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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结拜邀请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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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叶纤红刚做好饭菜,脱下围裙从厨房出来,就听到苏思诗的敲门声。

见她身上还是上班经常穿的制服,猜测她刚下班,还没来得及回家喝口水,连忙把她迎进屋,倒了杯凉开水给她。

“诗诗姐。”安安和郑兴旺还趴在桌上做作业,看到苏思诗进来,也过来打招呼。

“你们好。”苏思诗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笑着回应道。

想到第一次见安安,自己送了他一块手表,这个堂弟虽然关系远了点,小红一直带在身边,想来也很亲近,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块电子表,笑道:“既然你也叫我姐,那就送你块手表,希望你好好学习,考上好的高中。”

公司最得力的手下,儿子刚考上大学,她专门买了这块款式新潮的手表,打算找个时间送给他。

没想到今天碰到郑兴旺,没有其它可以送人的礼物,只能先把它用掉了。

郑兴旺望了堂姐一眼,见她点点头,连忙接过,笑着道谢:“谢谢诗诗姐。”

安安手里戴着一块手表,这让他非常羡慕,没想到自己今天也有了。

小心戴地手腕上,感觉表带略微有点宽,郑兴旺也不在意,戴上了就舍不得摘下来。

叶纤红在一边笑了笑,用没什么诚意的语气开玩笑:“又要诗诗姐破费了。”

两人的关系已非常亲密,这种话说不说都没人会计较,所以她才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

“也没几个钱。”苏思诗也明白叶纤红的想法,所以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

两人在沙发上重新坐下来。

诗诗姐这时候过来,肯定要在这里吃晚饭了,叶纤红想了想刚才做的菜,觉得加一个人,应该也够吃了,就没有再去加菜。

“小红,我们结拜的事,我打算在王子饭店搞个包厢,请些朋友来聚一聚就行了,你觉得怎么样?”苏思诗等两个男孩子离开,继续去做业了,对叶纤红说道。

她原本打算搞得隆重一点,把双方父母长辈都请过来,戴老作为叶纤红的干爷爷,当然也要请来现场,让虞城的高层看看,她苏家其实也是有后台的。

回去跟蒋建光商量时,他却提出反对意见。

苏思诗这样做,目的性太明显了,就是想把苏家跟叶纤红以及戴老绑在一起,给苏家找个靠山,让那些想找她麻烦的人有所忌惮。

但是这样做有利同样有弊,搞不好会达不到效果,反而会让人反感。

还不如低调一点,两人私下请一些关系亲密一点的朋友,见证一下就行。

有时候人际关系就这样,你越在外面胸脯拍得震天响,说谁谁跟你关系怎么铁?别人反而越不信,因为真正的朋友,不是靠挂在嘴里说出来的。

你越想证明什么,越说明你心虚。

真正的朋友,哪里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来证明?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清楚戴老的心思。

到了他这样的地位,想问题肯定比他们复杂。如果他们做过太过份,把他给暴露出来,谁知道他会不会生气呢?

即使看在叶纤红面子上,不跟她计较,但是想请他帮忙就没希望了。

苏思诗一听,觉得有理,就熄了这样的念头。

她本身并不是傻,这些道理也明白,只是一时被功利心蒙蔽了眼睛,冲动之下,才忽略了这些。

现在被男友一点拨,马上就清醒过来。

所以今天她过来,就是想跟叶纤红商量一下,并听听她的想法。

叶纤红自然没什么意见。

上次苏思诗一付准备大张旗鼓的模样,她其实并不赞成,感觉有点浮夸。

只是不好冷了她的心,所以才没有明确出声反对。

在她心里,其实连结拜都没必要搞,好姐妹关系,放在心里就行了,没必要表演给人看。

“那行,包厢我去定,请柬也我来写吧。”苏思诗跟叶纤红相处久了,知道她的性子其实很懒散,对这些具体的琐事没什么兴趣,所以直接大包大揽下来。

“谢谢诗诗姐。”叶纤红巴不得不用管这些,笑着向她道谢。

两人找了纸笔,商量准备邀请的名单。

大多数都是两人都认识的朋友,在叶纤红家办圆屋酒时,都聚过了。

需要变动的是,因为有的人现在不在虞城,想请也请不到。

至于戴老邓老他们,自然不打算请了。

叶纤红另外增加了几个人进去,就是乔昌智、王茂琳、董采玉和朱亚婷。

这几个人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左右手,让他们提前跟圈子的朋友结识,便于他们以后开始工作。

苏思诗听了叶纤红的解释,想了想,也加了两个名字,都是她平时最得力的手下。

拟好名单后,这件事算是完成了一半,接下来等苏思诗写请柬定日子就行了。

没一会胡向阳也回来了,于是安安郑兴旺收拾好书本,坐下来准备吃晚饭。

苏思诗办成这件事,心情大好,夹了一筷桌上的泡菜炒肉片,满足地大嚼起来,忽然问:“对了,小红,你现在还在做泡菜吗?”

上次外婆身体不舒服,她带了坛泡菜回去,给老人家开胃,没想到老人尝了之后,胃口大开,直夸好吃。

当时在场的人也被馋到了,于是大家尝了尝,都说好吃。

于是从叶纤红这里买了十几坛回去,带回家送给亲朋好友,家里的老老小小都喜欢吃。

后来不知听谁说的,年纪大的人吃这个不好,会引起中风之类的病。

外婆就不敢再开口要泡菜了,其实家人听到后,也没有再吃它。

苏思诗见状,也没在意,反正不用拿泡菜给家人吃,给她省了不少麻烦。

这件事转眼过去一个多月了,现在再次吃到这美味的泡菜,苏思诗有些感慨。

“现在做得不多,除了家里偶然吃一些,给戴老隔些日子送一些,其它只有王子饭店还在供应。”叶纤红也不瞒她,把真实情况跟她说了。

“那好,等一下我回家,也给我一坛吧。”叶纤红现在也有钱了,苏思诗就不客气地直接开口讨。“天热了,吃什么都没劲,还是这个最开胃,凉拌炒肉都好吃。”

“行。”叶纤红无所谓地应道。

泡菜现在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事了,除了隔些时间,蔬菜割完了要重新洒一遍种子,泡菜时要洗要切麻烦一点。

“姐,泡菜这么好吃,我们拿去卖怎么样?。”小财迷郑兴旺忽然提议道。

来堂姐家之后,堂姐经常做大鱼大肉请自己吃,很少拿泡菜咸菜招待自己。

今天听诗诗姐说起,他才认真地尝了尝泡菜,发现真的非常美味。

既然这么好吃,如果拿去外边卖,是不是可以赚很多钱?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摇头。“卖吃的东西,风险比较大,万一顾客吃坏肚子,不去找自己的原因,却怪到我们泡菜这里怎么办?再说了,赚钱也比不上卖衣服,没必要赚这个辛苦钱。”

“哦。”郑兴旺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低下头仔细想了想,发现卖泡菜,确实比不上卖衣服赚钱。

一件衣服赚二十块,一天一百件,就是二千块了,泡菜再赚钱,能赚得这么多?

至于风险什么的,他倒没放在心上,毕竟一个初中生,能接触到多大的世界,自然不会有这种体会。

叶纤红也没解释,这种人生阅历,别人说是没用的,需要他们自己去经历,才会有切肤之痛。

苏思诗望着叶纤红耐心地跟堂弟说话,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忽然心生感慨。

自己姐弟这个年纪时,她也是把弟弟当成宝,一心一意照顾他,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好东西都留给了他。

等他成家立业后,回报自己的又是什么呢?

“诗诗姐,想什么呢?”见她拿着筷子神思不属,叶纤红笑着叫了一声。

“没什么?”苏思诗掩饰地笑了笑,伸筷子去夹菜,把刚才的情绪压下来。

对着叶纤红,她还能说什么?

告诉她自己跟弟弟的关系?

还是提醒她,现在对弟弟再好也没用,将来他结婚有了老婆,跟你不一条心了,你的所有好他都会忘了,反而会恨你给的不够多?

这样说肯定会让叶纤红不舒服,安安说不定也会讨厌自己。

还是咽回肚子里吧!

有些事就算明知道会发生,又何必提前说出来招人烦呢?

至少让她享受一下姐弟在一起生活的快乐时光吧!

胡向阳成为派出所副所长后,工作压力比以前大得多了,下班后回家,也会经常思考工作上的事,所以没有参与叶纤红他们的话题。

在某些方面,他是老派的人,总觉得男人在工作上的事,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了,再跟家里人商量。

自己升职,大半功劳来自女朋友,如果工作上的事,还得时时问她,那他一个大男人,实在太丢脸了。

安安是屋里所有人里最小的,也是最单纯的,家里有姐姐支撑着,不用他赚钱养家,所以活得最自在。

现在吃得好穿得好,还能干着自己感兴趣的事,觉得非常幸福。

不像郑兴旺,即使赚了些钱,还是不敢稍有松懈,一心想像堂姐一样,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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