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的胡须,胡乱扎着的衣衫,正在集结起来的骑队,还有那从车厢里面扯出来的长兵器。WWW.tsxsw.COM
他们装扮的太像了,以至于拿自己真的当成了商队,长柄武器都收在车厢,刚才原本就已经抽出了武器,准备应付刚才那几十人的马贼,但是,没成想,只是随便丢出去了些银钱,就顺利的解决掉了麻烦,这些骑兵,也就没有了警觉。[.]
天近黄昏,还没有到宿营的地方,肚皮也饿得打鼓,实在是没心思警惕什么危险。再说了,这野狼原,除了自家兵马,谁会过来?
意外总是有的,这些大辽骑兵,已经没有了他们祖辈的那种凶残和勇烈,给大宋的文化熏陶过,渲染过,抛弃了铁血,选择了文化和佛教,带来的自然是毁灭。
老话讲,国虽大,好战必亡,忘战必危。
所以,当骑兵的蹄声踏破了草原的宁静,如滚雷行空般的杀过来时,这些人还以为,可以用银钱买来平安呢!
大部分人都在直楞楞的拿眼睛看向了领队,但是,等他们发现领队气急败坏的,拿了鞭子抽人,让他们穿甲执锐,已经来不及了!
现在,他们见到敌人在五百步之外,还没有收缰停步,就知道,这回可是真的要血溅荒野了。车厢处一片混乱,拥挤成一团。
只有同行才了解,骑兵冲阵时候,没有长兵器阻挡,凭借这如断条的蜈蚣样的车厢,如何能阻挡死亡的降临。
紧凑的蹄声,仿佛催命的锣鼓,震得心跳速度不自觉的与之应和。
随之而来的,就是仿佛鬼手抓心般的痛苦,心脏都随时都有可能,从胸腔里跳出来,自有灵性的,妄想躲开这死神的阴影。
越慌越乱,越急越忙,大辽骑兵们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每次冲向商队时,都能见到的,对方那种古怪的表情。
那是混合了绝望,挣扎,不甘,呆滞于一体的畸形。
混乱的大辽骑兵,对黑云岭,飞云旗的山贼来说,绝对是幸福!
武行里有句话,拳打不防如破竹,拳法如兵法,战阵上当然也有同样的道理。
手足无措,慌乱不已的敌人,比砍木桩都要简单,但是,对潘六来说,只有敌人,没有强弱。
“罗大嘴!”蹄声翻滚里,潘六大喝了一声,仿佛惊雷掠空,靠近他身边的张虎臣,震得耳朵山响。此时距离敌阵百步,人脸都有些模糊。
随着这一声喊,从队伍里飞出了一片箭矢,斜着飞起,弧线落下,将对面的商队阵型,给搅乱,松动。
锐利的金属箭头,是黑云岭上自制武器装备最大部分,飞云骑是轻骑,大部分都靠箭矢杀敌,很少有人硬打硬冲,这样损失太大。潘六宁可少收获些,也不愿意伤了兄弟性命,这不是韭菜,能一茬茬的长出来,损失一个,就需要耗劲力气培养。
尽管吊射没有多大威力,但是,统一出箭,效果也很壮观。飞箭如雨,果然如此。
哇!也不知道是哪个人,一声惊呼喊出来,车厢附近还在争夺长武器所有权的人,都四散逃开,在生命即将受到危险的时刻,这些大辽战士,也无法保持他们一向的勇武与骄傲。
人要是有了牵挂,就不会一心寻死。对这些劫掠完毕的大辽骑兵来说,也是如此。
他们这一次,身上揣的银钱,足够他们再给家里填上几块荒地做牧场,给兄弟换一身好装备,给姐妹做几身新衣服,有了这些想法,哪有拼命的心思。
偶尔有敌人反击,几只射出来的箭矢,也对飞云旗的山贼无痛无痒,先不说慌乱之下有多少准头,只是身上穿了甲,别给射到要害,就不必管它。
敌人的第一波反击根本就是放弃,因为飞云旗从荒草里面杀出来,阻挡了太多的视线,选定的战斗场所,也是在一处荒坡之下,挟山石滚落,瀑布垂潭的气势,自然是对飞云旗更加有利。
飞云旗第二波箭,就是直射箭了,这一波才有杀伤力。距离缩小到了六十步,敌人的面目虽然还不清晰,但是,慌乱的身影已经可以瞄准攻击。
而张虎臣也在这时候,抽出了投枪,举过耳后,扬臂发力。
粗大的投枪,仿佛弹簧发劲,借着马匹的冲力,带着低沉的呼啸,冲进了敌人阵列,一个正在马匹上,挥舞着长枪,指挥着队伍集结的头目,给这仿佛九幽之地挪移而出的獠牙,仿佛九宵垂帘般迅捷的闪电,仿佛渊海腾翼的剑鱼样的标枪,贯穿了胸腹之间。
旋转着的枪柄,破开了**以后,仍然旋转钻进,就连喷出的血花,也都打着旋。
风压着脸,脸上的肥肉都给压得变形,每一次呼吸,都要努力的张开鼻翼。
耳中只有呼吸与心跳的声音,仿佛天地之间就只剩了你一个。
时间也仿佛变得缓慢,而血气的激烈又让人感觉到了皮肤发麻,机械的,仿佛从泥沼里抽出手臂,张虎臣几乎要将肺子吸得膨胀,如气球样的感觉充斥着胸口。巨大的压力,让人仿佛灌在水银里面,动作缓慢的仿佛是沾了胶水。
这不是动作慢掉了,而是在内分泌系统的影响下,神经系统过于亢奋,神经与动作频率输出不符,造成的短暂现象,有人管这个叫做肾上腺激素超限反应。
距离缩短到四十五步左右,再次抽出投枪,奋力扬起,投射。
当投枪离开手掌,旋转的尾端划了一条笔直的线条,穿过了两个正在努力靠近的,车厢的缝隙,打破了敌人马匹的阻挡,将这大辽骑兵,连人带马穿在了一处,再下一城,此刻,整个空间才恢复了正常。
恢复了正常的呼吸,张虎臣感觉手心里都是汗水,胸口处一片干涸,仿佛缺水的沙漠,渴望雨水的降临。
轰隆如雷,密如鼓点的马蹄声,伴随着古怪的叫喊声,刀刃挥舞发出的尖啸,马匹扬鬃奋蹄的喷气,沸腾的血气在汹涌着,一种叫做兴奋的情绪,悄然在额头盘旋,几乎要冲出顶门的力量,推动着不自觉的张口狂吼!
距离三十步,最后一只投枪,几乎是才出手,根本就不看结果,结果如何,已经不重要了。
张虎臣已经抄起了挂在鞍畔的长枪,跟其他的山贼一起,挟风雷之力,闯进了商队的阵列,紧紧跟着如枪锋的潘六,自己在战前夸过海口,要保他侧翼安危,就要作到。
努力将自己所有的思想和灵魂,都赶出脑海,只懂得紧紧的伏在马鞍上,手里的长枪,机械的伸出,就等靠近已经瞄准的,敌人的咽喉。
(这章写的不怎么满意,改了几遍,不知道,大家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