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宇之所以没有立即为叶乐医治,是因为叶乐在这些年里受了很多苦,正是年少之时却没有足够的营养补充,所以身体很虚弱,而他这种病在医治之后,需要长时间的恢复练习才能见效,他的身体越好,恢复起来就会越快。
并且过两天还要跟田松山前往晋城,参加每年一次的草药交易会,所以方天宇才决定等从晋城回来之后,才给他医治,并且帮他进行恢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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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一辆宽大豪华的马车停在‘方氏医馆’门口,马车之后是四个骑着俊马、神情肃杀的武者。
方天宇看到田松山的马车已经到了,便从医馆内走了出去,跨上马车钻入了车厢内,拉着马车的两匹骏马在车夫扬鞭之后,抬步向着城门奔去。
田松山的马车很大气豪华,整个车厢由黑楠木做成,然后涂上了一层光滑而明亮的漆,看起来厚重沉凝而又不失光泽。
车厢之内空间很大,足可以同时容纳十多人,还感觉不到太拥挤,装潢也是非常的华丽奢侈,底部垫着一层厚厚的软布,再铺上经过处理的柔软兽皮,坐在上面感觉非常的舒服。
车厢内左右两面皆铺着月泉国最为昂贵的金丝玉帛,这种帛在月泉国每年也不过产十来匹,可说是千金难买,顶部裸露出黑色的楠木,但却布满了雕龙画凤,无论是雕工还是画工,都非常的精细。
中间放着一张小方桌,摆放了几碟糕点和水果,还有一壶清茶和两个茶杯,而杯中的茶水在马车行进中虽然一晃一晃的,却没有洒出来。
马车下垫放有沉铁,即使行走在颠簸的道路上,也能减轻一些震动和摇晃,与之前方天宇乘坐的那些破旧马车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方天宇靠在车厢上,感受到金丝玉帛的柔顺光滑,不禁赞叹地说道:“这马车坐的真舒服,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懂得享受。”
以前方天宇在集市和洛城之间来回,都是花十几文钱坐的马车,那车厢没这么大,还挤了十几个人,每个人还拿着大包小包的,在夏天的时候简直可以把人蒸熟了,那里能像现在这样,甚至可以躺着睡觉。
“呵呵,你喜欢的话,等回来之后我送你一辆新的。”
以田松山的财力,这样的马车要多少就有多少,金丝玉帛虽然难买,但不代表买不到,只要舍得花钱,连皇上的字画都能买到,这个天下贪财和疯狂的人大有所在。
方天宇笑了笑说道:“喜欢是喜欢,不过我一个贫穷人家,可用不起这么好的马车。”
这种豪华马车造价不菲,维修的价格当然也不少,还得养两匹好马,雇一个熟手的车夫,每个月的支出肯定不低,虽然自从开医馆以来,确实赚了不少的银两,不过方天宇还没有习惯这样的奢侈,再说平时也很少坐马车,所以没有必要这么铺张浪费。
田松山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你穿着一身质朴,语气平淡真实,不熟悉的人还真以为你是一个贫穷人家的孩子呢。”
“我本来就是一个贫穷人家的孩子嘛。”
田松山似笑非笑地望着方天宇,说道:“以前是,现在肯定不是,洛城医馆开业那天,仅是礼金就不在万两以下了,这些天那些怕死的富贵人家也表现的很大方,给医馆送了不少冤枉钱吧。”
医馆开业那天,来贺的人不多,加上付为中和付东流,总共也就五个人,沈掌柜为了自己的性命和延续后代,亲手送上的那叠银票就有几千两,县太爷虽然刚刚上任,但也凑足了千两礼金。
田松山更加的财大气粗,不仅送出了万两,还送上了价值几千两的草药,付为中虽然只送了五千两,但早就跟城主府的管事说过了,以后城主府的钱财任由方天宇自取,要多少拿多少。
在沈掌柜开颅医治成功之后,神医的名声传播了出去,对于前来求医的富贵人家,方天宇又将刀磨得明亮锋利,从他们身上割了不少的肉,加上以前存下来的银票,现在他的身家已经不下两万两银子,大小也算得上是一个富人了。
“咳、咳、咳。”被田松山说中了,方天宇有些尴尬地说道:“貌似这些天,你也来了医馆几次吧。”
田松山微微一愣之后再次大笑,说道:“好吧,我承认我也是那些怕死的富贵人家之一。”
马车因为装了沉铁用于避震,所以即使坚硬的车轮与坚硬的地面相撞,骨碌骨碌滚动着,却没有给车厢里面的人太大摇晃的感觉,一老一少在车厢内悠闲地聊着。
从两人相识开始,因为身份差距太大,田松山一直是以长辈自居的,即使方天宇能够医治他的病,但自从方天宇延续了付东流的性命,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沈掌柜开颅医治成功、方天宇神医称号传播出去之后,达到了最大,现在他只敢以年长者的身份与方天宇平辈交往。
方天宇年纪虽小,但随着养生养气诀和《地经》修行的深入,以及走出山村之后的所有经历和遭遇,不知不觉间成熟的像一个成年人,在这些身份高贵、地位很高的人面前,表现的平常、平淡自如。
“田老,你这次带了什么稀世草药?”当马车行走了一两个时辰之后,方天宇问道,草药交易会是需要携带珍稀草药或者大额财富的,否则是没有资格进入会场参与交易的。
田松山炼制丹药这么多年,收集到的珍稀草药应该不少,有些用不到或者不知道如何使用的草药,则可以拿出去交换到自己需要的。
“这株‘灵稞草’虽然不错,但我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放在我手中也是浪费了,这次看看能不能换到更好的。”
田松山从马车的暗格中拿出一个小锦盒,里面装的就是‘灵稞草’,虽然上次方天宇向他透露了一点使用方法和药效,但他实在舍不得一点点去试用,最后浪费了这株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草药。
‘灵稞草’比普通一两百年的人参要好,服下后可以延年益寿、强身健体,方天宇服用过药效更好的‘紫灵草’,身体又经过灵气和生命精华滋润改造,‘灵稞草’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作用,即使服用下去,最多也就增加一点真元而已,否则倒是可以考虑买下来。
“为什么不带上那片何首乌?”
方天宇不解地问道,那片何首乌虽然算不上珍稀草药,并且药龄也只有一百多年,但它生长在灵气比外界浓郁一倍多的山谷内,日夜吸收着灵气,蕴含的生命精华比普通百年何首乌不知要多几倍,也算是难得的好草药。
田松山将锦盒放回暗格内,笑着说道:“那是留着保命用的,我可舍不得卖掉。”
好的草药,如果懂得使用方法的话,是可以像那些几百年的人参一样,用来吊命的,很多情况下,能够吊命多撑一个时辰,或许最终就能活过来,所以很多富贵人家都愿意花费大笔钱财拍卖难得一见的百年人参。
自从经历了热毒侵害之后,田松山不敢再服用那些可以滋补的丹药了,那么留着那片何首乌,迟早是会用的上的,他哪里会舍得拿去卖掉呢。
马车在宽阔的官道上行走,中午时分停在途经的一个小镇上。
小镇很小,没有洛城宽阔平整的青石板大街,也没有富丽堂皇、琳琅满目的各种店铺,却少了许多吵闹和呼喝,显得更加清静安宁。
众人来到小镇最好的一家饭馆,马匹交由下人去喂养,田松山与方天宇则是在饭馆内坐了下来,点了几样酒菜稍微填一下肚子。
“这些菜虽然做的简单,但却能够吃到材料本身的原味,像这条仅用姜丝清蒸的鱼,如果是在洛城的话,大多数厨子会红烧或者加入豆鼓和酒姜等佐料,味道虽然可口,却掩盖了鱼肉本身的鲜味。”田松山放下碗筷,赞叹地说道。
田松山家财万贯,又有身份地位,所以虽然身处南方,但也吃遍了整个云来国的美食,却想不到在着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上,还能吃到如此可口的菜。
“田老,你这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所以才会觉得山野小吃好吃,这叫做富人不知穷人苦啊。”方天宇笑着打趣说道。
“两个白痴饿鬼,连这种用来喂狗的东西也觉得好吃。”
一道饱含讽刺的声音突然传来,方天宇扭头一看,看到几米之外一个青年不屑地望了他们一眼,然后对伙计骂道:“你们这做的是什么饭菜?是人能吃的吗?这种东西连我家的狗不吃。”
青年说完之后,还特意朝方天宇和田松山望了一眼,意思非常明显,就是说吃这样饭菜的他们,连他家的狗都不如。
田松山皱了一下眉头,不悦地说道:“哪里来的小子,如此没有家教?”
虽然平时对谁都是和颜悦色的,但不代表他就不会发怒,他发起怒来可以将亲孙子逐出家门,可以用家法致田一水丧命,而此时他就处在微怒中。
“谁敢说我的孙子没有家教?”一个身材瘦小的老人跨入饭馆大门,冷声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