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刀。”转椅“嘎吱”一响,对方从门边反跃回来,落进转椅里。
“喀啦”,是子弹上膛的声音,我再次转身,面对办公桌,一个白色西装、白色高跟鞋、戴白框太阳眼镜的长发女孩子,已经悠闲地翘着二郎腿,右手举枪指向我。
“刀法虽好,能快过我的枪吗?”她手里的转轮手枪竟然也是银白色的,与涂得红艳艳的修长指甲相映成趣。
书又重新回到了桌子上,夹在书里的玉镯照片却捏在她的左手里。
“小姐,你走错地方了。”我冷静地微笑着。
轻功如此高明的女孩子,江湖上不超过十个;十个人中漂亮而不羁的大概四个;四个中无论任何时候都喜欢穿一身白衣的只有两个。毫无疑问,她是这两人中的其中一个——“香帅”方星或者是“雪杀手”艾蜜。
“嗯?是吗?难道这里不是‘妇科圣手’沈南先生府上?”她翻来覆去将照片看了两遍,轻轻吹了声口哨,手指一弹,照片飞回桌面上。
“对,不过到这里来的,只有病人,没有神偷或者杀手,而小姐你看上去精神焕发、身法灵动,绝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所以我说,这个房间里没有你感兴趣的东西,请便吧。”
无论方星或者艾蜜,都是普通男人惹不起的女孩子,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此刻是最恰当的。
“哼哼,沈先生这次走眼了,我有病。”她的小拇指轻轻一勾,那柄枪飞速旋转着,突然从手上消失了。
我退到门边,拔出飞刀。
“谢谢沈先生刀下留情。”女孩子冷笑着。
她的身手如此高明,如果我出刀射她要害部位的话,刚刚就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场面,射中她的同时,我也会被她的手枪击中。
我摇摇头:“小姐,我很快就要出诊,有什么话请直说,一会儿车到了我就得走。”
做为港岛中医圈子里精通妇科的年轻高手,接触过的女孩子不计其数,我已经总结出了“以不变应万变”这条对付女孩子的金科玉律。无论她们怎样撒娇、狮吼、媚笑、示弱,我只保持有距离的礼貌态度就好,绝不靠近一分,所以从来没有可供同行取笑的绯闻。
“我患了相思病——”她摘下白框眼镜,精心描画过的长睫毛向上卷曲着,黑白分明的眸子水灵灵地闪动着。
“很重很重的相思病,只有你能医治得好,不知沈先生能不能大义施以援手呢?”她的嘴角上翘,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
我摊开双手,耸耸肩膀:“对不起,中医对相思病束手无策,或者你应该去看西医。”
在她的笑容背后,我看到了杀机。我有敏锐的第六感,并且对于即将面临的危险更能提前警觉。
“哈哈——”她大笑了两声,陡然止住,因为此时关伯不早不晚敲响了书房的门。
“小哥,我听到有人说话,怎么?有客人吗?”他虽然老了,早年的江湖磨砺养成的警惕性却不曾稍减。
我打开门,他从我肩头向里张望,看到那女孩子,先是一愣,接着咧嘴笑了:“嘿嘿,这位小姐很陌生啊?是你刚交的女朋友吗?小姐贵姓?”
他如此热情,我只能退开半步,放他进来。
我与关伯名为主仆,实际上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父执辈。自从过了二十三岁生日之后,他便对我的终身大事耿耿于怀,只要有女孩子出现,不管是病人还是病人家属,他都要跑前跑后地多看几眼,替我出谋划策一番。
“在下免贵姓方,这位是关伯吧?常听沈先生说起。”女孩子彬彬有礼地站起来,交叉握着双手贴在腰间,大大方方地向关伯行礼。
我忍不住笑了,她的应变能力果真了得,转眼间从不速之客变成了我的座上嘉宾,并且轻轻巧巧几个字,一下子就把关伯蒙住了。
关伯喜笑颜开:“是是,是我,方小姐真是漂亮又有礼貌,今晚我做‘霸王别姬’的好菜,一起在这里吃饭好不好?”
他的两手上还带着淋漓的鱼血,不住地向女孩子打量着。
女孩子谦恭地摇头,长发披垂飘荡起来:“谢谢关伯,不过一会儿我跟沈先生各自有事,等下次再过来叨扰好了。”她的演技很高明,关伯这样的老江湖,竟然没能看出她身怀枪械的破绽。
关伯退出去时,向我兴奋地眨眨眼睛,偷偷伸了伸大拇指。
我无奈地笑了笑,重新关门,那柄飞刀也早就回到了袖子里。
“我是方星,初次见面,沈先生多多指教。”她向我也同样躬身施礼,长发几乎披垂到地。
“‘香帅’方星方小姐?”我恰当地表现出内心的惊骇。
“不好意思,那只是圈里的朋友给起的绰号而已。”她很谦虚地微笑着,重新坐回转椅里。
方星的光辉事迹早就传遍了整个亚洲,所有媒体都将她视为收视率的救星,只要她出手,就一定能犯下石破天惊的大案,而且永远都是悬案,令警察束手无策。
“方小姐光临寒舍,有什么指教?”我身边并没有让她能看上眼的东西,并不怕她出手来偷。
方星皱眉一笑:“我刚刚说了,是向沈先生求医而来。我的相思病,就是那张照片上的东西,如果沈先生肯把这个‘碧血灵环’交给我,大家或许可以认认真真地做个朋友,怎么样?”她的右手向书桌上一抹,那张照片重新出现在她的手里。
“就是它,害得我得了相思病,而且——”她的手指一弹,照片飞旋着射向我的胸前。我只得伸手接住,那是父母的遗物,不容许半点污损,不过“碧血灵环”四个字,我真的是第一次听到,更没有见到过玉镯的实物。
她眯起眼睛,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沈先生,说老实话吧,我已经连续监视你九个半月了,其间拍摄的胶卷和录影带接起来,已经足够绕港岛三圈。以我的本领,虽然不能自负天下第一,却从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九个半月内,已经对你了解得通通透透。”
“现在,我承认自己输了,因为我没找到你藏宝的地方,只能这样跳出来,把事情摆在桌面上,由暗偷转为明偷。只要它在你手里,不管你愿不愿意交出来,最终都会是我的,所以,大家最好拿出点合作的诚意来,别东躲西藏地闹个不欢而散——”
我这一次是真正感到惊讶了,对方可以在我一点都没察觉的情况下实行监视,时间长达九个半月,可能吗?
她读出了我的怀疑,立即接下去:“所有的录影带都在,有兴趣的话,改天到我的公寓里,我们可以一边喝咖啡一边欣赏。”
她的突然出现,让我平静的心一下子动荡起来:“‘碧血灵环’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父母从来没提起过,而只留下一张照片,还写下了那些关于‘审判日’的话?”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由她的话里,我甚至敏感地怀疑到当年父母会不会是因为拥有了这个“碧血灵环”而遭不测的?
“沈先生?沈先生?”她低声叫我。
我用打开屋顶大灯的动作掩饰着自己的失神,慢慢在桌前的另一张椅子上坐下。
“沈先生,实不相瞒,客户给了我关于‘碧血灵环’的资料,并且以十个月为期限,让我偷到它。现在只剩三周,如果我不能完成任务,加倍返还订金不说,所有的江湖声望就全部毁于一旦了,你开个价,就算是漫天要价,咱们都可以商量,怎么样?”
小偷与主人谈生意,这可能是破天荒第一次,但她却实实在在地这样做了。
我把照片平放在桌面上,直视着她,轻轻摇头:“我已经说了,我没有这样东西,只有照片,而且不知道它的名字。”
隔着书和照片,她的眉头皱得更紧:“可是,对方有足够多的资料证明,‘碧血灵环’就在你手上,或者说,就是你们沈家的世代相传之宝。”
我只能苦笑着打断她:“它在不在我手里,并不取决于任何资料证明。方小姐,这次真的帮不了你——”
大门外,已经传来汽车的急刹车声,应该是姓麦的车子到了。
我起身,拿起书和照片,放回书架,礼貌地向方星弯了弯腰:“方小姐,我要出诊,你请便吧。”
她失望之极地站起来,重新戴上眼镜,再三地审度着我的表情,忽而展颜一笑:“沈先生,关于‘碧血灵环’的那些资料,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给我电话。”她取过铅笔,在记事簿上飞快地写下了一行数字。
方星告辞时,关伯掩饰不住遗憾,他根本想不到面前白衣飘飘的女孩子就是名满江湖的神偷“香帅”。
门口停着的竟然是一辆黄色的计程车,让我有些纳闷,对方既然住在银冠酒店的顶楼贵宾房,难道连私家车也没准备吗?或者至少可以借用酒店里的顶级迎宾车,那些不过是贵宾房的附属设施,可以免费使用的。
“沈先生好,我是麦义,刚刚跟您通过电话的。”从车子里跳出来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戴着金丝边眼镜,红光满面,外表体形跟我想像的差不多。
方星招手拦了一辆计程车,车子发动前,她向我笑了笑:“记得打电话给我。”
我点点头,如果是跟父母有关的线索,我肯定不会放弃。
麦义贪婪的目光,不停地射向方星,直到那计程车转过街角看不见了,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神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