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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六章 精灵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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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不醉人人自醉,风翔城徐徐的晚风,澄净的星空,清新的空气,还有那万籁有声反而显得特别宁静的夜晚,都往将夜陶醉。

如果,懒人将夜将来想要选择一个和爱人居住的地方,他不是选择孤独城就是选择暗夜之森。孤独城人情美,而暗夜之森自然美,如果住在这样方便的树屋中,即使要出去游玩,也可以让树屋变成大树当成车马,而主人却不需要出来,这是多么轻便?

将夜心想:大概发明树屋的人也是一个懒人吧!暗夜精灵崇尚自然无为的道化文明,如果将夜有时间,有机会,自己肯定要来瞻仰瞻仰道的文明!

不过,现在,他有懒人心经就足够了,懒得去贪图那么多,他连懒人心经都没有看完。

离开了老师的树屋,将夜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展开影之翼,飞翔在天空之中,独自面对这灿烂的星空,懒洋洋的躺在风中,随风飘散。

懒人心经之中,他又能够看到新的一章,一切就是显得如此自然而然,没有任何瑕疵,当将夜心情愉悦,自由的面对星空的时候,懒人心经就感应到了,让他可以看到新的一章!

懒人心经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

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候王无以正,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候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乎?故致誉无誉。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这一章的意思是:古代顺应自然(得一)的事例有:天随自然则清明;地随自然而平安无灾害;神随自然而灵通;空谷随自然而充实;万物随自然而生生不息;侯王顺应自然治理的天下,就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

天反自然就会不清明,恐怕就要塌下来;地反自然就会不宁静,恐怕就要陷下去;神反自然就会不灵验,恐怕就要消失;谷反自然就不能充盈,恐怕就要枯竭;万物反自然就不能生长,恐怕就要灭绝;侯王反自然国家就不能正确发展,国家恐怕就要灭亡。

因此,贱是贵的根本,低下是高上的根基。

因此候王自称:孤、寡、不谷,以示谦虚,这不是以贱为本吗?不是吗?

所以挖空心思追求荣誉的不会得到荣誉。不要追求像美玉一样光彩耀人;而要像石头那样朴实无华,不在人前张扬。

懒人心经的解释是一首诗:不爱金镶玉,愿为碌碌石。人我两相忘,且听风做诗。懒人乘风去,不怕光阴掷。我心存高远,天下人莫知。

将夜懒懒的自言自语:“这个倒是很符合我现在的心境,至于我心存高远,天下人莫知,这个倒不见得,我的理想也不高远,只不过想看看不同的风景而已。”

世间平凡而简单的东西往往才是真的值得珍惜的东西,一如将夜现在的这个小小的愿望,一如他将要见的人。

将夜仿佛之间,已经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感觉自己被风拖着走,仿佛风想要把他带到什么地方去,这风一直在吹,已经吹了几百里,吹到一个更加靠近月亮的地方,那里有一颗一场飞“丰满”的树,整棵树有一个城市那么大,郁郁葱葱,树的下面是一个大湖,湖中的水充满了一场灵动的生命气息。

无声的风把将夜带到大树的最高的一座殿堂中,这座殿堂是大树树冠中最高的那枚树枝所化,最为靠近天空,可以用来守望星空。

将夜看到殿堂的玉质窗台上,一个女孩子靠着窗子,在遥望着窗外那轮散发出清冷辉光的明月,女孩的神情如此飘渺,如此的无声似有声。

将夜从风中降落下来,轻轻的落在窗台上,靠着另一边的窗台,眼前的女孩在欣赏着月色,而他则在欣赏着月色中的女孩子。

“没想到你和我一样,也喜欢靠着窗台欣赏月色!”将夜懒懒的笑道。

“所以,我们是两颗孤独的灵魂,靠在一起会更温暖。”庄纯微笑道,展开柳叶眉,很开心的样子。

将夜的阴影分身温柔的托着庄纯的身体,将她转个向,然后抱在自己的怀里。她的身体轻柔无骨,仿若清风,将夜不费什么力气,抱在怀里又如棉花糖一般,不费什么力气。

将夜的手抚摸着庄纯尖尖的耳朵,悄悄的在她耳背上吐了口气,庄纯在将夜怀里扭动一番,鼻息渐重,最后软在将夜怀里。

精灵的耳朵本就是他们最为敏感的地方之一,如果精灵将自己的耳朵任君把玩,心意已经很明显,只不过,将夜并不知道这点。

他只是问道:“庄纯妹子,有什么理想没?”

“一个是守护这片精灵之月,不然它染上血色,不让它被异族践踏。另外一个,你猜?”庄纯缓缓说着,一边痴迷着这天上的明月。

将夜顺着她的眼光一看,心有所感,说道:“你不会是想到月亮上去看一看吧?”

庄纯歪过头,亲了将夜的脖子一口,然后喃喃的说道:“这个世界真是奇怪,除了我之外,为什么还有另外一个懂我的人呢?”

“你好像不高兴的样子?”将夜摸了摸脖子刚刚被吻过的地方,说道。

“嗯,这里是风翔帝国的逍遥城,这颗古树是逍遥城的远古之树,我们在的这个地方是逍遥城的月之守望台。我是道门逍遥派的传人,从小就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就好像这风一样,现在突然感觉到有另外一个人羁绊着我,心里就有一些不自在。我的内心是向往绝对自由的,希望你能够明白我的心意。”庄纯解释道。

绝对自由?逍遥派?将夜从来没有听过,便问道:“给我讲讲你们逍遥派吧?”

“听说过天地一马,万物一指么?”庄纯问道。

将夜歪着头想了想,说道:“我不知道天地一马,万物一指,我只知道逍遥游的境界,男人应该不断的壮大自己的境界,走向更广阔的天地,在不断大的境界中,自然而然就能够逍遥自在!”

庄纯美目中一丝惊艳,说道:“你还是自己不懂逍遥?这就是逍遥的真意,天地一马,万物一指的齐物论不过是在这种逍遥的基础上发挥出来的。所谓自外而视,则天朝,风翔为肝胆,自内而视,则两国如仇寇。肝胆是齐物,仇寇是不齐物,天朝和风翔真实存在,却会因为观察者的境界不一样,所以看到的事物会不一样。如果从“大”的境界去看这个世界,精灵,兽人,人类,魔类岂不都是一家,都是神龟大陆上的生灵?”

将夜闻着庄纯的发香,笑道:“这么说你向往月亮就是追求大逍遥咯?”

“怎么?不可以么?”庄纯反问道。

“当然可以,而且理想越简单,越容易实现,你肯定可以实现的。”将夜说道。

“才没有那么容易呢,传说中月亮上有另外一个世界,要道月亮上的世界中需要领悟极致之道,达到神皇的境地才行。我领悟的风道要达到极致,才能够快过光速,撕裂空间,所以我想要快,更快,不断快才行。”

“你跑得太快,要是我追不上怎么办?”将夜问道。

“追不到,那我就把你甩掉呗,反正我是绝对自由的。我意由我不由人,我命由我不由天。”庄纯正声道,“如果你带给我的真是重复和等待,我是不会呆在你身边,成为你的负担或者让你成为我的负担的。”

将夜倒也没有被这种言论所震慑道,只是懒懒的说道:“放心好了,现在我陪你一起欣赏这月色,他年,我会带你一起降临在这月亮之上,观赏月亮之上的美景。”

庄纯听完,嘴角微微的翘起,感受到身后男人的不凡。

将夜继续道:“而且,我不相信我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羁绊你,也许我离开了你反而成为你的羁绊,这也说不定。”

“离开么?”庄纯敏锐的心神嗅到一丝宿命的气息。

“这些事情,我也懒得想,反正我只知道,我会用生命来守护你,就像你用生命守护的这片精灵之月一样。这月亮是所有的精灵之月,而你只是我一个人的精灵之月。”将夜懒懒的说道。

“家伙,没想到世界上还有人可以这么容易感动我!”庄纯转过身来,直视将夜的眼睛。

将夜哈哈的笑起来:“你也不看看,你的男人能是简单货色么?”

然后,在月光的见证下,他很自然的吻了庄纯妹子。

可耻的家伙又夺走了一个女孩子的初吻连带她的芳心,居然要月光来做见证。

美人之吻加上逍遥城和煦的微风,扫除了白天大战带给将夜心中的阴霾,他的内心重归慵懒和灵动。懒懒的陪着庄纯走在远古之树的内部,逛着精灵城中的夜市,感觉还真是不错。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庄纯一直用风系魔法遮住了脸蛋和身形,让将夜有些不自在,好在,他能够牵着美人的小手,闻着她身上独特的香味,这也足够弥补那美中不足。

不过,将夜也不抱怨,要是真的让逍遥城的精灵们发现他们尊敬的纯洁的月之女祭司居然和一个人类少女拉手散步,估计将夜会被人五马分尸。

远古之树内部自有天地,树中拥有独特的空间,不需要真的挖空树的主干。庞大的远古之树,每一道树干中用来运送养料的导管都可以作为行人行走的宽敞通道,树干之上,有从远古之上自然生长出的夜明珠作为光源,照在将夜和庄纯身上,让将夜行走间,感觉特别有情侣之间漫步的气氛。

远古之树内部居住着庞大的数目的精灵,所以远古之树内不仅有生活区,还有不少繁华的娱乐区,消费区和坊市。

将夜和庄纯逛着的这些娱乐区,坊市无一不是精灵族的高档场所,显示出精灵族独有的华美气息。所有卖的东西不仅功用强大,而且一律卖相极佳。武器,盾牌,铠甲这些战士必备的东西,都雕镂了精灵族特有的华美符文,以及优美的花饰,这些哪里是武器,在将夜眼里,这些都是艺术品。

将夜越来越觉得精灵族就是一个艺术的民族,生活中充满艺术,建造中充满艺术,战斗中充满艺术,战争中同样如此。可是,为什么一点都没有艺术气质的铁无牙老师能够泡到上官菲这样的精灵族大美女?

最后的结论是,懂艺术的人需要不太懂艺术的人来照顾,如此简单!

将夜自嘲道:幸好,像我这样简单直接懒散的男人,怎么会懂那些繁琐的艺术呢?所以,精灵男同胞们,你们去搞你们的艺术吧,你们的精灵之月就交给我照顾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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