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略改革了罗马的军制,在他之前,罗马只允许有家产的公民参军,组成的军团可以说是业余的农耕军团。因为当时公民数量不多,兵源枯竭,马略改变了招兵的方式,专门招纳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阶级,也就是破产的自耕农。
他给他们军饷,听凭他们劫掠,允诺退伍后分给他们土地,这些条件对流氓无产者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他们愿意长期的服役,也因此,军队转型成为了职业的军团。因为军饷都是带兵的将军所发,所以,也造成了军队只知有将军,不知有国家的状况,甚至有些人把他的军队,称之为马家军。这样的状况,也正是共和国后来走向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他之后的凯撒,屋大维无不如此;军队对这些将领极其忠诚,凯撒死后十年,在内战中,还有人用凯撒的名义招兵,招来了上万名曾经在凯撒麾下服役的老兵。
马略改革的另一个有重大意义的方面,是他改变了军团的制度,在他之前,士兵按照年龄分重步兵,轻步兵,在他之后,所有的步兵都变成了重步兵,配备了相同的武器。他还改革了传统标枪,使其在投出之后,就会裂成两半,这样敌人就不能用他们的标枪来还击他们。
他取消了投石兵之类的轻步兵编制,这些轻步兵从此,就改由意大利的盟邦负责组建。
以前只是一级行政单位的联队,现在变成了在战场上的基本作战单位,并且他给每个军团都配备了固定的番号,并把军团的徽标统一为鹰标。他找来角斗士训练士兵的格斗技巧,用地狱式的体能训练给磨练士兵的意志。士兵们都自嘲说,自己变成了马略的骡子。
这些是他做出的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改革;而他之所以被称为第三位罗马之父,是因为他打败了森布里人和条顿人。这两个民族都是日耳曼人,他们在民族大迁徙的过程中,和罗马人发生了战争。
这两个民族的人身材高大,平均身高要比罗马人高一个头,他们有着蛮族特有的刚猛,骁勇善战,在作战时,前排的士兵用铁链子缠在腰上,排成一排,组成人肉的铁甲连环马。他们连续数次全歼罗马军团,最后在阿劳西奥战役中,一次就歼灭了罗马的16个军团8万人。罗马以前的那种公民军队,在这次战役中,几乎损失殆尽。
在举国一片的惊慌失措中,在之前因为打败了努米迪亚国王朱古达,而展露风华的马略临危受命。
在六盘水,马略包围了条顿人,经过四天的血战,条顿人阵亡了12万,被俘虏的只有几千人。这些条顿人视死如归,因为是举族迁徙的,所以还有很多的女人也都拿着武器上了战场,在情势绝望之后,她们杀死了被自己的老人和孩子,然后自杀。
打败了条顿人之后,在第二年的菲尔凯莱战役中,在这次战役中,12万的森布里人被杀,6万人被俘,而马略的军队,总共只有5万人。从此之后,在古日耳曼语中,名字的意思是劫掠者的森布里人再也不复存在了。
因此,他被冠以第三位罗马元勋的称号,第一个是罗马人的祖先,建立罗马城的罗幕洛,第二个是在bc390年,高卢人占领罗马城时,将其打败,挽救了罗马危亡的卡米努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