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的战争还在继续,男人的斗争也没有停下来。虽然被抢尽了风头,猪八戒选手还是以3200票稳坐男子组的第一名。
威廉大公子这次真有点失算,钱花了一大把,还是只能以2900票屈居第二。
好在东方神落组合因为爆出了在开赛前一天暴打孕妇的丑闻,已经被爱国人士暴打致残,宣布退出比赛了,要不他可能连第二都当不了。
“这世上还有钱摆不平的事吗?”罗姆特·迪斯·威廉愤怒的对手下喊,“给我加大投入!”
投威廉大公子票的价格迅速上涨,上升到了一百金币一票。
这种情况下,威廉大公子的票像井喷一样上涨,很快就突破了3500票。
难得的是,猪八戒选手的票数也没落下,还以2票的微弱优势压制了威廉大公子。
他的后援团像疯了似的抗衡着威廉大公子的金钱攻势,竭尽全力拉票,一时间倒也不落下风。但从长远看,威廉超过猪八戒是迟早的事。
比这两个人更着急的是雷蒙。他一直在催促齐格飞:“你怎么还不想办法?”
雷蒙的选票还没有上一千,萨尔也一样,要是按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帝都小生的称号就要丢了。
可齐格飞却没有半点动静。
雷蒙急得团团转,差距已扩大到两千票,不好追了。
齐格飞道:“我们这几个男人,没有一个包装出去有把握打败那个猪八戒的。而且补报名的办法已经用了一次,再用也不好。所以还不如让他们两家斗,我们在旁边看就行了。”
“可是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这又不是打架,可以来个黄雀在后。”
达达跑过来,对齐格飞道:“第一笔钱已经拨给猪猪粉丝团了。”
雷蒙问:“搞什么名堂,还给他们送钱?”
齐格飞解释道:“我让达达调查过了,猪八戒是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人。他出身的时候得了一场怪病,所以长了个猪头。这次选美比赛他看到莲花姐姐都敢于报名,而且大获成功,所以也来碰碰运气,没想到同样造成了轰动。”
齐格飞有点感叹:“现在人的审美观不知道怎么了,越丑越受欢迎。或许,我过时了?”
“我就是摸不准现在什么样的男人最受欢迎,强行把我们几个改装也不一定有好的效果。不如利用一下猪八戒,让他和威廉大公子斗。”
“现在威廉大公子在拼命买票,猪八戒人气虽高,长期下去可能还是拼不过对手。这时候要是我们给他送一笔钱,稍微缓解一下他的经济困境,他很可能一举奠定胜局。”
雷蒙也是惯于耍阴谋诡计的主,他马上想到:“你是想收买猪八戒?”
“不,我想到了一个比收买更彻底的办法。”齐格飞笑道。
雷蒙很想问清楚齐格飞有什么妙法能利用猪八戒,可是齐格飞就是不说。
此时已是黄昏,今天的最后一场重头戏,个人战斗技巧大赛的第二场半决赛开始了,雷蒙带着满腹疑团走上赛台。
他对面十几米的地方就站着那神秘的血仇。
不光是身体,连脸也被黑布包了起来,手上也带着手套,除了两只诡异的血色眼睛,全身就没有露在外面的地方。
雷蒙在心里嘀咕,不会真的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吧。
他回忆了一下书里讲过的吸血鬼的知识,它们有三怕:怕阳光,怕银,怕大蒜。
这叫血仇的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难说是不是怕阳光。或许他是比较高级的吸血鬼,只需要用布把阳光稍稍隔绝一下就不会受伤了。
既然这样,不如拿另外两样试试他。
雷蒙手一扬,一把银粉撒了出去。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如果对方是吸血鬼,看到银粉洒出来应该会本能的避让。
血仇没动,几颗银粉落在他身上,他也毫无反应。
这家伙,是定力太好呢,还是根本不怕银粉?
但雷蒙不能老站在原地,他是武者,他要打倒敌人,就必须靠近敌人。
雷蒙一蹬腿,向着血仇疾冲。
血仇伸出他的手,隔着黑布,他的嘴唇微微翕动。
雷蒙知道他是在念咒语,过去的几场比赛,血仇展示的主要进攻手段就是黑魔法。根据他表现出来的实力,齐格飞推断他至少有高级魔法师的水平。
雷蒙冲前几步,离血仇还有五六米的样子,心中默默估算,对方应该已经可以准备好一个小型魔法了。
他一只腿使劲一踩,人腾空而起。
这是武士对阵魔法师常用的战术,在心中估算对方的施法准备,接近对方时或腾身或变向,总之是要扰乱对方的视线,不让对方的法术顺利瞄准。
一般魔法师和武士对战,第一轮施放的总是缓速术之类的降低对方移动速度的法术,只要限制了武士的移动,魔法师就可以在远处尽情的用大威力魔法轰击了。
这种法术一般是单体性法术,需要魔法师瞄准目标才能顺利施放出去。用群体缓速之类法术的话,除非对手离得很远,法师念咒的速度一般是跟不上的。
武士们只要躲过法师第一轮的法术,顺利靠近对方胜算就大增了。
要诀就是一个快字。
雷蒙这一腾身,身法优美,而且速度奇快,血仇的头都没有抬起来,两眼还平视着前方,他已来到了对方的头顶。
观众们都为雷蒙的身法叫好,纷纷喝彩。
雷蒙的心里也有点得意,第一步进行的很顺利。他一只手搭上了腰间的短刀,准备在落地的一瞬间攻击血仇。
忽然,他瞪大了眼睛,一个绝不可能发生的异象发生了。
血仇头顶的黑布竟消失了两块。
两个圆圆的,发亮的,带着血光的东西填充了那两块空间。
那是血仇的眼睛!
血仇的眼睛怎么会跑到头顶上?雷蒙不知道,但那诡异的邪茫告诉他,那的确是血仇的眼睛。
血仇手往上一翻,一道黑芒射向雷蒙。
雷蒙大骇,身在半空中无法借力,危急时刻,他拔出短刀挡在黑芒前。
几乎是瞬间,那黑芒包围了整把刀。
雷蒙连忙撒手。
他落在血仇身后,迅即回身,那把短刀落在地上,整把刀冒着黑泡,不时有一股淡淡的黑气升上天空。
雷蒙有一种感觉,那刀好像落在了一口锅里,正受着煎熬。
这一轮交锋,他虽躲过了对方的魔法攻击,但丢了兵器,可说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
唯一的优势是,雷蒙来到了血仇的背后。
雷蒙决定抓住这点优势,乘血仇还没转身,他冲上两步,攥紧了拳头。
雷蒙的拳头并不厉害,他没钻研过拳术。但是他有信心,只要这一拳挨到血仇,他就能让对方丧失战斗力。
一直以来,雷蒙都隐藏了实力。在别人眼中,他只是一个会几手暗杀术,招式有点诡异的王子,实际上,在半年前,他已能初步施放斗气了。
白色斗气,大部分时间没有宝刀宝剑好用,在武士间的对决中很少派上用场。但打在魔法师身上,他不相信对方能挡得住。
靠近了,只有一个身位。雷蒙出拳。
突然,他吓了一跳。
血仇后脑的布片消失了两块。
那闪着红色光芒的眼睛又出现在他的后脑!
雷蒙在那一刻,几乎要呆住。幸亏他从小就接受了严格的训练,身体的本能让他侧身,仆倒,翻滚。
他险而又险的躲过了一道黑光。
血仇用他后脑上的眼睛定位雷蒙,手只是往后一翻,黑光就射了出来。
这简直叫人防不胜防!
一般魔法师施法都要用眼睛找准目标,魔法才能跟着打出去。所以武士总喜欢绕到魔法师的侧面或背后进攻。
可这个血仇,眼睛好像会瞬移,一会跑到头顶,一会跑到身后。
而且他念咒的速度也很快,雷蒙估计他只是稍稍慢于齐格飞默念咒语的速度。
雷蒙从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人,在他印象中,大陆上没有一个种族能让眼睛到处跑的。
他从地上翻身起来,小心翼翼的绕着血仇打转。
血仇又不动了,嘴唇翕动,似在念咒。
雷蒙心里大急,这样下去对方就有充足的时间念完范围法术的咒语了,到时候他无处可躲。
他必须尽快进攻,干扰对方施法。
可是,怎么进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