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陈家留住一个人才,陈霜十分兴奋,与李兴聊了几句,便去通知父亲陈劲松去了。
陈霜一走,李兴立即开始修炼血气。重伤之后,又被无名珠子修复,李兴的资质果然又有提升。血气一路顺畅地运行于骨经之中,疼痛感完全消失了。
“这样下去,最多十天时间,就可以打通全部骨经!”李兴推测。
正午时,有仆人给李兴送来衣服、食物,甚至,陈霜还给李兴安排了两个服侍的女仆。
那仆人恭敬地道:“赵爷,小姐说赵爷以后就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尽可提出来。”
李兴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们送些吃的过来,没事别来打扰。”
“是。”两仆人退下。
很快,美味可口的食物被端上来。几样小点心,六盘大菜,一坛美酒。
李兴胃口大开,风卷残云把东西消灭干净。不过,几样小点心,他分别只吃了一块,剩下的用干净的布巾包了,准备带回去给小秀吃。十几岁的小丫头片子,正是馋嘴的时候。
一直到晚间,陈霜再没有出现,李兴悄然出了陈家院子。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李兴去掉易容手段,从“赵云”变成了李兴,回返紫竹宛。
小秀很早就做好了晚饭,李兴总不来,这女孩等的着急了,猛见她回来,撅起了嘴:“少爷,怎么才回来?”又看李兴手中拎着一个白包裹,奇怪地问,“少爷拿的什么?”
李兴微微一笑,把包裹递过去:“自己看。”
小秀好奇地接过来,还没打开,就闻到一阵糕点的香气,她眼睛一亮,欢呼道:“好吃的!”飞快打开了包裹,就见几十块精美的小点心。
紫竹宛生活困顿,平常有米吃就不错了,何时吃过这种东西?直到最近李英恢复了对紫竹宛的供应,情况才好一点。但小秀是节俭惯了的,手中有钱,也不舍得买太贵的东西吃。
看到点心,小秀先是喜悦,然后眼圈不由得红了,低声道:“小秀不饿,留给少爷当夜宵吃好了。”
正在这时,李虎走过来,他捂着肚子,叫道:“小秀,饿死了,有吃的没有?”看到小秀手中诱人的点心,他双眼冒光,急步走过来。
小秀吓的一把捂住包裹,急道:“不给!少爷给我吃的。”
李虎呆呆地看向李兴,问:“少爷,有我的没有?”
李兴干笑一声,然后把脸一沉:“男儿家吃什么糕点,吃米饭去!”
李虎心中极不满,嘀咕道:“谁家男儿不吃糕点,少爷就是偏心眼!”
当小秀美美地吃着小点心,李杰的居所,管家李元正无奈地说:“少爷,那个李兴,暂时不能动。”
上一次,李兴居然敢挑战他李杰的威严,李杰气怒无比,一直要让李元教训李兴一顿。眼下,他忽听李元说不能动他,顿时大怒:“怎么不能动?一个废物而已!”
李元苦笑:“少爷,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李兴早已经不再是废物,而是练血的人才。”
“你说什么?”李杰腾地站起身子,眼中杀机狂闪,“他居然可以练血!这个废物,野种,凭什么可以练血?”
世界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拥有奇妒的性格,见不得别人有一丝的好,李杰显然就是这一类人。
李元道:“少爷上次把李兴打成重伤,难道没有感觉到?”
李杰那时也意识到,李兴似乎不是传说中那样废材。只是那个时候,他先入为主,一直把李兴当成没用的人,并未多想。此时李元一提,李杰才意识到,那个李兴,恐怕至少是练血二重吧?
“少爷,李兴练血不练血,老奴随时可以弄死他。但是现在,事情有所变化,李兴的父亲清醒了。”
李杰一皱眉:“你是说那个酒鬼?他清醒了又怎样?父亲也是练气二重,难道怕他?”
“怕倒不用怕,但李自然行事狠辣,为人阴险,而且本身又是练气三重。这样的人,一旦得罪了他,老爷也不好收拾。”
“哼!李自然再厉害,只是一个人,杀了他不就完了?”
李元苦笑,他想说李自然当初并非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但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李杰脸上怒气更浓,一拍桌子:“李元!不管你想什么办法,这个李兴,一定要整死他!”
李元干笑一声:“少爷,想动李兴,不是没有办法。”
李杰眼睛一亮:“哦?你讲!”
李元目中闪烁凶光:“再有十几天,就是竞争名额的时机。到那时,少爷可以凭借练血五重的实力,杀死李兴!擂台之上,有生有死,就算杀了他,李自然也不好说什么!”
李元狂笑起来:“不错!那个时候,我当着三义园所有人的面,一下一下弄死李兴,让他敢朝本少爷卖狂!”
李元点头:“所以少爷这几天多用功,再有老爷相助,一定可以成功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
李杰忽然想到什么,问:“李自然会不会也帮助李兴提升实力?让他达到练血五重?”
李元一怔,想了想,说道:“那李兴,我也见过一次,最多三重练血,这样短的时间,绝无可能达到练血五重。”
李杰失笑,说道:“是我太高看他了,练血三重到练血四重,没有几年时间,怎么可能突破?我现在担心,李兴根本没有资格参加竞争,那样我就没有机会杀他。”
李元道:“此事交给老奴,一定让他有资格参加。”
李兴不知道李杰正准备要他的命,夜深了,他搬运体内血气,不断地打通骨经。骨部经络,打通起来颇为顺畅,像他这般日夜不辍,用不到十天,就可完全打通。
次日一早,李兴仍然易容成“赵云”,回到陈霜为他准备的房子中。
像他这种招募的猛士,在三义园颇有地位,谁也不会问他一晚上去了哪里。两名女仆立即给李兴准备了早餐,殷勤地侍候左右。
用过早餐,陈霜风风火火出现,笑道:“赵猛士,家父有请。”
李兴心中一动,他很少见陈劲松。陈劲松是三义园的二号人物,为人圆滑。
“日后,我总要出人头地,第一步就是要在三义园立足。这个陈劲松,早晚要与其接触,见一见不是坏事。”当下一笑,“好,请小姐带路。”
二人穿廊过桥,进入三义园内,三阁之一的天心阁。凌霄阁、天心阁、玉丹阁,分别是三义园三位家主居住的地方。
天心阁,是陈劲松休息和处理家族事务的地方。
李兴一入阁,就见一中年人,居中而坐,将一双闪电似的目光投射而来。此人,正是陈劲松,陈家家主。
李兴不卑不亢,微一拱手:“见过老爷。”如今他的身份,是陈家的猛士。
陈劲松点点头,“呵呵”一笑:“赵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陈霜笑道:“父亲,赵猛士已是练血四重,以后就让他留在女儿身边,好不好?”
陈劲松颇为宠爱两个女儿,闻言笑道:“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然后看向李兴,“李猛士,三义园家大业大,规矩也大。日后,只要你能尽心做事,守规矩,三义园不会亏待你。”
李兴微一低头:“是。”
“嗯,小霜,赵猛士日后跟在你身边,剩下的,就由你安排。”
李兴站起身,与陈霜告辞离开。
出了天心阁,陈霜笑道:“赵云,今晚有一个词赋大会,青云城内的青年才俊都要到场,你随我一起去。”
以李兴的观点,所谓词赋大会,是一些吃饱了没事干,出来卖弄风骚的富二代、官二代,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既然是陈霜身边的随从,他只得答应。
“是。”
陈霜又叫了两名女仆,三名男仆。那三名男仆,都是练血三重,女仆亦是练血二重。七人,每人骑了一批马,纠纠冲出三义园,直奔词赋会举办地点。
李兴其实不会骑马,不过,练血四重之后,对于平衡的把握,远超普通人,他立即就适应了如何驾驭马匹。
蹄声得得,渐渐慢下来。就在前方,有一座六层高的酒楼,上书“青云楼”三字。
青云楼,是青云城内第一酒楼。不仅是因为它的气派,更因为此酒楼根本就是城主所设。能够进入青云楼的人,非富即贵,或者拥有极大的名气和地位。
有一些土财主,为了能够进入青云楼,往往不惜血本。因为进了青云楼,一定可以遇到许多青云城的大人物。
七人下马,陈霜目光在六位随从身上一扫。六人之中,唯独“赵云”的容貌俊秀,猿臂蜂腰。加之李兴来自另一个世界,对任何人都平等而视,任何时候都不卑不亢,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特别的气质。
不知为何,陈霜越看“赵云”就越觉得顺眼。她一指李兴,笑道:“赵云,你跟我上去,其他人下面等候。”
五位仆人恭声应命,李兴则跟在赵云身后,上了青云楼。
拾阶而上,一路之上,每层楼都有仆人见礼。陈霜直上六楼,楼上已经坐了十几位青年男女。每一个都是锦衣,满脸贵气。
看到陈霜出现,男青年们都站了起来,有的目放异彩,有的状若花痴,也有的故作冷淡,但不管如何,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陈霜。
以李兴源自另一个世界的独到眼光来看,他也不得不承受,陈霜是个美人。美人有许多种,陈霜属于富家千金中的美女,天生一种贵族气质。
“陈二小姐,等你半天了,快请入席!”一名公子躬身来请,不经意看到了“赵云”,顿时脸色微变,“是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