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昏暗窄小的巷子里,几个家伙面面相觑,突然暴笑出来,就连阿喀流斯的面容都有些扭曲,但他没有笑。
“有病!”皮皮莫明其妙的啃着手上最后一只果子,瞅着这群疯子,它还弄不明白为什么要跑。
“你他妈干嘛要用假币啊?”阿卡特一屁股坐靠在墙角,抬头手指着欧罗巴问道,声音因为体量突然消耗过大,已经没有那么洪亮了。
“假币不关他的事,问题是这些钱怎么会在你手上?”林柏一边弯腰吞着口水,一边责问道,直到现在心跳都还没有回落。
“你们怎么弄的假币?”欧罗巴反问他道,他倒是心平气和,好奇多过愤懑,哗啦一下把空间戒里的钱币全倒了出来,堆得像座小山似的,闪烁着诱人的光泽。“这里面有没有真的?”
“你没有交给海盗头子验过货?”
欧罗巴随手拾起一枚假紫金币,研究起来,耸了耸肩,权当回答。
“靠!难怪我说连老奸巨滑的海盗都没给看出来,怎么却让个小小的商贩给逮着了呢,原来是你这家伙在搞鬼。”林柏气急败坏道。
“是色泽的问题。”欧罗巴将手中的金币抛进小山堆后说道。
“什么?”
“紫金币我是不知道,不过金币由于质地不够纯,因此它的色泽在光照下会比真正的金子偏红一些。你们一定是看了老贝克的笔记,才弄出这玩艺儿来的吧?”
“噢,是的。”
“贝克笔记里研究的是真正的金子,而不是金币,笨蛋!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因为金矿稀缺,原本每枚重8.4克的金币曾经降至6.7克,后来又改成4.5克,结果因为金币太薄,轻轻一掰就断,差一点闹出乱子来。那些自认聪明绝顶的国王们才不得不想出这个法子,在金币中掺杂一种由炼金术师们专门炼制出的金属材料,这样既保证了金币本身的价值,又能解决矿产稀缺的问题,而且重量和厚度都不变。”
林柏目瞪口呆的望着欧罗巴,倒不是因为这件事而感到惊讶,只是,他从未见过欧罗巴一口气说这么多的话,真想拍照留念啊!如果这个世界有数码相机的话。
“喂,偶说,这堆东西就这么堆着?”正直的矮人虽然贪钱,但却对假冒伪劣产品不感冒,他到现在都还羞得脸皮像落日一样红。
“就丢在这吧!既然如此,看样子也不会有人能把这些假货用出去了。”
“一万枚,不知道有多少人要眼冒金星。”阿卡特望着那堆东西,已经有些目眩起来。
“啊!我差点儿给忘了,这里边有十来枚是真的。”林柏突然惊叫起来,十来枚金币啊!对现在来手空空的他们而言可不是小数目。
“怎么样?”阿卡特激动的望着他们,两眼如炬,闪闪发亮。
“这东西里面有什么?”欧罗巴拾起一枚金币望着林柏。
“我想想啊!水银,铜、铁、铅……”林柏乱七八糟的数了十几种材料出来。
“我把它们分解出来,不过,金币归你们,这些材料要给我。”
“没问题!”
得到林柏的首肯后,一眨眼的功夫,欧罗巴就把这些假货全部分解归类后扔进空间戒中,独留下那十三枚真的金币和几枚紫金币。
“你留这东西来干什么?”矮人不满的拾起那几枚假紫金币,颇有异议。
“这东西就算不是真的也能换钱,不但工艺精致而且还加载了一些小魔法在里面,拿去买给那些识货的贵族,他们会出高价的。”
“就这破东西?”阿卡特不以为然,他永远也无法理解这些破魔法对人类和半神族的意义,即使它背上正背着一只由精灵王亲自施加了魔法的战斧。
“别管它了,阿卡特,你不是说要去找佣兵工会的吗?有没有什么收获?”林柏将十三枚金币中的八枚递给他,随口问道。
“把金币收回去,矮人不会要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阿卡特粗鲁的挥开他的手,一脸受侮辱的样子,直到林柏把金币都收好后,才接着道:“他们说这边没有佣兵工会,只有商会,佣兵工会在南边的城市,奥利普。”
“我们要过去看看吗?”
“当然,偶非过去看看不可,如果能找到个可靠的佣兵团,伙计,那偶可就发啦!”
“好吧!你知道路吗?我们一起过去看看,这地方好像也没什么可逛的了。”其实是因为刚闯了大祸,林柏不敢再待下去了。
“可以去租地行龙,不过该死的,偶们最好先从这鬼地方出去……”
一群人又钻出了小巷子,但不敢走到大道上,毕竟实在太扎眼了,幸好阿喀流斯不太惹人注目,正好派他出去张罗代步工具。
“果子,果子!”精灵皮皮又嚷嚷起来,蓝莓果甜美的汁液还在口中回味,这让它怎么甘心?
“等会儿到另一个城镇再买吧!这地方不安全。”林柏只好许诺道,皮皮这才安静了下来,但嘴里还在嘟囔个不停。
地行龙在大陆中是最为普遍的代步工具,而且还是具有智慧的工具,虽然智商普遍比较低等,但至少它们会跟你讨价还价。它们与人们认知中的,那些凶神恶煞的巨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它们不吃肉食,否则会拉肚子,更甚者会一命呜呼。其次,它们性情温和,不但说话慢吞吞,就连走起路来也一样,除非你多给几个铜币要求它们走快一些。
它们通常会成群结队的聚集在各个路口,等待着有人雇佣,但它们会拒载两种人,一种是兽人,另一种是半兽人。因为他们在地行龙的眼里,都是野蛮人,不但体型笨重,而且还很穷,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它们决不接这类种族的生意。
“就是你们吗?要去奥利普的朋友?”当那只脖子长长,脑壳油光发亮,嘴巴尖尖,身子比马略长的绿色生物走到自己面前,并且开口说话时,吓了林柏一跳。
“恐怕,是的。”林柏搓了搓手上的鸡皮疙瘩,确信自己不太喜欢这家伙奶声奶气的味儿,活像某种特殊人群。
“你好,我叫凡吉米,很高兴为你们服务,请问,你们谁先上来?”自凡吉米的地行龙低下它那如长颈鹿般细长的脖子,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扒拉扒拉的来回望着林柏等人。
“呃,你好,我叫林柏,这位是我的朋友欧罗巴……”
“嘿!你们好啊!朋友们。”另一个奶声奶气的家伙又冒了出来,突然打断林柏的话,像是多年老友似的打着招呼,接着又陆陆续续来了两个地行龙,最后一个后面跟着冷着张脸的阿喀修斯,看样子跟这些交通工具打交道,并不令他感到愉快。
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是成行了,虽然期间发生了点儿小意外,其中一个地行龙认出阿卡特来,它们对林柏手中的金币保持怀疑态度。不得以,只好让阿喀修斯去弄了些路上吃的干粮,把金币换成小面值币后,它们才安静下来。不过它们也友好的表示,决不会出卖这些新朋友。
“嘿!伙计,麻烦你把我脖子上的手拿开好吗?这样我很不舒服,你快要把我给勒死了。”一路上总会传来凡吉米细着嗓子痛苦的尖叫声,它的同伴们无比同情的望着它,谁让坐在它身上的是个矮人呢?天生平衡感不好的他们扶着东西能坐稳就算不错的了。
“偶要抓点什么,否则就要掉下去了,嗷!慢点儿,你该死的给偶停下来!”阿卡特粗糙的惊叫声也没停过,弄得皮皮跟在后头狂笑不止,还编出个即兴歌谣来,朗朗上口的旋律成了地行龙们解闷的乐趣。
望着可怜的矮人,林柏也苦笑不已,终于知道为什么稍有点儿钱的贵族们,都不会愿意乘坐这类交通工具的原因了。自尊心较强的地行龙,宁愿不挣那点儿钱也不愿意在自己光滑的背上加个鞍子,因为这样会使它们看上去像牲畜一般下等。它们也不允许你去握住它敏感的脖子,但会友好的提示你可以用双脚夹稳或用两手抱住它们的背,就像阿卡特现在这个狼狈样子,几乎整个人都贴在了地行龙的背上,活像只爬虫。
不用说,这又被小精灵谱入歌词中。
如果说这些对于平衡感较好的阿喀修斯等人而言,不算什么问题的话,那么地行龙嘈舌的性格实在让他们够受的,一路上必须忍受那像奶油一样腻味的声音折磨。林柏倒还好一些,他早已经习惯了皮皮的喋喋不休,耳朵自动过滤屏蔽,一路欣赏迷人的风光。
“嘿!睁大你们的眼睛瞧瞧,那就是我们引以为荣的米诺斯碉堡。”凡吉米突然高昂起头,遥望远方激动道。
“我的上帝!”林柏望着眼前的景象,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谁会知道,就在离“神之国度”不到几百里地的内陆,居然还矗立着这么一座宏伟的建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