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买,快来看了啊,清仓吐血大甩卖了啊!”莫风扯着脖子喊了起来,还别说,不多时,真的有很多人被莫风的叫卖声吸引了过来。
“老大,你真行,连这点子都能想的出。”约瑟夫对莫风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这叫做会叫的孩子有奶吃。”
“高,实在是高,跟着老大有肉吃。”约瑟夫马屁拍的铛铛响。
“嗨,小兄弟,这些东西怎么卖的?”一个中年汉子问道。
“哈哈,大叔,魔蛙皮两银币一个,犀角也是两银币一个。”
“我要犀角入药,你给我来十个。”
“大叔,你不再要点魔蛙皮吗?那可是做衣服上好的材料。”莫风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我又不做衣服,要魔蛙皮做什么,不要。”
“呵呵,大叔,这魔蛙皮的质地可是上成的,你看,这颜色可是存正的草绿色,要是做成一顶帽子,你戴在头上那该多帅吧,再说,单独一个犀角或魔蛙皮都是两银币一个,可是如果你在买犀角的同时再买魔蛙皮就只需要三银币,你算算看,这就省了一银币啊。”
“额,也是哈,也就相当于一张魔蛙皮只卖一银币,那我还真赚了,嗯,你说的有道理,回去我就做一顶绿帽子戴头上,应该比较拉风,再给我来十张魔蛙皮。”中年汉子不禁为占了便宜而沾沾自喜。
“是滴是滴。”
莫风满脸是笑的说道:“我给您挑最好的,你就放心吧。”莫风将十张魔蛙皮和十个犀角交给了中年汉子,接过来三个金币。
“老大,你这么卖不是赔了吗?”约瑟夫不解的问道。
“切,这你就不知了吧,其实魔蛙皮是很不好卖的,如果正常卖的话,一张也就卖一银币,可是我将犀角和魔蛙皮搭配起来就容易卖的多了,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顾客占了便宜,其实我们却把不好处理的魔蛙皮全处理掉了,而且银币还不少,所以真正赚的是我们,这就叫营销。”
“哈哈,老大真是博学多才,兄弟我真是佩服的七窃生烟。”
“靠,什么叫七窃生烟哪,有这么拍马屁的吗,别说了,生意又来了。”
“呀,这魔蛙皮还不错,小兄弟,多长钱一张。”两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少妇在莫风的摊位前停了下来。
“两位姐姐,魔蛙皮两银币一张。”莫风姐姐叫的极其自然,做生意要八面玲珑,莫风深谓其道,见到年纪大的男子就叫大叔,见到女人就叫姐姐,嘴甜点儿不吃亏。
“呀,这也太贵了,别人都是一银币一张的呀。”左边瓜子脸的少妇皱起了眉头。
“我说姐姐呀,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说以你们二位这么漂亮的模样,这么高贵的气质是一般的女人能比的了的吗?当然比不了了,同样的道理,他们卖的人工养殖的魔蛙能和我这纯天然野生的比吗,自然也是不能,所以虽说两银币一张贵了点,可是货的质量在这呢,做成衣服穿起来也舒坦不是。”
“小鬼,这张小嘴可真甜啊,好了,我们买了。”人没有不爱听好话的,特别是女人尤其如此,明知莫风话中水份极大,可是两个女人却心甘情愿的挨宰,各买了一张魔蛙皮美滋滋的走了。
在莫风一张巧嘴之下,一会儿的功夫,一车的货物就卖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了两张魔蛙皮没有出手。
“妈妈,把那张魔蛙皮买下来给我做件新衣服吧。”
远处,一名中年妇人带着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女孩子走了过来,很显然,这是一对母女,二人身上所穿的衣服已洗的发白,小女孩儿的裙子底边上甚至还露了两个小洞,看得出,母女的经济状况很是不好,然而生活的重压并没有将她们压倒,小女孩儿的裙边破露处缝着两只彩色的蝴蝶,这是一位多么细心的母亲啊,看得出,她很爱她的孩子。
妇人看了看孩子那破旧的裙子,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来到莫风和约瑟夫面前问道:“小兄弟,这魔蛙皮怎么卖的?”
“噢,一银币一张。”莫风答道。
“老大?”约瑟夫诧异的看着莫风,魔蛙皮单卖都是两银币一张,以莫风的商业才能,这剩下的两张应该很快就能出手的,怎么只卖一银币。
莫风对约瑟夫的那怪异的眼神视同不见,正色说道:“大婶,你有多少钱。”
“小兄弟,我手里只有两个铜板了,哎,还是算了,我们穷人家买不起这种衣料。”妇人神色一凄,拉着不住回头看着魔蛙皮的小女孩儿转身走了。
“大婶,等等,把铜板给我,这两张我都卖给你了。”
“真的吗?太谢谢你了小兄弟。”妇人欣喜的接过了魔蛙皮,小女孩儿更是乐的眉开眼笑。
望着母女二人远处的背影约瑟夫感慨的说道:“想不到老大还有这样善良的一面,既然你想把魔蛙皮送给她们,为什么还要收两个铜板呢?”约瑟夫知道,与魔蛙皮四银币的真实价值相比,两个铜板是可以直接忽略的。
“你没看到吗,她们虽然过的苦,可是活的很有自尊,如果我将魔蛙皮送给她们,我想,她们的自尊心一定会受到伤害,而我收了她们两个铜板,那么她们就是花钱买来的,心里也就不会感到愧疚了,我收了她们的钱,就要最将最宝贵的东西留给她们。”
约瑟夫眼望着莫风,一股难言的情绪从心底涌了出来,这就是平常在自己面前嘻嘻哈哈的莫风吗?为什么相处的时间越久,自己反而越加的看不透他,一个人独自林中的苦修,生死一线而心无所顾,这是何等的勇,经商之中化腐朽为神奇,每有出人意料之举,这是何等的智,将手中的物品毫不犹豫的送给了陌生人,这是何等的仁,与自己同甘共苦,这是何等的义,能跟着这样一个智勇仁义的老大,也许这是上天对自己这一生最大的褒奖了。
“小猪猪,天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莫风微微一笑,轻抚着约瑟夫的额头。
“不要摸我的头,长不高的。”
“哈哈,我就摸,你来抓了呀。”
少年不识愁滋味,两个在贫苦中艰难生存的少年的生活中依旧充满着阳光。
“一天到晚不停的游,鱼,不停留……”莫风百无聊赖的哼着从游吟诗人那里学来的歌儿,如一条水中的精灵,不停的在清澈碧绿的水面之上划动着,清澈的河水不住的向下游流动着,发出悦耳的哗哗声,而莫风却逆流而上,四肢不断的拍打着水面,击起阵阵晶莹剔透的水花儿,不过如果细看你就会发现,莫风游了一个小时了,前进的距离绝对不超过五十米。
岸上不时的有人路过,看到莫风一天一天的在水中这样逆水而行,不由的直叹气,”哎,这孩子,真把自己当成鱼了。”
远处的河面上,一条银白色的小鱼悄悄的露出了头,欢快的向水面之上吐出了一个气泡,荡起阵阵的猗涟,小鱼顽皮的很,围着一团水草嬉戏起来,全然无视于身边正不断游动的莫风。
从里尔城回来之后,莱曼总是让莫风进行游泳,说是水的作用可以增加人体的协调性,提高耐力,对此,莫风也深表赞同,如果一味的在陆地上进行力量训练,那么身体肌肉的发展只能朝着力量型发展,而施展战技所依赖的身体协调性必将大受影响,只有水的软滑才能把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太阳已经西下,西方的天际出现了片片火红的晚霞,舒展了一下腰肢,莫风爬上了河岸,快速的穿上了已经晒干的外衣,然后盘膝坐在了温暖的沙滩上打坐起来。
自从莱曼传授莫风斗气以来,莫风每天早晚都要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来这里进行打坐,感悟天地,吸收日月山川的精华,至于他所修习的斗气,则是大陆之上大多数贫家子弟所修习的火焰斗气,对于囊中羞涩的莱曼与莫风来说,也只能修炼的起这种最低级的斗气了,莱曼老头儿只是对书中的一些修炼要点进行了讲解,然后就任由莫风独自修炼了。莫风起初还是比较兴奋的,但是当他得知自己历尽千辛万苦所修习的斗气竟然是最为普通的斗气时,一口气儿没上来,差一点儿憋过去。
莫曼在临走时在莫风的周围撒了好多的米粒,莫风起初还不了解莱曼在做什么,不过随后他就明白了,正是由于这些米粒,引来了无数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吵得莫风根本静不下心来,
“啾啾啾!”一只麻雀趁着莫风打坐时竟然飞到了莫风的头上,“扑哧”一声拉了一泡屎,然后兴奋无比的拍动小翅膀骄傲的飞走了,估计是去跟它的鸟MM显摆去了。
“哎,人善被鸟欺呀!”莫风感慨不已,不由的想起了小时邻居家养的那只大红公鸡。
小时候,每当自己阿屎的时候,那只大红公鸡一定会不远万里的跑过来啄自己的小屁屁,最后自己实在忍不住公鸡的摧残,展开了报复行动,最终想了个办法将那只大红公鸡逮住,拔掉了它全身引以为傲的红毛。莱曼老头更是绝,看到了没毛的大公鸡就说:“这样给人送回去多不礼貌。”于是这只惹事的公鸡成了莱曼的口中餐,只是莫风却一口也没有吃,因为,他的眼前总是浮现出自己的小屁屁。现在的莫风真想将这只不张眼的麻雀抓过来做成烤肉,可是一想起莱曼临走前让他集中精力不能乱动的话就恨的直咬牙,不由在心里把老莱曼的十八代亲人问候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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