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小是个看上去比较腼腆的年轻人,跟陌生人说话会结巴,跟女孩说话会脸红。表面上的职业是古建筑研究所的研究员,其实他就是一盗墓贼。按他的话来说,没办法。他爸爸是盗墓的,爷爷也是盗墓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上溯到好几百年前的老祖宗那一辈,同样的是盗墓的,可以说他们金家祖宗十八代做的都是盗墓营生,祖传的手艺。
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才华决定出路。但在他们金家,血脉基因决定一切,只要血管里留着金家的血,将来一定是盗墓贼。
金小小他将来的儿子,孙子也肯定做这行,还没出生,就已经决定了将来所要从事的伟大职业,多么的强大!
金小小盗墓跟别的盗墓贼不同。他成功倒了一次斗,墓室里面无论有多少值钱的物件,他只拿一件,就是头一件让他入眼的东西,或许价值巨万,也或许一文不值。对于他来说,盗墓就跟打游戏过副本一样,需要的是过程,是成就感,捎带脚的顺走一件东西,只是为了让自己没有白跑一趟,纯粹是留着做纪念。过副本打BOSS还爆金币装备呢,何况他这个还是很危险很耗费体力精神的活计,不容易弄。
初次跟他见面,是从靶场回来的第二天晚上六点来钟,晚饭时分,在东四的一家老面馆,这里的炸酱面很有名气,至今大门口还挑着幌子,上写斗大的繁体“面”字。夜晚的聚光灯下照得很亮,几十米外都能瞧见。
虽然现在的这家老面馆早已不是多年前的平房小铺。被一座占地近千米的二层仿古式小楼取代,挑梁飞檐,雕花窗棂,镂空的门扉板面,整体古色古香,一到晚上,里面灯光璀璨,人声喧哗鼎沸。但门口的那面颜色古旧的面幌在那儿挂着,显示的就是传统,老字号。
不止老面馆,很多家老馆子都这么干,这种做法,在京城具有非凡的意义,老皇城根儿的人都认这个。
在唐宁的印象当中,盗墓贼也是个贼。要不就是目露凶光满脸横肉的一个跟杀猪似的大汉,要不就是尖嘴猴腮眼珠子溜溜转个头不足一米七的瘦子。个头是差不多,不算高也不算矮,但模样长得这么清秀的盗墓贼,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这根本就像一位大学老师,还是刚毕业面皮很嫩经常被班上女生调戏的那种。
但是他相信周宇,更相信洪门这个老牌的帮派组织的办事能力。这次的事情非同一般,他们找到的人一定绝非凡物。
可为了保险起见,唐宁还是在见面之初就很冒昧地提出了一个过分要求。
“听说你是祖传的手艺,能让我见识见识吗?”
“在这儿?”
低着头,呼噜呼噜一直在跟眼前那碗炸酱面较劲的金小小嘬着嘴飞快的吸进去一根面条,嘴角沾着酱汁有些缩缩畏畏地抬头看看四周。周围吃饭的人很多,热闹嘈杂。
但他没拒绝。放下筷子,拿餐巾纸擦擦嘴角,两手平放在桌上那个剩着半碗面的大海碗的左右两边。看看周围没有人注意他们这桌。腼腆地对唐宁笑了笑,压低声音:“你看好了......”
话音未落,碗旁的两只手从桌面消失了。
唐宁瞬间瞪大眼睛,看着他把两只手从桌下抽回来,重新放回了原来的位置。
唐宁有些兴奋,快速地看看左右周围,低声催促:“刚刚没看清,你再来一次行么?”
刷!桌面上的那两只手又没了!
绝对不是因为他动作快,躲过了人的眼睛,把手从桌上抽走。无论他动作多块,都逃不过唐宁的双眼,何况,唐宁的气机一直就锁定在金小小的身上。他身上哪怕有任何细微的肌肉动作,都逃不过唐宁的感知,
在那一瞬间,足有四五厘米厚的坚硬松木桌面仿佛变成了空气,任由金小小的两只手陷了进去,直透桌底。
唐宁不信邪地探过身去,伸出手在那部分桌面来回抚摸,平滑,坚硬。屈指敲敲,当当作响。
目瞪口呆的坐回座位,惊叹连连,这手真绝了!然后问道:“什么情况这是?”
初次谋面,而且这又涉及到人家的秘密,唐宁这么直白地问出来,明显不合适。但他控制不住,太诡异了!
魔术?
有的魔术师能隔空变金鱼,原本空空如也的鱼缸托在手里,蒙块布,再揭开,里面半缸水,四五条小金鱼。还有的将硬币贴在矿泉水瓶子外面,用手捂着,轻轻晃一下,硬币就神奇的跑到了瓶子里面。类似的魔术还有很多。
但岭南金家出来的人,不会这么无赖,拿杂耍来唬弄人。他们家是祖传的摸金校尉,第一代蒙魏相曹孟德亲自敕封。实打实的盗墓世家。
“你可以把他看成穿墙术,但又不是穿墙术,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穿墙术。人哪能穿过坚硬的墙壁呢,那还不得撞得头破血流啊,可我这手法又确实跟穿墙术差不多,最起码看着像,这里面涉及到我家传秘术,就不好跟你多解释了,你就把他当成穿墙术好了。”
说完,再次腼腆的一笑。又拿起筷子,开始稀里呼噜忙活剩下那半碗面。
唐宁很有兴趣地看着隔桌坐在对面的这个人,感叹这个世界真神奇。旁边的周宇轻碰了他一下,低声说道:“怎么样?满意吗?有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座墓室咱们进不去,前提是,那里......没有毁坏掉,虽然坍塌,但在水面下保持完整。一切只是为了迷惑人的视线,或者说是加上几层额外的保护层。”
“现在一切还都不好说。对了,那件事情......”唐宁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闷头吃面的金小小,问周宇:“跟他提起过了?”
周宇说道:“还没呢。现在告诉他也不迟。”
唐宁摇头,“不忙,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等吃完,咱们回去路上说。”
金小小不知是在来京的途中饿到了,还是对老北京的炸酱面特感兴趣,一连气吃掉了三大碗炸酱肉丝面。赶上唐宁一天的饭量了。
离开老面馆的时候已经七点来钟。外面全黑了下来。
京城的夜晚,霓虹璀璨,灯光绚烂。
三人走在大街上。晚上很冷,洋洋洒洒雪花从天上飘下。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不知道能不能下大。
东北的冬天,一到下雪的时候,那可真是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连对面走过个人都看不清,不大一会儿,天地间便是一片银白。那才叫雪。
手掌上接到了一片很小很小的雪花,入手即化,凉意顺着手心侵入。
雪不大,但风很冷,尤其是夜风。而且北方冬天的风还很干燥,更冷。
唐宁揪揪衣领子,他身上穿的这件淡黄色的软羊皮外套是飞飞给他买的。按唐宁的话来讲,这件皮外套穿在身上好不好看不要紧,合不合适也不要紧,关键是,暖的是心,有纪念意义,因为这是许梦飞送他的第一件礼物。
周宇穿得也是一件皮衣,长款,到腿弯,纯黑色,衬得原本就身形颀长的他愈发英俊,帅气。
金小小一件白色带头套拉链式的棉夹克。黑绒裤,马丁靴。裤子和靴子看似一般,但他身上那件白色夹克绝非凡品,TOMMY的标志周宇非常熟悉,这款名为汤米的品牌在美国上流社会非常流行。尤其是男式棉服,在美国本土都非常少。能穿着汤米的棉夹克,可见,金小小也不是什么穷人。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在一处公园拐角僻静街道上,三人站住了脚。唐宁正式对金小小提起了前往凤县探查古墓的要求。
此前,金小小大略的知道自己此次来京的目的,给他的命令直接来自金家的老祖宗,现年已经近百岁的金九龄,也是目前盗墓行当里硕果仅存的一位传说当中的人物。已经金盆洗手三十年。绝不再沾跟倒斗有关的事情,想在最后的晚年多积点阴德。可他却破例让金家的重孙小辈金小小来京给人帮忙,可见事情非同一般,而且这人的来头也同样不一般。
说实话,刚见到唐宁和周宇的时候,他的确有些发愣。俩半大孩子能折腾什么出来,但家族的命令很直接。所以只能把唐宁和周宇当做雇主看待。
此刻再一听唐宁所要探的居然是凤县那座陷入湖底的宋代古墓。皱皱眉头,缓缓说道:“这件事情很麻烦。”
唐、周二人听他这么说,心里同时一惊。
金小小说道:“这阵子在倒斗摸金的圈子里闹得沸沸扬扬,有人拿出十万英镑寻找合作者,对方的目的也是你们说的那座古墓。”
“消息确实吗?”
“恩,对方也托人找上了我们金家,但被我父亲拒绝了。”
唐宁和周宇对视一眼,事情麻烦了。有人跟他们想到一起了。
“那事不宜迟,我们明天就动身。越晚越麻烦。如果被别人捷足先登,就更操蛋了。”
“嗯。我也同意。”金小小说道:“四大派系当中各有各的绝活,我们家是摸金校尉一脉,擅长定位寻址,巧手摸金,但其他三脉的绝活也不比我们差多少。消息既然传开,各路高手蜂拥聚集,咱们只能尽量争取时间。不宜迟,也迟不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