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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被抓壮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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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哪?”

张宇初只觉眼前的一花,耳边出来震耳欲聋的嘶吼与哀嚎,艰难的睁开双眼,眼前的景象着实灵张宇初下来一跳。.org

“这是战场?”

遍地的尸骸,土地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尸骸之下依旧是骸骨,地面似乎就是被这遍地的骸骨给堆积起来的一般。

一脚踩下去,咯嘣咯嘣直响,似乎是骸骨在他脚力的作用下,变成了一堆粉末。

“这里的兵器,最差的居然也是一件,七品的仙器。”

尸骸旁散落着一件一件兵器,以张宇初的眼里,自然能够看出这些兵器的品质。

然而在张宇初实现的范围之内,最次的一柄兵刃,也是一件七品的仙剑,最好的是五品的仙剑。

五品以上的仙剑,张宇初暂时还没有发现。

“七品以上的仙剑,就算是大黄天的真仙拿在手里,那也是相当的奢侈的,这里居然散落着这么多,连五品仙剑都看不上,实在是——”

张宇初苦笑的摇了摇头,他用过最好的兵刃,也不过是从真武仙盟手中抢来的九品仙剑,还被天雷劈成了粉末。

实在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天上居然有九个太阳,难道这里是太古洪荒?”

不一会的功夫,张宇初就感觉到一股燥热,这对一个修仙者来说是及其反常的。

张宇初一抬头,赫然之间发现,这天上居然挂着九个太阳。

据张宇初所知,九个太阳的时代是在太古洪荒时期,距离现在的年月根本无从靠在。

太古洪荒,张宇初也从张家典籍中了解过一些,那是一个辉煌的年代,高手如云,强者如林,同时也是一个嗜血的年代。

真正的丛林,一切都是依靠实力来说话,异兽横行,仙神纵横,人在这个时候,不过是卑微的存在。

后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妖魔隐迹,仙神消失,人才成为地面上的主人,开始了主宰地面。

然而这里真的是洪荒时代么?

“又来了一个。”

“可惜只是一个玄仙,实力太弱了。”

就在张宇初思量自己正在个时间节点的时候,眼前出现两位穿着血色道袍中年人,身上散发着浓厚的血腥味。

可想而知,道袍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血色的,而是因为被血长期的浸染,逐渐逐渐的变成了红色。

“管他是什么修为,先抓回去再说,别被那边的家伙给抢了先,咦,是刚刚晋级玄仙的家伙,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不开。”

“也许是个有故事的家伙,可这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多抓一个是一个。”

在两人的身后,已经有三五个,穿着干净的道袍的中年人,被捆仙索困住了双手。

其中最弱的一个,也是真仙,修为丝毫不下于镇天塔之内闭关修炼的陆生。

“我跟你们走。”

两人的对话,张宇初都听见了,捆仙索捆着的每一个都能够让张宇初费上一番手脚。

而且他们的身上似乎被下了什么禁制,失去了意识,只是下意识的跟着两人的步伐。

有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明知不敌,还要硬拼那是傻子。

“算你小子识相,让你少吃点苦头,别打算开溜,你应该是刚进来的吧,就你这修为,过不了一个时辰,小命就玩完了,我们这是在救你们,居然还不识好歹。”

因为张宇初的态度,两人并没有向对待身后的那些家伙一样,将张宇初用捆仙绳捆起来。

“别看了,这地上的都是垃圾货色,好东西早让人给拿走了,哪还轮的上你,也就是你们这些新来的,会看这些玩意,哼。”

“五品仙器也是垃圾?”

张宇初早就料到是这样一个情况,没有七品一下的仙器,是因为七品以下的仙器,这里一件都没有。

没有五品以上的仙器,是因为五品以上的仙器,都被搜刮走了。

留下没有人瞧得上眼的七品仙器,六品仙器,和五品仙器,倒是有点像是大明朝时期的青钢剑,只要一两纹银就一把,的大路货色。

只要是一个练武之人手里都有,没有人会觉得他是一件宝物,把他给收藏起来。

“垃圾就是垃圾,不在于品级,看见没有,这条绳子,六品仙器,星宿以下的实力,一律逃不出他的捆绑,五品仙器里面也有好东西,只不过轮不上你。”

炫耀一般的,高个子扬了扬手里的绳子,炫耀一般的说道。

“星宿以下的实力?”

张宇初摇了摇头,张宇初还是头一次听说用星宿来划分实力的。

“你应该是从下界来的吧,以你这个年纪拥有这个实力,算是很不容易了,只可惜太心急了。”

高个子摇了摇头,并没有再和张宇初交谈的兴趣。

仙,实力最低的是天仙,玄仙,真仙,真仙之上,大罗仙,大罗神仙,大罗真仙,大罗真仙之上,便是星宿仙。

这星宿仙也就只有在第五层天偶尔会出现一两个,第六层天的数量才会多起来。

一条六品仙器的绳子,居然能够无视所有的大罗仙,实在是令人惊讶。

更令张宇初好奇的是,眼前这两个家伙的具体实力,应该就是所谓的星宿仙了。

能够将大罗仙捆起来的也就只有星宿仙,或者是星宿仙以上的实力。

“这到底是什么地?”

张宇初暗自道。

“这里有可能是传说中的天地坟场。”

张宇初的心中想起了陆生的声音,来到这天地坟场,就连在镇天塔闭关之中的陆生也在那一刻,从闭关之中苏醒了过来。

“天地坟场?”

张宇初皱起了眉头,单听这个名字也就知道这不是什么游山玩水的好地方了。

“错不了,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天地坟场,没想到我居然可以来到这,天地坟场所在的位置就是在大黄天也是一个秘密,不知道有多少寿元将尽的真仙,想来要这里搏一场。”

似乎担心张宇初不相信一般,陆生加重了自己的语气。

在大黄天,真仙的数量,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但是胜在性命悠长,长时间的积累下来,其实真仙的数量并不相识大家认为的那样稀少。

只不过都忙于修炼,很少露面罢了。

同为真仙,陆生也能够知道真仙之间的一些秘密,确切的说是寿元将尽的真仙之间的秘密。

若是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办法突破的话,便会留出百年的时间来,来寻找这天地坟场搏一把。

“博一场?”

“我曾经也有过这种打算,传说中的天地坟场实在是抬诱人了,就算不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机缘,死在这也是一种荣光。”

“死在这也是一种荣光?”

听着陆生近乎癫狂的话语,张宇初低头看着踩在脚下的尸骸,被人这样踩在脚下也是一种荣光吗?

或许吧!

“其实,天地坟场只不过是大家对他的别称,他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洪荒。”

“这里居然真的是洪荒时代。”

“洪荒不是一个时代,它一只都存在,它就是洪荒,只不过没有人知道它的位置在哪而已。”

“看来,这个世界还是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张宇初号称博学,但是这九千世界,六道轮回,还有太多他所不知道的事情。

“我也只是在偶然之下知道的这个情况,没想到这居然是真的,这里居然这的是洪荒。”

陆生的心中没有喜悦,更多的是担忧。

他的寿命悠长,特别是在镇天塔内,还不想死,更不需要一个配得上他的地方,埋葬他的骸骨。

这洪荒是天才和疯子的世界,是死人和强者的世界,在大黄天,陆生号称寸草不生,可以说是站在最顶尖的存在,但在这洪荒,他屁都不是,没有谁会喜欢被人鱼肉的感觉。

“真不知道是该说我们运气好,还是我们的悲哀。”

别人找到死都找不到的地方,他陆生居然来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运气,可他们的实力,不足以支撑他们在洪荒内生存。

要是碰见一个寿元将尽的疯子,一个回合只怕就玩完了!

“你还是呆在里面吧。”

这里若真是洪荒,陆生真仙的实力,却是也帮不上什么忙,留在镇天塔之内,相对来说也比较的安全。

当然也仅仅是相对的,镇天塔落在别人的手里,那是祸是福,可就不太好说了。

“到了!”

高个子冷哼一声,张宇初放眼望去,前方咧咧一片,密密麻麻的大小营帐,旗帜上都写着灵宝二字。

“傻眼了吧。”

高个子并没有放开身后被捆仙绳捆起来的那些真仙,大罗仙,当然是对张宇初说的。

“这是灵宝天尊的军营?”

“看来你小子还算有点见识,不错,这里确实就是灵宝天尊的军队。”

“看这士气,似乎是打了败仗了吧。”

放眼望去,黑压压一片,张宇初愣是没有发现一个修为比自己低的,修为最低的也是真仙的修为。

不过他们的修为虽高,但是精神头却不怎么足,一个个都垂头丧气的,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咳咳!”

高个子老脸一红,干咳了两声,若是因为打了败仗,人员严重不足,他们哪里会收玄仙修为的张宇初。

他们虽然是去抓壮丁,可并不是每一个仙都有被抓壮丁的资格的。

灵宝仙尊的大军,就算是一个火头军,那也得是真仙的修为。

这天地坟场,天仙,玄仙也有不少,大多数在他们来天地坟场的第一时间就殒命了。

若是以前,他们都不会拿正眼瞧张宇初一下,一个玄仙而已,连做火头军的资格都没有。

“谁说我们打败仗了,休得胡说!”

一直没有说话的矮个子,狠狠的瞪了张宇初一眼,紧跟着眼神飘忽起来,似乎在忌讳着什么。

“小子,以你的实力,想要在这活下去,最好给我悠着点,别胡乱说话招惹是非,出了大营,离开我们,你一刻也活不了。”

“别以为我们是在恐吓你,这里是洪荒,号称天地坟场的洪荒,并不是只有灵宝仙尊一支势力,他们可没有我们这么好说话,这天地洪荒机遇多多,但就算机遇降临在你的头上,你也无福享受。”

“这个我当然明白。”

两人之所以对张宇初说这些,并不是因为关心张宇初,而是张宇初的实力,对他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在他们看来,就算张宇初拿到了宝物,他们也可以随时将张宇初手里的宝物给夺过来,这对他们来说易如反掌。

他们可以将宝物据为己有,也可以将宝物献给军中的将领,以换取其他的宝物。

当然不见得就是抢,他们也可以选择和张宇初进行交还,平等交还自然是不可能,只是稍微的弥补一下张宇初的损失而已,前提是张宇初识趣。

资源优化,并不只是在地面上的现代社会才有的,在洪荒一样有。

只有强者看不上的宝物,才会流落到下一阶层,没有那个实力,将宝物拿在手里就是一颗拉开了弦的炸弹,随时都有炸响的可能。

“站住!”

来到大营门口,在张宇初面前牛气哄哄的两家伙,营门口的哨兵给拦了下来。

“他是谁,为什么没有用捆仙绳捆起来?”

哨兵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居然要比高矮个还要强烈,虽然他们隐藏的功夫非常的好,但还是逃不过张宇初的查探,只可惜张宇初只能够差探出他们实力的强弱,并不能够看出他们的境界修为。

“只是一个玄仙,用不上这捆仙绳。”

“玄仙带回来作甚?让他离开吧!”

哨兵沉哼一声,心道:区区一个玄仙,居然还敢嘲笑我们打了败仗,真是不知死活。

在洪荒,想要另一个仙死,用很多的方式,亲自动手是最愚蠢的一种,最常用的就是借刀杀人。

就像是现在,哨兵并没有想要杀张宇初的意思,这灵宝大军曾经也拥有过玄仙实力的小兵,后然发现这玄仙的实力,连做炮灰的资格都没有,也就懒得浪费大军的资源,毕竟大军的资源也是有限的。

哨兵也并不觉得,可以为眼前这个狂妄自大的家伙开这个先例。

玄仙的实力能够在这洪荒做什么?只怕不消一刻钟就永远的消失了吧!

其实只要能够在这天地坟场之内活下来,提升实力还是比较容易的,关键是活下来。

“这恐怕不好吧,在我们出发之前将军有言,只要是活的,都得带回来。”

高个脸色有些为难,这次出去抓壮丁,弄回来的已经够少的了,再挑三拣四的话,别说质量了,连数量都会被远远的甩在后面了。

“既然是将军的命令,那就让这小子进去吧。”

哨兵冷冷的看了一眼,若不是将军真的有令在先,哨兵相信高个子,是不敢拿话压他的。

毕竟他的实力要比高个子要强上不少,为了一个玄仙,八竿子打不着的壮丁,没必要。

在这天地坟场之内,谁会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家伙,得罪一个实力强大的存在。

“便宜这小子了,不过也就是多活一会罢了。”

哨兵冷笑了起来,心中暗道,在天地坟场根本就没有玄仙的生存空间,在军营外是这样,在军营内还是这样。

玄仙,在这里,连做炮灰的资格都没有!

“捡到什么宝物,都交出来吧。”

哨兵并没有就此放行,而是将目标转换为高矮个,让张宇初一愣,不过很快张宇初就明白过来了。

没有人换喜欢战争,仙也是一样,战争其实只是手段,目的是获得更多的资源。

高矮个,老老实实的,将身上一件一件的宝物给取了出来,哨兵细细的端详了一番,然后又将宝物给丢了回去。

显然这些破烂玩意,他看不上眼,当然这些宝物就算是他从高矮个手里拿过来,也不可能落在他的手里。

所以,只要不是太珍贵的宝物,在一般的情况下,也都不会给高矮个要走,成不了朋友,也不能够成为仇人不是,他也是职责所在。

“你,给我占到鉴宝镜前面去!”

检查完高矮个的宝物,哨兵伸手指着张宇初,让张宇初站到那面大镜子前面去。

“居然连一件仙器都没有,哼!”

镜子半天没有反应,哨兵冷哼一声,充满了鄙夷。

“下一个。”

“这是鉴宝境,身上只要带着四品以上的宝物,这镜子都会发光,所以,以后要是拥有四品以上的宝物,都乖乖的先交出来,将军会进行统一的分配,要是藏私的话,下场会很惨。”

高个子对张宇初解释道。

“唉,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

猛然之间高个子苦笑着拍了一下后脑,这军营,别说是玄仙,都还没有真仙活着将一件四品以上的宝物带回来的历史。

只要将四品以上的宝物给带回军营,是拥有军功的,只要拥有了军功,在军中会拥有很大的便利。

所以,众仙为了军功,会对这方的真仙下手,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惯例,真仙就算是看见了四品以上的宝物,也很少回去捡起来,因为这机缘并不是真仙能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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