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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郑兴安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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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溪乡中初二某教室。

“郑兴安,《篮球飞人》你看完了没有?”放学的铃声终于响起,大家哄的一声站起来,匆匆把书放进书包,准备回家,坐在位置末尾的一个高个男生,忽然朝着郑兴安嚷道。

“还没呢!”郑兴安边收拾东西,边朝后回应。“徐志豪,再借我看一天,行吗?星期一保证还你——”

那本书就放在郑兴安的手边,中午其实就已看完,可是望着封面上那个红发男孩子,他还想再看一遍。

“好吧——”徐志豪虽然有些舍不得,可是两人最近关系不错,他还是同意了。

郑兴安是个细心的人,相信把书带回家,也不会弄坏,如果换了个人,他还真的不放心。

三天前,徐志豪在上海工作的舅舅回家,给他带来了一套漫画书做为礼物。

徐志豪一看到书的封面,就马上被书迷住了。

这时候国内除了一些儿童卡通书,市场上很少见到漫画书,特别是虞城这种小地方,更是想买也买不到。

只有上海这种沿海开放大城市,才能在书店买到国外最新的动漫,特别是文化产业最发达的日本漫画书。

《篮球飞人》作为最具人气的漫画故事,在杂志上连载后,风靡日本,港台新加坡很快引进了单行本,国内也在隔了一年后,引进出版。

每个中二少年都做过英雄梦,但是和平年代,想成为英雄并不容易。

而《篮球飞人》这本漫画,讲的是几个喜爱篮球的学生,为了学校的荣誉,努力拼搏,最后成为学校英雄的故事。

徐志豪本身成绩比较差,个子却很高,又爱好打篮球,所以特别喜欢书中的樱木花道和流川枫,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成为篮球明星,被所有人喜欢和追捧。

至于赤木晴子,这样的美女同学,哪个男生不喜欢?

男孩子爱显摆,有了这套宝贝漫画书后,第二天他就带着第一册来到学校,故意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来看,很快被同学们围住了。

大家跟他一样,也被书里的人物迷住了,短短几天时间,书就在班级里传了个遍。

只看一册自然不过瘾,他不得不每天都带一册新的过来,满足同学们。

有了这套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同学冷落的他,也成了最受欢迎的人,每个男生都主动跟他搭话,让徐志豪在班级出了一回风头

“谢谢。”见徐志豪居然同意了,郑兴安惊喜地道谢。

将书放进书包里,背到肩上,跟同桌张建盛一起走出教室。

“马上就上初三了,你要认真学习,别看这种闲书了。”张建盛刚才当着徐志豪的面,不方便说,现在只有两人了,他皱着眉头劝道。

他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一直在全班数一数二,是每个老师都喜欢的标准好学生。

平时除了学习,他几乎没有在其它地方分散精力,所以希望郑兴安也同他一样,把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最好路上歌也不要听,专听英语磁带就行。

徐志豪带来的漫画书,全班男生里,估计也只有他翻了翻,就不看了。

“知道了。”郑兴安知道他是为自己好,把身子靠过去,肩膀在张建盛身上蹭了蹭,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会认真学习的,争取跟你考上同一所高中。”

在郑兴安心里,张建盛是他最铁的哥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会笑着应下来。

至于能不能做到,那就难说了。

有些话他没跟张建盛讲,以前因为见识少,看到同学有喜欢打篮球的,有喜欢唱歌的,他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在看到这本《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他突然明白了。

他真正喜欢的是画漫画,喜欢这种以画讲故事的形式,他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读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成绩就特别好,老师还夸他画什么像什么。

上初中后,他在课余画过不少人像,主要是照着海报,用铅笔或圆珠笔画林志颖、郭富城等几个偶像明星,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像,祝郁就是因为这个,才主动跟他交朋友。

可是时间长了,大家觉得也没什么了不起,于是没人再提这个话题。

所以他对画画的兴趣,慢慢淡了下来。

直到翻开漫画书,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刺激得他热血上涌,重新有了强烈的,想画这样的画。

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真正想画的,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像,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和故事。

这两天放学后,他找来白纸和铅笔,尝试着把脑中想像的英雄人物画出来。

可是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他能画出一个人的脸,却画不出人物的性格和气势,更画不出表现人物所需的穿着和动作。

这让他非常沮丧。

看来画漫画,并没有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基本的东西需要学。

可是去哪里学呢?

这样的烦恼当然不能跟老师同学讲,讲了他们不但不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嘲笑他,笑他不自量力,居然想成为漫画家。

今天他向徐志豪借了漫画书,就是想带回家给姐姐看。

在他的心里,姐姐几乎无所不能,即使不知道漫画家是一个怎么样职业,也一定能给自己一些好的建议。

跟张建盛分开后,郑兴安走到国道边的一个路口,等待从南边去虞城的过路车。

到了虞城后,他一路走着来到姐姐家的门口,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看来姐姐知道自己要来,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郑兴安激动地敲了敲门,门开了。

在门打开的刹那,那股香味更浓了,好像是他上次吃过的可乐鸡翅味。

“姐,你在烧可乐鸡翅吗?”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郑兴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肚子也感觉特别饿。“好香啊!”

姐姐身上还系着围裙,应该正在厨房忙着。

“是啊。”看到弟弟,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很想搂住他揉揉他的头发,又想着手上身上还有油,总算忍住了,只是招呼道:“快进来。”

郑兴安进了屋,解下书包,随手挂在墙上的勾子里,看客厅的饭桌上已有炒好的菜,正要走过去看是什么菜,忽然听到呜呜的叫声,惊讶地叫一声:“有只小狗——”

“是啊,你诗诗姐送来的。”见弟弟轻轻抱起小狗,叶纤红担心他搞脏身子,连忙提醒道。“刚给它喂了奶,小心它尿在你身上。”

“啊?”郑兴安一听,连忙把它放回狗窝里。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最臭美,如果被小狗尿一身,搞得全身臭烘烘的,那太恶心了。

郑兴安还真怕被小狗尿到身上,光这样想想,就很可怕了。

身上的衣服,都是姐姐从商场买来的,没有一件是便宜货,学校这么多同学,很少有人穿得起,他怎么舍不得搞脏?

最近换了发型和衣服,每个人都说他变帅了,这让他出了很多风头。

一些原本跟他没什么交流的同学,现在也开始跟他打招呼,如果有什么活动,也会主动把他叫上他了。

“哈哈——”见弟弟这付糗样,叶纤红忍不住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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