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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钱是男人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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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上安安和堂弟,一起回老家。

小舅的店今天就要开张了,这个时代庆祝新店的常见方式,就是放一放鞭炮,然后请亲朋好友好好吃一顿。

因为店开在乡政府所在的平原村,离叶纤红家只有三里路,所以中午这顿饭,理所当然安排在叶纤红家做。

叶纤红新家的客厅很大,放三张八仙桌完全没有问题。

所以妈妈今天肯定会很忙,至少得准备三桌饭菜,好在舅妈她们也会来帮忙,倒不用太担心。

她这次带弟弟和堂弟回去,只是想让他们长点见识。

郑兴旺那天来虞城后,还是第一次跟堂姐堂弟一起回家,心里特别兴奋。

在虞城呆了十几天,他的身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仅是现在穿着打扮已跟以前完全不同,一扫刚进城时的朴素和土气,有了城里男孩子的时尚气质。也不是因为个子长高了几公分,看起来变得更高更帅了。

最主要是他身上多了一千多块钱,整个人似乎变得更自信。

有人说:钱是男人胆,这句话对郑兴旺这样的半大小子来说,似乎同样适用。

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第一目标,至于穿得时尚帅气,想都不敢想。

一年到头,最多做两次新衣服,冬天做一件罩在棉衣外的卡其面料外套,耐磨耐穿,春秋两季也可以穿。

夏天做一件长袖衬衫,要么是的确良面料,要么是普通的棉布。

平时穿得很小心,怕刮到磨到,因为等他长个后穿不着了,还要给弟弟穿。

这几年条件好一点了,平时偶然也会买衣服,但是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从来没有去过商店。

郑兴旺打量身上的衣服,就是自己和堂弟在卖的T恤,颜色是鲜艳的橙色,堂姐说他穿这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精神。

下面是运动裤,也是堂姐买的,面料特别舒服,怎么动都不会拘束。

脚上穿的是回力跑鞋,也是堂姐买的,她原本想给他买运动鞋,是他喜欢这个牌子,堂姐才没有坚持。

腕上的手表,是堂姐的朋友诗诗姐送的,看起来非常精美。

有时候即使明知道时间,他也忍不住转动手腕,这样看一看手表。

身边的塑料袋里,是他买给爸妈和弟弟的礼物,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那凑成整数的一千一百块钱,被他贴身藏起来了,隔一会就忍不住摸一下,现在已变得有些温热,也不知道有没有沾上汗?

如果回家交给爸妈,他们肯定会吓一大跳吧!

他们儿子才用了十几天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他们一定会为他感到骄傲吧!

想着爸妈惊讶惊喜的模样,他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想什么这么开心?”叶纤红从车内后视镜看到堂弟一直在傻笑,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秘密被堂姐看到了,郑兴旺有些脸红,连忙摇头否认。

转头见安安望着窗外,似乎在发愣,想着他赚了这么多钱,还是一付漫不经心的模样,就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跟堂弟还有很远的距离,得保持低调,郑兴旺暗暗提醒自己。

“还对我保密啊!”叶纤红白了堂弟一眼。

男孩子长大了,当然有自己的秘密,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见他难得地红了脸,就想逗逗他。

“真没什么!”这么难为情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郑兴旺死活不肯说。

想跟安安一样放松身体,放空心思,他却怎么也做不到。

最后呼出一口长气,把双手夹在自己的大腿里,扭头望着窗外的景色,才慢慢平静下来。

郑家村很快就到了,叶纤红把车停在院子里,下了车。

屋里人听到动静,都迎了出来。

“啊哟,这个帅哥是兴旺吗?都不敢认了?”走在最前面的叶知书一见到他,惊讶地叫起来。

女儿和儿子有一些日子没回家了,叶知书很想念他们,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心里就有些激动。等看到安安后面的郑兴旺,愣了一下,才惊叫起来。

印象中的这个堂侄子,平时闷声不响地,长相也普通,在堂兄弟里非常不起眼。

老三媳妇也不会给儿子打扮,所以给人感觉很土气,不像安安,以前家里穷,她也尽量把儿子打扮得好看一点。

“是啊,兴旺变化好大,都像城里的孩子了!”又有人叫了一声。

她这话里就有酸溜溜的味道了,毕竟她儿子和郑兴旺,以前情况都差不多,现在站在一起,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了,叫她如果不妒忌?

说完后,偷偷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就有了其它的念头。

当初老三家主动去帮老大家割稻,她们还暗里笑话过他,说他拍老大家马屁,现在看来,还是他们夫妻有眼光。

如果帮老大家割割稻、种种田,儿子能得到这样的机会,那叫他们做牛做马,她们也愿意啊!

郑兴旺手里提着个袋子,正想走到自己爸妈面前,被他们这样夸奖,又是兴奋又是羞涩,站在原地不好意思走过来了。

“旺旺,快过来,让妈好好看看你。”三婶早看到自己的儿子了,见他跟安安站在一起,也不逊色多少了,顿时又骄傲又兴奋,忍不住大声叫道。

儿子以前什么情况,她这个做妈的当然最清楚,现在儿子有了这么大的的变化,她的感触最深。

三婶脸上满是笑意,她用手指捋了一下额头散落下来的头发,随手别在耳后,那张最近几天割稻种田而晒黑的脸,也因此变得有光彩起来。

“妈。”郑兴旺走上前叫了一声,脸红红地把手里的袋子递到她手里。

“还给你妈买了东西?”叶知书在一边笑着打趣。“兴旺现在真的懂事了,知道孝敬父母了。”

三婶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欣慰地笑,伸手进袋子,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却是一件类似乔其妙的衬衫,颜色是浅绿色的,看起来非常精致。

“好漂亮,老三媳妇你穿上试试?”旁边的人起哄道。

这些女人哪里见过这种高档的衣服,顿时又羡慕又妒忌,望向叶纤红的眼神更加炽热了。

“不行,不行。”三婶连忙拒绝。“刚才干活出了一头汗,会把新衣服搞脏了,下次去做客再穿——”

她从来没有买过料子这么好的衣服,更何况是儿子孝敬的,她哪里舍得随便穿。

“还有什么,快拿出来。”见人继续起哄。

那只袋子里依然鼓鼓的,肯定还有不少东西。

三婶又拿出一件衣服,是件藏蓝色的翻领短袖T恤衫,看款式是男式的,随身递给旁边的老公,“这件是给孩子他爸的——”

三叔一听,接过来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大小应该很合适。

他原本还绷着脸,想在儿子面前装严肃,等看到儿子这么懂事,都已能给自己挣脸面了,再也忍不住得意,脸上的笑容就慢慢荡漾开来。

“老三福气好啊!这么早就能享儿子的福了!”旁边有人羡慕地说道。

“是啊!这衣服料子非常好,跟上次小红给她爸买的一样,叫什么磨毛棉的,穿着特别软特别舒服——”叶知书怕旁边的人不识货,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周围的人配合地发出惊叹声,让三叔三婶更兴奋了。

最底下是一套墨绿色的童装,是郑兴旺给弟弟买的,原先躲在人后的小家伙,一听是给自己的,冲过去一把抢过来,抱自己怀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因为郑兴旺的事,大家在院子里足足议论了近半个钟头,才进了屋。

见大舅小舅和父亲都不在家里,应该去店里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才早上八点半,这个时间离开张时间还早,一般都会选择九点到十点才开业,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小红,你小舅说选的吉时是十点钟,你到时去一下就行了。”叶知书走过来提醒女儿道。

“好。”叶纤红朝妈妈笑了笑,爽快地应下来。

“那你和安安先坐着,我们去准备中午的菜。”叶妈妈总觉得女儿在外面赚钱养家很辛苦,所以每次她回家,都舍不得叫她干活。

叶纤红坚持过几次,见妈妈死活不答应,最后也放弃了。

今天只有准备三桌饭菜,家里来帮忙的女人就有六个,确实不用她操心了。

儿子有东西带回来,得回家一趟把它放好,三叔三婶就和叶知书说了一声,带着儿子回家。

到了家里,关上门,郑兴旺迫不及待地从兜里掏出钱,强忍着内心的激动,故作平静地交给妈妈。

“你哪来这么多钱?”三婶接过还带着儿子体温的钱,摊开来数了数,见里面居然有十一张百元大钞,顿时把她吓了一跳。

家里这么多年下来,存款从来没有超过五百块,今天反而从儿子手里看到这么多钱,她怎能不惊讶?

“我卖衣服挣的。”郑兴旺压制着自己的情绪,故作平淡地回答。

说完,抬着望了爸妈一眼,见他们露出又惊又喜的神情,连忙低下头,又抿紧嘴唇,不让他们看到自己内心的得意和激动。

给了他们一千多块钱,就激动成这样,如果下次自己赚了一万块钱,那他们不是更兴奋了?

郑兴旺开始期待回虞城后,去赚更多更多的钱,然后带回家给父母的情形了。

“哥,你给我十块钱。”听说这么多钱全是哥哥挣来的,弟弟顿时兴奋坏了,拉着他的后襟向他要钱用。

小弟今年才十岁,在村里读小学,平时没机会出村子。

爸妈给的零花钱,也不会超过一块。不过他是鬼灵精,见爸妈今天心情好,就狮子大开口。

“有话好好说,不许扯坏你哥的衣服。”三婶随手在小儿子屁股上抽了一下,骂道。

儿子身上的衣服,跟安安穿的一样,一看就是高级货,如果被这个皮小子拉坏了,她还不心疼死?

“给你。”见弟弟被妈妈打了后,一付快要哭出来的模样。郑兴旺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零用钱,抽出一张十块的递给他。

弟弟接了钱,快速地塞进口袋里,马上忘了刚才的痛,笑着向哥哥道谢。

“不许乱花,否则看我不打死你?”三婶一见,瞪了小儿子一眼,威吓道。

“这是哥给我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小儿子嘟起嘴斜了妈妈一眼,不服气地嚷道,说完怕妈妈抢了他的钱,飞快地往外跑了。

郑兴旺望了弟弟的背影一眼,嘴角的笑意开始慢慢加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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