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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马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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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马槊

“啊!”高干终于崩溃了,他一只手指着车阵不断出现的缺口和混乱的溃兵。一只手死死地掐着李克的胳膊,大声哭号着:“快想办法呀,你比我懂军事,你不是有鬼门道吗?”

李克右胳膊被他掐得疼不可忍,用力甩开高干,环顾四周,大车后面的冀州兵丢掉兵器不住乱蹿。有胆怯的已跪在地上大声求饶,可无一例外被一乱刀砍死在地。

看样子,幽州兵不要俘虏。

李克心中一阵颓废,战局展到现在这等模样,即便孙武转世也无法可想。

大车后的士兵已如潮水一样退却,只留下一地尸体,和汩汩流淌的热血。即便在黑夜之中,那黑红的血依旧耀眼闪亮,粘稠漫上足踝,沁进麻鞋。

“妈的,怎么打成这样,公孙铁骑难道真这么强悍?可怜我刚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来不及回忆我是谁,来自何处,又为什么来这里,就这么死在这片血肉战场吗?”

“不甘心啊!”

血勇从心底泛起,化着熊熊怒火:该死的贼老天,为什么这么作弄我?难道死也要做个糊涂鬼?

他猛地从地上拣起长戟,狠狠地朝前扑去。

一个幽州骑兵刚射完手中的弩箭,还来不及上弦,自然也来不及抽出腰上的环铁刀。

李克一戟刺出,将他径直出马上戳了下来。

几滴血子在黑色的夜幕中溅开,落到脸上,还带着北方男儿的热气。

这一戟几乎用尽了李克全身的力气,在刺杀那个骑兵的同时,战马依旧在快奔驰。强劲的马力差将他的双臂扯得脱臼。

在地上转了半圈,好不容易控制住身体不被带得栽倒在地,然后被疯狂的马蹄踩死,李克就看见一片耀眼的白色骑着马缓缓走到自己跟前。

“高干?”那团白光问,声音不徐不急,也不大,但在嘈杂的战场中却清晰地传到李克耳朵里。

压制住胸臆间翻腾的血气,李克这才看清眼前的情景。

疯狂的战马蹄声不见了,白马义从们都勒停战马,众星捧月一样站在那团白光之后。

那团白光是一个年轻的将领,他身材修长,皮肤白皙,面庞英俊得令每一个男人嫉妒。同浑身红色皮甲的白马义从不同,这人身上未着铠甲,只穿着一件白色麻布袍子,身后披着一袭白色大氅。

白衣、白马,在满地鲜血的映衬下显得夺目异常。

同其他骑兵手中的强弩和环刀不同,他手中提着一支奇怪的兵器。看模样是一只长矛,可矛头却是又宽又厚,约尺半的剑头。长矛的枪杆子黑黝黝的即粗且长,看起来非金非铁,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马槊!

李克心中一沉,这种威力巨大的骑战武制作工艺复杂。尤其是枪杆子,需要选取上好韧木,裁制成细蔑,再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这个浸泡过程历时一年,一年之后再将细蔑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这样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因为耗时极长,造价昂贵,不是普通骑兵能够使用的。

看来,这人就是这队骑兵的头儿了。

“你是高干,这个车阵摆得不错。”那人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你是唯一一个敢于直面我白马义从的勇士,值得我敬佩。为了表示我对你的敬意,我决定亲自下手。”

他身上看不出半杀气,起话来也轻松柔和,仿佛同一个老朋友在闲聊。

可李克知道,这个看起来一脸温和的将军,只要一动手,就将是雷霆一击。

李克瞳孔急剧收缩,“你是白马义气从的头?”

这个男人是公孙赞手下第一猛将,手上的马槊不知击杀了多少乌丸和匈奴的勇士。

“正是。”白袍人头,双手握住枪杆,脊背微微一耸。一股无形的杀气突然凝集成一束,随着他尖锐的眼神刺来,直刺得李克心口一疼,几乎喘不过气来。

摇曳不定的篝火将白袍人身后的影子拉得老长,恍惚中,眼前这个看起来英俊得像女人一样的男人面上映着熊熊火光,红得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黄铜,正散着强大气势。直如下凡的天神,整个身躯也越来越大,渐渐将整个天地占满。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我们就赢了!”一个声音在李克心中响起,白马义从虽然是公孙瓒的亲兵,却是赵云一手训练而成,是这队骑兵的主心骨。将为军之胆,只要杀了这个如同战神一样的男人,这五百冀州人就能活。

可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我能战而胜之吗?

双腿微微抖,背心沁出一层黄豆大的冷汗,衣服粘粘地沾在皮肤上冷得像是被一头巨蟒裹胁,让他快要窒息了。

“我不是高干,吾乃斥候伍长李克。”李克一声怒吼,挺直长戟,狠狠朝白袍人刺去。

再不能等下去了,不管能不能杀了他,是男人就得勇于面对强敌。他的气势实在是太惊人了,若在等下片刻,只怕他会双膝一软,跪到在地。

“原来是一个伍长。”白袍人的表情有些惊讶,“河北英雄豪杰果多邪,可惜了。”

在这一瞬间,李克甚至能看到他眼神里带着一丝怜惜,一丝不甘和一丝同病相怜。

李克心中大为奇: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呢?

来不及多想,长戟已经刺中白袍人的腰肋。

李克心中大异:就这么刺中了吗?

可手底并没有那种长戟戳进温热**时的酣畅淋漓。

一阵空荡荡的感觉传来。

这一枪原来刺中他高闪避时留下的虚影。

“嗡!”,诡异的声音传来。李克眼角的余光看到,那支长长的马槊一颤,在空中如同灵活的毒蛇扭曲着身体,高弹来。槊尖的剑头无声无息地斩向自己的咽喉。

实在太快了,几乎闪避的余地。

眼前全是挥舞的白色大氅。像是梦幻中迷雾,铺天盖地。

“喝!”鼓起最后的勇气,李克脚下猛地一蹬,不顾一切地朝前扑去。

马槊是长兵器,如果此刻后退,白袍人只需再划一个枪圈就可以将自己轻巧地套于其间。只有切进去同他贴身肉搏,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万万没想到,马槊的枪杆子韧度极好,在他的伟力之下,已经扭曲得像一张弓。见李克扑来,枪杆一弹,“砰!”一声抽在他的胸口。

“哇!”一口鲜血喷出,李克被狠狠地弹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圈,这才软软地坐了起来。低头一看,身上又是血又是泥,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

身上的力已经彻底消失,每一根肌肉,每一根筋腱都好象不受控制似地抽搐着。

这是何等的武艺?

韧木所制的马槊在他手下灵活得如同一条大蛇,竟能在空中变换出诡异的角度。这已经越了武艺的范畴。

奇怪的是,白袍人并未趁势出击,反拉停马站在李克面前。身上雄浑的气势已收,恢复成先前那种从容的舒缓,“想不到你不但勇气出众,武艺也有可取之处。河北勇士,除颜良、文丑和大戟士张郃,能接下我这一枪的也没几个。呵呵……”

他轻笑一声:“别的人见了我这一枪,早吓得连连后退,正好中了我接下来的连环杀着。想不到你不但胆壮,心思也是灵巧,知道欺进我的枪圈。”

震撼于敌人神乎奇技的枪术,一种强烈的预感从心底升起,震得李克几乎失去知觉。

在这样的枪法之下,在这个人的手中,没有人能逃得一条活命。

他就是河北枪王。

“赵云,你是赵云!”李克惨然一笑,露出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牙齿,大口地喘息着。

他终于明白这个白色的武神为什么用怜惜、不甘和同病相怜的目光看着自己。

赵云随公孙赞纵横北疆多年,以他的武艺和功绩,若换成其他人,只怕早已经积功至一军之司马。可就因为他出身平民,这么多年来,仅仅做到一个百人队的屯长。即便白马义从战力冠绝天下,可终究不能一展胸中抱负。公孙瓒也仅仅拿他当一个保镖头使用。

河北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赵云的传,作为冀州军最大的敌人,李克也听过很多有关于幽州的事情。

看来,在这个士、庶如同鸿沟一样的年代,即便如赵云这样的战神也不得重用,又何况自己这个来历不明白,被人讹传为乌丸蛮夷的军汉?

同样不甘心啊!

“没错,我是常山赵子龙。”白袍人突然放声长笑,绵延的笑声如雪崩轰隆而来,这一口气长得惊人。

他提起长槊指着身边的那皮空鞍战马:“会骑马吗?”

李克有些讶然,“吾乃匈奴逃奴,自然会骑马。”

赵云头,提起长槊指了指身边那边空着的战马,那是李克刚杀的那个骑兵所留下的:“这里有一匹空马,白马义从,天下第一骑兵,总数百骑,现在缺了一个名额。李克,你是一个豪勇之士,骑上他,随我纵横北地吧!白马所向,望风披靡,何等快哉!”

他的眼神里散出一种狂热的光芒:“能与真正的勇士并肩战斗,乃赵云平生所愿也!你的武艺虽然稀松,可身高体长,又有灵性,若能学得我的枪法。就算不能做百人敌,也可成一员陷阵骁将。来吧,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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