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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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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又名蜀黍、木稷、荻粱、乌禾、芦檫,一年生草本,被群众誉为“铁杆庄稼”的高产作物。高粱的茎杆很高,形状像芦苇,但中间是实心的,叶也像芦苇,黍穗像大扫帚,颗粒像花椒般大,成红黑色。高粱性喜温暖,抗旱、耐涝。按性状及用途可分为食用高粱、糖用高粱、帚用高粱等类。

——

李良没有想到,陆大宝他们家住的地方会离“馥郁镇”那么远,坐车居然还要用一个半月,用走的估计就得两个多月,他留下三个最大只有十三岁的孩子,最只有六岁的孩子,难道就不怕吗?这要是有个猛兽袭击,保证啃得骨头都不剩。

“老干呐,这是俺家大娃子,叫陆进,今年十三啦。那个是俺家二娃子,叫陆成,今年十岁。还有那个,是俺家的闺女,叫陆香,今年六岁,呵呵……”陆家院里,陆大宝与李良一起瞅着众人从车队中搬运东西,美滋滋地道。

“东家,你让三个这么的孩子独自在家,不怕吗?”李良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扭不过心中的疑惑,便问道。

“怕?怕啥?”陆大宝被问愣了,反倒是有些莫名奇妙地向李良反问道。

“安全呐!才这么大的娃子,就算不用担心坏人,可你就不怕有猛兽袭击吗?”李良跺了跺脚道。

“猛,猛兽?俺家这附近没有猛兽哇!”陆大宝见李良起急,立刻又慌了。他现在已经落下了“李良恐惧症”,凡是李良的事情。问的问题。如果做不到。回答不上来马上就慌,比犯中风还快。

“那,那你就不怕他们掉井里什么的吗?”李良咽了咽口水,找出一条安全隐患问道。

“可,可俺家没有井啊!俺家喝的是泉水,直接就往出涌的那种。”陆大宝见李良又瞪眼睛又跺脚的,身体情不自禁的就打起了摆子。

“那火呢?你就不怕他们烧着自己吗?”李良很不甘心,沉吟片刻又道。

“俺。俺家地下有条火脉,不用升火的呀!只要顺着火脉挖些大坑,放上大锅就能做饭呐!”陆大宝都快哆嗦成一团了,心里头一个劲迷糊,这老干一路上都挺好的,咋刚进家门就变了呢?莫非想杀人灭口不成?那他们家这个环境可是太合适了。

“我靠,不是吧?你们家选的这个地方够牛逼的呀!哎,你曾祖父不会也学过几天风水吧?”李良傻眼了,没想到陆大宝他们家选的地方会如此便利,别古代了。就算现代,恐怕也没有多少地方比得上。

“啊?啥意思呀?”陆大宝傻眼了。这算哪门子问题,我哪位曾祖父学没学过风水你去问他呀,把我吓成这样干啥?

“嘿嘿,哎,我东家呀,我瞅我那几个媳妇是越瞅越顺眼,你家的这个环境也是相当的不错,要不咱把那契约改改咋样?”李良贼兮兮地笑了笑,然后搂住陆大宝的肩膀,挑逗着道。

“改,改契约?老,老干呐,你到底想啥你就直了吧,别总弄得神神秘秘的,吓得俺都快尿裤子了……”陆大宝张着嘴巴愣了好一会儿,最后索性把眼睛一闭,很是光棍地道。

“啊?这就快尿裤子了?那你下面的阀门儿该修一修了。那什么,东家呀,咱以前签得是三年契约,我觉得有儿短,咱改五年的行不?我那五十两黄金送你,算违约金,咋样?”李良撇了撇嘴,松开搂住他的手道。

“啥?俺没听错吧?”陆大宝这心里都快乱成一锅粥了,完全搞不懂李良又玩的什么新花样。

“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倒是愿意,不过俺这心里悠的慌,没底呀!”

“怎么又没底了?”

“俺真没见过倒贴钱要当奴隶的不是……”

“呃……”

“吴兴国”的御书房中,一位身穿五爪金龙皇袍的迟暮老者,背着双手耸立在一幅画像跟前,在他身后恭敬地站立着两个同样年纪的老者,其中一位身穿编制精美的战铠,另一位则是文官打扮。

“梁卿,你朕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良久过后,皇袍老者沙哑地道。

“皇上,您可还记得我吴兴国因何立国?”文官老者似早有所想,听倒他的问话躬了下身便回答道。

“仙家奇宝‘血牙米’。”皇袍老者转过头来,直盯着他,一字一句地道。

“对,正是那仙家奇宝‘血牙米’。皇上,我们的祖上历经三十余载,大战事数百场,才在此地开国立业,这其中不免有一些是阴谋战略使用得当,也有一些是将士勇敢尸骨堆积,但如果没有仙家奇宝‘血牙米’,试问我们的祖上如何能打败强大的世家部族?如何能在此地立足?”文官老者迎着他的目光,毫不退让地道。

“哎,可是百余名功臣的遗孀家眷,就这样被悄无声息的抹杀掉了,朕心不忍呐!”皇袍老者叹了口气道。

“皇上,正所谓成大事者不居节,牺牲了他们可换来我吴兴国宏伟崛起,子孙后代的福泽安康,孰是孰非您可要三思呀!”身披铠甲的老者见其还是摇摆不定,索性也进言道。

“老卿,莫非你也同意梁卿的意见?”皇袍老者闻言一愣,有些诧异地反问道。

“皇上多虑了,老臣虽与梁王的政见多有不同,但关系国之命脉,老臣还是看得清是非黑白的。”身披铠甲的老者双手抱拳,很是凝重地道。

“可是,那天罚又当如何呢?”皇袍老者伸手扶了他一下,又瞅了瞅边上的文官老者,眉头紧紧皱起道。

“呵呵。皇上。您可还记得祖上留下的遗训?仙者。人也!他们既然是人,我们又有何可惧?但凡有敢欺辱者,只要花些财富宝物聘请些神通更高绝的将其灭杀,不就得了嘛!”身披铠甲的老者淡淡一笑,很是豪迈地道。

“赵卿得倒是容易,可他们所需宝物又何尝是我等凡人所能提供?”皇袍老者摇了摇头道。

“皇上,赵王所虽是有些过于简单,但道理却是对的。如果他们真的是神仙。又何须与我等凡人共居一片大陆?反过来,他们既然居住在这片大陆上,那这里必定会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以我吴兴国现在的实力,通天的神仙或者满足不了,但一般的嘛,呵呵……”文官老者与身披铠甲的老者对视了一眼,又道。

“梁卿,你这话虽有道理,但你又如何知道是哪位神仙来我吴兴国降下天罚的?”皇袍老者沉吟了片刻道。

“皇上。老臣掌管吏部多年,这官儿糊弄大官儿。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官场做派,老臣可是见得太多了。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既然也是人,估计其中的猫腻也差不了太多,只要咱们出的礼物够分量,还不是想让谁来就让谁来?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咱能拿出千年药草,万年药草,恐怕神仙也得乖乖来推磨。”文官老者贼兮兮的笑道。

“但愿如此吧!既然两位爱卿联名上奏,那朕就破一回例,准了你们所请。不过,选定之人务必要严加看管,切勿让‘血牙米’留落民间,切记,切记!好了,朕有些累了,你们退下吧。”皇袍老者思考了好一会,最后有些疲惫地道。

“老臣遵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两位老者闻言急忙跪倒在地道。随后,他们低头脑袋慢慢退出了御书房。

“哼!口口声声是为了国之命脉,可实际上还不是想谋取朕的江山?皇祖父啊,您的果然没错,在这世上最难相信的便是人心!开国难,守国更难呐!”二人走后不久,皇袍老者重重地跺了下脚,愤慨地道。

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过得总是特别快,李良等人辗转寄居陆家已经过去了近半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由李良通盘规划并亲自劳作,新的土地被开发,新的房屋被建起,新的粮食已种下,新的生活刚开始。

李良与陆大宝签订了新契约,为期五年,取代了之前那份为期三年的契约,代价就是五十两黄金。傻牛儿与他妹妹茉莉不甘示弱,也与陆大宝签订了新契约,同样用为期五年取代为期三年,代价就是一颗价值连城夜明珠。还有天麻兄妹以一块玉玲珑成交,南生兄妹以一颗巨型红宝石成交。

陆大宝原以为只有李良缺心眼,给人家当奴仆还倒贴钱,可没想到招来的这几位爷全是一副德性,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奴仆,还倒贴相当牛逼的宝贝,不要都不行,搞得这位东家跟得了帕金森似的,三天两头的犯哆嗦打摆子病,只要有哪位嗓门大一儿,老陆同志保证抖得跟过电似的。

“当家的,你有没有发现那老干不太对劲呐?这些天俺就瞅他有怪怪的,咋招呼谁都听呢?”夜已深,陆大宝媳妇瞅见丈夫坐在院里喝闷酒,便悄悄地凑了过去,声地道。

陆大宝一听这话,憋在心里许久的怒火终于压不住了,瞪着大眼睛恶狠狠地骂道:“败家玩意,早他娘的干啥去了?招人,招人,招人!让你买驴非招人,现在美了吧?把他娘的祸事全招家来了!”

“你嚷啥呀!娃子们都睡觉了……”陆大宝媳妇见状吓了一大跳,急忙怯懦地道。

“呸,你少拿娃子事儿!那几个败家玩意也不是啥省油的灯,人家给儿好处,连他爹叫啥都不知道了,早知道如此,一生下来俺就该把他们丢河里喂王八!”陆大宝吐了口浓痰,咬牙切齿地道。

“你这咋话的?他们不是你的种咋的?俺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成人,咋还有罪了不成,呜呜……”陆大宝媳妇闻言不干了,眼圈直接哭了出来。

“哎,你哭啥呀!俺这不是的气话嘛!”陆大宝一看把媳妇气哭了。原本满腔的怒火顿时化为了无形。只有一股不清道不明的苦涩还在心里辗转翻腾。

“当家的。俺知道你心里烦,所以才过来跟你话儿的,可,可谁成想你会烦得连俺都骂呀!呜呜……”陆大宝媳妇觉得很委屈,明明是来开导你陆大宝的,可话都不让,还挨了顿狗屁熊,这叫什么事儿呀!

“哎。娃他娘,其实俺并不是针对你的,而是这事儿不好整呀!”陆大宝叹了口气道:“那老干有多大能水,或许别人看不出来,可俺却是看得明明白白。他他是打猎的,可打回来的野猪盐味都入到骨头里了,你经常炖肉你知道,那不把野猪腌上个把月,怎么可能让盐味进到骨头里?”

“他还他是铁匠,可俺就没瞅见过那么笨的铁匠。连个锄头都打不好,还欧什么子。万中无一的铁匠奇才呢!奇倒是挺奇的,才就算不上了。”

“反倒是这种地的本事,俺曾祖父离开京城的时候,那可是弄了不少种田的典籍,虽然到了俺这一辈儿就不识字儿了,但技艺却是祖上传下来的,绝对一流哇!可与他的那些一比,简直比狗屎还不如,他他根本不会种地,可能吗?”

“另外就是他开垦的那五亩药田,是种些不值钱的草药,可这药香都飘出去十多里了,不值钱的药能这么香吗?俺这个种了半辈子地的主儿都种不出来,他一个根本不会种地的人又怎么可能种得出来呢?但事实上人家不仅种出来了,而且还种的挺好,这明啥?明人家是种地的高人呐!”

“不过,俺虽然看出来,可俺不能。那老干的人品不错,要不是为了媳妇,也不至于混到今天这个地步。他的那个媳妇薄荷,一瞅就知道是个贵族家庭的孩子,估摸又是哪个国家的皇室后人,许是上一辈儿斗输了,牵连到了她,所以才弄的一身毒。”

“而老干呢,估摸就是她的贴身侍卫,二人一路逃命,沦落于此,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的金子,应该就是在逃命的时候,从皇宫里带出来的。至于抢什么千年人参,打劫地主老财啥的,或许有,或许没有,那都无关紧要了。”

“当,当家的,你咋看出来他是侍卫的?”陆大宝媳妇傻眼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己那位蔫头耷脑又抠门的丈夫,居然分析的头头是道儿。

“嘿,你见过哪个庄稼人,或是铁匠,一大早起来先耍拳的?”陆大宝贼兮兮地撇了她一眼,淡淡地道。

“对呀,动作虽然慢了儿,可那是拳法呀!”陆大宝媳妇恍然大悟,满眼星光地盯着陆大宝道。

“嘿嘿,至于会种地的事儿嘛,俺估摸应该是有哪位高人曾指过他,并告诫他,如果宫廷出了事儿就带着薄荷往没人的地方跑,凭着出神入化的种田本领,到哪儿都饿不死!”陆大宝捻了捻下巴上稀疏的胡须,神叨叨地道。

“当家的,那他在咱家,咱不会有麻烦吧?”陆大宝媳妇闻言紧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与惶恐集聚滋生。

“哎,有麻烦能咋办?咱把人家的钱都花了,不让人家跟咱住,能行吗?”陆大宝又叹了口气,感慨地道。

“切,又俺,俺不过花了五十两,你可是花了一百两的!”陆大宝媳妇把嘴一撅,有些不服气地道。

“哎,傻婆娘,没有你那五十两在前,又怎会有俺那一百两在后?再了,你觉得五十两和一百五十两又能有多大区别?别忘了,那可是金子,金子呀!别一百五十两了,就是一两五,你觉得咱家得用多长时间能还上?”陆大宝喝了口酒,苦涩地道。

“当,当家的,那你该咋办呐!”陆大宝媳妇彻底慌神了,起话来也有些嘴皮子发瓢。

“咋办,还能咋办,受着呗!五年,五年呐,在这五年里,人家就是东家,咱就是奴才,哎……”陆大宝又喝了口闷酒,神情凄苦地道:“你没瞅见俺除了种那一亩‘仙粮’,其余的啥事儿都不管吗?就由他们闹腾吧……”

“这,这能行吗?”陆大宝媳妇还是觉得心里没底,便又问道。

“呵呵,行,咋不行呢?他要种高粱,咱就让他种高粱,他要种稻子,咱就让他种稻子,他要种水菱,咱就让他种水菱,只要能管咱饱饭,问那么多干啥。行了,早歇着吧,明天俺还得看看那几头牛,吃了老干弄的那些苜蓿草,也不知道会不会落下啥病,那些牛可是咱家的宝贝呀,千万不能有闪失!”陆大宝淡淡地笑了笑,随后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慢慢地向屋子走去。

在距离陆家庭院约一里地的地方,新建了四所别致典雅的院,它们便是李良等人的新家。李良与薄荷在北面,傻牛儿与茉莉在南面,天麻与芙蓉在西面,南生与百合在东面。

“相公,你为什么非要种高粱呀?那东西很好吃是吗?”同样的夜晚里,李良与没有早早的就去睡觉,而是抱着个酒葫芦坐在屋门口,看着天空三轮明月,静静地喝着酒。不过他的媳妇薄荷却没打算让他有对月畅饮的机会,一发现李良不在身边,马上从床榻上跳了下来,光着脚丫走到他的身边道。

“呵呵,嗯,很好吃的。”李良轻柔地笑了笑,简单地回答道。

虽然嘿咻试验的第一步很成功,众女都爽快地答应了婚嫁之事,但这不代表李良会轻易的相信她们,也不代表她们的身事都很清白,相反,越是这样越让李良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真的吗?”薄荷眼睛亮了,只要听到有好吃的东西,她的眼睛必然亮,非常的亮。

“嗯,等它们熟了,相公就给你做,呵呵……”李良轻轻地刮了一下她那长满脓疮的鼻子,宠爱地道。

“好啊,好啊!”薄荷欢笑的蹦了起来。不过,李良却把目光转向了天空中的月亮,心神飘向了远方。

高粱,那是他必须种植的一种作物,用来解除体内淤积过多的“血牙米”之毒。(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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