!”
“我跟他差多了好吧?”吴明急切的说道:“他只能坚持一分钟,我比他厉害不知道多少倍,还有,我们男人想变得更……更强……还不是为了你们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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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吴明跟沈若曦来到了京城市郊的平谷县的小观音山,这里不是什么太著名的景区,不过山里的有一个观音庙,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拜送子观音。
据说这里的观音非常灵验,很多人来拜过以后,回去全都怀孕了,就连家里的小猫小狗都怀上了,甚至连他妈搞百合的都怀上了,这是沈若曦听小区里的老太太说的,信以为真的她马上拉着吴明来了。
找地方停好车,两人锁好车门一起下了车,看着蜿蜒崎岖的山路,再看看沈若曦一身打扮,紧身连衣短裙,十公分高跟鞋,明知道要来爬山,居然打扮得像去参加宴会一样漂亮,女人的思维方式,男人一辈子都理解不了。
沈若曦嘟着嘴,看着一脸无奈的吴明,嘟囔道:“这里的路看起来很难走,我穿着高跟鞋,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吴明矮下身,没好气的道:“上来吧!我背你上去!”
沈若曦假装扭捏了一下,然后乖乖趴到吴明背上,笑嘻嘻道:“还好我们家的男人够强壮。”
虽然名叫小观音山,但山还是挺高的,幸好观音庙就在半山腰,两人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来到了观音庙,这里香火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鼎盛,不过景色倒是十分秀丽,庙里还有一片漂亮的桃花林。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五月份在华夏已经算是初夏时节,没想到在这深山古庙里,还能看到那么美丽的桃花,真是意外之喜,吴明跟沈若曦香没上,观音还没求,倒先忙着拍起了照。
沈若曦把香烛插进巨大的鼎炉,一脸虔诚的拜了几下,然后挤了挤身旁的吴明,小声问道:“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吴明看着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随意的说道:“我都喜欢!”
“嗯!”沈若曦点了点头,喃喃道:“那就要一对龙凤胎好了。”
吴明闻言露出一脸啼笑皆非的表情,打趣道:“你说要就要?你以为观音是你姐啊?”
沈若曦只是翻了一下白眼,没有说话,吴明在她浑圆挺翘的臀部上瞄了一眼,一脸戏谑的说道:“不过!我看你可能是观音转世,你的观音坐莲确实挺厉害!”
沈若曦伸脚踩向吴明的脚背,不过没踩到,她收脚以后,才愤愤的骂道:“你说什么浑话呢?”
接近十公分的鞋跟,鞋钉还是铁的,这要踩到人可不是一般的疼,吴明暗自吞了一口唾沫,这是一种凶器级别的鞋子,可以当成榔头使,要是男人的军火库给踩到一脚,顷刻间就会报废。
上完了香,许完了愿,吴明跟沈若曦在庙里吃了几个素包子便下山了,回去的路上,他们经过一处清灵的山间溪流,忍不住停了下来,两个人兴冲冲的脱掉鞋子淌进了水里。
好清的水,好凉的风,泡着脚让人有一种汾人心肺的感觉,这么清的水为什么没有人来嬉戏呢?两人玩了一会儿水,发现水里有一块牌子,只是字迹有点模糊。
吴明走近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此处水里有毒蛇,请大家不要玩水。
我的妈呀!怪不得没人玩水,吴明吓得脸都白了,他一把抱起身旁的沈若曦,火烧屁股跑上岸,今天是来这里求子的,可不是来求死的。
两人回到海定区的时候,刚好赶上时间接沈依依放学,随后,吴明给古董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约他晚上一起吃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