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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酒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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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她爸,那个人——”外婆刚才坐在外公旁边,陪他说话,刚才奇怪的情形,让她马上猜到了事情的缘由。

不过这件事,还真不好当着大家的面说,免得尴尬,所以刚说了几个字,她马上又缩了回去。

“唉——这件事不提也罢。”外公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刚才因为女儿的反应,把他气得不轻,所以才会这么恼火。

以前从侄女那里,知道女儿干的傻事,只是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是钟修贤。

想到这个男人害了女儿后,居然失了踪,一点都没有男人的责任感。

他这次回来,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商人。他这才知道,那年失踪,是因为他去了香港。

想到女儿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他却在香港灯红酒绿地快活,外公就特别生气。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今天是外孙女办进屋酒的好日子,自己就算有再多的不痛快,也不能表现出来,免得影响大家的心情。

何况女婿就在旁边,他说任何话,都有些不合时宜。

“嗯,跟今天无关的事,我们以后再说。”大舅这时候也插了一句。

说完悄悄看了姐夫郑建国一眼,见他脸色如常,暗暗惊讶。

其它男人碰到这种事,总会受到影响,没想到他居然无动于衷。

这也是他高看了郑建国。

作为男人,谁碰到这种事,会不在意啊?

只是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认识叶知书之前,他就算不甘心,又能如何呢?

至于那个男人的出现,会不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他倒不是很担心。

夫妻俩都到了这个年纪,可以说相守了半辈子,哪里是一个外人可以破坏得了的?

何况他们现在的生活又过得这么好,儿女都成材了,叶知书更不可能丢下现在的好生活,去跟一个失去联络二十年的人重新开始。

虞城农村一直有个说法,叫做生父没有养父大,以他对小红的了解,肯定会支持自己这个养父,不会支持妈妈去找旧情人的。

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定了下来,不再为这件事空担心。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屋里的豪华布置,说着小红的能干,说着郑建国夫妻的好福气,气氛很快又恢复过来。

等到叶纤红母女出来,大家很默契地没有开口提这件事。

奶奶和小叔小婶他们坐在另一桌,也难得地没有过来乱插嘴。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外面又有人走进来,笑着说道。

“中饭还没有开始,都不算晚。”叶纤红见是三叔一家来了,笑着迎上去。“倒是兴旺一直在盼你们来,他估计是觉得你们来晚了。”

“这个臭小子。”看到侄女后面的儿子,几天不见,越发有城里孩子的模样了,三叔脸上的笑容就盛不下了,嘴里依然一付不满意的语气。

今天小红只请家里的至亲,他们一家原本是没资格过来的,不过有儿子这个借口在,别人倒也不好说什么。

想到那天自己放下面子,求小红收了儿子,让他跟安安一起卖衣服。现在才发现,这个决定真的英明极了。

村里人每次看到他,都会拿这件事揶揄自己,他却从来没放在心上。

因为他清楚,这些人嘴上说的难听,其实心里都在羡慕他。

农村的庄稼汉,这么辛苦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子女成材?

他家兴旺现在比这些人家的小子出息多了,他们不想办法,光酸自己又有什么用?

“爸,妈。”郑兴旺被堂姐取笑,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走过来叫了一声。

“在你姐家有没有听她的话?”三叔摆出父亲的威严。“如果被我知道你不懂事,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说完,还凶狠地瞪了儿子一眼。

“三叔,你凶兴旺做什么?”明知道他在演戏,叶纤红还是不欣赏他的教育方式。“他现在特别懂事和聪明,你放心好了——”

“放心——由你教育他,我当然放心。”在叶纤红面前,他马上换了副面孔,笑着解释道。“我只是怕他不知好歹,吃的穿的住的,全是你的,他却当成理所当然,连主动干活都不懂——”

“我又不是叫他来干粗活的——”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我是希望他和安安一样,都成为有用的人才。将来多赚钱,在城里买房子,接你们一起过。”

说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往后你们能不能像城里人一样,过上好日子,我说全得靠他呢?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三叔连连点头。“你说的话我全信——”

“那你以后有事好好说,别这样莫名其妙地骂他?”叶纤红不希望三叔粗暴的教育方式,影响堂弟心性。“我看好他的能力,还希望他将来成材了,帮我打理公司呢?”

“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三叔听侄女这样明确说,更高兴了。“能帮你做事,是他的福气。他有多少本事,我还不清楚? 还不是靠你这个做姐的在提携他?”

他还是觉得儿子依然是那个儿子,唯一的区别是,小红教得比自己好,才让他在短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如果换成其它人,他才不信有这个本事。

所以他话里话外,全是感谢叶纤红的话,这马屁拍得真是震天响。

“唉,跟你也说不明白。”对他这个态度,叶纤红也很苦恼,只能简单说了一句。“孩子是不能这样教育的,兴旺不小了,你要学会尊重他——”

“是,是,我的教育方式不对,所以才请你继续教教他。”三叔连连点头。

奶奶和小婶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忍不住偷偷撇撇嘴,心里有点看不起老三,觉得他只会拍马屁,连脸皮也不要了。

倒是小姑若有所思地望着郑兴旺父子,暗暗惊讶于叶纤红调教人的手段。

郑兴旺这个堂侄子,她也很熟悉,跟村里其它同龄人比,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没想到才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完全变了个样子。

如果他走在街上,谁敢相信他一个月前,还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乡下娃?

看他现在的外表气质,以及说话时的镇定模样,说他是上海这种大城市来的,都会有人相信。

在郑建琴眼里,上海人才是真正的城里人,像虞城这种小县城,自称城里人,那都是笑话。

看时间已十点半了,叶纤红和苏思诗准备去炒菜了。

叶知书也进去帮忙,外婆想进去,被郑建国拦住了。

“今天你们都是客人,坐下吃就行了。”叶纤红厨房听到了,对着外婆舅妈他们叫了一声。

虽然有四桌菜,其实要炒的菜不多,全部材料又已切好,直接下油锅就行。

苏思诗在一边帮忙照看蒸笼。

用时比较久的甲鱼和河鳗,杀好后就放进去蒸了,现在差不多熟了。所以只须把清蒸鲈鱼和霉干菜扣肉凉放进去就好。

霉干菜扣肉也是熟的,只不过凉了后有点硬,得重新蒸透才香,所以也得再蒸十来分钟。

叶纤红最先做河虾。

这道菜最容易熟,只须把虾放进水里,加点姜葱煮一煮就可以了,其它调料都不用放,加点盐就行。

见时间差不多了,郑建国招呼大家坐下来,准备吃饭。

在家里吃饭,唯一不方便的是,四张桌子被分隔在两个房间,还是楼上楼下。

奶奶一家和三叔一家主动上了楼,安安和兴旺也到了楼上,郑建国做为主人,也过去陪他们。

楼下只剩下外公一家和干外婆一家,加上叶纤红自家人,四桌都没坐满,倒是很宽敞。

胡向阳今天也不能马上坐,楼上的菜,由他一个个端上去。

当菜上桌后,大家都被叶纤红的豪爽大方惊呆了。

除了几个凉菜,其它菜的价格,大家都清楚,光一盆五香牛肉,就值二十块贺礼了,还有甲鱼和河鳗,都是平时想吃却吃不起的贵重河鲜。

大家这时候连聊天都忘了,忙着伸筷子夹菜,生怕动作慢了,吃得比别人少。

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不好意思跟人抢,才保持着风度。

等到后面的小炒上来,大家已经打着嗝,吃不下去了。

特别许忠和郑兴茂,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看到有雪碧和可乐喝,就边喝饮料边吃菜,可是这些碳酸饮料容易涨肚,没吃几个菜,肚子就涨得吃不下东西,被他老妈暗里掐了几下。

一顿饭吃饱喝足,桌上还剩了不少菜,于是照例找来饭盒打包,让每家都带一些回去。

小叔一家走得最早,特别是郑兴华和郑兴怡兄妹俩,全程几乎没说什么话。

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他们,在看到叶纤红的新房子之后,心里特别复杂。

干外婆一家接着也走了,主要是两个舅舅现在都比较忙。当一个男人有事业有奔头的时候,都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叔三婶离开得晚了些,跟儿子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他们也很想念。

走到阳台说了一些悄悄话,离开前,见儿子又拿出一叠钱,两人又惊又喜。

看来儿子一个暑假,就能赚到他们辛苦一年才能赚到的钱了。

难怪小红说,儿子聪明能干,将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要靠兴旺了。

有心想夸儿子几句,可是又不习惯对着儿子说软话,最后三叔还是没说出口。

倒是三婶爱子心切,搂了搂儿子的肩,夸了一句:“我家兴旺真能干,这么小就会养家了,一个暑假赚的钱,比妈一年赚得还多——”

郑兴旺嘴里说没什么,心里却得意得不行,感觉特别有成就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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