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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吃货团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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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马丽莲的MV制作完成,转眼已过去了半个月。

让叶纤红始料未及的是,这首歌正以病毒传播的速度,在国内流行开来。

不管是各大无线电台,还是跟音乐有关的电视节目,到处都能看到听到这首歌。

至于街上的音像制品店,更不用说了。

门口的大音箱,一直在循环播放这首歌。

就连商场卖电视机的柜台,也在播放这首歌的MV版,以此来吸引顾客驻足观看,增加销售的机会。

以前一直以播放四大天王的粤语歌为荣的服装店,现在的背景音乐,也改成了《独一无二》。

这首名字霸气无比的歌,终于以不逊于王杰成名的速度,横扫国内流行歌坛。

叶纤红看到这个结果,也说不出是什么心情。

因为一个意外,她居然用一首抄自二千年的歌,把马丽莲送上了神坛。

走进王子饭店,来到二楼吃货团聚餐的包厢,没想到门一打开,熟悉的音乐声就传入耳中。

叶纤红苦笑一声,没想到这首歌还真跟自己扛上了。

连来饭店吃饭,也不能耳根清静一下。

“小红,胡向阳说这首歌是你写的,真的还是假的?”章诗萍看到叶纤红进来,冲过来挽住她的手臂,不敢置信地问。

跟叶纤红认识这么久了,她还从来不知道叶纤红居然会写歌。

最要紧的是,歌还这么好听。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知道这件事瞒不了大家多久,干脆地承认。

“你太厉害了。”章诗萍夸张地叫道。“早知道你有这个本事,上次表弟在的时候,叫你给他也写首歌——”

如果他也有一首这样出名的歌,想混娱乐圈就容易多了。

至少不用像其它新人一样,为了一首好歌,不得不听从唱片公司的摆布。

“你以为写歌这么容易啊!”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总得要有灵感,才能写得出来,你就别替你表弟动这个脑筋了。”

叶纤红这样泼冷水,是希望她死心。

她又不是前世看过的男频小说的男主,一重生就抄歌抄小说,她只希望凭自己的重生阅历,踏踏实实赚些钱。

“小气鬼。”章诗萍松开手,白了她一眼。“前几天刚给弟弟写了一首歌,现在又说没灵感,不给面子就明说嘛!”

她才不相信叶纤红的鬼话,说到底,还是自己跟她的交情不够。

如果换成苏思诗,她肯定会答应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与人之间的缘份,不是靠人为可以拉近的。

不过章诗萍不会死心,她相信大家在一起久了,总会培养出感情来的。

“小红,为了今天这次活动,我专门从粤省请了几个大师傅过来,等一下要请你评判一下各式菜的优劣。”温俊这时候走过来说道。

“没问题。”叶纤红点头笑道。

坐下来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茶,陆陆续续有吃货团的成员走进来,很快人就到得差不多了。

经过几次聚会,大家已非常熟悉了,所以没有人房间应酬和讨好某个人,都跟自己比较熟的人坐在一起,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

胡向阳照例和赵大成和小方在一起,蒋建辉兄弟俩都来了,和苏思诗在一起。肖东灿今天也过来了,和姜皓、温俊坐在一起。

肖市长虽然答应过来,不过不可能这么早,等大家吃得差不多了,过来坐一下,谈一谈合作的事,已是极限了。

“你跟着我干什么?怎么不去陪温俊?”叶纤红见章诗萍一直坐在自己的旁边,没好气地问。

“你只有一个人,他有人陪。”章诗萍耍赖地把身子靠过来,说道。

“原来是怕我一个寂寞,所以才一直陪我?”叶纤红一把推开她的身子,瞪眼道:“当我傻瓜啊!有话就直说,别阴阳怪气地?”

她早已看透章诗萍的本性了,才不会上她的当?

“我是真的——”章诗萍还想狡辩,见叶纤红站起来想走,连忙开口道:“你给弟弟写的歌,我偷偷听过了,非常好听,能不能交给我表弟唱——”

“你什么时候跟表弟关系这么好了?”叶纤红停住身子,不悦地问。

一首歌而已,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章诗萍的态度,总给她感觉有点不正常。

“表弟回家后,又不上学,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章诗萍知道自己不说实话,叶纤红就不会答应,只好吱吱唔唔地交代了。“有一次跟我打电话,听说《独一无二》是你写,就问我能不能找你要首歌?”

“这不合理吧?”叶纤红皱了皱眉。“香港那边不是有很多好的词曲作者?为什么舍近求远,反而来找我?”

这时候的香港歌坛,翻唱了大量的日本歌曲,涌现了不少填词人,发布了大量新歌。

像四大天王,因为资源倾斜严重,所以出歌的速度快得惊人,有时候一年都可以出几张唱片。

当然也有原创歌手,最出名的就是BEYOND。

而台湾那边创作歌手更多,像齐秦、王杰、郑智化等,都是创作能力极强的歌手。

“你以为我是李嘉诚啊!”章诗萍翻了个白眼。“小姨家条件虽然不算差,一年也就一百多万收入,在香港那边,只能算是中产家庭。”

“哦。”叶纤红点点头。

这句倒是实话,香港的物价跟内地比,天差地别,随便吃个快餐,也要二三十块,一万块工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

所以回归后,很多香港人到深圳买房子,反正从罗湖过关,早出晚归,也很方便。

“如果随便买首歌,根本唱不红,那有什么用?”章诗萍抱怨道。“姨妈是希望表弟买首好歌,先唱好后打开一些知名度,那样的话,就能签约大的唱片公司了。”

“你姨妈为了这个儿子,也算是费劲心机了。”叶纤红同情地说道。

“可是一首能唱红的歌,哪里随便搞得到?”章诗萍苦恼地说道。“如果私下找人帮忙,几十万未必能买下来?”

“所以你就来打我的主意?”叶纤红气鼓鼓地说道。

“姨妈说,如果我能帮他弄到一首好歌,她就把香港的那套小公寓送给我——”章诗萍把最后的底也透露出来了。

香港房子贵,章诗萍在那边没有自己的房子,那套公寓虽然只有三十多个平方,好歹下次回香港,有个自己的窝了。

这也是她极力想把这件事办成的动力。

“原来我的歌竟然这么值钱?”叶纤红被她气笑了。

“要不,我另外买一套房子补偿你?”章诗萍诱惑道。

虞城的房子便宜,像叶纤红现在住的那一套,也不过二十几万。

如果买一套普通的单元房,九十平方以内的,十万都不用。

“算了算了!”叶纤红无奈说道。“刚才跟你开玩笑的,如果你真要歌,我尽量帮你写一首吧?那首《青春修炼手册》,不适合你表弟唱!”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对自己重生后的表现,有了新的领悟。

既然是重生人士,想完全不用他人的创意,那根本不可能。

只要自己守住底线,尽量不用它们赢利,那就不错了。

想通这一点,叶纤红只觉得念头特别通达,似乎像小说里写的,一下子顿悟了。

“小红,还坐在那边干什么,准备试菜了——”苏思诗在旁边叫道。

“哦。”叶纤红站起来,和章诗萍一起找个位置坐下来。

今天这顿饭,他们叫试菜,就是每个人都品尝一下王子饭店新推出来的菜,作为接下来美食节的主推菜。

也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汤菜小炒菜比较少,大多数是煎、炸、烤、凉拌、盐焗为主。

第一个上来的是盐焗手撕鸡,把盐焗鸡的肉拆开后,加上黄瓜丝、香菜、花生米等配料充分搅拌后,做成凉菜,既可以下酒,又可以下饭,非常入味。

原本盐焗鸡是正宗的粤菜,加了配料搅拌之后,倒有点像川菜的做法了。

至于口味上,又做了调整,咸鲜味略少了些,多了些鲜甜味。

“好吃。”叶纤红夹了一筷子,慢慢咀嚼了一遍,忍不住赞道。

盐焗鸡本身味道不错,可是有的店家用了太多的水盐焗粉,味道就有点怪怪的,至少叶纤红不是太喜欢。

现在这样一改良,口味就变了,吃起来比原先爽口入味多了。

“我也觉得不错。”苏思诗也夸了一句。

“你们都喜欢,看来这首菜这样改,还是可行的。”温俊是老板,见叶纤红都夸奖,笑着说道。

“我这个北方人也觉得好吃。”姜皓在一边插了一句。

“那这道菜就定下来了。”温俊拍板道。

接下来上来的是凉拌三丝。

这道菜叶纤红前世吃过很多,各个地方用的材料都不同,有的地方用香干丝为主要材料,有的地方用粉丝做主要食材,也有的地方红萝卜丝香芹丝做主要食材,口味也千差万别。

他们今天桌上这一盘,却是以香芹丝、红萝卜丝、黑木耳丝加上香干丝拌出来的,放了压碎的花生米、葱花、香菜和芝麻,看起来就有食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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