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麻烦了,我不吃这个。”叶纤红的身体,经过灵液改造,哪里还需要什么燕窝滋补,连忙推脱道。
至于为什么要吃木瓜,她就算明知道被人小看了,也不能说出来,只好努力装傻。
“那怎么行?你们难得来一次,我这个主人总得表示表示——”温俊故作不高兴沉下脸。
“那你今天请客好了。”叶纤红笑着打趣他。“王子饭店的东西这么贵,吃一餐家常菜就要上千了,正好给我省点钱。”
今天她们这桌不过几百块钱,相信两人都不在意这点小钱,她这样说,算是给温俊找了个台阶下。
如果今天请什么重要客人,花费几千块钱,她就不好意思这样说了。
“行。”温俊也没矫情,拿起桌上的点菜单,在显眼的位置,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是酒店的通用办法,有了这个签名后,店里的服务员和收银员看到,就不会再收顾客的钱。
“谢谢你啊!”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又问道:“你自己吃了没有,如果没吃,陪我们吃一点吧!”
“行。”温俊拖过一把椅子,在胡向阳旁边坐了下来,眼尖的服务员看到,连忙拿过一套餐具,放在自家老板面前,并给他斟了茶。
温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烧鹅送进嘴里,笑着问:“我们饭店的口味怎么样?”
“还不错。”叶纤红点点头。“这老火汤火候很足,深井烧鹅的味道也正宗,应该请的是正宗的粤菜师傅,做得很用心。”
这是实话,很多粤菜馆出了广东,就会在材料和口味上放松要求,让那些想吃到正宗粤菜的顾客失望。
主要是粤菜出了本省,材料和人工方面,比在广东省内做要高得多,为了省钱,他们就把一些要求降低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请不到好的师傅,毕竟大师傅也不愿意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
如果想要保证口味,那就得花近一倍的价钱,把正宗的师傅挖来外地工作。
“那你多带朋友来捧场啊!给我们增加点客源。”温俊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道。
叶纤红本身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数他也认识,但是戴老身边的人就不同了,都是非富即贵。
他这样说,就是希望叶纤红有空能带戴老来用餐,并影响到他那边的圈子,那自己的生意就能更上一层楼了。
做饭店的人都不怕顾客多,如果坐不下,还可以开分店,反正所有做这一行的,都是这样一步步做大做强的。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
反正总要吃饭,去哪里吃不是吃?
以她现在的消费能力,只要不是天天来,也消费得起。
至于戴老,如果真的去请,肯定也会给自己面子。
只是要请他出来,最好找个合适的理由,否则为了朋友,无缘无故约饭局,也不适合。
如果被别人知道,会说自己轻佻,仗着戴老的疼爱胡作非为。
如果被他的亲生子女知道了,肯定也会不高兴。
“这是我们饭店的钻石卡,你收好。”温俊想了想,从钱包里小心取出一张卡,递给叶纤红:“用它结帐,一律打五折,这卡到现在才送出五张,你别不当一回事,丢在家里啊!”
“放心,我会经常来的。”见他这么有诚意,叶纤红接过来,放进口袋里。
她没把这张卡当回事,旁边的郑兴华却不淡定了。
他们自来水厂就在王子饭店隔壁,单位有些女同事,经常八卦这家饭店的事,比如老板是粤省人,父母是当地高官,有一个来自香港的女朋友等等。
因为王子饭店走高端路线,自来水厂的领导如果要请客,基本上都选择在这里。
有些同事为了在领导面前多露几次脸,有事没事喜欢来这里吃饭。
可惜这家饭店的东西实在太贵了,偶然来吃一次还可以,经常来肯定吃不消。
据说还不打折,这让那些打肿脸充胖子的同事,对王子饭店的老板恨得牙痒痒的。
没想到自己今天跟传说中的老板见了面,还免了他们的饭钱,最要紧的是,给了堂妹一张五折的贵宾卡。
这面子可大了。
他能感受到对面几个同事的表情,这些人也经常找借口来这里吃饭,现在肯定是又羡慕又妒忌吧。
后面的白灼基围虾端了上来,大家又开始剥虾蘸酱料吃。
“叶小姐,我怎么觉得你对我们粤菜非常了解,点的都是我们本地人爱吃的特色家常小菜呢?”温俊再次拿过点菜卡,看了看上面写的菜,惊讶地叫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叶纤红得意地笑道。“我喜欢做美食,又是个吃货,什么菜系不了解?”
“厉害。”温俊竖了竖大拇指。
一个不到二十的女孩子,能有这样的阅历,真心不简单。
穿着制服的酒店经理忽然走过来,站地温俊旁边小声说道:“温生,楼上马局的酒席已经开始了——”
“哦。”温俊应了声,放下筷子站起来,对叶纤红和胡向阳抱歉地说道:“你们先吃,我去楼上敬杯酒,再下来陪你们。”
“你忙。”叶纤红连忙说道。“不用一直陪我们的。”
今天是约堂哥和家人一起吃饭,他这个外人陪在身边,反而不自在。
“那可不行,如果没来陪你们,被章诗萍知道,肯定会找我的麻烦。”温俊边走边笑着自嘲了一句。
等温俊离开,几人重新坐下来,继续喝茶吃菜。
旁边那桌这时也上了菜,几人开始低头吃东西。
原先盛气凌人的女人,在看到温俊和叶纤红他们交流之后,已经冷静下来。
她虽然脾气不好,人到底不傻,叶纤红这么个乡下女孩子,能得到温俊这样的尊重,肯定不简单。
至少不是她这样的人可以得罪的。
她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真是猪油蒙了心,才会这样胡说八道。
好在只是暗里发泄,没有跟他们吵起来,但愿那个郑兴华的堂妹,没有听到才好。
至于郑兴华,他们也得重新估量他的背景了。
就算不喜欢他,至少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指使他或取笑他了。
“小红,你怎么会跟他认识的?”郑兴华这时已被堂妹的交际之广惊呆了,等温俊走远,探头过来好奇地问道。
“我跟他的女朋友是好姐妹。”叶纤红随意找了个理由答道。
这是事实,估计大家听到了,都很容易理解。
至于有些内幕,还是不要告诉堂哥比较好,一方面他未必理解,也防止他不知轻重,去外面乱说。
“哦。”郑兴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难怪。
“对了,哥,你在自来水厂那边干得怎么样?”叶纤红故意提高声音问道。“如果不开心,就辞职算了,上班能赚多少钱,还不如自己做老板——”
对于堂哥能做什么,她还真的没想好。
在她看来,堂哥从小大到,就是太顺了,所以经不起挫折。
那些情商高的人,哪个不经历过重重挫折?才成长起来的?越一帆风顺,不经历磨难,越不利于人成长。
如果他能在自来水厂这样的环境里坚持下来,说不定也会有改变。
叶纤红担心的是,如果他一直这样蹉跎下去,会不会影响他的人生大事。
堂哥年纪不小了,今年已有二十四岁,如果一切正常,这时候应该已娶妻生子,成为一名父亲了。
而现实是,他连对象都没有,依然是单身汉。
想来奶奶和小叔小婶,都在为他的个人问题着急担心吧!
堂哥可是一家人的骄傲,如果他的婚事也没有着落,那他们怎么能放心?
叶纤红暗里叹了一口气,或许等他有了妻儿,有了家庭,也会逼着他成长吧!
“还、还行吧!”郑兴华抬头看了对面的同事一眼,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这实在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如果说行,对面的人还在,万一拆穿他怎么办?如果说不好,那不是当众丢脸吗?
至于堂妹说的做生意,他更不会考虑了。
在他眼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他堂堂一个大学生,如果沦落到做个商人,那自己的脸往哪里搁?
考上大学,还有什么意义?
对面那些同事,没想到叶纤红会问出这样一番话,他们的心情跟郑兴华其实差不多,又是尴尬又是无奈,只能低着头装作没听见。
好在郑兴华还要脸,没有当众把单位那些事说出来。
如果真的因为他们,把郑兴华逼走了,那这个貌似不简单的堂妹,万一找他们的麻烦怎么办?
大家其实都很清楚,他们虽然每个人都有背景,但是这背景并没有那么可靠。
要么双方并不是至亲,要么背景的身份有限。
因为看在是亲戚的份上,才介绍他们来这里上班。如果他们惹出什么事,那亲戚未必会为了他们,去惹他们得罪不起的人。
想到这里,大家就更加郁闷了。
人与人真的不能比啊,没想到郑兴华这个堂妹,离开段公子后,反而更厉害了。
这样看来,她身边那个警察,应该也是个厉害的人物。(未完待续)